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2017-03-14汪侃
汪侃
摘要:当前,我国各地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呈现非均衡发展态势,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程度也存在区域性差异。鉴于此,本研究以中部地区安徽省为例,分别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考察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以及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比较安徽省与全国其他地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之间存在的差异,分析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信用问题,进而相应提出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下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为探索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电子商务;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1-0095-005
信用经济时代,电子商务活动应运而生,其蓬勃快速发展态势为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这表现在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了现有的经济形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生存和发展商机[1];与此同时,由于现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网络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显著,导致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广泛存在,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障碍。[2][3]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是缓解和约束当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信用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成为理论研究者重点关注的方向。
目前已有大量研究者对有关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然而多数研究缺乏充足的理论支撑和深入的实证分析,且多从全国范围内考察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建設问题,缺乏从“中观层面”有针对性地对某一区域内的企业信用建设进行深入探讨。当前,我国各地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呈现非均衡发展态势,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程度也存在区域性差异。[4]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构建等相关理论出发,以中部地区安徽省为例,分别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考察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以及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比较安徽省与全国其他地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之间存在的差异,分析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信用问题,从而相应提出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下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探索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新思路。
一、安徽省中小电子
商务企业信用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一)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发展现状
1.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现状
(1)纵向维度下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演变。近年来,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快速,自2003年推动“数字安徽”规划建设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步伐加快,不断向现代化、信息化转型升级。2015年全省共有各类涉网经营主体71486户;省内第三方交易平台共198个,平台内网店4000余家。其次,全省信息化建设程度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奠定基础。再次, 物流业的发展加快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近年来,安徽省物流总额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安徽省社会物流总额已逾8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接近5%,接近发达国家物流发展水平。全省星级和A级物流企业发展迅猛,出现了安得物流、淮矿物流等多家全国重点物流企业。最后,一大批专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立,形成产业集群。如合肥(蜀山)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极大地改善了合肥市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也促进了我省电子商务的大发展。
(2)横向比较下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情况。尽管近年来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飞速,但是与其他省市的横向对比,可以发现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在“2014年中国‘电商百佳县榜单”中,安徽省没有一个县入围,这表明从横向维度进行比较,安徽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而言,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安徽省中小企业带来了全新发展机遇,然而与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是由于当前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遵循以传统商务活动为主,以电子商务为辅的形式,现代电子商务的竞争优势并没有得以完全发挥,此外电子商务市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信用风险问题。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破现有发展局面。
2.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发展现状
(1)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内部信用建设不断加强。当前,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下,安徽省已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一系列企业内部信用评估和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各经营主体内部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加强企业自我监管和自我评估,促进企业明确信用形象和强化自律约束意识。同时,部分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在安徽省政府的引导下,主动参与政府信用监测体系建设,以全国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为依据,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信用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企业自身信用建设水平。以合肥市为例,合肥海关自2014年12月1日起大力推行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关区内注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和认定,截至2015年底,关区注册企业共14307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66家,一般认证企业682家。
(2)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法律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安徽省高度重视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规范、交易信息管理、惩戒褒奖制度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保障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和可信度。2015年,安徽省先后出台《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2015〕88号)等,明确要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在此背景下,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我省将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基础数据库和网络交易信用档案等,优化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3)积极组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机构。当前,安徽省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发展快速,通过组建信用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专业服务,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正得以初步形成,建立了电子商务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2006年,安徽省电子认证中心和密钥管理中心成立并运行,这标志着安徽省拥有自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与此同时,安徽省电子商务协会通过汇总、整理行业内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在安徽省区域内跨行业电子商务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并加强与全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4)组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工程。在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推动下,芜湖市、阜阳市、淮南市、黄山、霍山县、望江县、五河县等7个地区作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先行试点取得成功。安徽省在此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有参与积极性的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企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并大力宣传和扩大电子商务信用示范工程在省内的影响力。
可以发现,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仅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完全化解当前不断加深的电子商务诚信危机,现有第三方金融中介机构也很难依靠自觉的转变,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可靠的信用服务。鉴于此,需要安徽省根据本省电子商务发展进程和特点,通过不断完善区域内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建设,建立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同时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工程,促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不断完善企业自身内部信用建設,进而为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和切实的制度保障。
(二)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层面:相关信用法律法规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5]当前,安徽省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政府、事业单位以及银行等部门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政策保障。关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则起步更晚,相关法规从2012年才开始正式颁布,还存在不少空白和缺陷。此外,除了电子商务相关法规的缺失,对于一些关于电子商务恶性失信和欺诈行为还不能进行有效地惩罚,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徽省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障碍。
2.企业层面:信用认知度低,缺乏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1)企业信用认知度低,缺乏行业自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来,市场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缺乏信用的行为。[6]安徽省部分电子商务企业缺乏对信用正确和应有的认知,错误地认为即使“失信”仍然能够继续存活和发展。中小企业管理层由于过度追求短期商业经济效益,忽视了企业信用文化的建设,这导致电子商务企业在内部机构组建的过程中片面地强调生产和销售,忽视了企业的信用责任,缺乏行业自律。而电子商务交易是一种“不见面”的交易方式,缺失诚信道德的企业为了获取短期经济效益,在经营网站、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出现各种坑蒙拐骗、欺诈顾客的行为。这些行为尽管能够短期获利,但从长期范围看,失信企业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公众形象,还会潜在地流失大批消费者,限制市场空间的拓展,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长期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2)企业内部缺乏电子商务信用统一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是企业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基石,能够有效地预防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企业的经营决策因交易对象的失信而造成信用损失。[7]然而,当前安徽省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设立客户信用管理部门。由于缺乏对客户信用情况和经济实力的全方位了解,在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如果轻易地选择了交易对象,并错误地授予其信用额度,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违约、资金链断裂等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信用危机。
3.社会层面:基础信用信息建设不完善,第三方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1)电子商务基础信用信息建设不完善。相较于华东经济发达地区,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规模小、发展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对自身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完善的管理。此外,安徽省电子商务基础信用信息建设不完备,企业和消费者信用信息无法实现区域范围内共享,这主要表现为信用企业基本交易信息、消费者评价、信用评价等级等方面数据不充足,数据格式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如何补齐这一“短板”,必须引起政府乃至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专业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对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团体和消费者的信用和利益不受损害。[8]对于安徽省而言,尽管近年来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展迅速(如“我要溜溜”,“蚂蚁家”等),但是目前尚未建立面向全国电子商务范围业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由于第三方交易网站会对每笔交易额提取手续费,安徽省消费者在网上消费的每一笔业务都会促使资金外流到其他省市,促进其他地区的电子商务和经济的发展。此外,安徽省还有许多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仍然没有建立网络信用评级制度,为数不多的诚信评级体系也只是单方面地考察消费者的信用,应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普遍的约束力。
二、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根据电子商务交易的特征以及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结合安徽省当前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模型(如图1所示)。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巨大且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相互配合。政府应加强宏观指导和统一管理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法律法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应当提高信用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统一管理制度,进而构建出一个多种机制和制度相互联动、高效统一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同时构建信用信息采集系统、信用评估查询系统以及信用跟踪反馈系统,为安徽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此外,还应创造良好的社会和市场信用环境,加快电子商务基础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中介信用监督机构的建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规划,推动信用法规建设
信息开放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信息安全问题的产生。政府作为监管和信用保障机构,应当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建设。[9]首先,政府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发展规律。其次,安徽省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建设,保障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电子商务信息的正常合法开放。当前,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记录以及顾客评价诉讼等信息公开透明,但是政策要求涉及的范围还不能够满足当前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信用信息的流通和传递还存在诸多阻碍,多数第三方中介信用评价机构往往不能完全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安徽省电子商务信用市场的发展,因此当前安徽省应首先建立部门信息合理开放类法律法规,保障信用信息传递的畅通。再次,安徽省还应加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业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建设,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地位和职责,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从而推动安徽省企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完善,促进安徽省电子商务全方位、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系统
中小企业是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主体,也是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主要力量。[10]电子商务企业应当提高信用意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和互联网时代中,信用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树立起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观念。在信用观念的树立过程中,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诚信宣传,如各类公益广告、社区条幅宣传、宣讲会等,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企业集中学习;另一方面企业高层管理者也应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和诚信实践,培养具有诚信道德品质的企业骨干,自上而下地灌输企业信用理念。
此外,为了防范交易对象违约以及授信失误等交易风险的产生,企业还应积极建立和统一组织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成立科学的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系统,将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核心。通过组建独立的客户信用管理部门,使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之前,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交易主体的征信情况,防范信用风险,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顺利开展。同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使企业信息能够在整体组织范围内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
(三)加快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
当前,安徽省信用建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加快安徽省电子商务基础信用建设是安徽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互联网时代促进安徽经济走出去,实现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安徽省应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基础信息建设,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度,通过产学研多机制联合互动,建立电子商务技术平台,强化CA认证、电子签名等服务标准认证。
鉴于我国尚未建成覆盖全国范围的信用体系,因此,当前安徽省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可以采用短距离范围内的区域性信用体系发展思路,临时性、小范围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收集区域内部的企业、团体、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建立区域性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安徽省内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消费者信用评估的结果和信息。
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完善现有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建议安徽省采用多维度信用评价指标,全面反映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信用信息。多维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含静态指标、动态追踪指标和信用记录指标三个部分,通过对三个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指标加权后得出电子商务信用综合指数,进而从多个维度(如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区域等)考察企业的成长能力和活跃指数,能够更全面深入地反映企业的征信状况,为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四)加强信用监督管理,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规、行政管理、道德约束等多方面相结合的信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督管理原则,为诚实守信的组织机构和个体营造便捷、有利的经营发展空间,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加强对失信和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惩戒力度以及曝光度,加大其失信交易成本。
广泛地培育专门的第三方网络信用机构,征集企业的信用信息,满足多层次、多角度、多样化的信用服务需求。第三方网络信用机构应当包含以下三个信用子系统:(1)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全方位地搜集、整理、加工、存储企业、团体和消费者需要的各类信用信息;(2)信用评估查询系统,全面整理并准确分析所搜集的信用信息,评估其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3)信用跟踪反馈系统,对评估信用对象的信用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长期跟踪反馈。鼓励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加大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社会各界信用信息需求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同时安徽省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媒体以及网络消费者应加强对第三方交易中介机构的共同监督管理,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成立条件和经营准则,为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进而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机制,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总之,当前安徽省通过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法规建设,建立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机构体系,同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不断完善企业内部信用建设,为安徽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经营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和切实的制度保障。
然而,安徽省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相关电子商务信用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信用认知度低、缺乏行业自律,企业内部尚未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统一管理制度,社会电子商务基础信用信息建设不完善,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鉴于此,政府、企业和社会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应当共同努力,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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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秋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