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教学模式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实施
2017-03-12任星宁
任星宁
(宝鸡文理学院 音乐学院, 陕西 宝鸡721000)
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教育专业重要的必修技能课。要求学生能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表演技能技巧,理解掌握一般中外声乐作品的内容风格,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演唱,具有一定的范唱能力,建立正确的歌唱意识。声乐教育着眼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1]。在传统的声乐教学中,以教师讲授并示范、学生模仿学习为主,突出教师的权威性和主导性,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致使教学效率低下,学生积极性不高,水平提高缓慢[1-2]。以教师“教”为中心,远离以学生“学”为中心的主体对象,教学是不能成立的[3],需要引进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走出声乐教学的困境。
一、 研究型教学理念
研究型教学的理念,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教育主体理论的一种体现形式。其理论基础是“发现学习模式”和“认知发展学说”及建构主义理论。研究性教学的目的,是探索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与科学研究的教学模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改革。通过开展自主学习与研究,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求实创新、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建立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与学习效果的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研究型教学模式,是一种基于问题的学习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的训练载体,对所提炼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判断,深化对课程知识的理解能力,提高学生可持续的自主学习能力。
研究型教学理念是现代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4]。将这种教学模式引入声乐教学课堂,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及对学科的探知欲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二、声乐教学中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一)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
由“知识点讲解型”向“以问题为导向型”转变,是教学思路的转变。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5]。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发挥教学的主导作用,以教材为中介,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学生的嗓音特点、个性差异、基础水平,因材施教,认识、引导、激励、教育学生。不管是嗓音条件欠佳、声乐基础较差的学生,还是悟性好、接受力强、声音识别力、感知力和辨别力较强的学生,都应该一视同仁,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性,及时调整授课方式和策略,灵活对待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来自教师的精心指导、鼓励和关爱,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其次,根据构建主义理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帮助学生提升自我管理、主动学习、自我构建的能力。根据学生的个性条件的差异,布置不同的作品曲目,让学生对演唱曲目提前进行准备、学习、研究,了解曲目创造的背景、曲目的特点、曲目的演唱风格、以及歌手对曲目的处理技巧等等,帮助学习者在认知基础、认知能力、认知结构上进行拓展[10],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主学习、思维创新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 设定研究专题,培养研究思维
由“灌输者”向“引导者”转变,是教师角色的转变。研究型学习的理念是,在一定的情景或社会文化背景下,学习者借助教师的指导和帮助,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来获取新的知识、掌握新的能力[6]。在声乐教学的过程中,依照声乐课程知识的逻辑性和体系,教师要精心创设研究型的学习环境,设定一些与教学内容有关的研究课题,课题的答案是开放式的。首先,教师可以从教学课程中确立课题,从学生学习的作品入手,比如在学习中国民歌演唱时,以陕北民歌为例进行主题研究提问:陕北民歌可以分为哪几个时期?陕北信天游有哪些不同音乐类型及不同的调式?从音乐学、语言学、文艺学、民俗学、历史学等不同角度分析陕北民歌各有什么特点?另外,从声乐学科来看,演唱风格上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通俗歌曲与民族歌曲的界定是什么?通过教师的提问,学生对专题的信息收集、整理、成果汇报,最后进行讨论,获得了认知事物的机会,激发了对科研的兴趣,提高了认知能力。根据学生的表现,教师对问题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进行讲解与点拨。让学生对科学研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形成初步的科研能力,为学期论文的写作奠定基础,增强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实现了自我认识、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有效完成了知识的建构和积累。
(三) 构建团队,分工协作
由“被动接受者”向“自主学习者”转变,是学生角色的转变。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环境对学习者知识建构的作用,倡导相互协作、会话交流、互助式学习的教学理念[5],学习者除了需要获得教师的指导外,还需要与他人协作配合,形成学习小组、科研团队,完成团队任务或科研项目。
这种理念通过小组教学来实施。在声乐表演教学中,可以把全班同学分成若干小组,每组4到5人,把小组课的方式与个别教学课的方式结合起来进行。教师对某位学生进行个别指导训练时,其它学生便是观摩者,有了观众,自然就有了表演的氛围,创造了协作学习的环境。对于接受指导的同学来说,有了训练和舞台表演的经验,锻炼了心理素质;对于观摩者来说,通过审视、讨论、思考表演中所出现的问题,取长补短,提高了学习效率。其次,教师根据教材的内容和进度,提前布置一些可操作性的表演课题,要求各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定时进行汇报演出,教师和各个小组成员共同对演出成果进行评价,其结果可作为小组每位成员期末考试成绩的一部分。比如,声乐表演教学过程中进行艺术实践活动就需要小组的协作配合。要求每个小组在特定时间内准备、排练、演出小型音乐剧或音乐剧小品,这样一个小型音乐剧包括剧本的写作、音乐的选配、歌词的编写、舞蹈的创编、舞美的准备、演员的选定、排练与演出等过程,每个小组团队需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活动方案,进行任务分工,相互配合、协调,反复讨论与实践,才能完成表演任务。学生在排练和表演过程中是承办人、组织者、表演者,声乐表演教师和舞蹈教师作为导演和艺术指导给予积极的帮助与指导。在整个排练演出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基本理论观念,培养应用理论知识的能力,要求学生必须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自主学习的态度和合作配合的意识。
(四)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促进研究型教学
由“单一考试型”向“多元型”转变,是教学考核方式的转变。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学习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是检验研究型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声乐教学考核中,要充分考虑考核的实践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多元性原则[7]。音乐表演活动是体现声乐教学成果的最好方式,在声乐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中,必须重视实践性原则,在实际的操作中体现教学评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可操作性原则要求,在评价的过程中对指导思想、评价的方式及标准、评价的操作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要与声乐教学的规律相符合,确保评价的内容、方法、标准与声乐专业的教学要求相一致;声乐教学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全面发展、具备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这就决定了考核评价体系的多元性原则,既要注重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又要注重学生的实际演唱能力的培养。评价的主体和评价的标准都应具备多元性,评价主体应该包括学习者本身、任课教师、社会单位、同窗学友等[8]。评价的标准应该体现研究型教学的目标要求,在自我建构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学习者通过自我反思、改进,取得进展与进步,有所创新突破。
把评价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考核评价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既有客观的评语又有具体的分数评价。考核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平时成绩为25%,期中考试25%,期末成绩占50%。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的50%可由若干部分构成:课堂出勤、课堂表现、舞台实践、个人或小组调研报告、研究专题等。期末考试以作品演唱的形式进行,现场测评打分,曲目从“教学考试基本曲目”表中选择,参照“曲目分级标准”为评判的依据,以曲目实际难度拟出“影响层次分数段”;其次,学生的演唱评判标准是:音准节奏的完整性、发声状态的规范度、艺术表现力、作品情绪的表现力等[9]。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能激励学习者进行自主建构知识,提高他们的学习、合作、分析、科研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结论
研究型教学模式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任课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教学条件、学生情况、研究基础、信息资源、教材难易程度等,将研究型教学模式引入高校声乐课教学,为学生知识建构和科研意识的培养创造条件,同时也拓展了声乐教学的认知视野,推动高校声乐教学的进一步合理完善。
[1]彭丹雄.研究性学习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作用[J].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8(1).
[2]李柏松,王江奇,王明霞.学生主体作用在声乐教学中的重要性[J].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3).
[3]肖卫东.声乐教学中要重视学生“学”的主体作用[J].民族音乐,2007(7).
[4]李虹,林海.基于研究型教学理念的高校教材建设探索[J].高等理科教育,2015(2).
[5]陈晓.浅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声乐表演专业教学的指导作用[J].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7(3).
[6]戴炜栋,刘春燕.学习理论的新发展与外语教学模式的擅变[J].外国语,2001(4).
[7]雷青翰.高师声乐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J].通俗歌曲,2016(9).
[8]乔亨铭.英语语言学课程研究型教学模式探究[J].学理论,2014(36).
[9]吕志明.高校声乐课堂教学问题探讨[J].音乐大观,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