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日本对辽宁地区电力工业的控制
2017-03-11张诗茉
张诗茉
(国网辽宁信通公司 沈阳 110004)
清末民国时期日本对辽宁地区电力工业的控制
张诗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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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中国东北通过武力征服后,加强对中国东北,特别是辽宁地区经济命脉的控制以达到其长期统治的目的。对电力工业的实际控制更是日本的重要项目之一,通过对辽宁地区电力工业的控制,牢牢把持住辽宁地区的经济命脉,为其扩大对华侵略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日本辽宁电力工业控制
1907年4月1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成立,其运输部运转课设有电气系负责管理电气事业。1926年6月1日,日本成立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会社本店设在大连,奉天和安东(丹东)设有支店。12月,创立鞍山支店。1934年11月1日,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成立,本店设在新京(长春),统辖日本方面的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营口水道电气株式会社、北满电气株式会社三家股东,以及伪满当局的奉天电灯厂、安东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灯厂、长春电灯厂、哈尔滨电业局、齐齐哈尔电灯厂六家单位,逐步兼并其他电力工厂。到1937年,除抚顺煤矿、鞍山制钢所、本溪湖煤铁公司自备发电厂外,其他小电厂均受其控制。
一、日本在沈阳地区的电力控制
沈阳地区早期的发电厂是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中国创办的东三省银元总局电灯厂(后改称奉天电灯厂),装机容量为460千瓦。英商启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安装直流230伏汽轮发电机三台,总容量290千瓦,供公司内部使用,这是沈阳最早拥有用户自备发电厂家。1908年,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将俄国在旅顺所使用的发电机移设在奉天的西塔大街,建成西塔临时发电所,装机容量为120千瓦。同年6月21日向日本满铁附属地开始送电,同时成立奉天电灯营业所。西塔临时发电所设置三相交流120千瓦发电机一台,66千瓦锅炉两台,汽机一台,固定资金0.58万元。发出的电力经配电线路直接送到用户。1908年,有配电线路亘长18.4公里,电柱563根。历年用户和灯数是:1908年492户,1976灯;1909年539户,2632灯;1910年707户,4241灯。西塔临时发电所从1908年6月21日创办开始,仅存在两年零两个月,共亏损0.13万元。随着用电负荷增长,1910年8月20日,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建成奉天发电所,装机容量400千瓦,发电所的电力经配电线路直接向用户供电,同时将西塔临时发电所拆除。随着供电范围的扩大,发电设备由1910年的400千瓦增加到1920年1400千瓦。发电所建成当时,安装BTH型、三相交流、3.3千伏、50赫兹、200千瓦发电机两台,BW式、10.5气压、加热面积249平方米锅炉两台,竖型复式、200千瓦汽机两台。1912年增设BW式、10.5汽压、加热面积249平方米锅炉一台。1919年增设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沙河口工场制造的、三相交流、3.3千伏、50赫兹、500千瓦发电机一台,BW式、10.5汽压、加热面积465平方米锅炉一台,竖型复式、500千瓦汽机一台。奉天发电厂从1911年不断增加发电设备,到1923年装机总容量达4660千瓦。1920年增设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沙河口工场制造、三相交流、3.3千伏、50赫兹、5000千瓦发电机一台,竖型复式、500千瓦汽机一台。1922—1923年,将拆除的200千瓦发电机两组相继调给铁岭电灯局。1929年建成第一发电所,装机容量5000千瓦,两座发电所总容量达9660千瓦,是办厂初期的21倍。1922年,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建成奉天变电所,由44千伏抚(顺)奉(天)送电线受电,作为主要供电电源,奉天发电所于1925年拆除。1928年建成的法库发电所于1934年3月由奉天电灯厂经营。1935年、1937年相继建成北兴、大东两座变电所,与此同期,奉天电灯厂两座发电所停止发电。1937年,沈阳地区有用户自备发电厂八座,其中发电设备容量在1000千瓦及以上的只有奉天纺纱厂和奉天兵工厂两处[1]300—302。
二、日本在大连地区的电力控制
1907年10月,东北地区最早的供电营业机构——大连电灯营业所成立,开始办理一般居民用电业务。1908年12月,新建的旅顺发电所投入运行,1922年,与俄国建于1902年的大连发电厂统称为滨町发电所,投产时装机容量为500千伏安,1931年装机容量为1000千伏安。日本占领旅顺大连后,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垄断大连电力工业,接收了俄国在大连的发电所和电灯设备,从1907年设大连电灯营业所和大连发电所,供给电灯、电力与电气铁路的营运。1912年12月,大连发电所的发电能力已经由750千瓦扩大为4650千瓦。1911年该所营业成绩为:发电量745万千瓦,包括电灯用282万千瓦、动力用208万千瓦。当年电灯转换成16支光灯数为:家用6057户,电灯数46446盏;公司用21433盏。通过电灯、电力、电铁三项事业,大连发电所1911年度前半期收入27.35万元,支出18.30万元,盈利9.04万元。1916年,日人在金州新市街修建发电场,为金州用电的开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实现了大连发电所规模的扩大,1917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颁布大连电灯规程。大连电气营业所成立。1920年8月,关东厅颁布《电气事业管理规则》。大连发电所1921年发电能力为6750千瓦,同时新建了第二发电所,逐步把旧式机械更换成新式涡轮发电机。1921年3月,貔子窝发电所建成投产;同年12月,普兰店发电所建成投产。1926年1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所经营的大连、奉天、长春、安东电气实业分别独立,另外成立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分别继承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在当地的电气事业,又收买了鞍山和汤岗子电气事业,接受了瓦房店、大石桥、辽阳、铁岭、四平街、公主岭等地电灯会社的股份、债权等。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总店设于大连,在各地设立分店,其供电事业以大连、沈阳、长春、安东为中心,并在大连设立电车事业。1929年,旅顺建成由大连抵达旅顺变电所的输电线路,亘长36.2公里,使旅顺电源改由南满电气株式会社所属天之川发电所供给。同年,金州变电所投入运行。1930年,颁布《电气事业条例》。1934年11月,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成立,本店在新京,大连设有分店。1938年1月,新的《电气测定规则》颁布。同年6月,旅顺、金州、普兰店、貔子窝的电气事业由满电从关东州厅收买,各成立营业所负责经营管理。1942年12月,大连变电所和东连线投入运行。大连变电所是租借地内第一座220千伏变电所[2]160。
三、日本对本溪地区的电力控制
1905年后,日本为了加快掠夺煤铁资源和攫取更多的利润,将火力发电技术应用到其所投资企业的发展上。1908年9月,日本大仓财阀在其开办的本溪湖炭矿(又称大仓炭坑会社)内部安装了一台7.5千瓦直流发电机,供矿内照明用电,这是本溪应用电力的始端。1906年10月,本溪湖炭矿成立电灯公司,新安装AEG公司制造的75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一台,所发电力除供应企业自用外,还向县街供应部分照明用电。本溪湖商办煤矿有限公司成立后,为了提供炼铁用电,1913年在本溪湖制铁工场修建第一发电所(又称本溪湖第一发电所),安装两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1914年5月运转送电。所发电力除企业内部自用外,逐步向宫原(今工源)、彩屯、桥头、南坟(今南芬)、庙儿沟、火连寨等地送电。1925—1933年,本溪湖第一发电所又先后安装2500千瓦、3000千瓦、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各一台,到1933年末,共有发电机五台,装机容量1.45万千瓦,年发电量3572.6万千瓦时,成为当时东北地区七大发电所之一。随着日伪统治当局《东北电力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对资源掠夺性开发的扩大,本溪电力工业扩展到新建企业内部用电上。1936年6月,满洲盘城洋灰株式会社本溪湖工场在兴建彩屯工场时,建设余热发电所一座,装机容量8000千瓦。1938年8月,本溪湖煤铁公司建成第二发电所(又称本溪湖第二发电所),装设发电机两台,装机容量2.8万千瓦。同年修建44千伏铁山送电线(本溪湖—庙儿沟),为东北地区最早送电线路之一。1939年1月,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建成田师付发电所,装机容量3000千瓦,陆续向田师付、马鹿沟、小市等地供电。1940年,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又建成了154千伏本浑(本溪—浑河)送电线路,为本溪电力系统与东北电力系统联网的开端。1941年8月,本溪湖煤铁公司在建设宫原场区的同时,建成第三发电所(又称宫原第三发电所),装设两万千瓦发电机两台,并安装一台变波机,实现了50赫兹电力同60赫兹电力的互换。1942年,满洲盘城洋灰株式会社本溪湖工场在宫原场区装设4000千瓦发电机一台,利用余热发电。同年,供电线路相继延伸至草河口、桓仁等地,同时着手建设桓仁水力发电站。1944年10月,满洲电业株式会社设立本溪湖事务所,对满洲制铁株式会社本溪湖支社以外的电力进行统一管理。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前夕,本溪地区共有火力发电所六座,装机总容量9.8万千瓦,年发电量5000万千瓦时,输电变压器总容量6.35万千伏安。
四、日本在丹东地区的电力控制
1903年,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通商航海续约》,允许外国人居住、贸易。日本为适应对华侵略需要,大批向安东移民。清政府还把安东新六道沟一带(坝岗—电灯房)划给日本人做租借地,由日本人盖房定居、开辟市场、办厂经商。1906年1月,日本人石原正太郎等人向日本驻安东领事馆提出筹建发电厂申请,1908年,发下建厂许可证,由石原正太郎为总代办组成安东电气株式会社董事会,投资20万日元,经两年多土木建筑和发电机组装,于清宣统元年十一月初十,安东第一座发电厂在四番通九町目(今振兴区大院胡同64号)建成发电,装机100千瓦一台,供电灯1000盏。到年末,发电量达9.43万千瓦时,有三千伏送电线路0.4公里,配电线路11.75公里,有三千伏变压器138台,用电户数718户,电灯2771盏,负荷容量48千瓦。第一发电厂运行之后,用电负荷迅速增加,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转,欲增加发电机组资金不足,再加上安东电气株式会社经营不利,电厂董事会无心继续经营,于是决定对电厂进行拍卖。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出资13万日元收买。1910年12月26日,办完移交手续,安东电气株式会社宣告解散。
1911年1月1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组建的安东电灯营业所开始营业,继续经营第一发电厂。1913年12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建成的第二发电厂发电,装机100千瓦两台。民国六年,第一发电厂增装73.5千瓦发电机一台;1919年,第二发电厂又增加100千瓦发电机一台,至此,两个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473.5千瓦。安东电灯营业所的经营范围也不断扩大,同年10月,铺设鸭绿江水下电缆,开始向朝鲜新义州造纸厂供电。1920—1921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在南五条通新建成第三发电厂,装机3000千瓦两台,400千瓦两台。同时,第一发电厂停止运行。1922年,第三发电厂改称安东发电所,第二发电厂同时停止运行,第一和第二发电厂即行拆除,发电机运往外地,安东发电所成为安东市区唯一电源,同年,发电量达715万千瓦时。1926年,安东电灯营业所和安东发电所脱离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划归新成立的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管理,安东电灯营业所改称安东支店,继续经营安东发电所。三千伏输电线路发展到146.8公里,配电线路发展到143.1公里,变压器389台,总容量4281千伏安,用电设备容量6109.8千瓦,用户发展到18957户。
五、日本对抚顺、辽阳、阜新、锦州等地区的电力控制
1908年,日本为掠夺抚顺煤炭资源,由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出资,在抚顺兴建了大山坑发电所和门特瓦斯发电所,合称为抚顺炭矿发电所。截至1919年7月,抚顺炭矿发电所总装机容量1.9万千瓦。1921年,随着日本全面加剧对华经济掠夺,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选定大官屯为新址,着手兴建大官屯第一发电所,1922年安装了一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并投产发电,大官屯第一发电所投入运行后,大山坑发电所随即关闭。到1928年大官屯第一发电所共安装三台机组,总容量为三万千瓦。1930年又在大官屯发电所西侧,兴建大官屯第二发电所,至1931年末,安装两台2.5万千瓦发电机组,并投产发电。大官屯第二发电所发电后,门特瓦斯发电所随即关闭。抚顺炭矿发电所改称抚顺发电所,并统管大官屯第一、第二发电所。截至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抚顺发电所共安装10台发电机组,总容量28.5万千瓦;安装18台锅炉,总蒸发量为1177吨/时[3]30。
1905年后,日本继承俄国在辽阳的附属地。在附属地内设立日本驻辽阳领事馆和满铁事务所。为掠夺本地资源和铁路用电需要,中日双方于1907年协议成立辽阳电灯公司,投资12万日元,在辽阳城内佟家大街兴建蒸汽发电厂,电压3.3千伏/110伏。1912年3月14日,辽阳电灯公司蒸汽发电厂两台单机容量100千瓦发电机正式运行。电气设备有英国阿联公司产直立型145马力蒸汽机一台,水管式锅炉一台,英国台卡公司100千瓦发电机一台,周波为50赫兹,电压为3.3千伏/110伏。当时以辽阳北广场为界,分两条线路供电,没有动力用电,只供给4293盏电灯照明用电,供电方式昼停夜送。1913年增设一台水管式锅炉,加热面积1875平方英尺。1920年满铁附属地部分工厂开始使用动力电。1921年11月30日,增设一台116千瓦艾伦引擎式发电机,更换了150马力蒸汽机。1923年,为满足满洲纺织株式会社在辽阳开办纺织厂的用电要求,满铁电气作业部随即从沈阳至辽阳的铁路沿线新建一条千伏送电线路即奉辽线,并在辽阳新建一座变电所。1924年7月19日奉辽线投入运行使用,辽阳电灯公司的发电厂随即停业。发电厂部分设备拆除,转让给范家屯电灯公司[4]232。
1935年3月,日本为加速掠夺阜新地区的煤炭资源,开始修建“八阜”送变电工程(八道壕炭矿发电所一阜新孙家湾煤矿变电所)。同年10月,“八阜”送变电工程完工,八道壕炭矿发电所开始向孙家湾煤矿变电所送电。从此,阜新地区开始使用电力采煤、照明。此时,供电范围只限于孙家湾矿区和阜新县城内,电力用户主要是南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日伪机关,年用电量600万千瓦时。供用电营运业务由煤矿兼管[5]28。1936年1月12日,南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建成阜新地区第一个发电所——孙家湾发电所,装机容量为1500千瓦。1937年4月1日,南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在阜新县成立专门管电的机构——阜新县电气分厂,下设孙家湾诘所、新邱诘所,负责电力用户265户,照明电灯1297盏。12月末,南满洲炭矿株式会社开工建设的阜新发电所主厂房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阜新发电所隶属于南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1938年1月,1号机组投运发电,装机容量7000千瓦。6月,阜新发电所开始向阜新矿业所供电。从此,阜新地区开始双电源供电。1940年9月,全所装机容量达16万千瓦。仅两年时间,装机容量增加15.3万千瓦。阜新设市后,成立伪满洲电业株式会社阜新营业所,1943年10月,升格为阜新事务所[6]212。
1916年11月,时为锦县(今锦州)电灯厂,厂址在城东关小薛屯马路西北,系由地方士绅陆继武、徐子聘等人以官僚资本和民商合资形式集股本金10万元(奉小洋)兴办的,总机关定名为锦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于城内东街。转电处设于城内钟鼓楼(今城内鼓楼东南角的三层灰砖小楼)。发电机容量为75千瓦,在城内外及商埠界装设电灯3000多盏,动力为230马力,至1924年发电容量达500千瓦。1932年日本侵略者侵占锦州,由南满电气会社派员经营锦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由奉天调入500千瓦发电机,总容量达1 000千瓦;1936年又由奉天调来1500千瓦发电设备,总容量达2500千瓦。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为了统一电网,成立了锦州支部,统辖锦州、热河两省供电营运业务。锦州北郊马家洼子变电所,变压器为22/3.3千伏500×3千伏安,经22千伏锦兴线(锦州—兴城)给高桥、葫芦岛、连山、杨家杖子和兴城送电,3.3千伏向市内供电[7]108。
日本政府通过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满洲电气株式会社,对辽宁地区电力工业牢牢控制,从而把持住辽宁地区的经济命脉,为其扩大对华侵略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1]沈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沈阳市志:4[M].沈阳:沈阳出版社,1999.
[2]程维荣.旅大租借地史[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
[3]辽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志·电力工业志[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
[4]辽阳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辽阳市志:第三卷[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
[5]政协阜新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阜新文史资料:第8辑[G]. 1993.
[6]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阜新市志第二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
[7]锦州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锦州市志:经济建设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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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