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儿童需具备三个条件
2017-03-14魏勇刚
魏勇刚
2016年11月,笔者在《幼教金刊》和QQ空间发表拙文《我们离读懂儿童有多远》之后,相继收到不少同行的评论与热议。从大家的留言与讨论来看,读懂儿童的必要性和价值性已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如何真正读懂儿童,却仍然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关注和思考的重要话题。
从达尔文的《一个婴儿的传略》到普莱尔的《儿童心理》,从学前教育传记研究的先河到科学儿童心理学的诞生,他们的共通之处,都是研究者对自己的孩子进行了长期的追踪观察,并进行了细致的记录、分析和解读,为后继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们提供了经典的范例。作为一位三岁孩子的父亲和一名儿童心理学的专业教师,基于已有的经验和学识,笔者认为读懂儿童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需要大量与儿童互动交往的直接经验。在真实自然的生活中,不断地接触儿童,与儿童进行频繁的互动交往,积累大量关于儿童的感性经验和直接感悟,这是读懂儿童的先决条件。我国著名的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典范。他对自己儿子成长发育过程作了长达808天的连续观察,并用文字和拍照详细记录下来。他天天亲自给儿子洗澡。他的实验室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和母亲是他的两位最得力助手;他的兒子则是他工作的“对象”“成果”与实验中心。但凡能够花大量时间走到儿童中去,与儿童密切交往与频繁互动的人,应该都是热爱儿童的人,也应该都是具有儿童情怀的人。只有热爱儿童和具有儿童情怀的人,才会舍得花时间去亲近儿童。只有舍得花时间去亲近儿童的人,才会用心去觉知和感悟儿童。只有用心去觉知和感悟儿童的人,才会真正读懂儿童。相反,那些无暇或者不屑花时间去亲近、觉知和感悟儿童的人,是不可能真正读懂儿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父母和儿童教育实践者是最有可能读懂儿童的群体,因为他们具有直接接触儿童的独特优势。如若我们读不懂自己身边的儿童,要么就是投入亲近儿童的时间与精力不够,要么就是觉知和感悟儿童的知识与努力不够。这就涉及到我们后面要讲述的另外两个条件。
二是,需要扎实的有关儿童发展与行为解读的专业知识。观察、记录、分析和解读儿童,这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即使我们具有与儿童交往互动的直接经验,但是如果没有掌握有关儿童发展与行为解读的专门知识的话,我们对儿童的解读也只能停留在直觉的感性经验之上,不够具体和深入。从目前流行的“学习故事”来看,许多老师的分析和解读往往都是理念的堆积和空泛的描述,没有细致反映和深入揭示儿童的心理活动过程与机制。这一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暴露出我们对于儿童心理发展与学习机制的专业知识掌握不牢,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缺乏系统的有关儿童心理与行为解读的方法学知识。这也正是教育部颁布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的重要内容。《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在“儿童发展与学习”部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儿童发展、幼儿认知与学习、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激励与评价”部分要求教师能够“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三是,需要经常进行解读儿童的尝试与努力。在大量觉知和感悟儿童的基础上,利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场域中经常对儿童的活动与行为进行分析与解读,不断迁移和反思,才能真正做到读懂儿童。陈鹤琴先生将观察、实验结果分类记载,文字和照片积累了十余本。他的观察与实验工作,进行得既专心致志,又情趣盎然。他将自己的观察、记录与研究心得编成讲义,在课堂上开设儿童心理学课程。这种迁移性工作和反思性努力,值得我们每一位儿童工作者称赞与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