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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建设中的乡愁安放

2017-03-10禹建湘刘小荣

武陵学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乡愁

禹建湘,刘小荣

(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城市化建设中的乡愁安放

禹建湘,刘小荣

(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乡愁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其产生及存在依托的是承载历史记忆的城市文化。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愁在无处安放的“城中村”、同质化的城镇面貌、制假造假的仿古建筑中不断消失。要在城市化中记住乡愁,就要在城市化过程中遵行人本主义精神:依托自然,保护乡愁文化;尊重个性,保留本土特色;放缓节奏,保持协调发展。

乡愁;城市化;文化保护

一、寄托于城市记忆的乡愁

中国是从古老农耕社会走向现代化的,作为农业文明的发源地,乡村不仅孕育了一代代的中国人,而且承载了人们心中对乡土、对自然的不可磨灭的情感依恋。乡愁这一概念反映了其内涵的历史源头,表明了乡村是故土思念之根,体现了人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对于乡愁的内涵,有学者提出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愁”是指涌入城市的乡民对传统乡村生活的思念和对城市生活的失重感相互交织而成的复杂心理体验[1],荷兰心理学家威戈浩特(A.J.J.M.Vingerhoets)曾提出乡愁的产生源于空间上的隔离与文化上的差异,据此可知空间距离与文化差异是乡愁的两大根源前提。与“乡”的距离越远,身处的地域与“乡”的文化差异越大,“愁”绪越浓。从某种意义上说,身处故乡而故乡中的一切都不再是曾经熟悉的样貌,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隔离,且个人的努力往往无法消除这种隔离。城市现代化建设恰恰给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空间隔离以及标记了文化差异的各种文化符号载体的消失。

乡愁情感源于人对故土的乡恋之情,它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而承载乡愁的,是城市记忆。“城市是人们集体记忆的场所。”[2]城市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种,莫里斯·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它也不是某种神秘的群体思想。”[3]城市记忆的内核是城市历史文化,其两端连接着乡愁情感和城市空间的物质实体,具有地域性、时间性、选择性和公共性。德国城市规划大师阿尔伯斯(G.Albers)曾经这样形容过城市:“城市好像一张欧洲古代用做书写的羊皮纸,人们将它不断刷洗再用,但总留下旧有的痕迹。”[4]这些总也洗刷不掉的旧有痕迹便是城市记忆的历史写照。刘易斯·芒福德认为城市是一种贮存和传递信息的容器[5]74,城市是依靠记忆存在的,这与城市记忆的内涵不谋而合。一座城市的历史是由一代又一代的人创造的,所有的变化都被城市刻写在它的身上,城市文化由此得到传承。乡愁寄托于城市记忆中,其载体包括城市景观当中的物质的实体和精神文化,因此要“记得住乡愁”,应当做到保护城市记忆使其不会消失。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旧更替乃历史潮流,但过于迅速高涨的城市化建设逐渐吞没了承载乡愁的各种城市或乡村景观,由此不断丧失的故乡感使得居于其中的人陷入了无所适从的迷茫状态,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不安感。日本民俗学家柳田国男指出在城市化进程热潮中,都市人的最普遍类型是长期居于城市却始终难以融入其中的人,这些人始终“视自己身后的故乡为自己年少时光那般爱恋着的乡愁情结”[6]。这是乡愁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表现形态,其根本是对故土文化的乡恋之情,因此城市化建设中应尽力做到保护与传承那些能够寄托乡愁的历史文化(以民俗文化最能满足乡愁情结的情感需求),不仅要让现代化进入乡村,也要让乡土文化融入城市。

二、城市“失忆”导致乡愁“失守”

城市化建设并非近年才开始,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从侧面反映出了地方城镇化进程中持续存在的问题,甚至出现人为推高城镇化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化建设的质量,背离了城市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从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历史看,城市化大致可分为内生型城市化与建构型城市化[7],两种城市化进程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城市“失忆”,相对而言建构型城市化在文化保护方面具有更大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关注城市化建设中的城市“失忆”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规划布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座失忆的城市,乡愁将无处安放。

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对乡村的重新规划与改造。如果从地域管辖划分的角度说,乡村是一个城市整体中的一部分,城市化并不等于要消灭乡村,而是要让乡村也能够吸收现代化的元素以更好地实现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富足。乡村中时常出现的“要致富,先修路”的宣传口号生动地反映了城市化建设的功利性。在国家政策倡导下,各地纷纷展开了热火朝天的城镇化推进工作,乡村或被全面改造开发为城市化区域,或变成了“城中村”与所谓的“新村”,新的城市规划往往趋于同质,盲目追求政绩的结果是导致了不合理的城市化建设。

(一)城中村:无处安放的乡愁

狭义上,城中村是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收,剩下的宅基地被城市包围后形成的城市中的农村聚落。广义上的城中村是指在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城乡土地的二元体制,《土地管理法》明确了我国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而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在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为满足不断扩张的城市对土地日益膨胀的需求,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通过征收将原本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变成国有,从而为城市的扩张提供空间资源。相比征用宅基地和安置拆迁户所需付出的巨大代价,补偿成本较低的农业用地,即耕地,成为了长期以来土地征用的主要目标。久而久之,城市建设将原有农村聚落包围,而失去耕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的失地农民,通过大规模加建、出租宅基地住房作为主要收入来源。随着大批的外来人口的涌入,城市包围下的非正规住宅——城中村逐渐形成。

由于其土地性质与国有土地的本质区别,城中村逐渐发展成一个廉价的城市空间。在土地的二元体制下,国有土地由政府负责管理,为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空间以及相应的公共服务,正式的城市规划也只在政府拥有的土地上实施。相比之下,城中村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均为村集体和村民,而使用者和居住者大多为外来人口。城中村在保留传统的农村治理体制下,不仅缺乏公共服务和规划,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也无能为力。城中村的特殊性导致了管理上的“两位缺失”,即管理权与使用权高度分离,这个特殊空间中的建设落后而混乱,内部设施陈旧而薄弱,呈现出的整体形态风貌与周边城市景观形成强烈反差,被视为城市中藏污纳垢的黑暗角落。但也正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城中村依靠周围城市区域公共服务的溢出,成为一处能享受城市功能而成本低廉的空间,为外来的落脚者提供了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城中村作为城市与乡村混搭的产物,聚合并交织着多个阶层居民的生活形态,不论是城中村原住民,还是外来者、城市新移民,都很容易体会到浓烈的乡愁。

城中村在城市化建设中逐渐变成了城市里的一座孤岛,其鱼龙混杂的现象和管理措施的缺失,带来了一系列城市和社会问题。在政府和开发商看来,城中村是城市发展的阻碍,损害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和投资吸引力,此外,研究显示城中村对周边城市用地价格有着负面影响。目前各地政府都在着手解决城中村改造这一牵扯着多方利益、充满了矛盾的难题。在我国北方的一些城市,政府的强势导致城中村的村集体在土地供应市场上成为弱势一方,地段好的城中村往往被强势整体拆迁,而不占地域优势的城中村则被忽视和滞留。相比之下,南方的广州、深圳等地,村集体拥有极强的宗族势力,与地方政府有着很大的博弈能力,使得这些地区的城中村不仅难以被整体拆除,村内还高楼林立,甚至形成一定的商业氛围,政府往往只能通过部分改造代替整体拆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中村的风貌和环境。

简单粗暴的推倒重建,使得原有村庄痕迹完全消失,城中村的居民再难以看到他们寄托乡愁的乡村面貌,面临着乡愁的“记忆危机”。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高楼平地而起,却很难在废墟之上重构城市的历史与文化。而如何通过合理的改造,在美化城市形象,改善城中村恶劣环境的同时,延续城市历史人文记忆,重建村落文明,成为当前城市建设应当关注的问题。

(二)千城一面:淡漠的乡愁与文化

“千城一面”即同质化的城市化建设。同质化的前提是推倒旧城建新城,而急功近利的城镇化“旧貌换新颜”的首要伤害便是乡愁文化的淡漠与城市记忆的磨灭。乡愁是一种对过往的思念,而这些“过往”就包含在城市空间中的建筑、街道、绿地等城市景观之中。大刀阔斧的城市化进程使得乡愁记忆中的过往逐渐消失,刻满城市记忆的城镇面貌不复存在,城市文化的历史传承发生了断裂,乡愁的记忆自此只能存在于想象或者纪录片之中,由之而来的是乡愁找不到最佳宣泄途径的深深怅惘。因为无论是存在于想象中的亦或是存在于文化产品中的城市记忆,都难以超越真实存在的城市记忆所能够给乡愁带来的慰藉。在资本逐利的驱动下,城市空间的演变如同其他商品一样朝着标准化、模式化的方向发展,同质化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而蔓延,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城市之间的差异却越来越小。当代城市在物理空间、城市文化等形态上正变得越来越相似,逐渐失去每座城市自身的特色。从欧美到亚洲,包括中国在内,各个大城市都在试图建造超高层或奇形怪状的建筑作为城市地标,从迪拜塔到上海中心大厦,从苏州“秋裤楼”到广州“铜钱大厦”,建筑高度不断被刷新,建筑外形也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眼球。然而,这种标签式的建筑在不断刷新高度或新奇度纪录的同时,又能承载多少地域风格和城市特色呢?与此同时,在追求现代化的风气下,各大城市陆续规划并建筑了所谓的中央商务区,不论是日本的新宿、纽约的曼哈顿,还是上海的陆家嘴、广州的珠江新城,无一例外都是一片“钢筋混凝土森林”,一样的高楼耸立,一样的车水马龙,不一样的也许只是建筑的密度和人口的规模。而另一方面,在市场的导向作用下,脱离本地风俗文化、一味追逐流行的景观同质化现象愈演愈烈,如随处可见的所谓“欧洲小镇”“地中海风情”等,这种基于商业的“多元符号”使得城市特色消失殆尽。城市的模式化发展建立在瓦解历史的基础上,不仅使得城市原有的承载记忆的空间肌理受到不可逆转的毁灭,也造成城市在物理空间和景观形态上的千城一面。在这样同质化的人居空间中,很容易让人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使人缺乏归属感和栖息感。

城市化建设要让居民“记得住乡愁”,在这一进程中其关注的重点应当是人的情感,即不仅仅要让乡村旧城变新模样,更要做到的是“人的城镇化”,只有如此才能使居民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建设,让乡愁能够寄托在城市当中,城市记忆的物质载体也能够顺利保存下来,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

(三)仿古再造:仿不出的乡愁情结

仿古建筑的出现考虑两大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在长期的一味追求现代性、西式化的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回归性的努力;另一方面则与国家大力倡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有关。文化旅游既是文化产业的一大分支,同时又能够成为一座城市经济收入构成的一大板块,因此是两全其美之事。

仿古是为了复古,是由于“古”之消逝才不得不“仿”之。由此可以说明两个逻辑基础:第一,一座城市的文化旅游需要依靠历史古迹来凸显其文化性,或者说历史古迹是城市文化的最佳写照;第二,对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地域而言,承载了历史的古迹最能够寄托人的乡愁情感。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在城市化建设的语境下的论述逻辑,针对的是城市化建设对城市的历史文化的破坏性,毕竟一座城市的文化不仅仅是其残存的古老城貌能完整概括的。此外寄托乡愁的除了建筑等人造产物外还包括地理样貌等自然环境。仿古的致命缺陷是其永远无法代替真实的古迹,更不能仿出寄托于历史古迹文化的乡愁情结,因为历史古迹无论其随着时间流逝历经风吹日晒雨淋而变得多么的残缺破败,在对历史古迹的眼观鼻嗅全身心感受中,其所能带给人的心灵上的情感体验是独一无二的。而对于那些原本长期生活在其中的人来说,仿古或许能够带来一点心理安慰,但那份乡愁终究与原来不同了。

值得一提的是,历史博物馆的存在是试图承载乡愁、传承历史文化的努力,博物馆中的陈列物是历史的、真实的,却也是碎片化的,当然也有一些人工的成分存在,其完整性自然不能与历经风雨侵蚀也依旧存在的历史建筑相比,但这二者的共同点便是保留了历史的存在,即使有残缺,而其残缺性也恰是历史的最好证明。例如中国四大古都之一的西安市,相对而言其保留了不少历史性的名胜古迹,每年国内外到西安市感受历史人文的游客数不胜数。其中的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参观人数常常超过每日限额因而需要提前预约。可以说,在乡愁与文化保护的力度方面上,保留历史古迹是最佳的选择,无法保留或者已经消逝只剩残片而由博物馆保存的效果次之,仿古再造的效果最差。1954年至1969年期间,北京的许多古建筑如牌楼等被大规模拆除,力图挽救古建筑免于被拆的建筑师及诗人林徽因曾对此发出过这样声嘶力竭的抗议:“你们真把古董给拆了,将来要后悔的!即使再把它恢复起来,充其量也只是假古董!”“为什么我们在博物馆的玻璃橱里精心保存几块残砖碎瓦,同时却把保存完好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古建筑拆得片瓦不留呢?”在寄托乡愁、传承历史文化的考虑层面上,城市化建设应当尽量保留具有深厚历史的文化古迹,从而避免被动的仿古再造。

三、城市化如何记住乡愁

在解读新型城市化之前,需要对“城市化”与“城镇化”两个概念的异同进行阐述。西方许多发达国家早已经完成了城市化建设过程,其对“城市化”或“城镇化”概念的使用均为英文“Urbanization”,而“城镇化”这一概念在中国的长期使用是具有历史考量意义的。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学术界,主流的概念使用是“城镇化”。其内涵源于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城市化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尤其是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道路,因而称之为“城镇化”而非“城市化”[8]。其历史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时中国的城市化是从农村、乡镇开始的,且“城镇化”做得有声有色;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对城市化的客观认识导致以大城市为主的城市化过程产生了诸多弊病(统称为“城市病”)。由于后来的城镇化逐步显露出诸如以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形成的中小型乡镇企业缺乏强劲的市场竞争力、不能真正以现代化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等弊端,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城镇化”道路的内涵与“城市化”是相一致的,只不过仍然使用“城镇化”这一概念。也就是说,在今天无论使用“城镇化”还是“城市化”,两者内涵是统一的,相对而言“城市化”更为贴切,只不过习惯上国家政府未做统一更改,学者也沿用“城镇化”来表述。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新型城镇化作了明确的阐释,其中有如下几个关键词:以人为核心、主攻中小城市、生态文明等。新型城市化与传统的“城镇化”的首要区别就是前者将“以人为本”作为城市化建设的根本前提,要“延续文脉留住刻骨乡愁”。这就要求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城乡一体化本身,同时应当要注意考虑地方人文和风俗以保护本土特色。此外,城乡规划的同时还要促进相应的地方经济的发展,新型城市化建设才能真正惠民。

(一)依托自然,保护乡愁文化

保护乡愁文化针对的是那些在城市化进程中正在或已经遭受破坏甚至消失殆尽的文化及文化的物质载体。乡愁是一种情感,其产生及存在依托的是承载历史记忆的城市文化,因而中国的乡愁保护,要从城市化建设必经的乡村改造做起,根本立足点在于依托自然。

依托自然进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理由有三:其一,尽显大自然风貌的乡村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城市化建设的最大目标是实现合理有效的城乡一体化,其中经济方面的城乡一体是要让城市主导农业外的其他产业,而农业的发展则集中于乡村。在城市化建设中,应从产业价值链、乡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着手解决农业经济水平低下、农民收入不高的问题,让农民能够享受到城市化建设带来的在经济和生活服务两大方面上的好处。其二,依托自然推进城市化改革对寄托乡愁情怀非常重要。中国绝大多数人都成长于乡村,乡村是中国的一大基本国情,因此依托自然,合理规划城乡能够最大化地保护国人的乡愁情结,让居民能够“记得住乡愁”。其三,依托自然推进新型城市化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城市化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城市绿化只是一部分有效措施,而合理规划乡村与城市的布局对人居生态环境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

依托自然进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传统民俗文化。首先,在对乡村进行重新规划与改造的时候,应注意合理地保留一些具有久远历史与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例如湖南省内有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古老村落,在全国范围内与其他省份相比其村落数量也是排在前列。这些村落对于湖南人寄托乡愁意义重大,值得重点保护其空间环境。此外,乡村中的自然风貌以及城市中的绿化等,它们的存在与否不应由于商业利益的考虑而居于次要地位。乡村中的自然风貌包括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山水、绿树,以及可以作为经济物的蔬菜果园、稻田等,对乡村的统筹规划应对两种自然风貌作针对性的设计,既要考虑农业经济发展,也要考虑“林改草”等可能增加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风险。城市中的绿化除了公路绿化带、住宅小区等,还可以注意增加植物园、公园的配备,增加城市中的总体绿化。当然,城乡规划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它是一个具有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生态性、科学性等多方面特性的复杂设计。其次,注意挖掘与传承发展民俗节庆活动,并作为一座城市的特色文化发扬出去。例如广西壮族的“三月三民歌节”、桂林的“印象刘三姐”等,传统民俗节庆活动不仅具有仪式性地促进社群团结的作用,而且能够成为一座城市独一无二的符号标记,避免流于城市面貌的同质化。依托自然既是对人居环境的生态性有益的保护,同时也是新型城市化建设中倡导以人为本、留住乡愁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尊重个性,保留本土特色

城市化建设应当在尊重文化风俗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当地人文、历史等地域符号,保留地方个性和特色,营造具有认同感、归属感的新空间,保持地方文脉的延续性。尊重地方人文并不意味着拒绝新元素,例如上海新天地广场,政府与开发商在对这具有百年历史的旧城区进行改造的过程中,保留了大部分极具上海特色的老式石库门弄堂,通过赋予其新的商业经营价值,创造出一个传承上海厚重历史的石库门与充满现代感的新建筑相互交融的创意产业空间。在这种“拆”和“留”相结合的改造模式中,承载着当地人成长轨迹和历史记忆的石库门焕发出新的个性。又如广府地区独具特色的西关大屋、骑楼街,甚至村落中的祭祀、历史建筑,均展示出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本土特色,它们是当地历史文化、宗教习俗的物质载体,也是当地人寄托乡愁的场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不加考虑的大规模拆除重建会使这些重要场所逐渐消失,随之而来的则是人们无处寄托的乡愁情怀。

诺伯格·舒尔茨在其《场所精神》一书中指出了建筑物对于人的精神层面的重要性,因而将城市空间称为“场所”,并由此提出“场所精神”理论[9]。该理论旨在强调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的精神性,为人类创造富有意味的生活“场所”,而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物理的生存空间。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城市,应该是一个有个性、有底蕴的城市。在城市的更新中,应以本土特色为基础,尊重并发展个性,在整合历史记忆和文脉的同时,保留和营造承载特定意义的具有场所感的空间。

(三)放缓节奏,保持协调发展

城市化建设应注意避免急功近利的过度改造,放缓紧锣密鼓的节奏,保持与经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发展相协调。城市化建设并不仅仅是场所、设施的建设,还包括社保福利体系、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等全套的整体性规划。一方面,如果城市化建设将现代化的科技文明带入乡村,但是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是滞后的,那么这样的城市化并不能给居民带来明显的好处,甚至可能由于城市化改造的“四不像”导致居民生活空间发生巨大的裂变,如此不仅没有做到乡愁与文化保护,反而破坏了原有的乡愁寄托载体。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只做到“改头换面”而没有在整体上做到“人的城镇化”,那么即使解决了生产问题,经济水平提高了,乡愁也未必能留住而恐怕仍然避免不了只存在于日渐模糊的记忆中。正如刘易斯·芒福德在其《城市发展史》中说的:“如果我们仅只研究集结在城墙范围以内的那些永久性建筑物,那么我们就还根本没有涉及城市的本质。”[5]3城市化不是要消灭乡村,而是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而乡村的逐步城市化是要在以人为本、留住乡愁留住传统的前提下剔除落后的引入先进的要素。因此,在这样的根本前提下如果不能做到多方因素的协调并进,就应当控制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而非盲目地搞“运动式大干快上”的城市化。此外,城市化建设应建构城市文化框架体系,从文化的宏观层面上指导城市化改造,发挥乡愁的能动性作用,使城市的功能属性和文化属性充分满足居民物质方面的生活需求以及文化精神方面的情感需求。城市文化框架体系包含五大要素:文化资源、文化场所、文化景观、文化产业、文化制度[10],其中文化资源是城市文化的基础,文化场所与文化景观是城市文化的表现形态,文化产业是城市文化的内在动力,文化制度是城市文化的有力保障。城市化建设进程中要留住乡愁,就要充分挖掘一座城市的文化资源,在积极打造文化场所、文化景观中传承历史文化、有效提升城市文化产业经济,如此方能最大化地保护乡愁,延续文脉。

城市化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同时也是正确合理的人居空间的发展趋势,但现行城市化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诸如“城中村”“千城一面”“运动式大干快上”等,使得城市化进程偏离了原有的设想或发展方向,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其对人与居住环境之间情感联系即乡愁的伤害,因为城市空间对于长期生活其中的人而言并不是只有功能属性的,不仅仅是物理性的,还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实践的物质表征,它融合了人在其中的意志表现,而乡愁是人对居住环境的最佳情感表达。因此,当今新型城市化建设应当从偏离步入正轨,以人为本,将乡愁与文化保护纳入规划的根本要求中,使城市化能够真正给人民带来高质量的生活与丰富饱满的人居情感体验。

[1]张帅.“乡愁中国”的问题意识与文化自觉——“乡愁中国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论坛”述评[J].民俗研究,2014(2):156-159.

[2]RossiAldo.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M].Cambridge:MITPress,1982:130.

[3]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39.

[4]吴良镛.广义建筑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49.

[5]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宋俊岭,倪文彦,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郭海红.日本城市化进程中乡愁的能动性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115-125.

[7]贺东航.从内生型城市化到建构型城市化——我国城乡一体化中的“晋江模式”[J].东南学术,2007(2):40-45.

[8]叶裕民.中国城市化与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概念解析[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13(2):1-7.

[9]诺伯格·舒尔茨.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M].施植明,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18.

[10]禹建湘,翦虹君.论城市文化框架的建构[J].城市学刊,2015(1):63-68.

(责任编辑:沈红宇)

G122

A

1674-9014(2017)03-0115-05

2017-03-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代化与文学乡愁研究”(16BZW011)。

禹建湘,男,湖南双峰人,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文艺美学和文化产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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