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六化一体”的民生监督体系
2017-03-10周芳苓
周芳苓
构建“六化一体”的民生监督体系
周芳苓
近几年来,随着民生监督的试点、推行、规范,贵州民生监督工作在民生项目资金落实、群众满意度提高、纪检机关执纪能力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与此同时,民生监督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亟须解决,特别是“两个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考核指标”体系有待完善、“保障措施”支撑有待加强、“顶层政策”设计有待改进等。鉴于此,今后在进一步优化贵州民生监督的实践中,必须从国情、省情实际出发,注重顶层设计,制定强力措施,致力于构建起“六化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一、以“广宣传”促进民生监督社会化
民生监督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政界、学界、社会界的共同支持和参与。为此,加大民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并让其深入民心,尤显重要。当前,鉴于公众对民生事宜关注度、认知度不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局限,必须坚持广泛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让民生监督走进百姓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环节,形成不同人、不同群体、不同机构组织,共同关注、参与、监督民生工作,真正实现民生“大监督”的社会化过程。
1.齐抓共进,实现民生监督认知普及化
提倡全民学法用法,普及民生政策知识,提高全民法规意识;通过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民生监督宣讲团等多种宣教形式,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提升民生监督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阵地,大力宣传民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增强全民参与民生监督的意识,提高公民的法规意识,形成全民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奖惩分明,实现民生监督行为自觉化
通过创设一系列与民生监督有关的评比活动,加强民生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在民生监督活动中表现出色、获得荣誉称号的组织或个人给予“双重”奖励(即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大家向其学习。各级政府需制定明确的奖惩政策,使民生工程(项目)中守法者得到更多的实惠,而对民生工程(项目)中违规违纪者进行公开批评、教育、惩罚,对严重违法者则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惩,并在媒体曝光。
3.全民动员,实现民生监督过程社会化
当前,鉴于民众素质不高、维权意识不强、政策信息获取不对称等方面的局限,全省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文化、纪检等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特定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宣传媒介,采取政策讲座、家长会议、课堂教学、公众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关心民生、支持民生的良好氛围。相关职能部门要总结我省民生监督工作的宝贵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迅速正面引导,及时将有关民生监督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以“重保障”促进民生监督常态化
“十三五”时期,在大扶贫战略背景下,如何切实有效确保精准扶贫、移民搬迁、保障兜底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落实到位,事关全省同步小康目标的成败。民生监督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与推动,这也是实现民生监督常态化的重要保障。
1.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生监督专业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监督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派驻纪检干部管理。建议条件成熟情况下,尽快出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专门性制度或者法规。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配套制度,建立纪检组长任期制和交流轮岗制,建立科学和奖惩考核制,建立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机制。二是强化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适时调整或增加岗位编制,优先选拔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型民生监督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增强监督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加强村级民生监督队伍建设。坚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常设监督机构这一组织定位;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和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等,实现村民权利和监督权力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衡。四是加强专业培训。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省、市、州、县(区)民生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定民生监督队伍中长期培训规划,开展丰富多样的授课培训、案例剖析、实战演习等学习活动,切实提升民生监督队伍的业务能力与素养。
2.完善硬件设施,优化民生监督环境条件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标准化民生监督“谈话室”;二是在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建立标识统一、布点合理、数量较多的民生监督举报箱;三是改善民生监督办公智能化条件,提升案件登记查询、文书管理、档案管理网络化水平,达到信息快递和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等等。
3.明确财政预算,确保民生监督正常运行
除了正常的年度财政性预算外,各级党委政府还必须根据每年各地区民生监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需要,明确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和解决民生监督工作中交通工具、网络设施等方面的问题。
三、以“强统筹”促进民生监督同一化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和统领民生监督工作,坚持把民生监督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和谐社会构建、全面同步小康的战略任务来抓。在实施民生监督过程中,各级纪委及部门须始终立足本职,加大统筹力度,自觉将民生监督纳入规划、纳入预算、纳入考核,形成了有序、有力、有效的工作格局。
1.纳入规划,实现民生监督工作同步性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纪委及部门在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或思路时,始终注重与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同步,始终注重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并将民生监督作为一项指标纳入相关发展规划之中。
2.纳入预算,确保民生监督工作稳定性
全省各级政府每年除了拨出一定经费用于民生监督日常工作的开支,还需具体结合民生监督的任务与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财政经费的预算(包括专题性研究经费),为各项民生监督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纳入考核,提升民生监督工作自觉性
为推动民生监督工作有效实施,确保民生监督指标的如期达成,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生监督工作,并自觉将相关民生监督任务的完成或达标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正式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通过这一考核制度的奖惩功能的发挥,有利于加速民生监督工作事业的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各项指标的顺利达标提供内生动力。
四、以“优手段”促进民生监督信息化
1.织牢网底,完善民生监督检举通道
建立健全快速发现问题、认定问题、反馈问题的民生监督检举通道,充分发挥个人、群体、组织等在民生监督中的整体功能与叠加效应,促使民生建设工作的透明化,让各类民生工作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第一,搭建全省民生监督举报公众平台(如微信、手机、网络等);第二,实行基层民生监督问题有偿举报;第三,消除民生监督举报行政区划限制。
2.搭建平台,构建民生监督动态体系
充分利用大数据战略发展的有利条件与机遇,科学运用现代化手段,尽快健全和完善全省民生监督动态监管体系,全面、及时、可靠地掌握和评估民生监督的运行与发展状态。第一,建立完善全省民生监督动态监测体系;第二,优化全省民生监督工作手段(如民生项目的定位跟踪、惠民资金的一卡式服务等);第三,搭建全省民生监督工作公众反馈通道。
3.动态监测,反映民生监督工作形态
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将民生事业的监测统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监测内容,省、市(州)、区(县)均建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民生监测统计数据库。每年通过开展统计监测,搜集、分析部门资料,召开监测统计培训、年报工作会议和专家评估会议,及时完成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全面反映民生事业的实施进程和效果。通过适时开展的阶段性评估或专项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民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力措施加以解决。所有这些,都将为推进民生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并真实反映我省民生监督工作所处的阶段性水平与特征。
五、以“齐机制”促进民生监督规范化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民生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民生监督中“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民生监督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的专题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党务、政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强化所属各单位法人代表在民生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纪检部门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协助本单位把民生监督责任分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履职问责机制
一是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各级纪委及部门每年至少组织2次民生监督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成员每年至少授1次民生监督专题讲座。二是健全谈话制度。实行对下约谈制度和谈话提醒制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部门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各部门参照执行。班子成员发现分管领域干部在民生监督工作中有苗头性问题时,要会同纪检组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民生监督工作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在民生政策落实、项目执行、工程管理、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出现大面积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纪检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3.健全考核考评机制
各级纪委及部门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纪委做专题总结报告,班子成员通过年终述职总结落实民生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纪检部门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民生监督工作情况。各级纪委及部门要将当年民生监督工作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中,并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汇报。党委(党组)每年组织对下一级党委及纪委部门在民生监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查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价系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4.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坚持构建以公民社会参与为重点的“异体反腐”新思路,构建民生监督社会参与的教育动员、协调运行、适度量衡、规范制约、激励保障机制,实现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三变”机制,增强农民自行监督的内生动力。
5.建立风险点防控机制
建立财政、审计、农委、卫生、教育等民生资金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人才库。建议在乡镇“七站八所”设立纪检监察员,增强乡镇政府民生资金政府主管部门的常态化监督。坚持“系统抓、系统查、系统总结”原则,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认真落实好民生政策。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综合运用风险排查、界定风险等级、风险预警、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制度制衡等措施,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科技于一体的防控廉政风险预警新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现象的发生率,加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产生。
6.建立村级规范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村级监委会民生监督相关制度。二是规范村监委会的民生监督工作流程,实现监督内容明确化、监督操作精细化、监督程序线条化、监督处理明确化、监督成效绩效化、经费来源财政化等。
六、以“建规章”促进民生监督标准化
由于各种原因,我省民生监督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仍不够完善,致使民生监督的效能尚未得到真正发挥,民生监督的任务与目标也远未实现。为此,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里,各级党政及纪检部门需要通过政策措施、法规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共同致力于全面提升民生监督的水平和效果,实现全省民生监督的标准化进程。
1.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民生监督整体步伐
研究和修缮已有的相关政策措施,查缺补漏,尽快建立健全一整套全省性民生监督的政策措施,明确民生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目标,确保全省民生监督步伐一致性,打破各地民生监督工作“参差不齐”的现象。第一,与科研院所联合,共同研究和编制“贵州省民生监督工作纲要”;第二,探索制定“贵州省民生监督运行管理质量评估体系”(包括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结果应用);第三,建立“贵州省民生政策实施状况第三方评估机制”;第四,建立一体化的政务与廉政信息平台,包括廉政风险信息库、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
2.健全法规制度,提供民生监督强力保障
结合新形势新阶段战略布局,充分利用大扶贫、大数据战略的发展机遇与有利条件,科学探索和研制全省民生监督的有关法规制度,为促进民生监督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开展提供强劲的动力支撑与政策保障。第一,借用智力,研制全省民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二,探索制定全省民生监督责任主体问责的管理办法;第三,切实推行全省农村民生监督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作者系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正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