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研究
2017-03-11周杨
周 杨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人事处,南京 210023)
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研究
周 杨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人事处,南京 210023)
在国家“统筹推进两个一流”战略背景下,高校的发展愈发离不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对高校的发展起着全局性的作用。在高校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应该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服务人才发展上,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理念,细化人才服务内容,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高层次人才;服务型党组织;人才服务
一、高层次人才队伍概念厘定
高层次人才队伍是一个复合型概念,它涉及人才定义、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管理等多个维度。
1.高层次人才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般来说,高校师资队伍往往指的是专任教师,是师资队伍中的主体部分,而高层次人才是这一主体部分的核心,居于师资队伍“金字塔体系”的顶尖位置。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反映着一所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对高校的发展起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高层次人才是一个较难界定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空间里,高层次人才有着不同的定义。高校高层次人才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高层次性。它主要是指学术水平高深、教学效果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识别度,对其成果具有一定的公认性。同时还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保持先进水平。其二,类别性。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和标准根据各高校的类别定位而定,对于重点大学、一般大学、高职学院有所区别,与研究型高校、教学研究型高校、教学型高校又有所不同。其三,稀缺性。高层次人才的数量是有限的,属于稀缺性人才。
2.高层次人才引进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引进人才是战略投资。从当前各高校在引进人才所制定的政策上看,主要实行“ 刚”“柔” 相结合的引进方式。“刚性引进”,即通常所说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调入聘任学校,须在聘任学校全职全时工作。“柔性引进”是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 ,不求所在、但求所用”为基本原则的一种新型人才吸纳形式,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进可以进一步加强校际学术交流,进一步充分发挥校外优秀人才的专长,在教学设计、科研指导和学科建设等方面提升引进学校的竞争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人才引进的重点与难点。由于受学术氛围、发展机遇、优惠政策、科研经费、福利待遇、后勤保障以及区域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高层次重点人才短缺的局面正在显现,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风险”正在加大。
3.高层次人才培育
当前高层次人才培育常常通过国家、地方和学校所实施的人才工程来推进。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往往是国家、省级、市级等层次的政府机关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以促进人才快速、健康地成长。校级人才工程则是高校自主设定,为争取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工程而做的培育准备。2008年12月,中央决定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并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与其并行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是“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亦称“万人计划”),它于2012年8月推出,定位于支持本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就省级人才工程来讲,以江苏省为例,也有“双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省特聘教授”“省高校青蓝工程”等。多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与开展,有利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高校整体办学质量,推动高校进一步发展。
4.高层次人才管理
当前,在人才管理实践当中,普遍呈现出一种“重引进,轻管理”的现象,为了切实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必须加强人才引进后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工作的主体。对高校而言,学院是用人单位的主体,因而,学院需要在人才考核当中发挥关键作用,而不是把考核的任务推给高校职能部门。此外,要转换人才管理的思维方式,人才管理的实质和主旨是人才服务,人才服务不应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要付诸管理实践当中。
二、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概况
1.提出背景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具有重要意义。”《江苏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也明确要求:“高校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和重要职责。”
2.内涵意蕴
在新的历史时期,伴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全面实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正在加快进行,高校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不断调整和变革,正在逐渐深入涉及敏感、牵系复杂的攻坚地带,高校党建工作呈现出新的情况与特点。“具体到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要在政治方向上保障高校的发展;综合管理上保障高校的和谐;意识形态上保障高校的稳定;政策措施上保障高校的民主。”[1]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其主体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其对象是基层党员与群众,其核心是服务。这要求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将服务理念付诸行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格局。通过基层党组织满腔热情、富有成效的工作,可以把党建资源转化为服务资源,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3.现状及不足
当前,不少高校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往往照搬传统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技巧,对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还缺乏足够认识。“重宣传轻执行”的现象还较为常见。服务意识的不足,将是阻碍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第一障碍。再加上在高校“重业务轻党务”的影响下,各项服务任务的落实只能依靠上级领导的倡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还没得到充分调动,无法保证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此外,基层党员队伍还表现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手段单一和服务作风不严谨的问题,这与服务型党组织的发展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亟待加强。
三、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探索高层次人才服务的三大举措
1.强化人才服务理念
服务理念回答了为谁服务、服务什么和怎样服务的问题。因此,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人才工作,更要将服务理念的确立放在第一步,服务理念决定着服务目的、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人员有什么样的服务理念,就会直接影响他们带着什么样的服务态度,采取什么样的服务方式,决定着高层次人才的服务质量。高校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服务人才发展上,要敢于突破常规思维和现有体制的束缚,应让“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的共同价值取向,将人才服务演化为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自觉意识,在潜移默化中使内化于心的服务意识外化于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的党性修养。
2.细化人才服务内容
高校高层次人才的生活保障和支持体系相对薄弱,往往成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障碍。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人事、学科、教务、科研、财务、资产、后勤等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大力整合各方资源,保证人才服务无死角,实现服务体系无缝对接。为此,校党委应该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服务行为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各基层党组织也应该在结合本支部特点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立更为明确、细分的服务标准。服务标准确立好,党组织、党员的服务行为、服务活动才有所依据,服务标准的可量化操作也为服务监督工作提供了前提准备[2]。就高校人事处而言,要以“服务”理念来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努力克服人才引进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打破常规,结合提高待遇、创造良好事业发展环境等方式,加大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引进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及时有效地做好经费核拨、实验平台搭建、科研团队配备、周转房提供、家属工作安排等服务。
3.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高层次人才服务环境建设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目的是创造一个学风优良、人事关系和谐、公平竞争的“软环境”。首先,各基层党组织须立足自身,发挥本支部的特色优势,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培育基层组织学术氛围。自由的、跨学科的、宽松的学术思想交流与碰撞,不论对高层次人才,还是对师资队伍整体都是一个学习、交流、提高的过程[3]。其次,各基层党组织应努力营造环境健康、关系和谐、竞争有序的组织氛围,避免工作环境“脏乱差”降低工作效率,避免“不良的非正式组织”对新进人才的恶意排斥,影响“外来人才”顺利融入组织环境,更要减少人才之间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的摩擦。第三,各基层党组织需要努力搭建有利于人才自我发展的平台,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公平的环境可以让想做事的人才放开手脚,充分地调动自身的潜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避免“引来姑爷、气走儿子”的现象发生,这也是高校人才引进的基本之意。
[1]方晓春.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政治学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46—49.
[2]余灵芝.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15.
[3]丁忠利,梅艳晓.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J].江淮论坛,2003(3):153—155.
〔责任编辑:钱晓玲〕
10.3969/j.issn.1008-6714.2017.05.051
2017-03-09
2015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党管人才’视域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15JYDJ-YB0079)
周杨(1981—),男,江苏连云港人,助理研究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研究。
G451.2
A
1008-6714(2017)05-01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