杉木造林技术对于水土流失的作用
2017-03-15唐文
唐文
摘要:指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们对于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放与经营极大地造成了水土流失现象的加剧,对地球生态造成很大的伤害。当前,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采取积极的措施则非常关键。实践研究发现:杉木造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水土流失现象.就杉木造林技术对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杉木造林;水土流失;作用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3-0079-02
1 引言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农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均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伤害,尤其是水土流失现象非常突出。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沙漠化、风沙天气等环境问题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怎样保护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成为现代人研究的重要课题,且被动的环境保护手段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防止水土进一步流失。杉木造林技术是现阶段较为成功的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在很多地区已得到应用和推广。
2 影响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2.1 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非常常见,主要包括水资源因素、气候因素、地形和地质环境因素、土壤与植被覆盖因素等,在上述各大因素当中,地形、气候与土壤是基础性因素。而降水则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水土流失的直接原因是没有植被保護的土壤直接经雨水的冲刷,导致土壤进入到河流之中。但是气候降水因素对于水土流失现象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多变性,因为降水受到季节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出现时间、空间以及降水量上的差异。植被的缺乏是直接原因,大多数水土流失地区都存在植被被破坏等现象,在植被稀少的情况下受到雨水与风化侵蚀则直接导致水土流失。地形因素对水土流失也具有较大的影响,例如较高、较长的坡地等在长期的流水侵蚀下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岩石风化导致土壤结构变化也是重要的原因。
2.2 人为因素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现象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其中人为因素是主要因素,相对于环境自然变化过程中的影响,人为因素的破坏明显更大,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农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人类对于资源的索取也越来越多,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合理的植被森林破坏现象,其中以过度开垦和过度放牧的现象最为常见。前者主要表现原因在于城市的扩张导致可用的农业耕地面积变少,农民需要寻找新的耕地维持生计,在不适合的区域进行开垦造成植被的破坏进而发生水土流失,尤其是陡坡开荒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水土流失的进程;北方地区的草原面积较大、畜牧业也较为发达,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于相关产品的需求量和要求不断提高,导致不合理增加养殖规模、过度放牧现象非常严重,对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除此之外,乱砍滥伐现象的出现也加剧了水土流失。随着建筑行业等产业的发展,人类对于森林、木材资源的需求量也进一步提高,导致滥砍乱伐现象加剧,很多地方出现不合理的砍伐现象,直接造成覆盖在土壤表面的植被被破坏,导致土壤与岩石暴露,在自然因素的影响下导致水土流失。
3 杉木造林对水土流失的作用
3.1 杉木造林的意义
杉木在我国造林中非常常用的树种,在防治水土流失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杉木的树木高度较大,枝叶的幅冠也较大,在降雨过程中对土壤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极大的缓冲水滴下降产生冲击力,进而降低对土壤的侵蚀;②杉木的枯枝落叶较多,掉落之后在地面上聚集能够吸收超过自重6~7倍的水分,从而减少地表水的流通,防止土壤被带走,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水流对土壤产生的冲刷力;③种植杉木之后的土壤透水性增加,加上枝叶掉落之后被分解,含有大量的腐殖质,根系死亡之后也能够形成良好的非毛管孔隙,为水分渗透创造较好的条件,能够很好的保持水土。
3.2 杉木造林的过程
3.2.1 育苗
就种源来看,可以选择全州县咸水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融安县西山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融水贝江河林场杉木良种基地生产的杉木良种,这类杉木的材质优良、遗传增益性较强,属于最佳选择树种。本项目所在地的主要植被就包含杉木林,种子植物达200种以上,以蔷薇科、禾本科、菊科等属种为多。杉木林群落类型为杉木——五节芒——铁芒萁群落,具有较好的生长条件。
苗圃应当尽量选择日照时间较短、向阳背风、土壤肥沃以及排灌方便的地区,最好是轻壤土或者沙壤土,造林区域有微酸性的水稻田则更利于杉木的育苗。本项目中的种子园位于东经110°75′12″~110°76′50″,北纬25°52′18″~25°53′58″之间,位于桂林市东北方向桂黄公路84 km处,南与兴安县接壤,北与资源县越城岭林场相邻。距全州县城37 km,交通十分便利。林场所在地貌属低山丘陵类型,最高海拔330 m,坡度平缓,排水良好,有水利可灌溉,地形开阔、阳光充足。所在地年平均降水量为1561.1 mm,雨水充沛。土壤为砂岩、页岩、花岗岩发育而成的红壤为主,土层深厚、肥沃,一般厚度在100 cm以上,透水透气性能好。速效氮含量104.2×10-6,速效磷含量大于0.5×10-6,速效钾含量102.5×10-6,有机质含量3.75×10-6,具有较好的种植条件。
杉木苗期最为重要的措施就是遮阴,幼苗期无法经受太阳的暴晒,否则很容易造成失水死亡,育苗期间在每一个床畦上搭建简易的遮阳棚,尤其是南侧的遮阳棚上铺设草帘,在白天太阳直射的时候将草帘放下,夜间则收起。此外,肥水管理非常重要,杉木生长时期要使用比例合理的氮磷钾肥进行浇灌,中期引水进行沟灌,期间进行间苗处理,每平方米保留杉木100株,进入到植株硬化期之后应注意肥水的控制,预防陡长。育苗期间可能发生较多的病虫害,其中最为常见的病害为猝倒病,也称为幼苗立枯病,在全国范围内均有较高的发生率,对幼苗的危害巨大,主要表现为植株的茎叶腐烂。主要原因在于苗木的湿度过大、密度过高或者出苗之后将覆盖物的撤除时间过迟导致病菌的侵染。主要防治方法是在发病初期使用1∶200的波尔多液进行喷洒,之后每间隔10 d喷施一次,或者是使用40%的五氯硝基苯粉剂配置800倍的溶液进行喷洒防治。赤枯病也是常见的病害,受害苗木的主要表现为顶部的嫩叶上出现黄色的斑点,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转变成为红褐色,之后向整个叶片扩散。防治方法同时可以使用波尔多液喷洒,或者是使用百菌清500倍溶液喷施等。
3.2.2 栽种
栽种之前首先应当选地和整地,杉木造林的土壤应当尽具有疏松、排水性与透气性良好、肥力较好等特点,以酸性的沙壤土为宜。使用深翻的方式进行整地,整体是影响到杉木种植效果的关键,深度至少要达到50 cm,翻地时间在造林之前3个月即完成。造林的时间应当选择早春或者晚秋时节,气温合适,选择在阴天或者清晨开始,切忌在大风天进行种植。回南天是最佳的种植时节,此时土壤和空气中的湿度都非常大,种植的成活率也非常高。选择实生苗进行造林,在种植之前1~2 d将苗木挖出,适当带土。挖出的苗木放置在阴凉的地方,可以使用生根粉进行处理,促进植物的成活。栽种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至少将苗茎埋入地下5 cm,最大可达到10 cm的位置。为了促进光照与通风,种植期间的密度不能夠过大,但是也不能够过低,否则达不到防止水土流失的效果。通常造林的密度控制在2500~3000株/km2,能够产生较好的生长与防止水土流失的效益。
3.3 杉木造林的管理
杉木造林技术要实现防治水土水流的关键在于确保杉木成活,一般情况下,杉木对于生长环境与条件的要求都不高,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本项目中的林场经营总面积4164.90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156.40 hm2。根据2014年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全场有林地面积4156.4 hm2,其中良种基地面积189.40 hm2,全场森林总蓄积量14.79万m3,其中杉木蓄积量10.54万m3,占全场总蓄积量的71.27%,所占比重非常大。在造林过程中应当结合不同的杉木树种与环境进行管理。抚育期间,合理的松土除草非常关键,每年的春季和秋季为杉木松土和除草,连续进行3~4年。此外,及时补植也很重要,成活率高出80%的区域,在当年的秋季或者第二年的春天进行补植,以免由于密度不足对水土保持效果产生影响。此外则是适当的修整与砍伐。杉木生长第4年开始应当进行修整和砍伐。针对生长情况非常弱的杉木应当砍伐并使用健康的植株进行替代,针对过于郁闭的树木则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整,为其他植株的生长留出更大的空间、提高更多的养分。杉木生长达到10年之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的情况下可以开始砍伐以促进健康生长,但是砍伐的比例应当控制在整体的20%以下,以免对水土保持工作造成影响。此外,看护管理工作也非常重要。缺乏管理可能造成病虫害对杉木生长造成影响,不要演变成为为了造林而造林的状况,通过合理的看护管理使杉木造林真正发挥出作用。
4 结论
杉木具有成活率较高、生长速度快、经济效益高以及对水土保持作用较好等优点,是当前缓解与改善水土流失的最佳选择之一。造林过程中,怎样提高成活率是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同时也是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通过合理选择树种、科学育苗与种植、科学管理等手段提高杉木成活率与生长状况,从而更好地发挥出杉木造林在水土流失防治中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苏金国.杉木育苗造林技术对水土保持的作用分析[J].农技服务,2014,31(8):134,136.
[2]林振霞.现有杉木林等高线更新性砍伐及营建效果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5,21(10):116~118,149.
[3]许忠坤,徐清乾,郭文清,等.生态型造林与传统造林的杉木林邻体干扰效应比较[J].湖南林业科技,2016,43(4):28~36,43.
[4]张 佩,杨伦增,冯 枫,等.森林认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基于顺昌县国有林场的调查[J].林业经济问题,2014,34(3):24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