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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权益工作的双重形势与实效路径浅见

2017-03-14陈乐方翔

青春岁月 2017年1期
关键词:新媒体

陈乐 方翔

【摘要】在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权益工作面临双重形势,新媒体技术促进了师生交流的多样和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学生权益工作的难度。面对新形势,要积极创新理念,从现成性思维转向生成性思维,在动态过程中把握学生诉求。同时要加强核心引领,创新维权机制,与舆情管理相结合,引导学生积极合理地表达心声,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关键词】新媒体;大学生权益;实效路径

“媒体”一词源于拉丁文“Medium”,意为传递信息的方式和手段。伴随20世纪末互联网革命的兴起,世界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时代——新媒体时代,而高校学生权益工作因新媒体的发展和普及而不得不面临新的形势。与时俱进不但是党的思想路线的主要内容,更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活的灵魂”。学生权益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适应时代变化而有效开展大学生权益工作,是一个亟需研究的新问题。

一、新媒体时代的双重形势

新媒体的“新”并非是简单的技术革新和功能性的替代,本质上是一种理念的革新和创新。正如鲍德里亚所言“铁路所带来的‘信息,并非它运送的煤炭或旅客,而是一种世界观、一种新的结合状态”,新媒体正是新世界观的传播者。传统媒体一对多的传递模式,长期主导社会话语权,个人的主体性在传统媒体面前很难得到表达。新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优势地位和话语霸权,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编辑者和发布者,个体的主体性得以彰显。

与此同时,和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还表现出以下三大特性:第一,主体的平等性。传统媒体如电视、报刊等多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其传播的内容自然不可避免地受到该特定群体价值的影响,而新媒体时代手机和互联网的密切配合,随时随地都可以传播、分享、回应信息,每个人既是信息的发布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由于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消除了日常交往中身份等信息对信息交互的顾虑。第二,内容的多元性。新媒体使得信息发布的门槛大大降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都拥有了近乎相同的话语权。与此同时,大量内容的发布无需经过第三方的审核和批准,带来信息的多元。另一方面,海量信息的涌现,虚假信息掺杂其中,鱼龙混杂,内容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受损。第三,形式的交互性。新媒体突破了传统的单向传播模式,大众从被动接受信息的一方,逐渐参与到信息分享的过程中,每个人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成为一个个“自媒体”,与传播者对话。

新媒体自由的表达方式与当代大学生追求个性,表达自我的心理需求高度契合,深刻影响着大学生的思考方式和生活习惯,大学生权益工作因此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方面,拉进师生距离,学生参与性和积极性显著增强。新媒体以其特有的快速、便捷、实时的传播方式,使得时间和空间不再成为信息传播的制约和隔阂,基本实现了信息的即时传递与互动。时空距离的消减拉近了传播者之间的距离,实时的互动交流,产生了强大的号召力,新媒体无疑成为了大学生热衷的获取信息的最佳方式。同时,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得传递者之间的身份差异被消除,主体之间的距离感随之减弱,师生通过新媒体平台交流与传统面对面的交流相比,形式更加活泼,因身份差异而导致的距离感被削弱,双方沟通的积极性得到提升。

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就像一个巨大的容器,承载着来自各个不同领域的信息,内容参差不齐,十分混杂。而大学生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价值观,对一些价值理念缺乏理性的认识和判断能力。面对多元价值标准并存的现象,大学生往往可能出于好奇或者盲目,左右摇摆,不知所措,造成价值观混乱的状况。要帮助大学生明辨是非、走出迷茫,非一时之力所能为,这无形中增加了大学生权益工作的难度。

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权益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是具有双重意义的:一方面,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变得错综复杂,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和价值观念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挑战;另一方面,作为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权益工作的一种新手段,对大学生获取信息、表达诉求以及自身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给当前大学生权益工作的创新创造了难得机遇。面对这样的双重形式,在充分利用新媒体所带来的积极影响的同时,深入研究产生消极影响的成因,将正反辩证地分析,将有助于为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权益工作找到合适的创新路径。

二、从现成性思维到生成性思维的转向

“黑格尔曾说过,当思维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出毛病的总是思维这一方。”新媒体的普及对当前大学生权益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了积极应对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权益工作的新形势,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用更加科学的理念去指导大学生权益工作。

理念的创新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转变。传统高校权益工作普遍受现成性哲学思维方式的影响,关注当下现存的问题,将学生权益工作看作是一种可预设的恒定的机械活动,同时把学生看作外在的研究对象,甚至将其划分为固定的行为类型。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现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事物都处于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当中,现存的状态是由通过相互作用的过程逐渐发展。“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

大学生的权益诉求并非一尘不变,随着社会现实的不断发展,大学生自身的权益诉求也在不断变化,出现了诸如宿舍应安装空调的新需求。特别是新媒体时代,时空距离被大大缩短,人们可以及时地了解身边的各种变化,突发的问题明显增加。当传统的现成性思维方式已经没有能力应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之时,必须转变思维方式,从生成的角度理解和接受现实生活中学生产生的新的诉求。不再片面地关注问题本身,追问是其所是的本质,而是要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把握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理解学生的权益诉求,从而使大学生权益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具体而言,传统的大学生权益工作模式中,学生反映诉求,教师解决问题的单向互动模式固化。由于师生之间主体地位的差异,部分学生诉求得不到合理表达,反映出的问题大多也是已经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运用现成性思维尚可解决。但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学生获得信息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大大增加,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媒体逐渐成为学生反映自身权益诉求的主阵地。学生通過改编歌曲、编写段子等方式,借助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利用新媒体平台表达维护自身的权益诉求。这就要求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改被动为主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新媒体对当前学生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关注学生的日常状态,在动态过程中,运用生成性的思维方式,把握学生的权益诉求,并及时地予以回应,有效地预防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三、维权机制的实效路径

新媒体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对大学生权益工作带来诸多挑战的同时,也为工作方式的革新创造了新的契机。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转变思维、创新理念,而且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学生权益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在实现根本目的的同时,追求大学生权益工作的新突破。

了解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是大学生权益工作的核心,这一基本职能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我们要积极利用新媒体,顺势而为,为核心职能的履行推波助力。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鼓励大学生在关注自身权益,合理表达诉求的同时,要自觉抵制错误思潮,摒弃不切实际的权益诉求和不合理的表达方式。

“高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首先作为公民而存在,同时既是受教育者又是特殊的教育消费者(高校学费和其他培训经费的支出者)。”学生权益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切实了解大学生的真实需求,进而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因此,准确及时地掌握学生真实的权益诉求,成为了做好学生权益工作的前提。

首先,要增加学生的自主意识,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大学生对于大量的外来信息没有足够的掌控能力,在思想与道德认知上表现出相对不成熟的一面,极易受到社会不良观念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校传统的主体意识教育,进一步造成大学生主体性权益的缺失。”唯有在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引导下,才能形成积极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诉求。新媒体独特的传播机制,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同时也是潜在的施教者,促进学生群体更好地理解受教育者在其所处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传播主体的复杂,不可避免带来内容的混杂,微博、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成了不同观点交锋的擂台,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新媒体,抢占宣传高地,完善育人职能,积极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刚入学的新生,面对崭新而自由的生活环境更容易迷失方向,改变传统的说教模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潜移默化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个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之中。

其次,创新维权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大学生开辟了一方广阔的新世界,无论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可以借用新媒体平台来表达和宣泄。微信、微博更是成为当下大学生抒发情感和表达诉求的主要平台。学生往往将自己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微博或朋友圈的形式对外发布。例如建立专门的“权益之窗”微信公众号,为学生提供表达意愿的平台,使学生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并且定期发布“权益报告”,对近期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将矛盾解决在萌芽时期。

近年来,学生网络维权事件屡见不鲜,其中多数都是在事情的初始阶段,没有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迫使学生改变维权策略,利用新媒体和网络制造舆论压力。如果不能及时对新媒体平台的舆论加以积极引导,极有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事件的升级,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创新维权机制必须与舆论引导联系起来,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关注学生的动态,实时了解学生的诉求,主动解答学生的疑惑,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迅速地解决学生的各种突发问题,在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在现实生活中传播正能量。更要理性面对大学生的各种质疑和情绪,着力化解矛盾,构建舆情引导的长效机制。

新媒体的本质是新的工具和新的手段,完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生权益的根本目的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可见的未来,改革和完善传统教育方式的同时加强新媒体的有效使用,创新学生权益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或许是新媒体时代下大学生权益工作的一条可行的实效路径。

【参考文献】

[1] 让·鲍德里亚. 消费社会[M].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132.

[2] 李德顺. 世纪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趋势[J]. 社会科学辑刊, 2003(1).

[3]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人民出版社, 1979,42:131.

[4] 段启俊, 曹艳华. 高校学生权益保护的范围与途径[J]. 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2,26(5).

[5] 吴喜涛. 新媒体背景下高校学生主体性权益研究[J]. 现代教育管, 2016(4).

【作者简介】

陈乐(1988—),男,漢族,四川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实习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方翔(1995—),男,汉族,安徽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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