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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学术权力异化的非正式制度分析

2017-03-12董漫雪

丽水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异化权力学术

董漫雪

我国大学学术权力异化的非正式制度分析

董漫雪

(丽水学院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浙江 丽水 323000)

我国大学学术权力非正式制度安排偏离了大学学术发展的目标,并对学术权力正式制度的实施产生了极强的排斥力,成为现时期学术权力异化的路径依赖。从学术权力的价值取向及其学术权力周延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层面的建设探讨遏制学术权力异化的对策。

大学学术权力;异化;非正式制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以高校章程为基础,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支撑”的现代大学制度框架的基本形成,大学学术权力主体地位在国家层面的制度文本中得以确立,高等教育系统内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政治权力和民主权力的主体及相关的权责也不断地在学界研究中得以厘清。但现时期在大学学术权力运行的实践层面,却出现一系列的异化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大学学术事业的发展。本文拟从非正式制度的视角分析我国大学学术权力异化的路径依赖,探讨遏制学术权力异化的对策。

一、大学学术权力异化及其影响

学术权力有学术本身的权力和为了学术的权力两种理解向度。学术本身的权力是指建立在高深学问与专业知识基础之上,与“学问和知识”具有天然的共生性关系的一种学术原生态的权力现象[1],它多表现为一种学术威权;后者是特定组织为了保证对知识真理的正确与准确判断和评鉴而依据一定规则赋予特定的学术权威或学术团体的一种派生性权力,它具有“公权力”的社会性和公共服务性特征。大学学术权力主体是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各级学术委员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学科评审委员会等),权力作用的对象则是学术活动中的学术事务,权力作用的方式是按照学术规律,运用专门知识对作用对象作出相关的判断和评价。本文所指的“大学学术权力异化”主要是指学术“公权力”的异化,即权力主体本应通过其掌握的学术权力维护大学学术自由和发展,推进大学学术进步,却在权力活动过程中演变为异己的力量,背离大学学术发展的根本目标,使权力成为阻碍学术发展,破坏学术自由,侵犯大多数学者权利的工具。

第一,学术权力私用。学术权力作为一种“公权力”特征存在,其代理人既是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又是普遍意义上的经济人,所以在学术权力运行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掌权者优先关注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从而损害学术公共利益,进而做出以权谋私、学术“公权力”私用的行为。比如项目评审中的利益交换、在项目(论文)中的虚假署名、为获取评委选票而实施高层“公关”,为换取社会赞助而出卖学位授予,以及一系列为获取稀缺科研资源的虚假申报材料包装活动等等。

第二,学术权力递延。通常表现为学术权力异化成少数集团或学术利益群体的私权力。一是权力执行者利用学术威权关照自己学术团队的成员或身边其他亲近的人员,助其获取各种学术资源,比如,利用师长身份垄断课题申报等;二是学术团体中的其他成员利用学术威权的学科影响力或学术公权力为自身谋求学术私利,获取学术地位的提高。学术权力的递延是当前学术活动领域广泛存在且危害性很强的一种异化形式。

第三,是学术权力的缺位或越位。学术公权力“缺位”是指学术权力在理应涉及的领域或地方却无作为或无可作为,即该管的地方不主动管或“无权可管”,从而导致相关学术制度建设滞后、学术治理能力低下。比如一些大学组织行政权力处于学校发展绝对的控制地位,学术权力组织(学术委员会、各专业评议会等)没有有效地参与学术决策活动,学术权力形同虚设,只保留一些仪式性的功能。学术权力的“越位”则包括学术权力超越了自身的行使“范围”而有所逾越,比如将学术权力异化为个人进入“权力市场”进行跨学科领域、跨地域、跨部门交易的商品,在盘根错节的利益“瓜分”中完成了各种心照不宣的“学权”或“学钱”交易。

大学学术权力异化其实质就是大学学术权力、学术权力的实际执行者和大学知识共同体三者自身的异化因子在特殊的社会和制度环境中的变异,从而导致三者平衡模式失衡,使权力能量外泄,殃及整个大学知识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大学学术权力异化对大学学术发展无疑存在着极大的消极影响。

第一,导致学术权力公信力的丧失。学术权力公信力是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活动中通过自身的实践,所获得的知识共同体成员和社会对其的信任程度。学术权力的公信力不是一朝一夕获得的,然而公信力的丧失却是可以在瞬间发生的。学术权力异化削弱了学术权力组织或个人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度,降低了学术组织或个人行为的权威性,当这种信任降低到一定阶段,将导致学术权力存在的合理性遭到社会广泛的质疑和颠覆。

第二,降低了学术组织的运行效率。根据制度设置的学术权力应该拥有大学学术研究和学术资源配置功能,在学术发展中发挥引领和规范的作用。然而,权力异化之后,公共的学术利益便成为少数学术霸权或学术小集团的私利,他们主观随意地根据掌握的权力“绑架”了大学内部大部分的学术资源,导致了学术资源的配置在不同团体和个人之间的不合理流动,影响了学术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从而降低了学术组织的运行效率。同时学者为了争取学术权力所能给予的各种利益,将本可用于学术研究的资源浪费在对学术活动无益甚至有害的活动上,从而影响了学术组织的总体目标。

第三,模糊了学者的道德观、价值观。权力异化会造成变异的“学术权力崇拜”观,扼杀青年学者的独立性和创造精神;同时还会诱使无权、无钱、无势的弱势学者群体以非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诱发各种学术失范问题,比如各种夸大的研究成果、在项目(论文)中的虚假署名、为获取评委选票而实施高层“公关”,以及一系列为获取稀缺科研资源的虚假申报材料包装活动等等。

二、学术权力异化的路径依赖: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缺失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会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2]这个“界限”就是制度规范和秩序的约束力。新制度理论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有形的制度形态,如法律、法规、章程等;非正式制度是指内化为组织活动或组织制度内部的一种文化形态,包括价值理念、伦理规范、文化传统等,而人们行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非正式制度约束,因而,正式制度的实施效果,更多地是取决于非正式制度的影响[3]42。在这个意义看来,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视角,分析学术权力异化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学术权力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共同价值观所支持、并用以指导个体行为的大学学术文化形态,它包括学术权力的价值取向及其学术权力周延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当前,我国大学学术权力非正式制度安排偏离了学术发展的目标,其所具有的某些特征,对学术权力正式制度具有极强的排斥力,并影响了学术权力正式制度的运行效能,成为学术权力异化的路径依赖。

第一,基于学术价值相关文化认知的缺乏,遮蔽了学术权力主体对真理标准的坚持。大学自产生以来就是传播和创造知识的学术性场所,它承载着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因此,崇尚科学和追求真理是大学学术文化亘古不变的主流价值观。但我国传统教育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一直影响着中国大学学术文化的内涵建设,“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成为中国许多读书人的终极追求,“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元素缺乏生长的空间。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对名利的追逐成为了许多学者学术活动的原动力,大学校园内外各类学术“交易”活动也日渐盛行。“当大学缺乏深厚的学术文化根基,大学成员缺乏基于学术价值的相关文化认知时,即便从形式上确立起所谓的学术权力运作规则体系,也很难获得预期的制度效能。”[4]

第二,学术权力主体学术道德和责任的缺失,人性的自得性使学术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异化的潜在可能。当前学术权力主体在面对外界利益诱惑作出的诸多“失范”行为,就是由于缺乏对大学学术发展的责任当担,学术责任在学术商业化背景下日益淡出,人性的自得行为不断促使学术权力的滥用。当学术威权作为有学术道德和责任的学者时,追求的是学术发展利益的最大化;当学术威权作为经济人时,追逐的是其个人或学术小团体的“私”利最大化。在学术交易盛行,科学精神沦丧的现实生活中,坚守学术道德似乎是越来越困难了,心理的失衡使学者独善其身的行为如同一朵奇葩,向权力“妥协”成为一些学者无奈的选择。学术权力主体之所以将学术“公”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是因为外部的利益诱惑带来的行为冲动突破了学术权力主体学术责任的约束。

第三,我国社会文化传统中特有的“权力经济”行为,也对学术权力主体行为产生一定的冲击。在我国,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无法推脱的人情是社会生活中一大特色,这种基于人情或利益关系而聚合起来的“网”和“情”一旦渗透于学术权力运行中,并与“钱”或“权”相结合,就极易导致学术权力运行的异化行为。当出现学术权力主体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制度性安排的错位与激励不足时,知识与名、利、权等社会稀有资源便紧密地联系起来,直接诱发学术权力对世俗利益的追逐。同时为了弥补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的不平衡,在学术权力缺乏制度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学者便利用自身拥有的学术权力(威权)谋求个人学术利益,通过学术地位的不断提升改善自身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地位。

我国大学学术权力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正式制度安排的非协同性,是伴随西方现代大学制度在中国的“移植”行为而必然存在的。任何一项非正式制度安排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制度的产生发展来看,在社会自上而下地从外部移植制度极有可能导致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或不兼容[3]43。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是19世纪末期,在“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等强烈的信念驱使下引进和学习的西方产物,是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一个制度移植行为,并历经多次变革,从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上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大学制度模式。而这一大学制度模式下的学术权力存在与发展,与欧美传统大学的学术权力的存在却一直有着天壤之别。以“教授治校”为特征的现代西方大学学术权力是基于“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理念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这一价值取向和制度安排,延续了中世纪大学为了保护大学教师和学生在探求知识和真理过程中避免学术范围以外的政治、宗教等因素的干扰,是学者从政府或教会那里争取到的一种权利。现代大学组织的权力关系虽然变得日益复杂,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这一非正式制度安排依然是影响西方大学学术权力正式制度设置的内生因素,并与正式制度设置协同保障大学学术权力的有效运行。有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大学的传统既没有西方大学的自治权一说,也没有学术自由的思想[5]。我国虽然从西方舶来了大学这一教育模式,但西方大学组织权力结构中的“学术权力”形态及其运行特征并没有随着大学办学模式的借鉴而被真正移植到我国大学组织体制内,当我们不断地借鉴和学习西方大学学术权力相关制度安排时,却出现了“形似而神不似”的结果,正式制度运行的效果也不尽人意,表现出一种正式制度强制“乏力”的现象。

三、大学学术权力异化治理的路径选择:非正式制度建设再审视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容与协同,才会真正发挥出制度安排的最佳作用。治理学术权力异化问题,要将学术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创新与学术文化和学者社会责任的重塑等非正式制度方面的建设相结合,才能达到学术权力异化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是牢固树立崇尚真理、科学、民主、自由的大学学术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学学术文化是整个大学文化的精髓,它构成了大学学术共同体的道德良知的底蕴。“学术文化的存在,使得社会拥有了一个理性群体,他们在独立思考,不断地提出质疑,他们对真理、学科的忠诚往往超过对高校的忠诚。”[6]大学学术文化建设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和借鉴西方现代大学制度,充分理解西方大学学术民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学的大学文化理念下的学术权力运行规制体系和制度安排的价值取向,并与我国尊重知识、追求真理、修身养性等学术文化传统和伦理规范相结合,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理念和文化精神。另一方面,切实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我国大学学术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现时期社会文化的民主、开放和多元发展的契机,着力创建打造尊崇学术、追求真理的大学学术文化氛围,并改善大学学术活动中的“官权力”依赖意识,让学术权力异化失去滋长的空间。

二是重塑学术权力本质主体的学术责任,自觉抵制学术权力异化行为。学术责任作为学者自我内在的约束力对学术权力有着不可或缺的规范作用。大学自产生以来就承载了传承和发展科学文化知识的责任,且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变迁,大学和学者越来越多地接受了来自社会和政府的财政资助与支持,与此同时,更多的社会和政府责任也被赋予大学这个独特的社会组织及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大学学术责任具有了更多重的内涵,“宁静致远、淡泊名利”是每一个大学学者应有的学术态度和学术追求,更应是大学本身的学术坚守。大学和学者通过专注于社会新知识的发现与创造,公正、客观地认识和解释世界,真正引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面对世俗功利的诱惑,大学要自觉构筑起一座“精神岛屿”,将大学学术权力所张扬的科学精神保护在里面,使我们的大学真正“有所守,有所执着,以烛照社会之方向”[7],避免各种功利的思想和行为影响大学学术的真理标准。

三是在正式制度建设层面,我们一方面要通过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设置切断封建政治文化传统的路径依赖,适度调整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明确大学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增强大学办学活力,减少大学办学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切实维护大学独立自主和自由教学研究的权力。还要在国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整体框架内积极地改革学术权力相关正式制度安排,通过《大学章程》的修订,加强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规制建设,建立起符合学术权力运行规律的、结构科学合理的学术权力运行规制,尤其是要完善学术权力运行内外部监督机制。再者,还要加强坚持真理至上的大学学术制度创新,保障大学学术活动脱离各种政治、经济利益的纷争和禁锢,为大学学术文化的发展开辟出一片净土。制止因学术权力的无序行为所引发的诸如学术霸权和学术滥权等学术权力异化现象。

[1]崔延强.异化与制度化:现代大学学术权力审思[J].大学教育科学,2015(1):30.

[2]熊英.学术的依附性与非依附性:基于大学学术权力的思考[J].教育学术月刊,2012(5):13.

[3]崔万田,周晔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探析[J].教学与研究,2006(8):42.

[4]陈金圣.学术权力制度安排中的规范要素与文化:认知[J].高教探索,2013(4):27.

[5]许德美.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7.

[6]赵普光.和谐文化视角下的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整合[J].中国高等教育,2007(22):32.

[7]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台北:台北时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7:22.

An Analysis on Academic Power Alienation in Universities of China:An Informal Institutions Perspective

DONGManxue
(Office of Disciplinary Construction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Management,Lishui University,Lishui323000,Zhejiang)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s of universities in China on academic powers deviate from the universities’objectivesof academic development and exert very strong repulsiveeffects on the formal institutions,thusbecoming the path dependence for academic power alienation of the present time.In this paper,the countermeasures for curbing academic power alienation are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academic power as well as the ideology and cultural traditions which affect the distribution of academic power.

academic power in universities;alienation;informal institution

10.3969/j.issn.2095-3801.2017.04.017

G64

A

2095-3801(2017)04-0113-05

2017-03-20;

2017-04-16

董漫雪,女,浙江玉环人,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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