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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尔文神学思想探寻《红字》中白兰的谜之回归

2017-03-09赵丽莉

红河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新英格兰白兰赎罪

赵丽莉

(蚌埠学院外国语学院,安徽蚌埠 233030)

从加尔文神学思想探寻《红字》中白兰的谜之回归

赵丽莉

(蚌埠学院外国语学院,安徽蚌埠 233030)

《红字》中的女主人公白兰是个颇具争议的人物形象,她在小说中先后两次回到受辱和赎罪之地-萨勒姆小镇。在新英格兰弥漫的宗教氛围中,白兰的罪恶根源是清教传统下阴郁环境对人性的禁锢和性恶论的孽果,而白兰的回归是在加尔文神学思想的指引下对清教道德的服从和归顺,也是霍桑矛盾宗教观的无奈妥协,小说以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和道德皈依结尾表现了霍桑的清教主义道德指向。

《红字》;白兰;回归;清教道德

《红字》是19世纪美国著名小说家霍桑的传世之作,从发表之日起,其引起的极大轰动和争议就从未停歇。小说中关于原罪与堕落、赎罪与惩罚的主题引起了人们对霍桑道德观和宗教观的质疑和争论,同时女主人公白兰也是个颇有争议的女性角色。一派认为她是一个超越时代局限,已经幡然觉醒、极力反叛的新时代女性,俨然是女权主义者的代表;另一派则认为她是清教社会道德法规的维护者和牺牲品,是已经被时代变革淹没、被清教伦理“招安”的归顺者。那到底作者塑造的白兰是什么样的人物?其用意如何呢?

我们不妨从小说中她的两次谜之回归入手:第一次是通奸丑闻暴露,她抱着初生婴儿在行刑台上接受公开审判。受辱后,她本可以远走高飞,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她带着襁褓中的女儿和胸前醒目的红字默默回到了充满敌意和仇视的萨勒姆小镇;第二次是小说结尾处,她陪伴女儿在欧洲长大成人,生活安定富足,可她又孑然一身、寂寥无声地回到萨勒姆小镇上那座破旧的茅屋,佩戴着清晰可见的红字终老于此。也许,如甘文平在“惊奇的回归 —《红字》中的海斯特·白兰形象解读”所言,白兰也许真不该回来,而他认为作者安排白兰的最终“归来”是小说本身结构的发展和人物刻画的艺术创作需求。[1]小说略显开放式的文本结局引起读者无限遐思,更凸显了作品的经典魅力。本文试联系小说背景地新英格兰弥漫的清教主义宗教氛围,从加尔文的神学思想探析白兰的两次谜之回归,深度剖析小说中白兰经历的罪与罚、赎罪与回归及其中蕴含的霍桑的清教伦理道德指向。

一 白兰的“罪”: 新英格兰弥漫的加尔文原罪论和性恶论的孽果

16世纪起源于欧洲的宗教改革结束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大一统”权威,随后创建的新教中以路德教和加尔文教影响范围最广。而17世纪漂洋过海移居到北美洲大陆的英格兰基督徒大多是信奉加尔文教的新教徒,由此开始了以加尔文教义为基础的清教主义在北美殖民地的统治时期。加尔文神学思想即加尔文本人的神学思想,和加尔文教义略有不同。加尔文教义主要来自加尔文思想,但也受到同时代其他重要神学家的影响,还受到当时人文主义和经院神学的潜移默化。因此,在宗旨、主张和方法等方面与加尔文思想有诸多细微差异,但原罪论、拣选说和命定论等基本的教义未变。

加尔文认为,“原罪是我们本性上的一种遗传的邪恶和腐败,散布于心灵的各个部分”。[2]人类作为亚当夏娃的子孙,遗传使然,人人生而有罪。因为人性的全然败坏,必然会丧失了原先上帝造人赋予的聪慧、灵敏、纯洁、正义等人类美好品性,取而代之的是邪恶、肮脏、欺骗、虚伪等人性罪恶。所以信奉加尔文教的早期殖民统治者按照惯例,在新英格兰古老严峻的荒野上总会留出一块空地修建关押犯人的监狱,被喻为新殖民开拓地开出的文明社会的暗夜黑花。如关押白兰的那座监狱,“和所有与罪恶二字关系密切的事物一样,那座监狱似乎从来没有过青春”。[3]

尽管霍桑自称不是清教徒,也从不参加教会和宗教仪式,但他的宗教信仰是不容置疑的。他坚信清教主义的人性论,认同人本性中根深蒂固的罪恶意识。因此,《红字》中女主人公白兰年轻貌美,却罔顾婚姻的神圣与他人通奸,还生下女儿,其道德败坏和品德沦丧应被千夫所指,万人唾弃。丁梅斯代尔体端貌健,聪颖好学,却披着牧师的圣洁外衣做出道德沦丧之事,还刻意隐瞒,懦弱无能。齐灵沃斯本是学识渊博的学者之士,遭到家庭背叛后却被愤怒、仇恨、复仇的恶念攫取了灵魂,与魔鬼一起跌进了万劫不复的地域。赫尔曼·梅尔维尔这样评价霍桑: “霍桑描写黑暗势力的巨大是由于受到加尔文教派教义关于与生俱来的堕落与原罪思想的影响”。[4]霍桑在小说中印证了他的观点,在新英格兰这块上帝赐予的人间伊甸园里,罪恶是无处不在的,人类罪孽是必然发生的,是自然而然的事,一切的罪责都是情欲造成的。

白兰的婚姻在英格兰已经开始,涉世未深的她嫁给相貌、年龄都极不匹配的齐灵沃斯,依然能安然度日。当她孤身一人来到北美大陆,丈夫又杳无音讯,生死不明时,却与情投意合的牧师发生了不伦之事。因为这是块号称“使邪恶无处藏身的地方”,早期移民中性格冷酷的清教狂热分子们信奉严苛的法律,残忍迫害异教徒和严厉压制人性,坚信加尔文的原罪论。“亚当的堕落给后代带来的有罪债和罪污(罪的种子,即败坏道德本性),因内心的腐化,会因情欲驱使而继续不断犯罪”。[2]原罪会剥夺人的本性里一切的善,使人们缺乏原有的公义,自愿走入罪恶的深渊,而人的一切包括知识和意志、灵魂和肉体都为情欲所玷污。“在上帝的国里,我们犯罪是自愿的,同时也是必然的。”[5]所以,白兰和丁梅斯代尔斯的通奸完全是性情上的意向,出自“恶”的本性,为上帝所憎恨。人类灵魂深处的罪恶驱使人犯罪,而人的灵魂一旦打开罪恶的缺口,就永远无法停止和自行结束。而霍桑作品中的“原罪”观、赎罪论是无处不在,罪与罚的主题成为他独特的写作特色。

二 初次回归:依赖上帝、模糊的自我救赎

白兰在行刑台上公审受辱后,她本可以远走高飞,远离清教律例的严苛统治,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是她回来了,第一次选择回到萨勒姆小镇,回到了新英格兰这片荒凉阴郁的土地上。关于回归的动机,虽然“她(白兰)对自己说,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该使她接受人间惩罚的地方”[3], 还强迫自己相信,在这里受到的耻辱和折磨最终会洗涤她的灵魂,获得重生。但是文中还提到,她最终分析出她留在新英格兰的动机,还有一半是真情,这里还生活着一个人她心心念念、牵绊已久的人,一个她曾经梦想能融为一体并期待一起站在末日审判席前的人。

(一)罪恶中自我放逐的异化状态

白兰回到萨勒姆小镇,选择居住在小镇边缘的海滨,贫瘠荒凉,毫无人烟。海边上只有一座孤零零的茅屋,远离人群,接受当局严密的监视,靠自己的针线活手艺养活她和自己的孩子。但是,白兰在与社会的所有交往中,却有种无法融合的感觉,她所接触到人和事都让她感到是被排除在外的。当地居民对她避之不及,又偷偷窥视;她把仅有的积蓄接济穷人,为穷苦人做衣服,却受到他们忘恩负义的辱骂;做针线活时接触到的女人们会不动声色地算计她,放肆地攻击她,在她的伤口撒盐;牧师在大街上会停下来规劝她,人们尽情地围观她这个可怜的女人,连孩子们都对她心存畏惧,甚至连自然界的万物都在嘲讽她的耻辱。“她是生活在别的世界里,只有靠不一样的感官来和其他的人类交流。”[3]

人在堕落后,他本身具有的超自然的恩赐都被剥夺了,其自然天性也被败坏了。这并不是说这个人天性本身受到玷污,而是因为他是出自上帝的,它在玷污之人身上再也不是纯洁的,所以人不能从它得着赞美。也就是说,人只要身处罪恶中,一切就都处于异化状态。虽然上帝创造万物,是慈爱众人的,人也要荣誉上帝。有罪的人们背弃对上帝的信仰,暴露了自己的弱点而被恶魔引诱,堕入深渊,所以在个体堕落后未得到救赎之前,一切都在错位中。

(二)依赖上帝的自我救赎

加尔文特别强调,人类在全然败坏堕落后,丧失了上帝赋予人类的优点,且全无自我救赎的能力,需依靠上帝的神性,才能得以救赎。通过信奉上帝,遵循上帝在《圣经》中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教训,人才能够从容面对世间的一切,你如何在幸福中感恩、在灾难中忍耐、对未来有安全感。[2]白兰面对异化状态的苛责时,忍气吞声,一直在忍耐,一直泰然处之。当她可以给人捐助时,她把自己当作人类的共同姐妹。她对穷人奉献自己微薄的援助,却经常得到辱骂。当城里流行瘟疫时,她最有献身精神。不管有任何大小的灾难,这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总是第一个站出来。虽然这些善行部分源于白兰自身性格的温暖和仁厚,而人世的苦难也成就了她,她得到了人们的理解、同情和认可,红字的耻辱内涵慢慢转化成能干、天使的象征了,此时“赎罪者”白兰慢慢兼具了加尔文提出的神人二者的共性。

加尔文认为每个人都有上帝神圣的恩赐,有一技之长,人凭借这特殊才能或智慧,会在人间做出许多德行,蒙受人间美誉,如白兰的精妙针线活、丁梅斯代尔的神学善辩、 齐灵沃斯的博学医术。但是丁梅斯代尔却利用自己的能言善辩,巧妙掩饰自己的恶行,不敢向世人袒露那颗隐秘而有罪恶感的心;齐灵沃斯像个矿工搜寻黄金一样挖掘可怜牧师的内心,或者说像个钻进坟墓的掘墓人,残忍地扰乱别人的心智和灵魂。如丁梅斯代尔和齐灵沃斯皆是作者塑造的无赎罪主动性和可能性的罪人,一个只能陷入身体和心灵的无尽折磨,甚至绝食、自残而无法得到解脱;另一个只能被复仇的火焰攫住身心,与恶同眠,被罪吞噬,最终一同粉身碎骨。对于一切没有重生能力的人来说,生命之门是永远紧闭的。因此,加尔文在肯定人的原罪后,又提出了依赖上帝的救赎论。就像丁梅斯代尔最终在众人面前袒露自己的罪责,公开忏悔并赞扬了上帝的仁慈和宽容,“我们曾一度忘记了上帝的存在,我们曾一度互相冒犯了各自的灵魂,上帝洞察一切,并且宽容无边!”[3]人类因亚当的不顺从而获罪,因基督的恩惠而得到救赎,恢复其正义和美德。因此,救赎是上帝创造的延续,是对人类的又一恩赐,是上帝造人后的升华。

(三)世俗生活的神圣化

白兰能在公开受辱后,甘心隔绝人世,尽心尽力抚育女儿,接济穷苦人,同时还挺身而出,为了保护爱人的名誉、地位,毅然顶住来自社会、宗教和家庭内部的巨大压力,独自吞咽了整个丑闻事件的恶果。即使她好心地给别人帮助,也常常受到人们的讥讽和鄙视。这并不是她性格懦弱,逆来顺受,不知反抗,而是在无形中体现她对宗教意识的归顺和依赖,她已经全身心投入赎罪中,已无需顾忌个人的荣辱得失了。而此时回归的白兰在衣着穿戴、行为举止和思想意识上,都与之前大相径庭,慢慢趋向社会倡导的女性美德,如保守、坚忍、奉献等,渐成清教社会赞颂的美德的化身。恰如加尔文倡导的,“人只有在主观上把荣誉上帝作为自己人生的目的的同时,却在客观上,现实生活中,完善了自己,提升了道德,实现自己在俗世的价值”。[2]

作者描述白兰初次回归后的行为,不仅仅是赞扬她以一己之力争取个人幸福、与清教社会的严苛律法相抗衡的勇气和精神,同时也体现了霍桑清教主义的道德取向,让弱小的白兰在严苛的外部环境下屈服,屈从了社会环境、内心宗教意识的召唤。而白兰的初次回归除了彰显其顽强的生命意志和大胆的反叛精神,还暗示了她已悄然觉醒的忏悔和赎罪意识,如文中说,如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牵引、胁迫她回到原处,而她的罪孽和她的耻辱就是她深扎于此地的根基。

同时,她的回归也表明霍桑同样赞同加尔文的“赎罪观”,认为对待已然发生的罪恶,不应该隐瞒恶念、逃避罪责,人们应该像白兰一样采取自我救赎,通过默默的善行和忏悔来洗刷罪恶。新英格兰这块诞生了白兰一生难以磨灭的罪孽之地,在身体和灵魂都烙上了耻辱的印记。通过赎罪,“她在这里似乎获得了一次新生,比她第一次出生具有更强的融熔力”。[3]在霍桑看来,回归后的赎罪犹如一次新生,使白兰获得了更强大的生命力、包容力,与世隔绝的森林边缘地带被当作终老之地,新英格兰已然嵌入她的灵魂深处,从此再也不能分离。

三 再次回归:成圣后的重生

女主人公白兰在新英格兰弥漫的清教迷雾中挑战了清规戒律,大胆追求个人幸福而获罪。在近七年的放逐赎罪中,依赖上帝的神性在俗世生活中经受了磨难,完善了自己,提升了道德,从而获得自我救赎,象征通奸耻辱的红字也变成了美德的象征。而当一切都尘埃落定,恩怨两清时,海斯特·白兰又回来了,回到一度让她受辱受难的地方,承担起被人遗忘已久的耻辱,胸前佩戴着清晰可见的红字在茅屋中孤独终老。

(一)终生悔改、默念来生

小说文本趋于开放性结局,白兰最后的回归充满谜之色彩。有人认为,“这说明海丝特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清教意识和女性道德完全取代她曾有的一些进步思想进而彻底控制她了。”[6]也有人说白兰一直有颗叛逆之心,她的再次回归打破了那块土地的宁静,也“凸显了白兰坚持不渝的反叛性格。”[1]笔者认为白兰的再次回归始终秉承加了尔文神学宗旨: 终生悔改,克己忍耐,默念来生。

加尔文教教义要求其信徒在赎罪中不是贡献个别的善行,而是要始终如一,统成一个完整体的善行生活。因此,白兰在女儿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后,回到新英格兰独自生活,她觉得这比在异国他乡的生活更加真实,还自愿佩戴上象征耻辱的红字。她从不谋求私利,也不贪图个人的快乐,在余生尽可能地为他人提供帮助。个人对自己何种生活处境都泰然处之,在神的面前,不再受外表或其他无足轻重的外在东西的束缚,尽可以大胆使用神的恩赐,此时的白兰已背上克己、忍耐的十字架,轻视今生,等待来生。她最终迎来了成圣后的重生,已具有基督的模样,活成了圣母般的楷模。美国学者萨客凡·伯克维奇认为白兰在小说结尾回到萨勒姆镇的这个举动化解了一切矛盾与对立,体现了个体与社会、思想与道德的最终和解。[7]

(二)悔改后的重生

加尔文思想中的主要观点之一就是重生,信徒获得重生后,基督已使他们从俗世的繁杂事务解脱出来,便能全身心地服侍上帝。所以最终回归后的白兰完全抛弃个人在俗世的利益和纷争,效法基督,身体已全然属于上帝。她经常给予生活在愁苦中的人们忠告,特别是遭受情感考验的妇女们,尽可能地安慰和开导她们,还坚信在未来是某一时刻,世界趋于成熟,人间会变成天堂,男女双方会建立更成熟美好的所有关系。“信徒通过悔改和赎罪,即新生命和白白施与的复合,塑造信徒成为基督的模样”。[2]而白兰充满信心地活在在俗世生活,生活都已神圣化,俨然活成基督的模样了。

小说以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和道德皈依收场,也就是让赫斯特·白兰几乎像耶稣基督那样宽容地等待周围那个敌视她的世界,并最终返回到那一片见证她犯罪、赎罪、成长、成熟的土地。[8]白兰的归来暗示着对宗教道德的服从和归顺,也言明了霍桑的清教主义道德指向和小说严肃的道德关怀。最终回归后的白兰在邻居们遇到情感纠葛或不幸时,给予圣母般的安慰和开导,并活成了道德的楷模。这是信徒在加尔文思想指导下的自由意志的体现,不再受个人意志和上帝神权的束缚,不已个人悲喜为念,专心侍奉上帝,听从神的指引;而俗世的万般痛苦不过是通往天国的必经之路,是迎接信徒进入天堂的大门,在今生的刻己忍耐只为获得来世的永恒。

四 结语

霍桑在作品中揭露了加尔文教统治下新英格兰地区蓬勃生机背后的阴暗面,通过这出伦理悲剧抨击了清教传统中人性论的狭隘性和清教徒身上背负的隐匿的罪恶感可怕的毁灭性。但是“霍桑并不恨人类,他怜悯人类。霍桑背负着人类的罪恶遗产,但他并不憎恶这一遗产”[9]。所以在小说中他让女主人公白兰经历了两次谜之回归。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和道德挣扎后,白兰最终都选择回到罪恶萌发之地进行自我救赎和终身悔改,这表明霍桑虽然经历了种种时代变革和思想启蒙,但还是让浸润到骨子里的清教传统占了上风。白兰的最后回归是让加尔文思想攫住了身心,让基督的道德风尚成了人生标杆,这时霍桑深谙加尔文教条禁锢下教徒的宗教狂热,但又想以清教主义的善与恶、罪与罚教化大众,这是霍桑对飞速发展的美国社会的重重忧虑,不得不与自己矛盾宗教观的无奈妥协、与清教主义道德观的暂时妥协。他没有让白兰突破清教主义的道德底线,让她当年如火山迸发般的人性光辉和自由激情都渐渐隐退,归于平淡,在终曲里选择了清教道德的归属,与新英格兰的清教氛围合二为一,也有霍桑的颇多无奈和美好愿望吧。

[1]甘文平.惊奇的回归——《红字》中的海斯特·白兰形象解读[J].外国文学研究,2003,(3):64-68.

[2]程新宇.加尔文人学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38,139,25,111,162.

[3]霍桑.红字[M].陈嵩译.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12:1,33,25,140,22.[4]Herman M. Hawthorne and His Mosses [M]. New York: Norton,1979:2060.

[5]肖婷婷.透过加尔文教义探寻霍桑对《红字》的理解[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7(7):22-24.

[6]阚丽郦.抛物线式的人生轨迹—评《红字》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J].赤峰学院学报,2014,35(2):168-170.

[7]Sacvan Bercovitch.“The Return of Hester Prynn”,The Rites of Assent: Transformations in the Symbolic Construction of America[M].New York: Routledge,Chapman and Hall,Inc.1993:245.

[8]代显梅.超验时代的旁观者——霍桑思想研究[M].北京:社科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73.

[9]Robert E.Spiller.美国文学的周期[M].王长荣,译.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66.

[责任编辑张永杰]

The Quest of Prynne’s Mysterious Returning from Calvin Theological Thoughts

ZHAO Li-li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Bengbu College, Bengbu 233030, China)

The heroine Hester Prynne in The Scarlet Letter is a controversial character who once returns to Salem where she has been offended and atoned. In the religious atmosphere of New England, the root of Prynne’s crime is the combination of confinement of humanity in the puritan gloomy circumstances and consequence of original evil of human nature, while her returning means her submission and surrendering to puritan ethics under the guidance of Calvin theological thoughts, also indicates Hawthorne’s helpless compromise with his contradicted religious views, therefore the novels ends with Christian humanity spirit and ethical conversion, which manifests Hawthorne Puritanism moral orientation.

The Scarlet Letter; Prynne; returning; puritan ethics

I106

A

:1008-9128(2017)04-0067-04

10.13963/j.cnki.hhuxb.2017.04.019

2017-03-02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美国清教主义精神文化指向研究——以霍桑的《红字》为例(113052015SK10)

赵丽莉(1981-),女,安徽怀远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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