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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康德哲学的物自体

2017-03-09丁永宝

潍坊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知性先验康德

丁永宝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浅谈康德哲学的物自体

丁永宝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物自体”概念是康德批判哲学的基石,物自体的预设使康德哲学产生了矛盾。要想厘清康德哲学的发展脉络,就必须弄清楚康德物自体的含义。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表现为物自体的不可知论。康德的批判哲学对后世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物自体;现象;不可知论

众所周知,康德的批判哲学是从批判唯理论的独断论和经验论的不可知论开始的,康德哲学的目的则是要建立新的科学的形而上学。而康德哲学的“物自体”概念是康德批判哲学的基石,是康德哲学智慧的结晶,更是整个康德哲学的轴心。与康德同时代的耶可比(1743-1819),在评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时深有感触的说,没有物自体,就不能进入康德哲学;有了物自体,又不能继续呆在康德哲学中。这个“困惑”确实触及了康德哲学的内在矛盾。是的,在康德哲学中是处处充满矛盾的,如果不了解矛盾就不可能理解康德哲学。而这所有矛盾的根源,就在于物自体的预设。

康德说休谟的论证惊醒了他的“独断论的迷梦”,不仅具有消极的意义,而且应当促成积极的成果。康德作为一个理性的捍卫者,从而想到从大陆理性主义的形式逻辑原则上升到“先验逻辑”的层次,并梳理出一整套知性范畴,通过“先验演绎”而证明了这些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的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康德站在知识论的立场认为,人类认识的目的在于获得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能够不断扩大我们的知识范围的知识。所以康德提出了“先天综合判断”,他的任务就是解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对此问题的看法是不同于休谟的,因为休谟根本不允许我们得到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关于对象的知识。康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确立了一个不同于休谟的基本前提:物自体的存在。

物自体作为康德哲学的基石,要想理解康德哲学就必须弄清物自体的含义。而在康德哲学中,物自体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我们以为康德哲学的物自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康德用来指理念。理念作为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因为理念乃是经验的绝对整体。康德从人的生命的有限性推出了一个无限的不可知的作为理念的物自体,从而强化了有限之人追求无限的物自体而物自体是永远也不可企及的观点。康德所说的“理念”,并非柏拉图意义上的“共相”之类,而是理性的一种最高的“逻辑的统一功能”。康德认为,“知性”以“感性”为对象,而“理性”以“知性”为对象。但是知性的统一性是不完整的,具有相对性。而理性的统一性却是完整的,具有绝对性。理性的这种统一性所成的“理念”是理性的一种必然的概念,是理性的“纯粹概念”或“先验理念”。先验理念是由理性的逻辑推理的三段论形式呈现的,正如知性概念是由判断的逻辑形式呈现的。根据康德的假定,先验理念有三个:心灵、宇宙和上帝。同时,先验理念有如下特征:一,它们和知性的全部使用处在必然的关系之中;二,它们是超验的,而超出了一切经验的限度,没有任何与先验理念相对称的对象能在任何时间发现于经验中。

康德物自体的第二层含义,是指存在于我们之外又作用于我们感官从而给我们提供感觉材料的物。康德同传统哲学一样,是肯定物自体的存在的。那么,物自体与传统哲学的区别在哪里呢?它是不可知的呢?他又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的第十四节中对物自体的不可知问题作出详细而明确的回答。在康德看来,我们之所以不能够先天的认识物自体,“因为我要知道的不是我关于一个物的概念里所包含的东西,(因为那是属于它的逻辑上的东西),而是在物的实在性里加到这个概念上去,并且使物本身在我的概念以外的存在性上得到规定的东西”。先天的分析概念是无济于事的,那么后天认识呢?“因为,物的存在所遵循的法则,如果是应该由经验告诉我的话,那么这些法则就是作为有关物自体的,既然如此,它们就必然在我的经验之外应用于物自体本身。”经验要揭示经验之外的东西在康德看来显然是不可能的。从而,康德与独断论划清了界限。

第三,关于康德物自体的不可知思想,用康德自己的话说,即“自在之我”,思维的主体,也是不可知的。康德认为,我们的感性本身的这种特性,或者说理智的特性,以及作为理智和全部思维之基础的统觉的特性,是怎样可能的?并不能够得到进一步解决和答复。因为我们必须用它们才能作出任何解答,才能对对象进行思维。而自我是一个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我们不论以何种方式都不可能对我们灵魂的那种涉及到灵魂独立实存之一般可能性的性状有所认识”。而在内直观中自我只是我的思维意识,所以,如果我们只是停留在思维上面,我们也就缺乏把实体概念、即一个独立持存的主体的概念用在作为能思的存在者的自我本身的必要条件,而与此相关联的实体的单纯性也就和这个概念的客观实在性一起取消了,而转化为在一般思维中自我意识单纯逻辑上的质的单一性了,而不论这个主体是不是复合的。

第四,由于康德把人通过认识而得到的有关客观事物的一切属性、关系、本质等的规定,都全部转移为意识的东西,这就把“物自体”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空洞的抽象,这种“物自体”除了“不可知”这一否定的特性外就什么也没有了。这样以来,康德就可以在任意赋予这不可知的物自体以不同的含义。一方面,物自体在他那里有唯物主义的意义,即承认它是存在于人之外并作用于人的感官引起感觉的客体,另一方面,康德把自由意志、灵魂不朽、上帝也认做物自体,因而物自体又属于人的非认识的、实践的主体。但不论哪种情况,都说明康德把认识的主体与客体隔离开来,是为了通过不可知论来调和唯物论与唯心论,并最终倒向宗教信仰。正如康德所说,为了给信仰留出余地,必须扬弃知识。

康德承认经验开始于物自体对感性的作用,那么,主体的先天知识形式与感性经验的内容结合所产生的知识,又怎样保证与物自体相符合呢?如果不能保证,又怎么能谈得上知识的客观性、可靠性和普遍必然性呢?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康德认为我们认识的经验对象,并不是客观的物自体,而是现象;现象要成为我们的认识对象,则必须通过认识而被纳入认识主体的先天综合形式,正是这一点保证了认识与认识对象的一致符合,保证了认识的一切有关物自体的知识都既不可能有经验的实在性,更不可能有先天的普遍必然性。因此,如何从原则上把物自体与现象分开,就是康德论证先天综合判断怎样可能的基础。康德认为,“对象必须依照知识”。这个原理对人类认识能力进行批判的结果就是对象区分为现象和物自体。现象是呈现在直观中和经验中的东西,是我们所能认识的对象,能为我们的先天认识能力所决定,能获得有关它的普遍必然的知识,即是说它是可知的。物自体是指现象的基础,它是超感性、超经验的,不在直观和经验中,所以不是我们认识的对象。近代的哲学家就混淆了现象和物自体的界限。理性主义的独断论就把只能用来规定和说明感性经验的范畴用来规定和说明物自体,结果超出了经验的范围,却反而宣称人们具有认识那些不可认识的对象的能力,其实这些只不过是一些彼此矛盾的假知识。经验主义的独断论同样也不能严格区分现象和物自体,而是把现象的知识直接当作有关物自体的知识,从而陷入了怀疑论。康德首先承认物自体的存在,因为这是我们感觉的来源。其次又承认我们的知识是始于经验的,我们认识的只是现象,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康德认为,现象和物自体,不是程度上的分别,而是类的分别。人的知性也只能是思维物自体而不能厘定它,知性所厘定的是“经验的物件”。如果物自体是可以被表象的话,那种直接的表象力不是我们所说的一般的知性,而是一种叫做“理智的直观”的能力。它在直观对象的同时又能思维对象,但是这种方式不是我们人类所具有的,而只是上帝的认知方式。消极的说,物自体永远不能被感性直观,积极的说,物自体为非感性直观的物件。康德认为,凡是想以物自体作为认识的对象者,就是形而上学。

如果现象和物自体所表象的为同一物,则物自体不外乎是现象剥夺了感性表象后所剩余的东西。而康德认为,剥夺了感性表象则什么也没有了,绝对不是物自体。现象就是感性的表象。现象抽取了概念则只为经验的直观;再将经验的直观抽取,只剩下印象;再将印象抽取,则一无所剩,没有什么物自体。康德承认感性与知性有一个共同的对象,那就是现象界。感性与知性之对于现象,各有各的功能:感觉认识的现象,是“未决定的对象”,是由知性的安排,其现象才是客观的,非如此表象不可的现象即自然。所以,在康德哲学中,自然还是属于现象界的。感性的对象是偶然的观念,知性的对象的“必然的观念”。 理性、自我、主体,而不是来源于物自体的。如果是来自物自体的,就是说我们只能通过经验获得这些概念,但是经验并不能提供和证明什么必然性的科学知识的。

康德曾把知性离开感性而思维的那个物件称为“本体”。本体就是知性思维所形成的“物自体”的概念,意思是指与现象对比的,决不能成为认识对象,而只能成为“思维对象”的自身存在的东西。“本体”与“物自体”在康德那里并没有多少大的区别,不过物自体更多的用于指刺激感官产生感觉的客观存在,而本体更多指知性思维的对象,例如我们可以根据因果律设想我们的感觉是以物自体为原因的,设想现象之既然之后一定有物自体,否则有现象而显现者是悖理的等等。“本体”既然只可思维而不能认识,康德又称之为“界限概念”,表示认识到此为止,康德为人类的知识划定了界限。这让我们想起了维特根斯坦,它则为给人类的思维划定了界限。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也不要把现象与物自体的关系和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相混同。在康德哲学中,以物自体限定了主体,因为作为现象的基础,物自体是永远不显现、不可知的,也就是认识主体的界限。一旦把现象和物自体区分开来,就使形而上学的第一部分,即从沃尔夫以来的本体论的那些最高的概念或范畴,变成了科学;其次,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使超验的形而上学变成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先天认识能力所提供的知识形式的运用不能超出经验对象,只能在现象界,而上帝、灵魂之类的东西作为物自体是不能由人的先天的认识能力来加以范导的,从而揭穿了旧的形而上学的假科学性。再次,先验的观念论作为解决宇宙论的辩证论的钥匙,也是基于现象和物自体的划分的基础上的。最后,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还为实践理性留下了一块地盘。由于物自体的不可知,这就为我们的认识能力之外留出了一个地盘,即实践理性的自由的地盘。自由即道德律令,自由和道德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属于超验现象界的物自体或本体的领域,但我们不能获得有关它们的任何知识,只能够获得一些实践的理性法则,告诉我们应当如何行动才是自由的,才是道德的,从而为实践理性的批判开辟了道路。

物自体不可知是康德在独断论与怀疑论的双重启示中走上的哲学新路。物自体与现象界之二分是康德哲学的基本结构,它有着深刻的理论依据。为了最终能够划定可知与不可知的范围,划定知识与信仰的范围,康德针对理性,考察人的认识能力和条件。在康德看来,人的理性有其一整套先天形式,这就是人所特有的规定性,正是这些先天形式,使人能够获得认识。所谓人的认识,就是以这些先天形式去综合统一后天质料以成为对象的过程,人为自然界立法就是这个意思。

康德认为,人类只能以其所是去认识,否则就无从认识对象,因为人不能不是其所是。但这样所获得的认识却是达不到物自体的。对此,人似乎不情愿放弃,非要认识物自体不可。就人可以人化一个世界而言,人获得巨大成功;就物自体不可知而言,人似乎是无能为力的。康德的二难(dilemma)之秘就在于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但又不甘有限的存在。那么,人怎样挣脱其所是,怎样超越自身,就成为了康德哲学的核心,这关涉到现象与物自体,即有限与无限,相对与绝对,部分与整体等关系的问题。康德哲学的不可知论就是物自体不可知论,他是从考察人类的理性能力开始的。

康德对人类理性能力的考察,是从先验的感性论开始的。在感性论中,康德设定了物自体作为感性予料的外在原因。康德认为,感性直观的产生,是由于物自体作用于人的感官的结果。从认识的主观方面看,感性是一种通过我们被对象(物自体)所刺激的方式来接受表象的能力,是一种被动的、受动的机能。感性直观的纯形式是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先天形式是人类所特有的,人靠这两种先天形式把握现象的表象。

感性与知性的差别和统一,是认识论的第二个阶段——知性论。在这个阶段,知性把感性提供的材料加以改造和整理,把它们联结和统一起来,以形成有确定性和一定秩序的科学知识。范畴,是知性思维的先天形式。康德认为,知性为了联结感性的材料使之成为对象,就需要有一些联系的形式和方法,他把这些形式和方法称之为范畴。范畴是一种将纷杂的感性材料加以规定,按照一定的秩序和逻辑关系整理为相互一致的科学知识的“纯粹知性概念”。没有它,直观中的复杂事物就不能被思考为客观确定的对象,形成真正的知识。范畴的作用就是把这些空间性和时间性的感性材料综合统一起来;而范畴本身又是“纯粹统觉”的工具,纯粹统觉则是一种先验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自我意识,于是感觉经验被统一在一个共同的、普遍的意识形式中,成为人人共同认识的普遍对象,从而也就产生了对任何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有效的知识。康德认为知性范畴是形成客观知识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并不认为它是充分的条件。范畴本身只是空无内容的先天形式,它只有在经验的范围内才有效,而感性提供的只是现象。知性既然具有先天的思维形式(范畴),那么即使没有感性直观,它也能够凭借这些先天思维形式来思维“一般对象”,尽管由于缺乏感性直观内容,这只是空洞的思维,而不是知识。用康德自己的话说就是:“思维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因此,主观的知性凭借范畴也只能认识到主观感性中所呈现出来的现象,至于现象底下的物自体,那真正的客体,则始终是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的。

在知性论中,康德又设定了物自体作为思维的限制性概念。物自体的基本规定是:不依存于认知主体,它不是现象,它永远处在我们的感觉经验的领域之外。康德对于“二律背反”的刻意排比,更强有力的突出了他的知识论的内在张力,进一步显示了设定物自体的必然性。在现象领域,经验知识的发展是无限的,对于世界的因果联系的认识是无限的,对于存在事物的划分的认识也是无限的,总之,人类在经验世界的认识永远是无限的,没有止境的。

康德认识论的第三个阶段是理性的理念论,这是他的辩证法和对旧形而上学的批判。知性范畴只有在经验的范围内才是有效的,但人类的知性却总想试图认识那些没有经验根据的物自体。康德认为这是由更高一级的认识能力——理性的本性所决定的。理性的本性不满足于对现象的表象所做的“判断”,而是要通过“推论”来无止境地扩大人类认识的范围,甚至要把知性的范畴推广应用到经验范围之外。知性和理性是不同的,知性的功能在于判断,理性的功能在于推理。如前所述,形而上学的对象是物自体,从合法性的立场上说,物自体不能够是对象,不能有关于物自体的认识,虽然事实上有形而上学这种学问存在,而它所认识的不是真理,是幻象。在另一方面说,如果物自体根本不是对象,则错以物自体为对象的幻象也无从发生。在康德看来,以往的形而上学就是假学问,他要建立新的形而上学,即未来形而上学。那么,幻象是如何产生的呢?它不来自经验,因为经验内只有感性的对象。在经验范围内,不容“超越感性的”有存在的幻象。由经验不能产生那个幻象,则根源当在理性中求之。故康德称此为“先验的幻象”,以别于“经验的幻象”。此“先验的幻象”给物自体一种假像,好像物自体就是现象,是可以认识的对象,引诱人类的理性去认识这些假物件。传统的形而上学就是以这类幻象为研究对象,所以不能称为科学。康德从知性的立场上认为,我们不能对物自体有所发现,或者消极的说,物自体是知性的极限,像是感性的边界,我们的经验好像是和它逼近,向这个经验的极限逼近。

康德的先验辩证论是解决形而上学即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理性力图认识物自体的本质,包括认识主体的人的本质、认识对象的客观世界的本质、人与客观世界的共同根据的本质。这一要求是根源于理性的本性的,是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而这也就是哲学作为一种自然倾向是怎样可能的根据,以及哲学本身存在与不可消灭的根据。康德指出,过去的形而上学是不能取得成就的,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可能的,还是“未来形而上学”。康德认为,与“超越的形而上学”不同,真正的形而上学乃是“内在的形而上学”,其对象是推理自身的纯粹的原理、理性的永恒不变的规律,发现这类规律是真正的形而上学的任务。所以,康德看来,哲学的对象即意识本身。

康德在解决认识论的基本问题时,一方面是先验的唯心论的,另一方面又是经验的实在论的。康德的这种矛盾是以物自体和现象的对立为基础的,而认识过程中的诸矛盾的对立又加深了这种分裂。在康德看来,现象界是因果性和必然性所统治的,尽管这个因果性与必然性是人类理智赋予现象世界的;而物自体则是人的认识所达不到的,因而因果性与必然性也不适合物自体。就物自体不可知而言,康德确实把它和现象世界分离开来,而且把它推向遥远的彼岸。然而康德并不否认物自体的存在,而且反对取消物自体。不仅如此,他还要设法把物自体与现象界联接起来。物自体的最高的根据已经超出了人的科学知识的范围,从而限定了科学知识,为科学知识划定了界限,这也正是康德为知识划界,为信仰留地盘的思想。康德提出界限和信仰的问题,已经说明他意识到对人而言有比现象世界更大的空间,有比知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信仰。在康德看来,现象界虽然是人的立足之地,但人的精神家园仍然在物自体。如康德所说,物自体就是理念,不是直观和对象的理念就不属于现象世界,就不存在,就是无。“有两样东西,我们愈是经常持久的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这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论”中写的第一句话。所以,物自体对于我们而言永远是一个神秘的东西,是不可知的;面对它,我们所有的只是敬仰和敬畏。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康德提出的同物自体二元对立、处于外在联系中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原则在费希特那里得到完成。康德认为,自我意识蕴涵着对象的形式。而费希特则更进一步,认为自我意识是对象的质料来源,是客观世界的创造者。康德、费希特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原则经过谢林到黑格尔的精神的能动性原则是一个否定的否定,一个首尾相重的圆圈。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不可知论的批判,似乎也就是绝对真理,成为不易之论。而我们重新审视康德哲学就会发现,黑格尔的批判是片面的。康德哲学体系的物自体本意,不仅是知识论的概念,而更重要的是实践理性的中心概念,诸如“对象”、“现象”、“本体”、“先验对象”、“原型”以及“理智世界”等等。而黑格尔则是从绝对唯心主义的立场来看康德的“物自体”概念的,是仅仅限于从知识论的层面来批判“物自体”的不可知的,这当然是片面的;他曲解了康德“物自体”概念,未能把握物自体的完整概念。所以,在黑格尔之后,康德哲学的真实面目和价值所在,也就湮灭了。

康德物自体的预设,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是贯穿始终的。这不仅有知识论的根据,更有生活实践的理据;因此就不能仅仅从知识论的层面来理解物自体概念,还应该从生活实践的深度来把握物自体的概念。在“感性论”中,它说明了感性予料的客观来源;在“知性论”中,它解释了“二律背反”的成因;在理念论中,它划出了两个领域,经验和超验,或可知和不可知。“先验理念”不只是消极的划清了两个世界,而更是积极的打通了两个世界的阻隔,建立了知识与价值的联系,促使知识向价值的转化。在康德批判哲学中,物自体贯穿了从知识到价值的转化,理论到实践的联系与过渡,它是实现这一转化的重要枢纽。

康德的批判哲学对现代西方哲学的许多流派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康德哲学是理性主义哲学和意志主义哲学的共同源头。叔本华肯定康德区别现象和物自体,认为我们认识的只是现象,现象即是表象,是由我们的认识而产生的,服从于我们先天的认识方式——时、空、因果性(叔本华称之为根据律),是科学可以认识的世界,由此推出了“世界是我的表象”。从叔本华等人开创的唯意志主义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为代表的弗莱堡学派,存在主义如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和萨特等人,都比较重视康德关于“两个世界”的划分理论,致力于限制科学理性的范围,把知识与道德、自然必然性与自由、现象与本体区分开来,以便为人的精神和意志、人的价值、人的信仰、人格和尊严留下地盘,强调哲学不只是一门科学,而且是有关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说。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郑昕.康德学术[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杨祖陶.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杨祖陶.康德黑格尔哲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王家忠

B516.31

A

1671-4288(2017)04-0072-05

2017-03-23

丁永宝(1962-),男,山东昌邑人.潍坊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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