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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即先王之道:先秦儒家法先王思想流变

2017-03-11

关键词:圣王先王王道

李 犇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王道即先王之道:先秦儒家法先王思想流变

李 犇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王道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也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儒家经典“六经”就是王道的载体。根据《尚书》的记载,以尧、舜为开端,三代之王相继法先王之道。历夏商二代传给武王的“洪范”包含了九个范畴的统治大法,在其核心范畴“皇极”中最早提出了王道的概念和内涵。进一步而言,孔子继承周代文化,损益三代之礼,就是要继承先王之道。孟子主张法先王之道,先王之道就是以仁心行仁政。荀子认为百王之道无变,肯定了先王之道,但他主张法后王,后王是先王之道的集中体现。

先王之道;王道;皇极;法先王

王道首先是先王之道,没有先代圣王的开创,就没有后世可以遵循的王道。王道统合了内圣与外王,正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所在。如果说西方文明的理想国是追求彼岸的天国,那么儒家的理想国就是实现此岸的王道政治。在儒家思想中,“王道政治”是“政治儒学”追求的终极目标。先王之道既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来源依据,也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先秦儒家法先王,既是对先王之道的继承,也是对实现王道理想的追求。

一、先王之道

《尚书》作为儒家重要经典之一,记载了虞夏商周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上古圣王的言行和事迹。《史记·儒林列传》有言:“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1]“王路”正是先代圣王开创的道路,后世须通过作为先代圣王之道载体的“诗、书、礼、乐”来继承这条道路。孙星衍说:“或以前代置五经博士,重在道统,不知道存乎经,统本于尧、舜、禹、汤、文武,伏生不传尚书,则道何所存?统何所述?”[2]这里指出了《尚书》对于道统的重要意义,认为道存于五经,统本于圣王,如果没有《尚书》,上古圣王之道统就难以叙述了。尧、舜为二帝,开创夏、商、周三代的禹、汤、文武为三王,在传统儒家看来,只有他们可以称为圣王,他们所行的道称作王道,王道即是先代圣王之道,就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因周公辅助文武,并摄政七年,制礼作乐,继承发扬了文武之道,所以也被称为圣王。《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孟子历数前代的圣人,“由尧舜至于汤”“由汤至于文王”“由文王至于孔子”[3]22各有五百余年,圣人相继而起,从而使大道不废。董仲舒说:“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滞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4]2499王道并不会消亡,在历史的进程中,后世之王都会自觉地遵循先代圣王之道,王道是超越于历代统治者之上不变的法则,亦是历代贤明统治者孜孜以求的最高理想。因此,王道不是生搬硬套,王道是活的灵魂。比如《尚书》中《汤誓》《牧誓》所载的汤武革命,虽然商周前后相隔几百年,但其中所体现的王道却是一致的,后世新王的革命也不能违背这个道理。尧作为第一个圣王,其盛德大业奠定了王道的基石,而后舜继承尧之道,三代圣王相继传承尧舜之道。《尚书》开篇就描述了尧的形象:“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5]11尧恭勤不懈,能让贤能,尧德充塞四方,至于天地。他能发扬大德,使九族和睦,使百官辨明,协和万国诸侯,使天下民众和乐。尧将其自身的德从内至外、由近及远推至全天下。郑康成曰:“稽古,同天。言能顺天而行,与之同功。”[6]2孙星衍指出:“是圣人为政,必先稽古也。尧称帝,故谓之同天。”[6]3孔子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7]13孔子反复称赞了尧的伟大,强调了尧的崇高广大无以复加。唯有天是最高大的,只有尧能够效法天之道,与天相配。民众无法形容尧之道的广大,就像无法形容天道一样。尧所开创功业是崇高的,开创的文化是光明的。其中“焕,明也。其立文垂制又著明”[8]309。对于后王来说,效法尧之道就是效法天道,尧的“文章”是效法尧之道的凭借。

对于先王的继承者来说,继承了先王的王位,就要继续发扬光大先王的功业。周初,武王死,成王幼,管叔、蔡叔勾结旧殷势力发动叛乱,臣民们都认为平叛的困难很大,周公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之时,告诫并勉励邦君们:“尔惟旧人,尔丕克远省,尔知宁王若勤哉!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5]16强调了后人要遵循文王之道,不应忘记文王勤劳开创的基业,应该一起努力快速完成前文王未竟的事业。他又用生动的比喻来说明完成前人未完成事业的必要性,“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5]21。因此,后人决不能抛弃前人的基业,要想更好地发扬光大先王的功业,只有遵循先王之道。商王盘庚迁都时对众人说:“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5]32就是说,今天不继承古时先王的传统,就难以知道天是否会断绝商的天命,更不用说能继承先王的功业了。周公更是系统地指出了法先王之道的途径:“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5]38其中包含了由近及远四个层次的先王:周代文王之道,殷代古先哲王之道,殷商老成人心中的先王之道,以及殷周公以前古代的哲王之道。值得注意的是殷作为周革命的对象,周王仍然要继承效法殷代先王之道,这四个层次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其本质就是一以贯之的王道。周以三代更替为镜鉴,寻找先王之道中天命授受的规律:“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5]76周公强调一定要以夏殷二代为借鉴,夏殷两代开始都受了天命的,后来又都失去了天命。在为政的具体方面,周初统治者总是要从先王之道中寻求可以遵循的法则,以确保自身能够像先王一样成功。周初统治者十分了解历代先王的事迹,并善于总结其中的规律,能够随时随事效法先王之道。在王位更替之时,王道作为不变的法则,保证了前王和后王连续性。周成王临终时召集大臣及百官所作的政治遗嘱说:“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无敢昏逾。”[5]33强调后嗣之王,必须继续遵守先文王、武王之教训,不敢昏乱逾越。太史对康王宣读册命之辞说:“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扬文武之光训。”[5]16这是说,成王靠着玉几宣布他临终之命,命你承受遗训,即位为周邦之君,遵循文武之训不仅是后嗣之王即位的合法性来源,也是后王能够胜任王位的根本大法。

二、王道内涵的再诠释

《尚书》是记载圣王事迹的重要文献,“皇极”范畴是“洪范九畴”中的重要篇章,“王道”一词最早便出自其中。“洪范,《释诂》云:‘大也’,‘法也’”[6]291。“洪范”相传是上帝传给禹,历经夏商二代直至传给箕子。箕子说:“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5]42这是说,鲧堵塞洪水,把五行弄乱了,所以上帝不给他洪范大法,常理就混乱了。禹兴起王业,天就赐予他洪范大法,使常理变得有序了。天下常理的“叙”或“斁”取决于“洪范九畴”能否施行。《洪范》涵盖了治国理政的各个层面,指明了治国理政的整体路线。

九畴中的第五个范畴——“皇极”是《洪范》的核心部分,也是统治大法的精髓。“皇极:皇建其有极”[5]32,皇极就是王极。“《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曰:‘爰用五事,建用王极’,郑玄注云:王极,或皆为‘皇极’”[6]295。这里从古文字的角度来考察“王”字,林澐认为,“商代甲骨文中未见“天子”一称,商的最高统治者的名号是王,王字之本形象不纳柲之斧钺”[9]3277;王国维认为,“《考工记》:‘画缋之事火以圜。’郑氏注云:‘形如半环’,今观古文诸王字,皆作环形,‘象火之上炎’可为《考工记》之碻诂。又王、旺同声同,当以旺盛为本义”[9]3270。不管是在上古时代意义重大的火,还是象征最高权力的斧,都有超越一般人之上的意义;在甲骨文中“王”字就是商代统治者的称号,应该认为“王”字较早就已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谓。关于“皇”字,王国维认为,“上象日光放射之形。引申有大义。如大父亦曰皇父。大帝亦曰皇帝”[10]226。徐中舒认为,“皇与弁之不同者,以王者著之,则为皇,常人著之,则为弁矣。古以皇为至尊之称,帝曰皇帝,父曰皇考,祖曰皇祖”[10]229,“皇”较“王”来说,一般用来形容“王”,而不能取代“王”。关于“极”,汉代马融把“惟时厥庶民于汝极”解释为“故众民于汝取中正以归心也”[6]303,也就是把“极”解释为中正。朱熹认为,“‘皇极’二字,皇是指人君,极便是指其身为天下做个样子,使天下视之以为标准”[11]2044,“标准立于此,四方皆面内而取法。皇,谓君也;极,如屋极,阴阳造化之总会枢纽”[11]2046。刘起釪认为,“‘极’当如《诗·殷武》‘四方之极’的极。《韩诗》作‘四方之则’(《后汉书·樊准传》注引),是其意为准则”[12]1150。因此,“皇建其有极”表明王要建立其统治之道的准则。

这里分两部分来考察“皇极”的内容,第一部分是讲使臣民符合王极的方法:”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无虐茕独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5]78

这是说,要能聚集“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五种幸福,进而普遍地施于民众,这样民众才会向往这个准则,凡是民众皆应遵循王所建的准则。简而言之,要造福民众才能使其心向王极,消除结党营私才能使王极的实现成为可能,要留意有能之人以备进用人才,要宽容慎罚使民众不至于无所措手足,要表彰德行,引导民众以德,要选贤任能,善待贤能,使其有益于国家。

第二部分是讲统治者与民众应共同遵循的王道,这也是王极的高度概括:“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5]54

这里提出了“王道”的概念,认为王道是“平平”“荡荡”“正直”的大道。王道是至正的,不允许有偏颇有倾侧;王道是至公的,不允许结党偏私,不允许有私好;王道是至高的,超越于统治者之上;王道是不变的,不要反其道而行。统治者和民众应共同遵循王道,统治者要依王极把民众会聚起来,民众也要向能遵王极的统治者归往。这六句四十八个字关于王道的论述,是王极的至言[12]1170。以之为法为训,就是顺应了上帝。民众应当遵守履行,以接近天子的光辉。天子作民众的父母,才能成为天下的王。《尚书大传》讲:“圣人者,民之父母也。母能生之,能食之,父能教之,能诲之。圣王曲备之者也,能生之,能食之,能教之,能诲之也。”[6]306这是说,王要像母亲养育孩子般保养民众,又能如父亲般教诲孩子一样教化民众,这样才是同时具备了父母两者的职责,能够提供民众之所需。《大学》也指出:“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13]统治者要以民众的需求为前提,在家与天下的合一的政治制度下,必然引出政治理念上民之父母与天下王的统一。因此,王道不仅是王的统治准则的高度概括,也是对统治者自身的限制和规定。王道首先是王者所要遵循的法则,王道在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之上,统治者不能以个人私欲违反王道。王道既是统治者应遵循的规律法则,也是统治者应向往的理想境界。

三、先秦儒家论法先王

正如前文所述,孔子删述六经就是要继承先王之道,就是要在三代损益中继承先王之道。《论语》中孔子对于先代圣王的高度赞扬,对于尧赞其“巍巍乎”,对于禹赞其“吾无间然矣”,赞文王之德为“至德”,足见孔子效法先王的强烈愿望。尤为显著的是,孔子对于周代文化的向往。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7]26孔子在未衰年轻时经常梦到周公,体现孔子仰慕周公,志行其道的理想,现在孔子仍然希慕周公,只是自己衰老了、精力不够了,所以很久不再梦到周公。孔子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7]98齐是太公的封地,鲁是周公的封地,“太公大贤,周公圣人”[8]308,孔子时,齐国经过桓公霸政之后,更加崇尚功利,鲁国还存有周公的遗风,但也因积弊已久,于王道已有废缺。所以说齐一变可以成为鲁,鲁一变就能达到先王之道了。这里指出了当时实现王道的可能性,体现了变革的步骤,要根据不同的实际一步一步地调整,最终还是要以王道为依归。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7]29周代在借鉴夏商两代的礼乐制度的基础上有所损益,开创出更加盛大完备的文化,孔子赞其盛美,并说自己要遵循它。孔子以继承周代文化为己任,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7]63“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不曰道而曰文,亦谦辞也”[146]。“斯文”即是文王之道的显现,文王已经死了,但文王所开创的礼乐制度并没有消亡,还存在于孔子身上。由此可见,孔子认为自己是文王之道继承者,也就是说文王之道的延续传承只能通过孔子。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7]9殷代因袭继承夏代的礼,周代因袭继承殷代的礼,这个礼的大体是不变的。孔子还举出了损益三代制度的例子,“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7]10。夏时比商周的历法更切合时令,殷辂比易坏的周车更加耐用,周冕比夏商的礼帽更完备,韶舞尽善尽美超过三代。就是要保留经过历史检验而不能变的部分,改变经过历史检验而出现弊病的部分。正如董仲舒所说:“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4]2518孔子损益三代,并不包括虞夏二代之间的损益,是因为尧舜禹所行的道是一致的,政治上没有要补救的时弊,就没有增减。

孟子在法先王之道的基础上提出了其仁政学说,仁政就是先王之道。《孟子》中广泛称引尧、舜、禹、汤、文武的事迹,来阐明其仁政主张。孟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3]7每过五百年必定有圣王兴起治平天下,圣王之间也必有贤人闻名于世。当时已经距离文武七百多年了,已经超过了五百年,加上当时混乱的政治情势,他认为应该要有新的王者兴起了,所以他说:“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4]2518如果天意要平治天下,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孟子认为自己是圣王的继承者,其原因在于就是在于自己继承了圣王之道。孟子用舜和文王两个圣王作参照,说明圣王所行的道只是同一个道,他们“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3]46。当他们得志能行其道于天下,两者的做法像符节一样高度一致;不管是先代圣王还是后代圣王,他们所行之道是相同的。王道是不变的,不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改变。孟子引用《大雅·假乐》中的诗句“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来强调遵循先王之道的重要性,郑玄笺:“不过误,不遗失,循用旧典之文章。”[15]即不要有过错,不要有遗失,一应遵循先王之法,因为“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3]23,遵循先王之法而出现错误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也即只要遵循先王之法就不会有过错。孟子又说:“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3]24就像向上建高台必须依靠凭借丘陵,向下挖掘深沟必须依靠凭借川泽,要想取得为政的成功就必须依靠凭借先王之道。孟子把先王之道理解为一种标准,就像规矩对于方圆,还必须用规矩准绳这样可以遵循的法度,才可以应用无穷,即“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3]21。他进一步指出:“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3]26君要效法尧来尽君道,臣要效法舜来尽臣道,二者都是法尧舜之道。是否用规矩决定了能否极方圆之作,是否法尧舜决定了能否尽君臣之道。“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3]25,法尧舜就是仁,不法尧舜就是不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道。这个道就在那里,就看为政者行与不行。孟子说:“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3]77这就是说,如果统治者有仁爱的心和仁爱的名声,但是民众却得不到相应的惠泽,不能被后世效法,是他因为不去施行先王之道。先王以仁心行仁政,所以治理天下很容易。孟子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3]9不忍民众痛苦,首先就要使民众“养生丧死无憾”,这就是“王道之始”[3]76。在孟子看来,王道就是仁政,“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3]78。禹、汤、文武获得天下就是由于仁,桀、纣、幽厉失去天下就是因为失去仁。诸侯国之所以兴盛、衰废、存在、灭亡,也是由于仁与不仁而已。

荀子也认为圣王所遵循的道是不变的,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遵循人类社会自身的规律。荀子指出:“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一废一起,应之以贯,理贯不乱。不知贯,不知应变。贯之大体未尝亡也。”[16]2历史在不断地变化,如果不能把握这个“贯”,就不能应付人事的变化。而且,这个“道贯”是不会消亡的。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16]3杨倞注:“管,枢要也。是,是儒学。”[17]89圣人是道的枢要,天下的道和历代先王的道都是这个,《诗》《书》《礼》《乐》所记载的道也都归汇于这里,这四者的内容就是先代圣王的德行和功业,从心志、政事、行为、和乐等不同层面体现了先王之道,天下的道都在这里了[18]。

荀子进一步指出:“乡是者臧,倍是者亡。乡是如不臧,倍是如不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16]9遵循王道就会好,违背王道就会亡,遵循王道而不好,违背王道而不亡的,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关于“百王之道”,荀子有明确的定义:“百王之道,后王是也。”[16]22就是说后王之道和百王之道是相同的,后王集中体现了百王之道。“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16]8。遵循王道如果超过三代之前就难以确信,因为时间过于久远;施行法度如果不依后王之法就是不正,因为不合时宜、脱离现实。这个后王到底是谁,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有的人认为是文武,有的人认为是周公、成王,有的人认为是孔子。梁启雄说:“似是指总汇‘百王’‘圣王政教’之迹的‘君师’,是一位理想的、‘德才兼备’的、有位或无位的圣人,——王或素王。或者就是解蔽劝学中的‘其人’。”[17]52但问题在于如何才能检验这个后王是否符合王道,因为先王都是经过历史实践检验过的。荀子解释了为什么要法后王,这么多的圣王,到底取法哪一个?“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16]54。要想观察圣王的事迹,其中最为清楚明白的,要依据后王[19]。因为“文久而息,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而褫”[16]10,礼乐制度以及守法数的官吏,都因为年代久远而失传废弛。

正如荀子批评孟子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16]39荀子并不反对孟子效法先王,而是反对粗略地不得要领地效法先王。因为“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16]102。流传得太久就越简略,是指先王;离得越近就越详细,是指后王。简略的只能举其大概的纲纪,详细的可以举其完备的细节。如果不能按照这个原则,就会出现偏差。要么只知道简略的而不知道详细的,要么只知道详细的而不知道大纲。“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举,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16]98。荀子认为,这个要领就是要效法后王的制度,要把礼义放在最高的位置,降低《诗》《书》到次一级的地位。正如荀子在《劝学》中提到的“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16]6。可见,要想考察先王之原本,不通过后王之“礼”,是难以法先王的。总的来看,在抽象的道的层面,荀子并不反对效法三代先王之道,而且他认为贯穿于历代百王之道是不变的。在具体的制度层面,荀子认为要法后王,过于久远的制度难以清楚考察的,只有现存的制度是清楚完备的,所以只有通过法后王才能真正法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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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陆爱勇.尊道贵儒观:葛洪之道儒关系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

[责任编辑 陈浩天]

10.16366/j.cnki.1000-2359.2017.05.017

李犇(1985—),男,河南新乡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儒家哲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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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359(2017)05-0103-05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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