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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命观的历史演进与作用述论

2017-03-14

关键词:统治者天命政权

杨 志 刚

(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中国天命观的历史演进与作用述论

杨 志 刚

(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中国天命观滥觞于夏商周三代,争鸣于先秦各种思想流派,定型于秦汉。自汉以降,人们逐渐树立了对天的绝对崇拜和塑造出代代相传的对天的内心敬畏。天命观因其为道德之源,所以在维护王权,统御民众,统一人们的精神世界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了解天命观的历史演进和作用,不仅能够透视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基本脉络,还能够深度理解天命观的存在与影响。

天命观;演进;传统文化

古人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诗经·周颂》)“天命观”是古代中国人对“天命”的基本看法,认为“天”确定了最为神圣的秩序法则,“命”是天实现控制人的必然状态,即人们的生死福祸、穷通得失。秉承天命,方能在人间形成正当行为。“天命观”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命题之一。

一、中国天命观的历史演进

“天命”的提出实际是着眼于处理天与人的关系问题。“天”是神明、是偶像、是权威,是至高者之意;“令,发号也”(《说文解字》)。“天命”就是上天的命令,命令发出者是天,接受者是人;在天与人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中,人们普遍存在着——只能被动接受天命且不可违背天意的观点,这是古代中国天命观的基本涵义。在古代中国,对“天”的认识有两种基本观点,一是指天神,是拟人化的实体,具有超自然的能力和主宰人的命运的权力。二是指天道,即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天命观在支撑政权合法性、维护政权稳定性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统御民众,形成共同价值观念亦是“居功至伟”。中国天命观的发展历史经历了萌芽、发展、形成三个阶段。

天命观随着人类意识的产生而产生,“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一开始就与天相关。”[1]19在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力量无法同自然力量抗衡的远古时期,人们因缺乏自然科学知识,对上天产生一种既崇拜又畏惧的心理。由于认知水平的原因,人们单纯地认为世间发生的一切变化都是因为存在主宰宇宙万物的神明,天命要求人们要服从神明的安排,此时是一种带有简单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意识,也是孕育天命观的萌芽起始。人们需要了解天的意志,揣摩推断天的意图,需要人与天有沟通的载体和媒介。由此,巫术逐渐登上历史舞台,也逐渐形成了对天敬拜的各种形式和仪式。到了夏商时期,天命观开始与政治联系。在虞舜、夏禹时已有主宰自然和下国的昊天上帝,夏朝服从上天,故有“有夏服天命”(《尚书·召诰》)之说。殷人迷信之风盛行,诸事都要卜卦问天,故有“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之说。殷人崇尚能够“令风”“令雨”“降祸”的祖先神——“帝”。后来树立“天”来作为崇拜和祈福的偶像。认为天统管一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超乎一切的力量。商代的统治者多以“天命自居”,“认为自己的地位是上天给予的”[2]31-34,故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之说。《尚书·盘庚》载:“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强调要按上帝的命令指示办事。据《尚书》记载纣王曾说过,“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西周以前的中国天命观,杂糅了神明崇拜、祖先崇拜和宗教含义等诸多元素的混合体,并未形成系统,指向明确、内容规范的天命观,正处于萌芽阶段。

(二)发展阶段

周朝依旧沿袭用占卜形式来解释“天命”,所以占卜之风仍很盛行。与殷人的卜筮之法不同,殷人钻龟甲凭其裂纹而取象,西周则用蓍草之茎来占卜以断凶吉。周人把“德”的元素引入到天命观,此时的德“是指具体的统治方法或周人具体所得”[3]4-18,在后来的传世文献中,周人之德显然已有伦理道德的含义,并把天命看作道德的根源。“天道玄远,但古人却能找到德性的根源,称之为天命,一旦言及天命,便具有道德根源的意义。”[4]2在这一时期,政治活动依旧倾向崇尚神明意志;人们对天格外尊崇。周朝统治者反思“残民事神”的商代灭亡,创造性地用德政解释了“小邦周”战胜了“大邑商”的原因:周朝施行德政,深得民心,天命靡常,上天将天命从商朝转移到了周朝,周朝成为天子之国,民心当然自有向背。周人把天意与民心联系起来,民心是天意的重要体现,正所谓“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常膺天命就要深得民心。由此可见,“天意已经被民意化了,天命在信仰形态上仍具有神学特征,但在内容上则出现了政治民本主义,使得西周政治开始远离神权政治。”[5]46-50此时的民意论的天命观是对统治阶级而言的,它并不能为民众提供抗拒君主暴政的合法信仰和道德力量。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周人提出了“明德”“慎罚”“保民”的政治观点,这些主张的主要提出者是周代的思想家、政治家周公。他的“顺承天命”思想在政治上得以一定的实施,这一时期政治活动从偏重上天意志转向了兼顾人事。与殷人对天帝的盲目崇拜相比,周人不忘“殷坠厥命”的经验教训,汲取了殷商衰亡的历史经验。周王称“天子”,自认为是天命的代理人,把德和民意融入到了天命观之中,使天命观基本上形成了把宗教、政治和道德融为一体的意识形态雏形,这样更容易把天命观塑造成全民的共同信仰和凝练出共同的精神慰藉,这是对殷人天命观的发展。可以说,周人是在借鉴殷人天命观的基础之上完成了觉醒,周人的天命观中的理性因素是经过了长时期的思想准备和对现实反思的结果。但是这种“觉醒”还是有局限的,正如有的学者概括为:“觉醒与未觉醒相交织,理性与不完全理性相纠缠,应当是周初天命观的大致状况。”[3]4-18此外,周人放弃当初与天“结亲”的诉求,“将人与神划分到不同的血统之中,构成了一个以人类、氏族的自然血缘为纽带的宗法体系。”[6]7所以王国维感叹:“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制度论》)

天命观在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中,表现为思想观念分裂的煎熬和生长的痛楚。“春秋历史的思想起点是与对殷周以来的天命神权思想的怀疑与否定联系在一起的。”[7]23-29周厉王和周幽王时代,竟然出现了恨天、怨天、咒神的思想倾向,使曾经作为夏商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达千年之久的天命观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春秋时期的诸侯跋扈,王权旁落,杀父弑君,僭越篡夺,犯上作乱现象层出不穷,使殷周以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和以礼乐文化为主的政治统治摇摇欲坠,“天命”的崇高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

东周时期的儒家创始人孔子继承发展了西周的天命观。孔子以“复兴周礼”为己任,在周朝的天命观中除了顺承“敬畏”之外,又加入了“礼”“仁”等道德因素。孔子虽不言“怪力乱神”,但对天命恭敬有加。孔子坚持天是一切的主宰,认为天的力量是人的力量所不能抗拒的,人要敬畏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篇》),要按照天的旨意行事,否则“获罪于天,无可祷也”(《论语·八佾篇》)。孔子畏天命是因为天命具有崇高性和权威性,道德的至上性,“畏天命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实现内在仁德要求时所产生的紧迫感。”[8]34-41但孔子又提出要“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的主张。远离鬼神又要按照天的旨意行事就是关心自身的行为,用自己的品德心性配天。孔子提出仁的学说作为人行事的准则,讲究“礼”制。仁者爱人,人人要相互善待,“克己复礼”(《论语·颜渊》),把“仁”运用到政治上,就要求统治者体贴民情,爱惜民力。实质上是将殷周的顺应天命思想具体地转换成统治者在内的人人都可以追求的“仁”,即所谓的“尽人事以应天命”。

除孔子外,还有很多思想家对天命观进行过阐释,与周公等思想家依照天命行事的观念是不尽相同,甚至是对立的。老子所讲的“天法道,道法自然”表明了道家对天命的态度,其在探究宇宙本原的过程中,倾向取消天的神秘而复归本然,把天人关系直接定义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庄子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的观点表明,道家倡导顺其自然,无所作为的道德境界,而并非认可干预人事的天命。道家多有“天地”论述,使原先高高在上的天已经可以与地相提并论了。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墨子也是十分推崇人力、批判“天命”的,通过天下在桀纣手里大乱和在汤、武手里大治得出“夫安危治乱,存乎上之为政也,则夫岂可谓有命哉”(《墨子·非命下》)的结论。孟子直接继承周代天命观中包含的重视民情的思想,并将它发展成一种“民本”思想,孟子援引《泰誓》中的话说:“天师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天下之民从之”“百安之”解释民意,把“民心”与天意统一起来,孟子还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将“民”提到一个更高的位置,置于“君”之前。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孟子依旧倡导天命不可违,他所讲的“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即有此意。荀子将“天”看作是自然现象的总和,天是按照自然规律运行的,不因统治者的好坏而改变。他在《天论》中写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其主旨是揭示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有其客观规律,天不会干预人事,但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人世间的吉凶也是由人事而定的,重心落在了“人”的行为之上。以“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思想专注于法家变法主张之上的韩非,在《韩非子》五十五篇中仅有一次“天命”行文,即“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韩非子·大体》)。

(三)形成阶段

《电工基础》这门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大部分都是可以用实验来进一步进行验证的,在学习这些教学内容时,我们可以用实验的手段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直观的感知客观现象,从而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这样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我们在讲解电容器的充电和放电过程时,可以利用实验电路中灯泡的亮度变化以及电流表的示数变化来分析电容充电放电的过程,进而分析电容器充电放电的原理。在分析RC电路暂态过程中电压和电流的变化规律时,我们也可以用充电放电实验得出电容器两端电压不能突变的结论。可以改变R和C的数值来观察暂态过程时间长短,从而得到R和C的数值大小是影响充放电时间长短的因素。

秦汉的大一统现实背景,为重建天命观开创了良好的条件,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为天命观的形成积淀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吕氏春秋》以“上撰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的十二纪,强调天人相一致的秩序要求,证明皇权统治的合理性。《礼记》《淮南子》等著作表达了天命观的内容与天人沟通的途径。至西汉,阴阳五行学说如日中天。“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在西汉大炽的原因,其总背景是在宗教神学的环境中完成的。……可以说没有一种天人理论能够像五德终始说那样更能昭示神权政治的精髓,因而它受到西汉统治者的欢迎则是必然的。”[9]12-18汉代大思想家董仲舒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带有浓厚神权政治色彩的天命观。董仲舒的“天命观”系统庞大,论证完备,在对天的解释中,把天提到了至高的地位。“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春秋繁露·顺命》);“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义》)。董仲舒认为天是万物之祖,百神之君,没有天就没有万物,天主宰一切,有绝对的权威。他把阴阳五行与德刑关系比附起来,以论证“德主刑辅”和封建等级的存在是合乎天道,天经地义的。他把“孝子忠臣之行”的封建道德,纳于阴阳五行之下,归结为天的意志,成就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封建天命观内容。

可以看出,董仲舒将天命与政治两个元素糅杂在一起,缔造了一个博大的具有神学色彩的天命观和天命思想体系。他的天命观迎合了统治者的政治需要,他的儒家“大一统”思想也自汉代以后成为封建时代的正统思想,他的天命观也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所敬、所畏、所感、所思、所行。

至此,中国古代天命观的整个理论框架基本奠定,后世虽有发展,但实质上变化不明显。此时的天命观作为中国封建体制思想的支点,已经基本确定了总体形态,此后也有思想家提出了各种天命观,但几乎都被视为异端邪说,没能撼动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不足以对已经成型、有效推广的天命观产生较大的影响。直至中国最后一个封建朝代清朝,依然秉承中国传统天命观。

二、中国天命观的作用

秦汉之际的原典儒学转换为封建“大一统”意识形态后,中国的天命观在统一人们的精神世界,支撑政权合法性和维护政权稳定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天命观内容包含对天的崇拜,有对自然的敬畏,还有天人互动的途径和方式,中国天命观的作用当中,最为突出的是其政治作用。

(一)天命观在统一人们的精神世界上的作用

自汉以降,中国社会一直都相信有“神明”的存在,“神明”具有意识、极高的智慧、无边无际的权力和统御万物的能力,这是人们在思想意识中赋予“抽象的人”的特权。董仲舒提出,要稳固天子的统治地位,一方面要突出强调天子受命于天,而人们听命于天子。另一方面,必须凝练社会的价值共识,以天命观为基础实施神道教化,形成统一观念,并把天命观彻底贯彻到人们的心灵深处。他提出“尊神”,认为“体国之道,在于尊神。尊者,所以奉其政也;神者,所以就其化也。故不尊不畏,不神不化。”(《春秋繁露·立元神》)从董仲舒的观点不难看出,“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10]667董仲舒实际是强化作为天的代理人——天子的地位。在不断的神化和教化的过程当中,统治者与人民大众对天命观逐渐达成了共同的认识:“信仰的天,是天神、拟人的神;天有意识,司人间祸福,因此人的行事要合乎天理;天理是人的行为准则,反映人类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的伦理体系。异常灾害被理解为天怒、天象示警;帝王膺天命,臣民必须服从之。”[11]14-16这种以推崇天命凝聚共识的宗教形式,实际上是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12]43

秦汉以来,中国古代天命观认为神高高在上,天意不可违背,神学色彩和宗教色彩浓厚。可以说,自汉以降所形成的中国古代天命观,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一统天下的核心价值观念,随着中国天命观融入政治生活,从刚开始用政治实践对天命进行解释,到后来偏向于统治者依托利用天命,神化个人的政治思想。天命观从重视“神”到关注“人”,“天”被逐步人格化。这种价值观的作用,对于民众而言,尊神重君思想在日积月累的教化中,一方面在内心形成了对天的绝对崇拜,无比的敬畏;另一方面,在现实社会中,对天的代言人——天子的绝对服从,心甘情愿地顶礼膜拜,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之下,天命观培养出了“忠君顺从”的中国民众。

对于统治者而言,天命观也是矛盾的统一体,表现为“君权神授论”和“君权受限论”的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在社会实践中就会发生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天命观为政权、统治者个人赋予进行统治的政治权力,皇帝独尊,皇权至高无上,权力的行使不受任何人的制约。但天命靡常,唯德是辅,如果统治者不实行仁政,天命转移、政权灭亡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君主没有按照上天的意志进行统治,上天就会以灾害示警,谴告君主,上有天灾异象时统治者要省察是否按照天的意志进行统治。古代的皇帝也大多真诚信天,将常见的自然灾害视为上天的启示,“曩因天道示异,敕天下诸司审录重囚,发遣数十百人。朕以为与其宽之于终,孰若谨之于始。嗣后两京三法司及天下问刑官,务存心仁恕,持法公平,详审其情罪所当,庶不背于古圣人钦恤之训”;“八月癸亥,以四方灾异数见,敕群臣修省”;“三月辛亥,以旱霾修省,求直言”(《明史·本纪第十五孝宗》)。以上记载在各个朝代的帝王本纪中十分常见,当灾异发生时,统治者会进行反省,反思权力的行使是否有失偏颇。

(二)天命观在支撑政权合法性上的作用

获得合法性地位是政权建立、有效行使政治权力首要解决的问题。尧传位于舜时说:“咨!尔舜! 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论语·尧曰》)。尧用天命归属来支持舜的合法即位,要求舜能够允执厥中,永保天命。此外,能够顺应天命的“先王”必须是“无念尔祖”的大德之人。舜能够顺利接受禅让的王权,其“大德”的个人素质,也是能够承当这个职责的重要因素。元代郭居敬编订《二十四孝》,第一孝既是“孝感动天”,用“夫孝德之本也”的道德要求,证实天命“将大任于斯人也”必然是“敬天祭祖”的道德模范和民众楷模,以孝道博取民心。禹的儿子启为了顺利继承王位,亦打出“天命”的口号为自己讨伐反对者做论证。殷人所崇拜与信仰的“帝”,因为其祈福的因素较多,虽然也借用天命来巩固自己的合法统治地位,但殷人对政权合法性的问题关注度还是不够的。

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对开国皇帝都进行神化以支撑其政权的合法性。无论是官修正史还是稗官野史,记载着诸多“奉天承运”“真龙天子”等相关的神话传说,从“天—人”神话角度阐释天子的政权合法和天命所致。董仲舒利用系统的天命观来证实君主政权的合法性。他认为:“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天子管理天下是天受命的,人服从天子就是在顺应天命。如果违背天命规范和秩序,必然招致承担违背天命的后果。

他们通过这些神话传说来证明天子统治的神圣性和合理性,以及释解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各个朝代都宣称自身政权是受天命而建立的,政权更迭,江山易主是“天命”所致。最高统治者称为“天子”,天子“受命于天”,是上天委任在人间的代理人,“君权神授”是把天命用于政治的工具,民众要服从君主的统治,自觉接受朝廷的管理。古代皇帝开国登基要以承受天命为首要理由,秦始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篆刻玉玺,汉光武帝刘秀登基称帝时,祭告天地文上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眷顾降命,属秀黎元”(《后汉书·光武帝纪第一上》),登基后权力的行使也是代天而行,古代皇帝下圣旨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天命观将政权、君权建立在神权的基础上,强化统治者的权威,为政权和君主个人地位的合法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天命观赋予帝王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独”字。帝王的权力特征可以用一个“独”字来概括,具体来说有五个“独”,即:“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利独操,决事独断。”[13]159这种封建集权的政治体制,天命观的作用不可小觑,它为政权建立和有效行使政治权力提供了重要佐证,解决了政权合法性的问题。

(三)天命观在维护政权稳定性上的作用

政权的稳定是统治阶级能够有效实现对民众的控制,使其政治系统能够有序运行,政令畅达,政权没有危机以及民众没有争夺政权的平稳安定的状态。政权稳定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民众对以天命观为主导思想建立起来的政权的敬畏。在社会实践层面,统治者倡导用“礼仪”来约束民众;民众用“礼仪”来表达对天命的敬畏,从而自然自觉地维护政权稳定。早期的礼仪是宗教信仰的产物,汉代学者许慎说:“礼,履也,所以事神致富也”[14]2,履行礼仪即是用来祭神求福。祭天祭祖的仪式逐渐成为规范人的行为,但其本质上来讲是治人之道的礼仪。在礼仪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孕育出了中国的宗法制。宗法制规定了统治者内部的权力继承,在全社会形成了以族权为中心的父子、兄弟、夫妻等隶属关系。董仲舒依据“天”推理出来三纲五常、“天—君—臣民”等级制度,根据“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提出了千年封建社会人人都要遵守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天命观对封建礼教等级制度的产生起着引导性作用,又以其自身的权威性神化了封建礼教等级制度。封建礼教等级制度具有了延续性和稳固性,调整着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约束着大众的行为,压制着大众的抗争意识,有助于社会大众循规蹈矩,安守本分,有效地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有利于政权呈稳定的形态。统治者实施仁政,缓和阶级矛盾,对维护政权的稳定性具有一定意义。恪守天命要求统治者要做到实行仁政,所以,历朝历代的明君圣主大多都追求仁政。

从周朝将天命与民意结合起来的历程来看,德治思想已初露端倪,德治要求顺应民意,这种思想对政权的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对“逆天”行为予以无情打击以维护其统治。统治者认为天命是靠民情体现的,顺天命而建立的政权自然要顺应民意,顺应民意就是在顺应天命。秉承天意治理天下的统治者就要行仁政,施德治,善待百姓,实施对人民有益的政策措施,以使上天满意,天命常在,国祚长久。这种思想很明显地体现在各个朝代的早期统治中。各个朝代早期的统治者汲取前朝灭亡的经验与教训,珍惜天命,轻徭薄税,与民休息,宽厚待民,减轻刑罚。另一方面,对待叛乱等危害封建统治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手段。政权受“天命”而建,危害政权统治的行为被视为“逆天”,“君位若危,神将安恃”“有人获罪于天,不知纪极,潜思释憾,将图不逞,遂起逆心,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唐律疏议》)这就为封建统治者讨伐、惩处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对待“逆天”的行为往往处以极刑。

三、中国天命观的现代考量

天命观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但立足于历史事实,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才能把它的存在价值和作用看得更加清晰透彻。在中国古代社会,天命观“人神并重”的最终演化,是古代思想和智慧的结晶,经历了一个“与政治无关——政治活动偏重神明意志——兼顾人事——人神并重”的演进过程。天命观以天道、民心相贯,凸显其“畏天命、爱人民”之内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闪光点。

然而,中国天命观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首先,天命观有重人治、轻法治的先天局限。在政治权力来源问题上,上天为统治者赋权,统治者尤其是皇帝个人权力过大,将国家的命运寄托在“上天”选定的人身上。相比之下权力的监督也明显不足,以天灾自然现象对皇权进行约束具有盲目性、偶然性和不稳定性,作用也相当薄弱。古代中国社会虽然各朝各代都颁布实施法律,但在权大于法的古代社会,法律在皇权之下并服务皇权,是统御民众的手段。社会缺乏法治意识和法治氛围,“天命”赋予的“权力至上”是社会的普遍认知,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的、稳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统治者容易专权独断,滥用权力穷奢极欲,朝政黑暗。纵观整个古代历史,圣君明主少之又少,反而有诸多不按“天意”进行统治的昏君、暴君;有过多次、持续时间不一的乱世、浊世。人民一次一次地经历饱受剥削、摧残和压迫的苦难史。

其次,中国天命观形成了重守旧、轻创新的思想桎梏。“人的一切行动和行为,都在‘天’的基本原则之中,人是不能彻底摆脱、超越这个‘天’的。”[15]237在这种“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思想的引导下,遵循天命,墨守成规一直是封建王朝的主旋律。天命观极强地推崇和固化着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不允许个人对现有的礼教、制度提出质疑,“天变足畏、祖宗足法”是封建社会的主流理念,新的主张视为叛逆、异端,创新往往被扼杀。人们头脑中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一个封建朝代被推翻后,往往建立的还是一个如前朝制度相同的封建朝代,自秦汉后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不停地打圈,鲜见实质性的螺旋上升。天命观使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丧失了自我更新和发展的活力,中国的封建统治在近代也走向了衰落、崩溃,让中华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当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天命观的时候,会更加坚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会更加有信心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视域去考释中国的天命观,去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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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 红]

On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Function of China’s Destiny

YANG Zhi-gang

(College of Marxism,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Harbin 150001,China)

Chinese concept of destiny originated in the Xia,Shang and Zhou generation,contended in the pre-Qin schools of thought,stereotyped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Since the Han dynasty,people gradually establish the absolute worship of the sky and shape the inner respect and fear on the sky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Because it is the source of morality,the concept of destin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afeguarding the royal power,ruling the people and unifying the spiritual world of people. In modern China,understanding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role of the concept of destiny can not only penetrate into the basic thread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transmission,but also explain the existence and influence of the concept of destiny clearly in a certain range.

Chinese Destiny Concept;Evolution;Traditional Culture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1.015

2016-09-2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XZX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15JDSZK01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GJC1215016)。

杨志刚(1975-),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K221

A

1001-6201(2017)01-0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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