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背景下的公安院校“合成教学”模式初探
——以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侦查课程建设为例
2017-03-11宋立渠杨乐群
王 全 宋立渠 杨乐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文化与教育】
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背景下的公安院校“合成教学”模式初探
——以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侦查课程建设为例
王 全 宋立渠 杨乐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当前,公安机关“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的警务模式改革与创新开始倒逼公安院校对其传统以专业为单位“分而治之”的教学模式进行彻底地检讨。跨专业组建“和而不同”的合成教研团队实施“合成教学”是顺应当前警务模式改革创新,培养“一专多能”型公安专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而实施“学科专业主建、合成团队主战”的发展战略则成为公安院校今后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创新的方向。本文以中国刑警学院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侦查课程的“合成教学”实践为例,对“合成教学”的现实背景、基本内涵、主要特征以及实践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公安院校;合成教学;一专多能
当前“互联网+”的理念与实践已经渗透至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它在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高效和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可能。“互利网+”的本质在于对传统生产关系和资源的解构与重塑;而在犯罪生态领域,则体现为对犯罪传统形态及其组织运行模式的互联网化重整。以互联网金融犯罪为例,它作为一种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涉众型、复合型犯罪,依托互联网能够快速衍生出很多变体以及新型的犯罪组织形态。因此,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侦查也是一项以经侦为主,涵盖刑侦、网侦、治安、情报、技侦等多警种、多学科的复合型侦查活动。可以预见,实施“合成教学”已经成为公安院校适应当前警务体制改革,培养“一专多能”型公安专业人才的必然选择,是公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以及大学生警察职业素质养成的重要途径。
一、犯罪新常态下的公安机关“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警务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业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活动呈现出新型化、组织化、复合化、智能化、网上网下一体化以及分工精细化等突出特征。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内部分工过细、警种林立、设置交叉、功能单一,导致各警种之间信息、情报和资源共享缺失,协同困难,难以形成有效合力,警力资源遭到严重浪费。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适应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的要求,2016年1月,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长会议上强调“要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推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探索建立警力随着警情走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精细化警务管理模式,着力增强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对此,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大部门制”改革,推行“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的集约化警务模式。
“在传统警务模式下,警种、部门各自为战,协同意识不强、机制不畅,甚至出现‘壁垒’,整体作战优势难以发挥……在这种背景下,单一警种单打独斗的传统警务模式越发力不从心。” 2010年,公安部党委针对这种情况,从提升破案效能的角度出发提出“合成作战”新理念,要求各地刑侦部门推进以打好“合成作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为重点的侦查模式创新。所谓“合成作战”就是指打破公安机关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的阻隔与壁垒,实现多警种、多部门之间密切协同的集约化、一体化警务模式。[1]“合成作战”并非单纯的警力合成,而是更为丰富的信息合成、技术合成、资源合成与手段合成。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主动将“合成作战”理念融合于公安实战之中,丰富了合成作战的内涵,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
二、“合成教学”是新常态下公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公安院校基本上都是仿照公安部各业务局来进行专业设置。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例,分别设有刑侦、经侦、治安、禁毒、情报、技侦、网侦、涉外警务、法医、法化、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并以此为基础设置对应系部作为组织载体。在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安排上,则是遵循罪名导向原则,按照刑法中的类罪名与具体罪名设置课程并组织教学内容。这种教学组织模式在推进和深化各专业建设,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但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许多固有顽疾。具体表现为:(1)专业划分过细,且单独建设、单独授课导致学生知识碎片化;(2)自我扩张的本能会造成各专业的重复建设和对教学资源的争夺;(3)划分过细且各自为战极易形成专业间的真空与交叉;(4)山头主义和本位主义使各专业逐渐形成势力范围和垄断格局;(5)一盘散沙,合力难以形成,面对犯罪的“新型化”、“复合化”趋势敏感度与适应性不足。
当前,在公安机关推行“大部门制”改革,实现多警种、多手段合成作战的背景下,公安院校必须转变传统以专业为基础“分而治之”的教学管理模式,实施以专题为导向的跨专业“合成教学”才能顺应新常态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所谓“合成教学”就是指在尊重案件侦办规律及其完整性的基础之上,打破各专业之间的固有藩篱,以专题为导向重新整合特定案件侦办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与技能,实现专业优势与协同优势合成的一体化、集约型教学模式。首先,“合成教学”在教学内容上体现为在实战应用思维指导和典型案件的具体情境下实现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跨专业解构与重整,从而避免对本应完整的教学内容的人为分割以及知识过于抽象、教条所导致的学习枯燥。同时以逆向工程学理念为指导,以实际问题倒逼专业基础知识的拓展与强化。其次,“合成教学”在教学团队模式上体现为以特定专题为纽带形成的跨专业教研团队紧密结合公安实战以及犯罪动态开展专题性的科学研究,并对应研发适用于教学的专题知识模块及各类教学产品,进而完成科研成果向教学产品的快速转化,真正实现科研与教学的高效合成与互动。最后,“合成教学”在专业建设与教研管理上体现为“学科专业主建,合成团队主战”的全新模式(这里“战”喻指教学与科研工作)。这是中央军委针对本轮军事管理体制改革所提出的“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战略在公安院校教研体制改革中的本地化应用。“学科专业主建”强调要继续以学科专业为单位开展本专业的系统性、深入性研究,凸出分工与专业化的优势;“合成团队主战”则强调各专业间的合作与协同,发挥“和而不同”的团队力量,集中互补优势专题公关,并迅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产品。
三、公安院校“合成教学”的基本内涵
公安院校“合成教学”的基本内涵体现为四大合成:
(一)跨专业的教师合成。课程设置、教师选配、课题申报、教研活动几乎完全以专业系部为单位,专任教师跨系部交流与合作的制度机制或官方平台缺位,跨系部、跨专业的横向联合科研成果凤毛麟角,合成教学自然无从谈起。教学与科研一直呈现条条块块的“碎片化”状态。专业教师的合成并不意味着打碎原有学科专业划分与系部机构设置,更不是从原来的“碎片化”状态进入另外一种“混沌化”状态,而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状态。一方面,日常的教师管理与专业建设仍然以系部或专业为单位开展和实施;另一方面,根据需要及自身优势以自由组合等方式组建合成教研团队开展跨专业的专题研究与合成教学。
(二)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合成。合成教学是以专题研究或典型案例为主线,按照刑事案件侦查的规律及其完整性要求,将相关专业的知识与技能按照一定的次序和比例有机地融合,进而将知识和技能成体系地、完整地、鲜活地呈现给学生,既提高效率,又节约教学资源。例如,犯罪现场勘查作为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的起点,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复合型活动,涵盖了现场勘查、物证管理、痕迹检验、法医法化、网络侦查、视频侦查等多个学科领域。而公安院校的犯罪现场勘查教学主要由侦查专业的教师承担,其课程内容的设置与安排必然以其研究专长、知识结构、实战经验为导向,会不自觉地突出其专业色彩。这与犯罪现场勘查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规律相悖,更不符合公安实战的要求。
(三)专业教研与专题教研的合成。所谓专业教研就是指教师立足本专业,深入、系统地开展相关教学与科研活动;所谓专题教研就是指由教师组建跨学科教研团队围绕某一专题或案件协同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3]。专业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是构建合成教研团队,开展合成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否则合成教学就会变成“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反之,合成化的专题教研不仅能为专业教研提出最前沿、最尖端的研究课题或研究方向,而且还能相互从其他专业教研中汲取丰富的营养,从而在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上引导和推动专业教研的进一步发展。
(四)科研与教学的合成。当前,公安院校的专业课程过于强调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导致课程内容教条、抽象和呆板,灵活性不足,更新周期长。最新研究成果,尤其是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成果很难迅速并有效地嵌入原有的课程体系中,进而在公安科研与教学之间筑起一道无形的壁垒,形成“科研是科研,教学是教学”的二元格局。合成教研团队结合当前的公安实战需求,针对热点问题或典型案例开展专题性的科学研究,可以迅速地将其研究成果转化为合成教学产品并以专题课程的方式投入教学。
[1]尚海燕.借鉴军队合成作战理念构建现代警务机制[J].公安研究,2007,(9):26-33.
[2]李亦中.论新形势下合成作战在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中的运用[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4):34-40.
[3]朱智强.高校专业课程专题模块化教学模式初探[J].现代企业教育,2010,(5):51-52.
【责任编辑:董丽娟】
G64
A
1673-7725(2017)04-0146-03
2017-02-09
本文系辽宁省本科教改立项“互联网金融犯罪侦查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6-529)、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公安院校特色品牌专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G13DA020)、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新时期公安院校学生警察职业素质养成系统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JG14DB439)的研究成果。
王全(1979-),男,河南项城人,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