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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研究

2017-03-10

理论探讨 2017年4期
关键词:主导权

王 欢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哈尔滨 150080)

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研究

王 欢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哈尔滨 150080)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当前,网络已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阵地,其引发的信息化潮流,衍生出多样形态,核心技术被控制、主流价值观被干涉、话语权失衡、权威认同弱化、伦理规范被消解、约束机制不健全,直接冲击着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全。基于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从打牢思想防线、加强网络监管、加大舆情引导、提高驾驭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主动出击,以期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所谓意识形态主导权是指夺取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集团,为维护本阶级或集团执政地位和意识形态权威,以自身意识形态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对社会成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基础,以社会宣传教育工具为载体,对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引导,规范和矫正的本领和能力。随着意识形态由现实空间向网络空间的延伸,形形色色的思想在此碰撞交锋,权威地位的坚守、理想信念的坚定和文化认同的坚信需要被重新建构。在这种情况下,能否牢牢掌握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已成为能否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问题。

一、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是顺应形势,实现政治主张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善于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党的看家本领和政治优势。毛泽东同志讲:“枪杆子,笔杆子,革命就靠两杆子”。邓小平同志讲:“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江泽民同志讲:“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胡锦涛同志讲:“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警钟长鸣、警惕长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特别是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阐明了当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可见,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党始终争取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牢牢掌握着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7年1月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7.31亿,新增网民4 299万人,手机网民规模6.95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网民4 299万人,增长率为6.2%。当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经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构成了全球最庞大最复杂的舆论场,互联网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和用户体量井喷式增长态势,既带来了受众面的广度,也加大了管理的难度。意识形态工作是影响人的工作,人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应该在哪里。因而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必须正视事实,加大力量投入,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二)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是应对现实,维护政权稳定的迫切需要

意识形态是反映现有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长期稳定的思想观念体系。在我国,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是确保思想认识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为统治阶级维护政权稳定、推动大规模社会政治动员提供了合法化依据,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发展方向的大问题。就其功能而言,通过价值引领、整合力量、精神推动、排除干扰因素,以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保证社会和谐;就其实质而言,通过情感认同、价值接受和非强制手段稳定民心,可以更好地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治稳定。

今天,当新的科学技术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之时,网络如同一把创新思想、更新观念的利器,甚至成为一些国家和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攻击的工具,传统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社会中充斥着各种杂音,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享乐主义抬头,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立场模糊、精神空虚、政治辨别力弱化、话语权被剥夺等现象。因而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妥善采取有效策略,捍卫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应对,以防止西方国家对我国的西化、分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就是在争夺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三)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是提高认同、坚定文化自信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五千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四个自信”是党的意识形态最凝练的表征,其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是国家、民族、政党和民众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深刻认同。就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而言,意识形态安全是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意识形态作为民族文化的灵魂,制约和规范着文化的表现形式与前进方向,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没有意识形态安全也就不会有社会文化安全。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中,主权国家直面的主要威胁不仅仅是领土侵占,还有社会思潮、价值观的输入。特别是一些西方媒体为博眼球,恶意报道负面消息,“营造”丑态百出的社会样貌,降低了民众对主导意识形态认同,也影响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解决极易引发的思想混乱、信仰缺失和社会不安等问题,发挥凝聚共识、引领价值、指引方向、明确道路的作用,取得文化领导权和舆论主动权,形成文化上的战略性自觉。

二、当前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一)网络空间开放、自由与民主,打破了主权国家价值观念的封锁,提供了西方意识形态渗入的路径,亟待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击

国际互联网代表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革命。网络时代拉近了世界范围内的时空距离,使得跨时间交流、跨地域传输更轻而易举和易如反掌;同时,网络时代的来临,也打破了主权国家价值观念的封锁,使互联网逐渐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

第一,在硬实力的比拼上,依靠核心技术的绝对制控权,以美国为主要推手的西方反华势力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

美国是信息化的发源地,创造标准并垄断技术,占据了网络软硬件基础的制高点。目前,全世界有13台管理互联网的根服务器,其中,1台为主根服务器放置在美国,12台副根服务器中有9台在美国,其余3台分别放置在英国、瑞典和日本。先天的网络技术权威优势,使得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着网络管理的制控权。2005年3月,美国发布《国防战略报告》,声称要将网络空间视为和陆、海、空、航天同等重要的、需要美国维持决定性优势的五大空间。随后,又在一份声明中高调宣称,美国将无限期保留对互联网根服务器的监管。甚至拒绝或阻挠将管理权交给联合国或国际合作模式共管,其“掌门人”面孔和强势控制网络技术与安全的用心令人担忧,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从斯诺登事件中曝光出来的美国“棱镜”“X—关键得分”“主干道”“码头”“核子”等监控计划看,他们的互联网活动能量和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世人的想象。相较而言,我国通信技术产业创新力不足,技术路径依赖国外,重大装备供给能力不足,使得国家安全面临着时时被入侵、被渗透、受制于人的风险。例如,2014年1月21日15时20分,我国境内大量网络用户无法正常访问域名以“.com”“.net”等结尾的网站,经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证实,初步判断此次事件是由于网络攻击,导致我国境内互联网用户通过国际顶级域名服务解析时出现异常。可见,谁掌握了控制权,谁就掌握了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对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失去了信息控制权,其政治、经济、文化命脉就会在无形之中受人牵制;保障有益信息的有序传播,防御有害信息的攻击破坏,其意义等同于把住国门[1]。

第二,在软实力的较量上,凭借网络信息霸权主义政策,西方一些国家借机倾销其所谓的正统价值观干涉我国意识形态建设。

由于互联网内外打通,意识形态以不同的表达和传播方式隐藏在网络信息之中,加之核心技术差距、信息资源占有差别,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更趋于“短兵相接”[2]。一方面美国利用技术、语言等优势手段,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另一方面,妄图利用互联网“扳倒中国”,甚至声称“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了办法”“社会主义国家投入西方怀抱,将从互联网开始”“中国不会拒绝互联网,因为他要现代化,这是我们的可乘之机,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把美国价值观送到中国去”,等等。英国《卫报》曾报道,美国军方正在与一家本土公司秘密研发一种伪造多个“马甲”的新型软件,利用伪造的用户身份冒充别人,在网络上制造有利于美国的舆论宣传。凭借网络信息霸权主义政策,美国“网络水军”活跃在论坛、贴吧、博客、微博等网络空间之中,过滤网络信息、发布利己言论、否定其他国家意识形态的正当性,把自己视为“正义、自由、民主”的化身,干涉、指责、诋毁和攻击异己,肆无忌惮地借机输出和渗透西方价值观念,润物无声地钳制其他国家的文化传播。先贤先祖先烈这些被视为向国人传播正能量、传达向善力的传统榜样,如今却被西方电影中所炮制的“金刚狼”“超人”“美国队长”“钢铁侠”等人物形象所颠覆。在多如牛毛的文化产品“洗礼”中,价值观被颠覆,英雄标杆被重塑,一场场网络战凭借文化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另一个国家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正如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所阐释的那样:“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宗教”的幌子,本着“西化”“分化”的目的,凭借经济和科技等“硬实力”优势,利用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加紧从意识形态等“软实力”上冲击着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导向力。

(二)网络信息海量、交互与延展,导致了广大群众筛选甄别的困扰,滋生了网络谣言肆意蔓延的土壤,呼唤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发声

网络带给人们表达自我和接收信息的便利。通过指尖的轻敲与点击,一幕幕一行行高浓度、高密度的信息不断刷屏,又经过数次评论、复制、转发和置顶后,急速闯入自媒体空间,造成了价值取向的多元和信息选择的多样。谣言作为网络发展衍生而来的副产品,在碎片化、肤浅化的信息传播媒介中,有了借以藏身之地和蔓延土壤。

第一,从宏观看,由于各方话语权失衡,通过编造谎话、制造闹剧、误导网民,网络谣言给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消极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管其形式如何,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尽管网络以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形态而存在,但究其本质来说,并未超越这一理论判断。在虚拟互动空间中,同样也存在着权力、话语、阵地之争。网络具有极强的包容性,谣言借此挣脱现实社会的伦理束缚,不断扩大受众面、示威传统观念和放大社会舆论,既有对个人的诽谤,也有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寻找可乘之机成为可能。“广元惊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被网络转载后,造成全国柑橘市场严重滞销;“吃碘盐可以防辐射”的传言经微博传播后,致使价格飞涨囤积成空;“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的谣言经QQ群转发后,引发民众恐慌影响恶劣;“中国大妈‘讹’外国小伙”的视频经微信扩散后,带给实际受害人中国大妈二次伤害……类似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鱼目混珠、造谣生事的事件不绝于耳,给公众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这些网络谣言的最显著特点,就是有意识的个体挟持无意识的群体……强化了谣言的扩散,使他们形成单向度的思想[3]。在以讹传讹有意识的造谣声中,主流媒体集体失语、媒体分众化。电视、广播、报纸等相对稳定传统媒体,受众面越来越小,影响力也越来越小,逐渐丧失消费群体;而网络作为主要新兴媒体,异军突起,正在成为真正的第一媒体。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络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日益普及,使得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获取渠道越来越宽泛,很多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只从网上捕捉信息。面对诸多网络异常生态,如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跟帖评论、虚假低俗广告、网络淫秽色情、“标题党”、负面新闻扎堆等诸多乱象,如果我们不加以控制,任其发展,势必会动摇人心,动摇根基;如果我们不及时辟谣,不严厉惩治,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就会日益弱化。

第二,从微观看,由于权威认同的弱化,通过吸引眼球、挑战底线、攻击楷模,网络谣言给公民权益和主流价值带来负面效应。

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模式是单向的,国家通过社会动员和思想教育等手段进行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牢牢掌握着社会舆论导向。在单向传播过程中,执政党是建构者和传播者,民众是接收者和接受者,执政党牢牢掌握着意识形态安全,过滤着信息的来源与输出,把握大众思想的发展动向。而网络时代的来临,改变了单向的传播模式和灌输方式,转而以双向的互动模式出现,“使昔日的把关人失去了信息传播中的特权”[4]。有人曾这样评价:当你的粉丝超过100,你就好像是一本内刊;超过1 000,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1万,你就像一本杂志;超过10万,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万,你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1 000万,你就是电视台;超过1亿,你就是CCTV。在高关注、强渗透、广影响的网络互动关系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谣言这颗“毒瘤”也有了滋生的温床,网络平台承载的信息变为更为复杂。一些网络推手和大V,或是为了迎合公众猎奇,放怪招炮制网络议题,无限放大现实问题。例如利用现实热点,2008年汶川地震后,推出“让王老吉从中国的货架上消失,‘封杀它’”的造势营销帖。或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颠倒黑白诋毁英雄形象,顶置捕风捉影事件,恶搞谣言甚嚣尘上。例如,秦火火、拆二立四等“网络推手”伙同“意见领袖”,策划了“7·23”事故外籍旅客获赔高等,捏造了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经不起推敲的邱少云、焦裕禄的事迹是两个人经历拼凑起来的等谣言。这些现象的出现,既反映出一些网络推手的媒介素养欠佳,破坏了舆论生态;也暴露出民众的非理性认知和猎奇心理,释放了逐利空间;还映衬出政府监管弱化和行业自律不到位,放任了“魑魅魍魉”。

网络谣言的“蝴蝶效应”明显,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助社会对热点事件的瞬间聚焦,以“核裂变”式的无限放大,引起社会关注甚至恐慌;一些造谣传谣之人,运用网络操纵规则,以吸引眼球、制造闹剧、切合热点、攻击英雄等手段炒作,严重破坏了网络舆论生态。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三)网络平台隐形、匿名与隐蔽,消解了传统伦理道德倡导的规范,造成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被动,急需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作为

网络世界存在的形态是无形的,没有哪个平台比网络更能承载隐形、匿名与隐蔽的特性。人们可以通过翻墙软件散播有害言论,利用虚拟身份掩盖真实意图,使用匿名技术张扬语言暴力,却不必考虑“言论自由”而造成的“实际后果”,自我控制能力减弱。从有形到无形,从公开到隐蔽,从可以确定到难以识别,从能够掌握到难以控制,使意识形态工作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5]。

第一,虚拟空间对现实世界的解构与重塑,体现出道德虚无主义的乱象,揭示了网络舆论的暴力化攻击行为向现实延伸的可能。

1993年7月5日《纽约客》杂志上刊登的一则由彼得·施泰纳创作的漫画:一只狗端坐在电脑前,对另一只狗说:“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虚拟空间消除了人们发泄情绪而遭到现实报复的顾虑,匿名特性也使人们拥有了更多的安全感,甚至在其掩护下,表露出起哄、放纵和过激行为。曾经网络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而对社会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而今却以另一副姿态承载着恶语相向和人身攻击,一些弘扬正气的“理性”选择在“非理性”的言语表达中被挤压、区隔和割裂。网络舆论暴力化行为屡屡发生,如“孙志刚事件”“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恶毒后妈事件”“小学生遭恶搞事件”“成都女司机挨打事件”“复旦大学110周年校庆宣传片抄袭事件”等,反映出来的就是网络舆论暴力化攻击行为的共性,即网民肆无忌惮地对异己言论展开谩骂、打压和攻击,网络舆论监督开始偏离轨道,动辄就使用“人肉搜索”窥探事件当事人的隐私。这些事件在一次次的“反转”中走向极端,惩奸罚恶的初衷被破坏,网络中形成的巨大语言暴力带给事件当事人无尽烦扰,甚至引发悲剧。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隐忧道:“赛博空间的创建者的初衷是建立一个精神理想国,或者说建立一个人们以诚相待的试验性世界。可是他们发现,自己眼前呈现的反而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抽象空间”。当人们沉浸于张扬自我之时,却忽略了虚拟空间中的道德反思,“当真实世界用各种检查制度和权衡措施把住邪恶之门时,人性中的所有恶魔,却在极短时间内跳到赛博空间里重新开张营业”。这无疑冲击了传统伦理道德的规范界线,加重了网络社会中道德失范所引发的治理难度。

第二,隐秘交往规则与真实行为对象博弈,显现出相应约束机制不健全,反映了在网络空间领域亟待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根据《中国互联网犯罪形势及趋势分析报告(2014)》显示,互联网已经越来越深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但与此同时,开放性、匿名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空间成为了犯罪滋生的沃土。其一,自媒体时代,网络信息发布不需要通过新闻把关人的信息审查,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网络上舆论的“唇枪舌战”一刻也未曾停息。其二,相较于现实社会中公开而确定的角色和身份,在网络世界,人们能够利用网络特性的庇护隐秘自己的真实,摆脱现实的法律、道德、规范等约束,展现言论上的“去角色化”和“去身份化”,行为上的“无所顾忌”和“随心所欲”。现实社会所摒弃的,在网络世界得到了张扬,如庸俗、低俗、媚俗等三俗之风大行其道,试图削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引导力,示威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其三,匿名性使监管者难以迅速找出发布者和传播者,增大了网络犯罪的肆意。

网络已经成为今天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搞不好会成为我们的‘心头之患’”,斗争形势也愈加激烈、愈加复杂。唯有运用得当,才能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倘若失守,势必会不战而溃,丧失主动权。

三、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的对策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这是对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精髓和核心的高度提炼,为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供了方法论。

(一)打牢思想防线,才能赢得主导权

意识形态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的一道重要屏障,与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息息相关。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并用其指导实践,解决现实问题,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借助网络整合意识形态,以适宜方式传播马克思主义,以科学方法发展马克思主义,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思潮的引领作用,形成普遍认同,这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理念揭示、表征和兑现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承诺,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之翼”[6]。意识形态安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意识范畴,且都具有引导社会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强大功能,二者具有共生性。要处理好多元社会思潮与一元意识形态的关系,吹响反击各种错误思潮的“集结号”;要合理引导网络文化,加强对网络热点问题的解疑释惑,推动网络舆论生态向和谐方向发展,增强网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加强网络监管,才能占得主导权

目前,我国现有三十多部针对互联网管理的法律制度,基本覆盖了互联网管理的主要领域和主要环节,但还难以满足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更新之快使网络空间安全问题隐蔽性更强、监管难度更大,需要进一步规范。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管理经验,推进立法和加强监管。一是完善网络空间立法,制定网络舆论监督立法,依法依规管理媒体。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德国、俄罗斯、日本等互联网大国,较早实行了数据保护措施和网络监管立法,开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立规建制工作。二是从严落实管理规章,建立网络监管审查制和责任制。如在德国,围绕防范有害信息传播、应对网络技术安全事宜和跟踪调查网络可疑信息,从内政部到信息技术局,到联邦刑警局开展了多层面的政府监管。此外,按照法律要求,规定网络运营商有制止网络传播非法内容的义务。三是创新多种手段,建立信息过滤防火墙。例如,在俄罗斯,政府强调法律规范框架内的网络自由,通过建立二十多部适用于信息网络保护的法律法规,过滤非法信息,监管网络言论。此外,还要攻关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研发信息过滤筛选技术,摆脱对西方网络技术的依赖。

(三)加大舆情引导,才能抢得主导权

当前,网络与现实社会的联系与互动更趋紧密,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深刻塑造着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的执政环境,深刻改变着意识形态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既倚重技术,也讲究艺术。一是通过网络发言人,形成党和政府直接回应网民质疑的快速反应与制度安排,第一时间筛选真实信息,第一时间公布真相,减少谣言发酵炒作的余地,还公众以知情权,凝聚社会共识并达成心理认同。二是通过意见领袖,形成既顺应网络规律又掌握网民诉求的表达方式与践行路径,打破时空界限,将“群众路线”延伸到网络,体民情纳民智,形成更广泛的民主与集中,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三是通过主流媒体联动,主动回击虚假信息,扫除社会瘴气,匡扶时代正气;发挥纸媒的主流、深度、权威等传统业务优势,并加快其向数字化、移动化转型,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海量、快捷、互动等推广优势,丰富新闻舆论生产体系和发布体系,提升正面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效应。

(四)提高驾驭能力,才能稳得主导权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肩负着引导和净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之责。一是主动顺应发展形势,适应网络传播态势,将网络平台作为领导干部与网民之间宣传沟通的有效形式,扩大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渗透性,进一步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魅力,使意识形态工作更具有实效性和说服力;二是适时适度转变角色,尽快掌握网络知识,将发布平台作为领导干部与网民之间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直接了解网络声音和网络舆论,及时疏导网络意见和网民情绪,不断提高驾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提高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五)动员社会力量,才能取得主导权

加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党性、主流媒体的引领、法律法规的监管、领导干部的责任,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一是建立政府与各民间组织、机构、企业、个人的协同合作机制和整合联动机制,注重容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和净化网络环境,形成巩固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的合力;二是各级党委要负起把关定向、统筹指导、建强班子的责任,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7]。青年人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是网络主体,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节拍,跟上大学生思想观念的变化,扎实做好面向大学生的教育引导、争取人心的工作,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实现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形成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正能量。

[1] 杨文华.网络挑战意识形态领导权[J].党政论坛,2011,(2):34-36.

[2] 吕薇洲.网络信息时代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思路与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4):48-53.

[3] 毛春英,邓小玲.“网络谣言”的意识形态解析——由“网络大V落马”引发的思考[J].柳州师专学报,2014,(2):37-39,44.

[4] [美]库尔特·卢因.群体生活的渠道[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2.

[5] 周胜军.积极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J].军队政工理论研究,2011,(12):94-95.

[6] 李忠军.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精神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J].社会科学战线,2014,(3):31-39.

[7] 刘云山.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16-12-08.

〔责任编辑:王华薇〕

D251

:A

:1000-8594(2017)04-0143-05

2017-03-12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共产党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问题研究”(14CDJ014)、2016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专项项目“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在机制优化研究”(16SHD06)阶段性成果

王欢(1985—),女,黑龙江哈尔滨人,讲师,硕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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