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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社会工作的涵义和功能:兼论社会工作的有限性

2017-03-09

关键词:西藏民族社区

刘 红 旭

(西藏民族大学 法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西藏社会工作的涵义和功能:兼论社会工作的有限性

刘 红 旭

(西藏民族大学 法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西藏社会工作是我国民族社会工作的分支,特指关涉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与实践。除了社会工作的一般性之外,西藏社会工作必须扎根宗教文化土壤,致力于西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专业特质意义上的西藏社会工作具有解决民生导向的社会问题、改善良性互动导向的社会关系、促进结构导向的社会生活质量及始终朝向西藏美好社会建设四大功能,具体体现为微观社会工作关爱个体和家庭,中观社会工作关注社区服务,宏观社会工作关切社会发展。我们也要看到社会工作专业的有限性,防止随意扩展界域,将之万能化而丧失专业性,更应防止其过度政治化。

西藏;民族社会工作;佛教伦理;宗教文化;有限性;专业性

社会工作缘起自有其宗教渊源,而专业服务却在现代社会相继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之后尽显其价值。应用型社会科学的专业特点及利他性服务的职业特点,都不是抽象意义上的说教或者宣传,而是具体体现在每一位社会工作者的躬身实践之中。西藏是一个宗教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藏传佛教伦理中不乏普度众生的理念,完全契合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精神,因此它也成为我们探索西藏社会工作的逻辑起点。粗略意义上,西藏的社会工作既可以在微观层面直接回应个体和家庭的需求,也可以在中观层面跟进社区的自治,更应该在宏观层面为西藏社会的发展进步有所作为。当然,西藏社会工作如同其他行业一样,有着自身的专业价值和规范,服务对象的广泛化不能掩盖功能的专业化,服务内容的日常化不能遮盖理念的选择性。在对字面意思上的社会工作一知半解的情形下,有人提出加强西藏社会工作以实现“四个认同”(祖国、民族、文化和道路认同)的口号[1],借以社会工作的旗号表达一种泛政治化的治理冲动,显然背离了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也将社会工作界域无限扩展以致无法认知其专业特点。我们无意于对此进行批评,毕竟西藏社会工作还在探索之中,我们也希望集思广益,共同推进西藏社会工作的理论认识,创设一套适宜于西藏又不失社会工作基本特性的实务模式。本文结合笔者近年来西藏社会工作的教学实践与理论思考,在梳理西藏社会工作缘起的基础上,理解西藏社会工作的涵义,再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分析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最后阐释了为防止泛政治化等而需要思考的西藏社会工作有限性问题。

一、西藏社会工作的缘起与涵义

1.西藏社会工作的缘起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全面进入社会转型时期。作为现代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智力支持,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很多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渐次恢复重建。1987年,国家民政部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1988年国家教委批准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设立社会工作专业,这标志着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工作重新起航[2]。2006年7月,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提供了制度保障。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社会建设部分专门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3]。2011年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更是详细设计了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蓝图[4]。国家民政部发起和管理、高等院校负责培养人才、社会工作机构参与实务实践的中国社会工作,由此形成了国家和社会各负其责、全方位发展的专业体系。

如果不是以现代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来衡量,藏传佛教盛行的西藏从来都不缺乏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践。大乘佛教普度众生的思想,在藏传佛教中有着深刻的印迹,慈悲为怀的佛教基本理念则深入人心。“菩提心蕴含着一种深刻的道德意义,即不要伤害所有生灵,而要不断培育慈悲之心,其最终目标在于对天下所有生灵无条件地表示怜悯,并怀有父母般的情感。在这种充满利他精神的菩提心的鼓舞下,藏族人普遍具有一种怜悯、善良、平等、友好的品质”[5]。可以说,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无畏布施”“众生平等”“慈悲为怀”和“福田”等思想,完全契合于社会工作崇尚爱心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接纳、相信案主并与之平等的价值观[6]。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5]7号)精神,西藏首个获批的社会工作本科专业落户西藏民族大学,2005年起开始招生。截至2017年3月,该校社会工作专业先后从区内和区外轮换招生,区内班学生(西藏生源)已毕业三届,供职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和事业等单位。中国内地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基本呈现出东部地区社会工作欣欣向荣、中部地区渐次壮大和西部地区明显落后的态势,这一方面与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完全取决于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认知程度。当然,作为现代专业意义上的西藏社会工作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至今只有12年的历史。西藏民族大学至今仍然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机构,但其隶属于西藏而办学在内地,学生的见习和实习可以就地进行却难以进藏经由督导而实践,路途遥远且花费巨大只是原因之一,西藏自治区内没有一家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可供合作却是主因。即便如此,关于西藏社会工作的定位,一直以来都是服务西藏,辐射西南,西藏社会工作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也是放置于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内思考。

2.西藏社会工作的涵义

西藏社会工作是我国民族社会工作的分支,既有中国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建设的一般特点,也有社会工作本土化意义上的地方性特点。“民族社会工作不是指一般的民族工作,不是针对少数民族群体( 族群) 开展的群众工作,而是针对这些族群的社会工作服务”[7]。西藏社会工作立足于西藏区情,服务于西藏各个族群,放眼于西藏社会进步发展,专注于实践性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过程,是我国民族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服务对象来看,西藏社会工作以行政区划为界限却不限于族群身份,致力于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干预和生理心理康复;从服务特质来看,西藏社会工作具有中国社会工作的一般特点,即“展现的是社会工作群体与政府互动的过程,发挥服务民生和协同社会管理的功能”[8]。同时,西藏社会工作要“从问题视角到问题解决视角”[9],注意“边界跨越”和“文化敏感”[10]问题,扎根于西藏文化和社会土壤,探索符合西藏特点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发展路径。因此,我们认为的西藏社会工作是指现代性场域中发掘本土文化资源、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构建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社工理念相融相合的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

首先,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连缀着社会有机体生成的历史与发展的现实。从传统汲取营养,致力于面向未来的现代化之路,是西藏社会发展的路向。西藏有着浓郁的藏传佛教文化氛围,自有其合乎于社会工作理念的独特之处。社会工作与佛教伦理共建社会,是指向人的尊严和价值的社会建设,是服务于人本的宜居性人类社会生活共同体。藏地兴盛的佛教信仰,赋予藏人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伦理关怀,契合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价值追求,成为两者互融互进的思想基石。西藏社会工作置身于现代性弥散的当代社会,既要密切关注随现代性而来的资本、文化和权力,也要注重传统文化精神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从而完成社会工作扶助弱势、信任赋权的价值承诺。

其次,社会工作方法的本土化和地方化。社会工作流行的三大方法,都是在西方国家社会工作实践基础上总结而来的,也都需要本土化,更要讲究地方化。个案工作顺利开展的核心是信任关系的确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从来都是一门艺术。本族群的社工自然有着先天的优势,而对于一名操着普通话的非藏族社工而言,如何在熟悉了藏族群众的风俗与禁忌之后,克服文化中心主义的偏见,接纳对方进而被对方接纳,显然是第一道难关,伦理层面的考虑也是一个需要总结的方面。小组工作中准备适当的破冰游戏,总能起到化解社会工作者与小组成员之间的生疏感,助推组员进入小组状态的效果。然而,根据我们的观察,藏人的性格特点以憨厚、羞涩为主,虽擅长歌舞但怯于交际,小组游戏倒是能顺利开展,而畅所欲言的分享反思阶段就易陷入冷场状态,这也为社区工作的实施带来困难。

最后,社会工作为内核的社会服务要跨越社会管理和治理的固有理念、屏障。社会服务是人本意义上的社会自我管理和修复,并不排斥国家的宏观建构和法治保障。但是,社会管理所包含的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控,相形于社会治理的双向互动、国家和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已经明显滞后,更难以跟进社会服务所蕴含的民主和自由的精神。也正是在社会管理捉襟见肘、社会治理步履维艰的当下,社会工作的意义才能凸显,社会工作的价值才能跃然,从而朝向美好社会的终极目标。以社会工作实践为代表的社会服务,只有在明确中国特色以及西藏特点的政治制度中担当起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角色,才能设计西藏社会工作的路线图,有步骤地推进西藏社会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

二、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分析

2014年7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的社会工作世界联合大会上,社会工作概念被重新定义: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基于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和本土化知识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使人们致力于解决生活的挑战,提升生活的幸福感[11]。正如新概念中核心准则所指,我们认为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定位亦应于此。以尊重生命、相信改变、人性为本的微观社会工作服务来彰显个体生命的丰富与社群的多样性;以宜居社区、守望相助、睦邻友善为目标的中观社会工作实践来号召集体责任;以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人与自然环境保持可持续性的美好社会为目标的宏观社会工作起步于人权,落笔在社会公平正义之上的社会发展进步。简言之,解决民生导向的社会问题、改善良性互动导向的社会关系、促进结构导向的社会生活质量并始终朝向西藏美好社会的建设,既是西藏社会工作功能担当的应有之义,也是西藏社会工作责无旁贷的实践导向。不同于我们曾经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结构、体现公平正义;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增强民族认同”[6]三个方面笼统分析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我们更倾向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三管齐下,围绕个体和家庭、社区、社会三个层面,结合教学与实践探究西藏社会工作的功能。

1. 人性为本的微观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在不同学者眼里迥然不同,相似之处在于都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社会工作的个人伦理紧扣人的德行,专业伦理呈现人性的关怀[12]。仅就此两点而言,就可以清晰显现出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从人的需要出发,秉持为人助人的理念,践行服务人的活动,传播患难相恤、有无相通、守望相助的理想。

西藏社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即在于个体层面的干预和服务,旨在为经受危机或陷入生活困境的西藏各族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妇女、儿童、老人是一般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也是我们开展西藏社会工作服务必须面对的群体。2013年10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针对瑞士《新苏黎世报》报道的“藏族孤儿事件”进行了回应[13],强烈谴责达赖集团制造“藏族孤儿”事件。早在2013年初,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就通报过西藏的孤儿情况:“据目前统计,西藏共有5085名孤儿,2012年,西藏民政部门共解决孤儿基本生活费6045万元,平均下来每个孤儿每年可领1万多元,基本生活完全可以得到保障。”[14]与此同时,记者的调查也显示了拉萨孤儿院的困局,民间创办人因各种原因撒手,部分孤儿面临无处安置而成为“政策孤岛”等问题[14]。作为西藏社会工作实务的探索,我们确立了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为工作地点,并在2014年暑期实地探访。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北郊,该院完善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管理制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合作事宜商谈中,该院的负责人曾表达出迫切希望在福利院工作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能够尽快做一些社工服务项目的愿望。但能否依托于儿童福利院的便利条件进行社会工作服务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开展针对个体和群体的专业服务,都尚在探索之中。当然,我们确定了尊重、平等和自愿的原则,即已表达了一种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也希冀总结西藏社会工作典型个案的实践经验,以服务于西藏社会。

2. 社区为本的中观社会工作

在滕尼斯看来,社区(共同体)代表着“持续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共同体本身“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共同体里的生活是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15]。社区工作不唯滕尼斯所言的素朴为其单一目的,但社区工作着眼于社区动员和参与、社区教育和服务、社区规划和行动,都或多或少寄望于营造一种共同参与、相互影响的社区自治氛围。西藏的城市社区是多族群聚居的场所,也是城市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历来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选择拉萨市城关区的俄杰塘社区为探访点,希望以之为样本点,探索西藏社会工作意义上的社区管理。该社区位于拉萨市东部城乡结合部,以流动人口集中为特点,社区管理被纳入拉萨市网格化管理系统,是一个软硬件设施都十分齐备的社区,且荣获过包括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先进单位在内的多种荣誉,可以说是一个模范社区。在该社区的常规工作中,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设施、社区文化、社区风尚、社区环境和社区治安已然成型,其中社区服务主要侧重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救助等公共行政行为,社区自治则主要表现在居民代表议事机构健全方面。在社区考察中,旨在动员社区女性参与志愿活动的“阿佳之家”①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其初具社区工作的属性,理应是一个可以对接专业社区服务的切入点。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在于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目的是蓄养自愿参与、民主决策、互助互爱的社区精神,西藏社区工作不外如此。但是,西藏城市社区中多族群聚居、宗教气息浓郁,外来者难以有效融入。同时,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理念意味着社区工作者要因势利导,积极发掘藏传佛教文化资源,找寻社会工作伦理与佛教伦理切实的契合点,完成从进入社区到融入社区的过渡。与此同时,如何协调好国家治理社区的单一模式和社区本身内在特性之间的张力问题,也在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智慧和实务能力。

3. 社会为本的宏观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都是朝向社会福祉,或者说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的操作化。王思斌教授提出了文化和发展两个视角,成为我们研究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原点。在他看来,“站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社会工作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民族地区的发展政策问题,政府要制定适当的、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经济政策,并使经济发展的效果真正惠及民族群众”[16]。西藏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的形成就是藏汉互构互融的结果。无论是追溯历史还是放眼全球,立足于民族互融的社会发展之路是西藏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必然的选择。宏观层面的西藏社会工作,要瞄准西藏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从协调和促进族群关系为出发点,自觉贴近“地方性知识”,提供社会工作价值导向的社会政策。如果说微观社会工作关注人性,中观社会工作关注社群,宏观社会工作就要关注社会公平与正义,以增进全民福祉为追求的目标。

三、西藏社会工作的有限性/专业性

社会工作毫无疑问是高尚的助人行为,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实质价值。但是,社会工作的开展是一项生命影响生命的实践过程,社会工作者本身的能力阈限、工作环境难以改变的自身特点以及案主身上难以撼动的禀性,都让社会工作注定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而且,社会工作干预是否真实有效的问题,也是一个讨论已久的话题。著名的“剑桥-萨默维尔青年学习心理学”研究,历经五年半的持续干预,遗憾的是却并未发现实验组的男孩“在社会正面形象或不惹麻烦方面有任何显著的改善”[17]。在我们看来,社会工作的有限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服务者和服务对象的主体有限性;工作环境和资源条件的客体有限性;理论与方法的知识有限性。有限性以承认人的能力或者说西蒙意义上的“有限理性”为前提,显然是后实证主义的理论倾向,它鼓励人们不断进取以获得知识,又明了求证与真理之间横亘的时空壁垒。社会工作的有限性蕴含着专业发展的无限前景,体现了依靠不断实践、反思以完善理论与方法的社会工作知识的生产特质,进而意味着,社会工作视专业性为安身立命之本——专业领域之内尽显专业,专业领域之外不妄涉足。以有限性不断表达谨小慎微的专业界定,并非缺乏扩展疆域的野心,而是敬畏生命、尊重知识、珍爱声誉。学界之内,抑或社会之中,以社会工作而确定的概念,已然表明了社会工作明确的知识特性、价值追求和工作性质。社会工作任重而道远。

西藏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理应抓住目前一切可资利用的机遇,将社会工作的种子撒向各个领域。然而,越是在西藏社会无比重视社会秩序,倾注巨力以构造稳定社会的当下,我们越是需要有清晰的专业认知,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人性为本的微观社会工作,要坚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多元文化价值理念[18],从人的需求出发,追寻人的幸福,不刻意掩饰资源链接中的政治因素,也不宣扬诸如“四个认同”之类的口号。社区为本的中观社会工作,要面向族群关系和睦、社区共同参与的自治共同体,借助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框架内的社区机构,采用社区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不拘泥于模式而注重宜居的人性社区。社会为本的宏观社会工作,要立足于多族群聚居的区情,长于为决策者提供专业水准的社会福利与建设的可行之策,又不委身权贵而丧失社会工作本身的价值追求。总之,西藏的社会工作和国内其他民族地区的社会工作一样,要特别注意“社会工作视野下的民族问题或涉及到民族的社会问题,基本上是文化与经济发展背景下的个人与群体问题。这些问题是复杂的,但是简单地对它们做非社会意义的解释或做过度诠释都是不适当的”[16]。恪守专业伦理底线,在专业性/有限性的基础上切实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始终敞开研究的触角,方是当务之急。

注释:

①“阿佳”一词在藏语中意义多元,在藏北地区指“大姐”的意思,是对跟自己年龄相仿的藏族女性的尊称,类似于普通话里的大姐或者姐姐;而在拉萨地区则是指“大妈、大婶”的意思;阿里地区多用于对妻子的称呼,类似于普通话中的媳妇。

[1] 王文令.加强西藏社会工作实现“四个认同”初探[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87-89.

[2] 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48.

[3]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7-03-06].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4932424.html.

[4]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EB/OL].[2017-03-06].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gz/201111/20111100197275.shtml.

[5] 尕藏加.藏区宗教文化生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7.

[6] 刘红旭.社会工作与西藏和谐社会建设[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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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童敏.从问题视角到问题解决视角 ——社会工作优势视角再审视[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1-7.

[10]王旭辉,柴玲,包智明.中国民族社会工作发展路径:“边界跨越”与“文化敏感”[J].民族研究,2012(4):17-25.

[11]雷建华.2014世界社工联合大会澳洲举行 社会工作概念重新定义[EB/OL].http://www.zgsgw.org/portal.php?mod=view&aid=189.

[12]顾东辉.社会工作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44-56.

[13]张鹏雄,王慧慧.外交部发言人强烈谴责达赖集团制造“藏族孤儿”事件[EB/OL].[2017-03-08].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0/15/c_117728916.htm.

[14]何川.西藏孤儿院现状调查:80%分散在亲友家 部分无处安置[EB/OL].[2017-03-08].http://news.cntv.cn/2013/01/09/ARTI1357711798140203.shtml.

[15]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52-54.

[16]王思斌.民族社会工作:发展与文化的视角[J].民族研究,2012(4):1-7.

[17]布赖恩·科尔比.社会工作研究的实践应用[M].刘东,严成芬,李翠,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10:9.

[18]任国英,焦开山.论民族社会工作的基本意涵、价值理念和实务体系[J].民族研究,2012(4):8-16.

[责任编辑 勇 慧]

2017-03-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5CSH065).

刘红旭,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民间信仰与村落公共生活、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民族社会工作理论研究.

C916;C957

A

10.3969/j.issn.1009-3699.2017.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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