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条件真的需要吗?
——对传统知识定义(JTB)的反思
2017-03-10陈丽杰
陈丽杰
“真”条件真的需要吗?
——对传统知识定义(JTB)的反思
陈丽杰
哲学家黑兹利特(Hazlett) 在《事实性动词的神话》 (“The Myth of Factive Verbs”)一文中发表了如下见解:如果我们把“真”当作“事实性”来理解的话,传统意义上的“真”就不再是传统“知识”定义中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笔者同意黑兹利特的这个观点,但是并不是因为“事实性”不必要从而认为“真”非必要;恰恰相反,笔者认为“事实性”对“知识”是个必要条件而“真”不是;因为“事实性”和“真”并不同一;如果“真”是符合论的真,那“真”条件就是非必要的;如果“真”是融贯论的真,那“真”条件就是多余的,因为有“事实性”作保证就够了。
真;事实性;知识
一、背景
在盖蒂尔(Gettier)质疑传统关于“知识”三要素的定义之后,这方面的研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爱德华·克雷格(Edward Craig)提出了“知识的谱系学”研究进路,这条进路是以“知识”概念的各种来源作为出发点来完成“知识”的整个谱系学的研究。另外,萨利·哈斯兰格(Sally Haslanger)为“知识”的概念分析提供了一条改进的进路,此进路强调我们是秉承什么样的目的来划分知识和非知识,以及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我们又发展了什么样的概念。这些进路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研究方法的融合。乔纳森·卡万威格(Jonathan Kvanvig)就钟情于一种基于价值的方法和“后盖蒂尔”方法的融合;这条进路特别强调,一个理论如果忽略了“知识”的价值研究,即使此理论完善到没有碰到反例,我们也不应采纳这样的理论。除此之外,有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特征:自从日常语言哲学兴起以后,认识论学者们就对知识的归属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他们想弄清楚“知道(know)”的意义以及我们是如何使用像“S知道P”这样的句子等相关方面的问题。这种基于“知道”如何使用的语用研究是非常不同于传统知识论对“知识”的研究;这个从盖蒂尔之后所形成的进路主要是为“知识”找用法;正是在以上所展示的背景之下,黑兹利特开启了一条非事实性的“知识”(Non-factive Knowledge) 概念进路。
二、反对“真”条件的必要性
1.知识就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JTB)
按照传统的看法,“知识”这个概念的语义应该包含三个要素:一个是辩护条件,一个是真条件,另外一个是信念条件;这三个必要条件又一起构成了“知识”的充分条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形式来展示:
S知道p当且仅当
i.p是真的;
ii.S相信p;
iii.S有辩护理由相信p。
条件(i),也就是“真”条件,相比其他两个条件,受到的挑战是最少的。许多认识论者都接受这样的信条:包含假内容的信念不可能被称为“知道”。比如说:
(a)祖冲之是女的。
上面这个句子是假的,如果一个人说:“我知道祖冲之是个女人。”根据历史事实,我们根本不会认为他知道祖冲之的性别。很少人会反对“知识”的“真”这个条件,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人反对了;黑兹利特就在《事实性动词的神话》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2.如果“真”意味着“事实性”,那么“真”条件就不是“知识”的必要条件
在《事实性动词的神话》一文中,黑兹利特论证道:“知道”不是一个事实性(factive)的动词,因此,“知识”也就没有必要一定要是关于事实性的;那就是说,如果“真”意味着“事实性”的话,那么“真”条件也就不一定非得是“知识”的必要条件。黑兹利特的观点非常有争议;即使他的这个观点是对的,这也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就反对“知识”的“真”条件,因为“真”可以有非“事实性”的理解。黑兹利特所做的主要是考察关于“知道”这个词的“事实性”条件的合理性,以此将“知识”的语用学要素从其认识论旨趣中分离出来。虽然“知道”这个词是一个非事实性的动词,但黑兹利特本人还是接受“知识”是关于“真”的认识,只不过这个“真”并不是意味着“事实性”。
(1)“知道”的非事实性使用
“事实性”通常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只有当p时,“S知道p”这样的陈述才能是真的。按照这样的方式,对“知识”的理解就被寄予在“知道”这个词的日常语用意义上。然而黑兹利特认为这样的思路是不正确的,他认为我们应该将对“知识”进行认识论分析从对“知道”这个词语中的语用意义分析剥离出来;因为“知道”这个词语并不是一个事实性动词;“知道”这个词的用法并不能够确定“知道”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合理条件;他给出了以下的例子:
(b)以前每个人都知道溃疡是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的(后来科学家发现溃疡的原因是细菌感染)。
(c)他知道的东西都是假的。
上述这两个例子都是“知道”的正确使用,我们都同意这样的使用并不是一种怪异的用法;那么在黑兹利特看来上述两个句子就是真的,而“知道”的对象并不是事实,因此,他认为这是对以“事实性”来理解“真”的反例,从而也就反对了“知识”三要素理论。这当然激起了一些反对意见:
反驳1:“知道”这两种用法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用法,只是比较随意的用法(loose talk)。
黑兹利特给出了两个回应:
第一,即使(b)、(c)都是比较随意的陈述,它们的“真”不如严格意义上的“真”,但是它们依然是真的,因此,就是由非p推出S知道p。那么由此也就对“事实性”构成了威胁。
第二,黑兹利特认为(b)、(c)并不是“知道”的宽松、随意的用法;他给出了宽松、随意用法的一个范例:
(d)当确切的时间是2:29时,我们陈述说是“两点半”。
在笔者看起来,黑兹利特的这两个回应都是错误的。首先一点,宽松、随意的用法也就是一种比较方便的用法,这主要是针对“知道”一词的语用范围来说的,意思就是,我们可以用更准确的词语来代替“知道”表达相同的意思。比如对(b)来说:
(b')以前每个人都认为溃疡是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的。
同样对于(c),也有:
(c')、他记住的东西都是假的。
其次,宽松、随意的用法并不局限于数量误差式的用法,宽松、随意这样的用法更多地取决于使用“知道”的语境。
对黑兹利特观点的第二个反驳:
反驳2:不接受“知识”的“真”条件是因为相对主义的流行。
黑兹利特回应说“相对主义”的指责是不得要领的。因为“相对主义”和“知识”要求“真”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且恰恰相反,“非事实性”的知识论并不需要相对主义。黑兹利特举例说,按照人类学者提供的证据,我们不但有现代西方科学知识,还有非洲的部落知识以及古希腊知识等各种各样不同甚至互不相容的知识。从认识论分析来看,一个“非事实性”的知识论根本不用借助“相对主义”就能够解释这样的共存现象,包含“事实性”的知识论要解释这样的现象却不得不借助于“相对主义”。
先不管黑兹利特的回应是否恰当,我们先来看一下反对者从认识论角度给出的论证:
①“相对主义”认为两个不相容的命题能够同时被称为知识;
②但是如果“事实性的真”是“知识”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相对主义”就不可能成立;
③由②可以得到,“相对主义”成立的话,那么“知识”这个概念就不必然地包含“事实性的真”这个条件;
④因此,黑兹利特正是求助于“相对主义”,才得到“事实性的真”条件对于“知识”是非必需的。
在反对者看来,黑兹利特要得到一个“非真”的关于“知识”的理论,就不得不求助于“相对主义”;但是在他们看起来,“相对主义”显然是错误的;因而由其得到的“真对于知识非必要”的结论也是不可取的。
不过这在黑兹利特看起来完全是在乞题(beg the question)。首先,如果一个人接受了非真的东西也可以被知道(falsehoods can be known),也就是说接受了“‘真’对于‘知识’来说非必要”的观点的话,他就根本不必求助于“相对主义”。其次,黑兹利特认为相对主义本身是“事实性的真”所导致的。
笔者认为,黑兹利特的回应是恰当的。“真”条件并不是“知识”的一个必要条件,不过笔者认为是可以通过“相对主义”得到这个结论,而不像黑兹利特那样要摆脱“相对主义”的嫌疑;这是因为从认识论角度分析“真”和“事实性”并不是一回事,笔者将在后文再做解释。
(2)关于“事实性”三个看似有效实则无效的论证
在《事实性动词的神话》一文中,黑兹利特同时还反对了三个论证。这三个论证当中的前两个是为事实性(factuality) 辩护的;第三个论证是为“错误的认识不能称作知识”(Nothing false can be known)辩护的。第一个论证是基于事实性动词所具有的共同的语法特征;第二个论证则是基于下述表达式所呈现的明显的矛盾:“我知道p,但是p不是真的”;第三个论证则基于“不可错主义”。
①语法论证
“事实性动词(factive verbs)”是一些具有共同的语法特征的表达式,首先,它们具有以下的语法特征:这些词语都能够与“the fact that”从句相连,而非事实性动词却没有这样的特征,比如:
(e)I remember the fact that I opened the door(我记得我把门打开了这件事);
(f)*I believe the fact that I opened the door(我相信我把门打开了这件事)。
第二点,这些词语都能够跟动名词形式,非事实性动词则不行,例如:
(g)I remember having opened the door(我记得我已经把门打开了);
(h)*I believe having opened the door(我相信我已经把门打开了)。
第三点,这些词语都不能够跟不定式,非事实性动词则可以,譬如:
(i)*I realize Martin to have opened the door(我确认马丁已经把门打开了);
(j)I believe Martin to have opened the door(我相信马丁已经把门打开了)。
黑兹利特对此给出了以下回应:
第一,从一些词语具有共同的语法特征并不能够推出这些词语就具有共同的特别的语义特征;即使反对者列出的那些词语语法上具有相似性,但这也并不能说明这些词语在语义上都是“事实性”词语。
第二,甚至于那些被列出来的词语也并不都满足上述的三个语法特征,我们看以下例子:
(k)*I know the fact that I opened the door(我知道我打开过门这件事);
在水平轴向和水平径向地震作用下,摩天轮的最大位移分别为30 mm和6 mm,远小于《抗震规范》规定的弹性位移限值H/300=140 mm,满足设计要求。图5(a)、(c)所示为地震作用下摩天轮的位移云图。
(l)*I know having opened the door(我知道门打开过);
(m)I know Martin to have opened the door(我知道马丁已经把门打开了);
笔者认为,黑兹利特的上述回应是恰当的,我们不能够从一些词语具有共同的语法特征就得出它们在语义上包含事实性的特征。因为语法特征是一种比较松散的特征,而语义特征要严密一些,语法特征往往会随着语言的翻译而消失,但是语义特征则会保留下来。如果“知道”这个词语包含“事实性”的话,它在各种不同的语言语义里都应该保有这个特征,即使在不同语言的语法上出现大的差异;因为语法特征和语义特征联系并不是很严密,所以反对者的语法论证并不是很令人信服。但是在此必须强调,即使论证不成功,也并不表明“知道”一词不包含“事实性”;基帕斯基(Kiparsky)就认为“知道”语义上包含了“事实性”,即使其语法上没有表现这个特征。
②矛盾论证
如果一个人说:“我知道他是男的,但他不是男的。”那么从语义看他就是自相矛盾;诸如“我知道p,但非p”的表达都是自相矛盾;因此,我们说“知道”是个“事实性”动词。
黑兹利特回应说:
“我知道p,但是非p”并不是一个矛盾式,它只是一个摩尔式的悖论(Moore paradox)。这里“我知道p”表达的是“我相信p”;而“我相信p,但是非p”只是一个摩尔悖论,而不是矛盾式。我们有可能错误地把一个摩尔式悖论当作了矛盾式。
(n) 我相信p,但是非p;
(n')p,但是我不信;
(o) 我知道p,但是非p;
(o')p,但是我不知道p;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用到(n)、(n')这样的摩尔式悖论来表达一种强烈的信念,这在日常语言中是正常的表达式;但是我们并不会使用像(o)、(o')这样的表达式,因为它们确实是矛盾式。如果一个人前面说“p”,后面又说“我不知道p”,我们会认为这个人不诚实,是在说谎。但是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如果我们区分了“事实性”和“真”的话,从矛盾论证能够得到的只是“知道”包含“事实性”,而不是“真”。从格赖斯(Grice)的会话纲领来说,会话者提供的信息是实在所显现的事实,但是实在“真”的怎么样则超出了会话者的能力。
③不可错主义论证
只有当S关于p的信念不可能是错的时候,我们才会称S有关于p的知识;真的信念不可能出错;因此,“知识”必须是“真”的。
黑兹利特反驳说:
“不可错主义”在直觉上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从认识论来看它是错误的;因为“不可错主义”和“真”条件的优先性关系并不是很清楚的,在直觉上,我们是从“不可错主义”得到“真”条件,还是从“真”条件得到“不可错主义”,这并不是很清楚的。因此,“不可错主义论证”难免循环论证的嫌疑。
笔者赞成黑兹利特的反驳。第一点,“不可错主义”的定义本身最终还是要依赖于“真”条件;第二点,要是严格按照“不可错主义”的要求,我们就根本没有了知识,因为被我们称作“知识”的东西都是有可能出错的;因此,“不可错主义”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但是如果“不可错”的意思是“可靠”的话,那么“不可错主义”仅意味着“知识”是可靠的,不过“可靠”并不就意味着是“真”的;它只是意味着事实上“行得通”。
三、事实性与真的分离
从上面黑兹利特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真”被理解成事实性的话,那么“知识”的“真”条件就不是一个必要条件。然而,笔者认为黑兹利特将“真”条件和事实性相提并论是错的;在认识论上真和事实性并不是一回事。通常关于“真”条件,我们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符合论的,另一种是融贯论的。符合论的“真”会以一种真实的情况来断定命题;融贯论的“真”认为与系统知识相容则为真;但是不管我们对“真”采取何种理解,“真”条件对“知识”来说都是非必要的。如果我们采取符合论的理解,那种真实、独立于认知者的客观情况我们是难以达到的,因为我们所有的观察都“渗透着理论”,因此,这样的“真”条件我们无法获得,但是我们依然相信我们具有一定的知识,那如此看来,“知识”并不需要这样的“真”条件。而如果我们采取融贯论的理解,那么“真”条件就是多余的,我们只需要“事实性”这个条件就够了;因为“事实性”的知识就是人们现在所接受的知识,这些知识已经是融贯性的,如果是不融贯性的,那就会被我们抛弃,要不然我们就要放弃我们现在所持有的范式。“事实性”的知识就是人们共同接受的知识,但并不一定是真的。就像生活在中世纪的人们认为太阳围绕着地球转,他们认为太阳东升西落是事实,虽然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但这并不妨碍人们认为自己具有关于太阳和地球的知识。从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史来看,每个时代都有那个时代的人们认为是知识,认为是事实的情况,但每个时代都有会产生对以前的知识的否定从而形成新的知识。因此,“知识”概念是可以不需要“真”条件,“真”条件会让我们的知识变得好像是不能被否定的,但实际上,我们的知识并不需要达到这么严格的要求,我们的知识只需要一种共同的自然的约定,它们足够实用就可以,所以“知识”只需要“事实性”这个条件而不需要“真”条件。按照格赖斯的会话纲领,会话者所提供的知识内容虽然不必是“保真”的,但是必须是“事实上是可靠的”;也就是说“知识”并不是关于“真”的,而是关于“事实”的。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将“事实”与“真”区分开来。我们可以用著名的“鸭兔图”作为例子。“鸭兔图”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意味着不同的“事实”,但是“鸭兔图”本身却是既像鸭子又像兔子的图,不过我们却不能够同时看到鸭子和兔子。当一个人说“上面画的是一只鸭子”时,我们会认为此人是有知识的;当另一个人说“上面画的是一只兔子”时,我们也会认为此人是有知识的;当一个人说:“画的是鸭兔图”时,我们更会赞赏此人认识能力;但是如果一个人说:“这画的是辆汽车”时,我们就会认为此人认识有问题。这是因为前三个说的都是“事实”,后一个却不是。另外一点,按照弗雷格对“真”的理解,“真”是没有程度之分的,没有80%的真,没有50%的真,要么真,要么假。“真”条件要比“事实性”条件严格,而不是像黑兹利特认为的那样相等同。事实只需要大家共同认定就可以。对于一个终生生活在一个小范围的部落来说,天是圆的地是方的,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事实”,部落的人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一个人的灵魂在其死后依然存在着,他们还认为神掌管着万事万物的运行,神的存在和灵魂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很难去证实说这都是真的;而对于生活在海边的人来说,如果观察到了船身的变化,那么他可能就会得到地不再是方的结论;我们会用更可靠的事实来代替以前的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前的事实就不是事实了,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认为“地是平的”,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地是平的这个事实更可靠,虽然我们也知道地球是一个球体,因此,地面不可能是平的。还有一点,传统上,正是因为知识论要求“真”这个条件,所以才会出现怀疑主义;如果我们把“真”条件换成“事实性”这个条件,除非是吹毛求疵,怀疑主义是不能够得逞的。■
[1]Craig,E.Knowledge and the State of Nature:An Essay in Conceptual Synthesi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0.
[2]Gettier,Edmund.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Analysis,1963,23:121-123.
[3]Haslanger,S..Ontology and Social Construction.Philosophical Topics,1995,23:95-125.
[4]Hazlett Allen.The Myth of Factive Verbs,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80,No.3(MAY,2010):497-522.
[5]Kiparsky,Paul and Kiparsky,Carol.“Fact”,in Bierwisch,M.and Heidolph,K.(eds.),Progress in Linguistics,The Hague:Mouton,1970:143-173.
[6]Kvanvig,Jonathan.The Intellectual Virtues and the Life of the Mind.Lanham:Rowman and Littlefield,1996.
Is “Truth” Condition R eally N eeded for K no w ledge?——The Reflection on the Definition of Traditional JTB Chen Lijie
Hazlett in his paper “The Myth of Factive Verbs” expresses the following standpoint:if we say “something is true” and that means “it is a fact”,then the true condition is no longer one of the three necessary conditions of the definition of “knowledge”.I agree with him on this point,but it is not because the “factive” is not necessary that we reject the“true” condition,on the contrary,I think “factuality”is necessary to the concept of knowledge,but the traditional understanding of “true” is not.This is because “factive” is not “true”.
true,factive,knowledge
B0
A
1003-6547(2017) 09-0040-07
陈丽杰,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魏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