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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社会及其治理

2017-03-09

关键词:市场经济

张 康 之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论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社会及其治理

张 康 之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社会在两个维度上表现出了急剧变革的要求。一方面,人类社会处于全球化、后工业化的历史转型期;另一方面,技术进步的成果喷涌而出,在很多技术成果背后,都可以看到信息技术的身影。信息技术已经是我们时代的基础性技术,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杠杆,虽然技术会对社会的既定形态构成挑战,却永远不可能成为社会变革的直接动力,人们需要对技术造成的挑战重新认识,将其转化为社会变革的观念和要求,并作出实践安排,才能促成社会变革。在此过程中,社会治理的变革往往会滞后于社会变革。在信息技术的发展进程中,我们的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社会治理方面的变革承受了更大的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梳理社会治理变革各个方面的要求,并作出安排。

信息技术;社会变革;社会治理;网络结构;全球化;后工业化

面对全球化,鲍曼希望人们关注社会正在日益显现出来的“网络”特征,甚至认为这是对社会本身的一种否定。他认为“社会学曾经使用了许多概念去揭示神秘的人类经历,有些概念正在失去作用,有些概念似乎一开始就不合适,‘社会’是社会学词汇中受到质疑的第一个术语,并逐渐被‘网络’所替代”[1]。虽然我们不同意鲍曼如此武断地宣布社会学这门学科赖以立足的根基消失了,但是,社会所获得的网络特征、社会的网络结构以及所有需要用“网络”的概念来把握的因素,都是我们寻求社会治理策略时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现实。就鲍曼所察觉到的这种社会变化来看,是信息技术得到应用的结果,特别是当信息技术以互联网这一社会交往和生活平台的形式出现后,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不仅增添了新的构成因素,而且获得了新质。在20世纪后期,许多学者把当今社会命名为信息社会,这本身就说明社会呈现出新的特征,因而,也必然会要求新的社会治理与之相伴随。虽然在关于信息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改变了当今社会这一点上是人们不再怀疑的显著历史事实,但是,对于这种现象进行持续的观察和再阐释,却仍然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一、信息技术与全球化、后工业化

历史经验表明,“新技术总是能够激发人们的热情,分化人们的立场,派生出关于新技术对社会、对个人影响的许多问题。从本质上讲,新技术通过破坏性创造,深刻影响社会和政府的运行方式以及人们的互动方式。新技术的拥护者总是罗列一大堆好处,而批评家们总是担心、顾虑新技术对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和个人价值等方面的负面影响”[2]2。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新技术也引起过人们的诸多担忧,比如,面对克隆技术,就曾经引发出一片惊呼。但是,当今时代有那么多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需要在技术进步中加以解决,以至于我们无法拒绝去热烈拥抱每一项新的技术进步成果。人类已经陷入了这样一个循环之中:一方面,技术进步推动了人类社会走向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进程,把人类置于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状态之中;另一方面,人类又需要通过技术进步去为自己如何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行动提供支持。“信息社会的意义其实是矛盾的根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有的人来说,信息社会将会成为一个真正专业化和爱心洋溢的社会,但是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它表征着对公民的紧密监控,而对有的人来说,它预示着社会将会涌现出一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公众,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它不过意味着琐细之事、轰动煽情和误导宣传的泛滥”[3]。不过,笔者认为,所有这些都是反映在社会表象上的一种情况。在社会的深层,却正在凝聚起一种人们必须接受的新要求,那就是人的共生共在,而人的共生共在的实现本身又意味着人类社会的一场根本性的变革,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前行的一个历史性契机。

在经济维度中,从市场的出现到市场经济的形成,是人类花了几千年的时间一步一步地丈量出来的一段并不长的距离,也许就是一步之遥,然而,这一步却是重大的一步,意味着人类走进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工业社会。可惜的是,工业社会的人们对市场经济做了狭隘的理解,那就是将它与竞争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它们之间画上了等号,因而,关于市场经济的体制安排都放在了竞争之上。关于这一问题,也许我们完全可以作出另一种设想,那就是市场经济与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市场经济是人的经济活动空间和活动方式,而竞争则是一种行为方式,是广泛地存在于那些为了个人荣誉和利益的社会生活领域中。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可以包含竞争和以竞争的方式展开,也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展开。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交换,只有当交换与个人利益要求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够通过竞争去获得交换的公平、公正。如果交换并不以个人利益要求为原点或逻辑出发点的话,那么,竞争就是没有必要的。在我们提出了人的共生共在问题后,也就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当人们在交换过程中将人的共生共在这一根本性的社会价值注入到商品价值中之后,或者说,实现了这两种价值的融合后,就能够在不求助于竞争的情况下实现公平、公正,这种公平、公正不是由竞争压力催化出来的,而是由人自觉供给的。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完全排斥竞争,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不让竞争从属于个人利益追求而是从属于人的共生共在,也许竞争的性质和功能都会完全不同。

目前来看,在人类文明的一切伟大成就中,市场经济应是最具生命力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开辟的未来社会中,人类也许不仅不会废止市场经济,反而会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经济所包含的一切潜能。虽然信息技术、大数据工具等似乎表现出了可以复活计划经济的可能性,但市场经济在调节人类生活方面的优势依然是非常明显的。如果说市场经济在工业社会中表现出资源浪费、消费泛滥无度的话,那是因为市场经济总是与以个人为中心和为了个人利益追求的竞争联系在一起。一旦我们在市场经济与既有的从属于个人利益追求的竞争之间作出区隔,让市场经济的运行从属于人的共生共在的价值,其所有致恶的表现都能得到消除。所以,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应当思考的不是废除市场经济的问题,而是应当承担起如何从根本上改造市场经济的任务。其一,我们应让市场经济服务于人的共生共在;其二,如果说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竞争的话,那么,竞争也应体现和从属于人的共生共在价值。

在关于市场经济的思考中,“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这个概念本质上指的是竞争,而不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内涵恰恰是由私人财产垄断对竞争的限制性规定(一些人拥有财产而另一些人没有财产)”[4]。在这里,萨米尔·阿明肯定了市场经济必然包含着竞争,但认为市场经济不应同于资本主义。应当说,在“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两个概念间进行区分已经是一种流行的做法,许多学者都持有与萨米尔·阿明相同的看法,这是因为,在全球化进程中展望未来时,实在找不到一种替代性的经济形式,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变得“声名狼藉”的条件之下,只能从工业社会中的经济模式中抽离出“市场经济”的概念,并把走向未来的希望赋予它。也许这样做是可取的,但是,即便我们可以无视近代以来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也不应该让“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束缚了人们的理论创造力。我们相信市场经济有着恒久的生命力,但是,在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的条件下,我们也认为,即便市场经济依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也需要改变其形式,甚至会出现一次转型。

可以断言,除了市场经济之外,还会有其他形式出现,会出现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局面,只要我们相信人类在体制创新方面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就不排除在未来继承了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创造出了其他形式,事实上,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多元化也肯定包含着经济形式的多元化。我们的世界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网络这种新的因素必将改变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而且可以断言,网络将重塑我们的世界。当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时,是否可以超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所有设计思路呢?是否可以让经济的运行遵循一种全新的逻辑呢?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不仅自由主义,而且与它相对应的各种思想也都不再有丝毫的价值。如果我们在经济中所看到的是人们之间交换、交往、生产和消费等方式的话,那么,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中,所有这些方面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市场经济又怎能不发生改变呢?在信息技术的驱动下,人类的经济生活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所采用的经济形式也会由信息技术的应用来决定,彼时真正的思想是产生于对信息技术的解读之中的,是关于应用信息开展经济活动的思想。

欧洲近代早期的情况是,“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扩张,‘社会’领域出现了,它冲破了等级统治的桎梏,要求建立公共权力机关的管理方式。生产以交换为中介,于是,生产就从公共权威的职能范围中解放出来,与此同时,公共权力也从生产劳动中摆脱出来”[5]。这就是一个“脱域化”的过程,是吉登斯所说的脱离地域后的持续展开过程,也可以说是脱离地域的直接结果,是脱离地域后的领域分离。从历史过程来看,脱离地域的运动是与社会领域分离的运动同时发生的,或者说,它们是同时发生的一场脱域化运动的两个方面。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历史再一次出现了脱域化,脱域化意味着人们脱离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地域,而后工业化则意味着领域融合,其中,网络以及其他交往平台则使得人际关系中的各种各样的界限消融,这也是脱域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或一种表现。如果说发生在中世纪后期和近代早期的脱域化运动是由利益追求所驱动的话,那么,发生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这场脱域化运动则是由信息技术及其网络驱动的。

近代早期的脱域化造就了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的社会,使得这个社会中的一切存在都可以通过哲学去抽象把握其内在的统一性,然而,在再度脱域化的进程中,所造就的则是一个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这个社会中的一切存在都是具体的、特殊的,以至于无法在它们之中找到统一性的因素,对此,哈贝马斯通过自己的观察给予了证实,指出哲学的同一性追求在后形而上学时期已经受到怀疑,相应地,出现了非同一性的迹象。“尽管非同一性是脆弱的,并且还不断受到客观化的歪曲,因而在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网络中捉摸不定,但是,它在交往的日常实践中一般还是能够把捉到的。不过,我们只有放弃理论对实践的经典优先地位,并同时克服掉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狭隘理性化,才能确定非同一性这条世俗的拯救途径的有效范围”[6]。当然,哈贝马斯对非同一性的这种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毕竟是在现代语境中成长和开展理论活动的,后工业化的现实在他发现非同一性时还没有显性出来,但是,他的这一发现是有价值的,在今天这样一个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背景下,“非同一性”不再局限于交往的日常实践中,也不再是“世俗的拯救途径”,而是认识、把握世界的基本原则。既然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社会的非统一化,那么,把社会治理建立在统一性的规则之下,要求人们遵从统一性的规则,用统一性的行为模式去框定人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也就变得不再可能。

总之,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的一项意见是积极的:“只要我们摒弃民主和自由主义原则的终极基础——也就是这样一种基础,它并不在某种意义上预先利用民主和自由主义政治的语法——的观念,而且如果我们允许经验、历史和其他因素进入论证,那么似乎就有一种丰富的论证网络来支持和批判地发展民主自由原则和制度,这些论证也许并不能说服狂热的民族主义或宗教的原教旨主义者,但是我们的论证并未说服每个人,这个单纯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不是好的论证——我认为,不管这种平凡的观点是否以一种可错论的方式提出是如何重要,这一点本身都不应忘记”[7]。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这样一场伟大的历史性社会变革运动中,我们太需要通过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去开辟走向未来的道路,因为,工业社会所建构起来的那些理论,特别是“民主和自由主义”等基础性观念,已经禁锢了我们的思维,使我们束缚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在我们面对着新的社会问题时,却总是从那个旧的思想库中去寻找可用的工具。

其实,全球化、后工业化本身说明,由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各个方面每日每时地展现令人惊诧的新事物,使得我们所在的思想语境以及我们在这种思想语境中所采取的行动不仅无法去让工业社会变得更加健全,而且也无法维护工业社会的生命力,即无法通过延续工业社会的生命而让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发生的时刻再拖后一些。既然如此,我们何必眷恋工业社会的那些理论、意识形态不放,为什么还要反复强调“民主和自由主义”的观念呢?如果我们不是一个正在日渐衰老的“妇人”,那种着魔一般的念念叨叨就不应发生在我们这里。既然工业社会最为辉煌的时刻已经过去,把对现实的不满转化为对那个辉煌时刻的回味,甚至要求回到那个时刻,都肯定是不理智的。在今天,我们必须正视这场必须面对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必须看到信息技术正在改变我们的社会,必须像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所要求的那样“摒弃民主和自由主义原则的终极基础的观念”,从而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现实基础上面向一个正在伸展开来的未来去重新审视人类文明,去发现人类历史上的一切,对于重建我们的社会依然具有积极的价值因素,并且可以用于我们的理论论证和新观念的建立。我们处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中,危机事件频发以及随处都有的风险威胁到人们的安全甚至生存,这决定了我们的思维不应受到任何框框的束缚。也就是说,思想解放之于我们的时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如果我们的思想像技术进步那样日新月异的话,也许我们会更少地受到风险与危机事件的困扰。

二、网络的发展与匿名社会的出现

今天,信息技术最为成功的应用反映在了网络上,网络扩大了人们的交往范围,原先受到地理以及物理空间限制的交往被网络交往所取代。通过网络,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直接交往和交换意见,思想和感受也能够更多地突破心理防线,从而建立起虚拟性的关系,在相互塑造的过程中也塑造了生活的世界。“网络的形态似乎能够良好地适应日趋复杂的互动,以及源自这种互动的创造性力量的不可预料发展,这种形态学上的构造,也就是网络,现在可以在所有种类的组织与过程中,借由新近可用的信息技术而实际运作。若没有这些信息技术,网络化逻辑会过于麻烦而难以执行”[8]83-84,但是,当我们谈论网络的时候,应当不限于互联网所代表的网络形态,而应当理解成广泛的网络。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只有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实现了网络化,即在整个社会的网络结构基础上,才能应对各种危机。事实上,信息技术不仅造就了互联网,而且也改变了我们的社会,使我们的社会呈现出网络结构,当然,社会的网络结构因为既有的社会治理方式而受到抑制,尚未得到充分发展,或者说,尚未定型,但是,互联网却已经是一个几乎人人都不能不加以使用的生活和交往平台。

从时间上去比较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的前后区别,可以看到,互联网使人们之间的联系更加广泛,每一个人都可以把更多的人拉入到自己的朋友圈,与每个人相联系着的也是更多的人,人们的联系不再是单向的或线性的,而是构成了网络关系。但是,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却是弱联系,“互联网特别适于发展多重的弱纽带。弱纽带在以低成本供应信息和开启机会上相当有用。互联网的优点是容许和陌生人形成弱纽带,因为平等的互动模式使得社会特征在框限甚至阻碍沟通上没有什么影响”[8]444。毋宁说这种弱联系是匿名人间的联系。一方面,是匿名人通过网络而建立起弱联系;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人们之间是一种弱联系的关系而使得人们成为匿名人,接受并愿意成为匿名人。

不难想像的是,当社会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弱联系的范畴,那么,人就会拥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人的自主判断和自主行动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同时,弱联系的广泛性和多维度发生,会使得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必须变得更有弹性。否则,如果规则缺乏灵活性的话,就无法发挥规范作用,甚至会成为人人都逃避的东西。这样一来,人们在广泛的联系中去作出行为选择的时候,就会更多地遵从道德规范。或者说,在广泛而又弱联系的社会中,人们必须拥有道德规范,依据道德去开展行动和与他人开展交往。所以,“弱联系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为更多的人提供获得信息的途径,而且通过它们可以实现跨越时间、地点、组织中的等级和子单位整合来传递信息”[9]。随着信息能够非常方便地为人们所获取,不道德的人及其行为立即就会传遍无限扩展开来的朋友圈,以至于做了不道德的事的人,也许需要花费数倍的努力才能改变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印象。就此而言,笔者认为弱联系的社会关系将使道德力量变得更强,以至于人们不得不遵从道德的规范。

如果说网络造就了一个匿名社会的话,那么,在这个社会中,“匿名性是完全彻底的。身份在这种交流结构中被虚构化了”[10]。或者说,身份已经不再是人的标识,人在开展社会活动时所扮演的是具体的角色,而且,角色是处在不断流动之中的,在此时此地所扮演的是这个角色,而在彼时彼地又会扮演另一个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每一个人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是以一个角色集的形式出现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前现代条件下地点的首要意义在很大程度上被脱域机制与时-空伸延给消解掉了,地点变得令人捉摸不定,因为使地点得以建构起来的结构本身再也不是在地域意义上组织起来的了”[11]。在近代以来的社会发展中,这一脱域化进程持续地展开,所实现的量的积累已经达到了发生质变的程度。特别是在网络技术渗入到社会生活中之后,全球被编织到一个共时体系之中,地点也具有了不确定性,时空的概念都发生了变化,以至于近代以来的那种从一个地点出发而形成的中心-边缘结构正在消解结果,以地域为基础,组织人们开展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方式正在被诸如虚拟组织和随机性组合的集体行动体系替代,或者说,组织形式呈现了多样化的趋势,致使人们的观念和行动都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始了新的进化过程。

如果说近代早期发生的是地理空间上的脱域化,那么,发生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的再次脱域化则以匿名化的形式出现。不仅人们脱离了原先所在的地域和领域,而且人们在高度流动性、高度开放性的基础上建立起广泛的匿名关系。在网络中,人虽然是匿名的,却又是透明的,人的一切不合作和不利于合作的行为都会立即被人们所觉察,并会受到制止;如果产生了消极影响的话,将会受到惩罚。最为重要的是,人们将会因为不合作和不利于合作的行为而为自己打上印记,需要在其后更多的优异合作表现中去逐渐抹去那种印记。

在政治生活中,互联网打开了新世界之门,它让几个世纪的民主理想看到了转化为现实的希望,因而也引发了一些不安。但是,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任何试图阻碍其发展和任何企图扼杀网络民主的做法,都不会如其所愿。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发现,畏惧互联网这个自由空间的是一些贪官和做恶的人,而对网络民主持欢迎态度并愿意积极投身其中的是朝气蓬勃和代表人类未来的新力量。当然,互联网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也必然带有不成熟的一面,而且这些不成熟的方面会成为其被扼杀的藉口。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成熟和网络空间的自我完善,必将把人类引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世界,这就是在更早时期马歇尔·麦克卢汉从大众媒介中解读出来的,“大众媒介所显示的,并不是受众的规模,而是人人同时参与的事实”[12]。随着自媒体在网络平台上涌现,广义上的大众媒介所表现出来的恰恰是人人同时参与的事实。人人同时参与本身意味着“参与”一词已经不再是由某个“中心”主持下的参与,而是平等的参与,而且可以认为,这种“参与”已经是由完全自主的行动所构成的共同行动。

就现代组织而言,之所以能够以一个整体的面目出现,是依赖于它所拥有的整合机制,而组织的整合机制基本上是由权威整合与价格整合两条路径构成。权威整合发生在组织的层级结构之中,价格整合则是市场经济的交换原则在组织中的反映,即对组织中的一切都进行定价并以价格的方式实现组织整合。也就是说,在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组织的官僚制等级使得权威整合成为可能,而组织的市场经济生态在组织中的回射则形成了价格整合机制,可以通过对人以及人的工作进行定价而实现组织整合。鉴于权威整合和价格整合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都显现了失灵的状况,我们提出了信任整合机制这一设想,该设想在组织发展的现实中也得到了充分支持,即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获得不同于传统线性组织结构的网络结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实例显示出组织的网络结构正在生成。由于网络结构打破了组织结构上的“中心”与“边缘”、“上”与“下”以及“左”与“右”的一一对应关系,使得全部组织要素都被置于多向度的互动关系之中,以至于权威的和价格的整合机制都无法实现对组织要素的有效整合,因而必须让位于信任整合去发挥作用。其实,在组织的视角中,一旦我们把视线落在网络上,就会发现,“这些网络系统将制定出指引其行动的非正式或正式的规则以及一套套的规范,系统中的成员也会彼此分享一些价值观和义务”[13]。在社会的网络结构之中开展合作行动,意味着“正式”或“非正式”等概念都失去了意义。合作行动中的规则更多地根源于行动者的临时性选择,或者说,是一些能够引发道德联想的原则性规范,而不是在行动之前或行动之外由外在于行动者的人所制定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在互联网上,“这种网络化逻辑必须去建构没有结构的部分,同时又要保留弹性,因为这些没有结构的部分正是人类活动创新的驱动力”[8]84,同样,我们的社会亦如此,也会在没有结构的地方,或者说,在线性结构被打破的地方建立起网络结构。当我们的社会拥有了网络结构后,人们的活动在来自无限维度的作用力的作用下,在朝着无限维度展开的时候,就会表现自由和自主,这种自由和自主充分反映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追求。一个浅显的道理就是,“一个社会中另一种结构的出现,意味着社会成分之间的关系正在改变,在网络社会中,个人、群体和组织之间所有抽象的关系和具体联系都发生了改变”[14]36。在工业社会线性展开的中心-边缘结构之外,出现了社会的网络结构,这一点具有革命性意义,它不仅意味着人际关系的变化,而且也正在形塑着新型的社会生活模式,并对社会治理提出全新的要求,让工业社会建构起来的制度等所有社会治理设置都变得只有在得到了根本性变革后才能适应新的社会治理要求的状况。当中心-边缘结构逐渐被网络结构置换之后,人类长期以来通过对人的控制而控制物、事的模式也就得以废止,此时,如果还存在着控制的话,也主要集中在对物、事的直接控制,而不是对人的控制,也不会通过对人的控制而去控制物、事。从控制方式和手段来看,也是人通过网络技术而实现的对物、事的控制,而不是人借助于物化的手段(如制度、规则等)对人的控制,因为,此时的制度是按照非控制导向而设计和建构起来的,是人的自由发展空间,而不是对人进行控制的框架。

在社会的线性结构中,许多资源是以分配的方式在社会中加以配置的,线性结构使资源配置有着固定的方向和稳定的分配方式,而且分配权总是明确地与相对固定的主体联系在一起,从而使腐败问题得以滋生。当社会的线性结构被网络结构取代后,所有滋生腐败的“土壤”都不再存在。因为,网络结构使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再以分配的方式进行,而是由需求者自主地去获取其所需资源。可以通过交换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我们今天还难以判断或预测的其他方式去获取所需的社会资源,而且,会以资源需求者在网络结构中的平等和自由为前提。更为重要的是,获取所需社会资源是从属于向他者提供服务的目的,是开展合作的条件,这就保证了资源的使用具有充分的社会效益。也许在网络的具体环节中看资源的利用,所看到的并不是严格遵从经济和效率的原则,但在网络系统中,资源的使用其实总能达到效益最大化的境界。

从全球化视野中去看互联网在今天的表现,可以看到,它还或多或少地复制了既有的世界格局,尚未反映出全球化的精神实质。应当说,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发展是与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在同一个时间序列中行进的,就全球化而言,其对民族国家已经构成了冲击,“全球化意味着媒体据以增强国家认同的潜力发生了变化,全球化也意味着似乎曾经处于国家控制之中的文化纽带和忠诚却打了折扣,全球化还可以解释为一个主权国家防范不利信号和信息能力越来越差”[15]。在今天,作为网络初级形态的互联网还需要通过服务器去实现互联,因而,使得技术意义上的部落化成为可能,对网络的管理也可以设置网关等进行控制和限制,把互联网割裂成一个个局域网。随着网络的发展,一旦服务器被废止,一个真正互联的网络也就不再接受网关审查等控制,民族国家在网络上的所有关口都将消失。如果是这样,网络才显现出自己的真实面目,也就是说,一个真正的网络时代到来了。与此相适应,无论是在全球还是在一个地域,人们都处在一个无边界的开放世界中,人们之间的互联互通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全新形态,社会治理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网络社会里网络连接的发展有社会和技术上的双重原因。社会原因是指现代社会中社会关系的规模扩展,而这种规模扩展伴随着越来越多或强或弱的跨距离的联系。技术使交通发达、大众传媒数量和速度增长以及电话和电子邮件爆炸式应用,这些增长的直接结果就是创造一个联系的世界,这个世界从原则上将会变得更加有序、联合和协调”[14]38,但是,就网络的发展而言,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它在当前所表现出的无序是可以理解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无序恰恰是对旧秩序的挑战,一旦作为一种新秩序的网络秩序建立起来,将呈现给我们一种完全不同于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任何一种秩序。

三、信息技术支持下的社会治理

哈拉尔认为:“在这种关于社会现实的共生概念中,世界不是由分离的单位构成的,而是一个由相互联系在一起、彼此从对方获得生命的社会系统组成的无缝网络。”[16]事实的确如此,在历史演进的趋势中,我们看到,人们之间的联系正在以新的形式出现。在社会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基本环境中,人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人们无法独自生存,虽然在人的交往意义上所发生的是弱联系,但人的命运仍密切关联在一起。我们已经进入这样一个社会,每一个人都需要在与他人的共生共在中去获得自我的生存资源、生存条件和发展的可能性。如果人们以自我为中心和把自我的利益看得高于他人的利益,要求自我的利益得到优先实现的话,就会对人的共生共在的基础造成致命的破坏。正是信息技术的应用,使我们走进了这种状态,不得不面对一个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世界,让我们必须通过合作的方式去赢得人的共生共在。只有在人的共生共在中,我们自己的存在才具有合理性,进而,人的共生共在也只能在人们的合作行动中才具有现实性。

人的合作是建立在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工业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原子化的个人,以自我为中心,把他人当作自我利益实现的工具。因而,要想在工业社会中的人们之间寻找信任和发现信任,是非常困难的。工业社会中人们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契约型信任关系,其实是指人们之间如果不通过某种中介是无法实现相互信任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关于信任问题的研究才成为一个长盛不衰的主题。不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至少可以为人们所向往的合作提供某种低度的保障,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以“大数据”的形式出现时,可以使人的各个方面的情况都完全对所有相关者开放。比如,在合作行动中,如果让行动者独自去作出识别并判断合作者是否值得信任的话,显然是非常繁重的事项,会给行动带来额外的负担。因而,合作的社会必须建立起必要的信任识别机制,它不是法律,不对诚信不足的人作出惩处,但是,会使每一个人的诚信都记录在案,让每一个行动者都能够非常方便地获得合作者的信任信息。事实上,在大数据得到了普遍应用的条件下,这一点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去完成。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是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发现了个人,而且也希望个人是自由的。围绕着个人自由的问题,产生了一大批思想家,持续不断地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并希望将其关于自由的理论转化为制度方案和社会设置。可以认为,正是托克维尔、密尔等伟大思想家对自由的追求,缔造了工业社会政治和社会治理文明,因为他们的思想不仅使个体的自由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而且通过制度安排为个体自由提供了保障。但是,在工业社会进入了成熟状态后,职业政治家和技术精英把持了国家,并对社会实施着无所不在的控制,以至于对个体自由的侵犯成了一种常态。虽然形式民主的设置对职业政治家和技术精英能够形成某些表面上的制约,而在这些设置的背后,各种各样的阴谋诡计却依然层出不穷。从20世纪后期的情况看,特别是进入了21世纪后,在诸如“反恐”和花样迭出的公共项目的名义下,对个体自由的公开侵犯不仅显得非常合理,而且也总能变得合法。特别是网络、大数据等成为控制工具之后,个体自由已经成为一种不可企及的奢望。然而,当一段历史走到尽头的时候,“峰回路转应有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构想人的合作行动时,关于自由的追求必将得到超越,即用合作行动中的自主替代自由。事实上,自主高于自由,也包含着自由,而且是真正自觉的自由。一旦这种真正的自由得以实现,近代以来关于人的自由的一切讨论,都会显得“迂腐不堪”,也就是说,当人的行动获得了充分自主性的时候,人们应当不会再计较任何形式上的自由了。这应当是社会治理变革的成果,同时,也是社会发展趋势使然。克罗齐耶通过观察发现,20世纪的社会发展趋势已经显示出一种迹象,那就是个人选择的自主性得到了扩大,“不仅仅是选择消费的可能性增加了,人们在认识世界,结交朋友,选择配偶、事业和居住地等方面的可能性也同样增加了。也许,选择可能性的增加并没有让生活质量发生改变,然而,这类可能性毕竟让生活的世界变得更为宽广,让生活变得更为舒适便利”[17]8。实际上,这一趋势在20世纪后期显露得更加清晰,而且呈现出加速化的状况。进入21世纪后,网络平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个人的选择已经能够超越空间的限制。而且,网络以及社会的发展还显示出个人选择能力以及机会的提升有着无限的发展空间,在某些方面,也许还包含着超越时空的可能性。

个体选择自由是与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使得个体选择自由成为可能,因为社会的发展为个体的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机遇,使曾经看来似乎是梦想的东西变成现实;另一方面,个体的选择自由又作用于社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克罗齐耶认为,“个体选择的自由,与人们之间的交流领域和彼此之间互动领域的极度扩展联系在一起,然而,与此同时,这种选择的自由又是引发诸种紧张关系、导致传统权威关系解体的首要根源。经过仔细观察,我们发现,选择的自由会自然而然地导致诸种权威关系的逆转:一旦下级在其现有的层次上能够进行明智合理的选择,那么他也就不再会以同样的方式依赖其上级领导了”[17]13。事实上,在社会呈现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这种组织意义上的下级自主活动也是必要的,是作为行动者的个体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活动必须具有的自由和自主性。

互联网的发展让我们看到这种自主性既是必须的又是可能的。“由于新技术扩大或降低了市民参与国内事务的‘公共领域范围’(public sphere)和实际状态,代议制和制度性商议的过程不断受到削弱,考虑到直接民主的愿景和前述过程的不断削弱,许多关于政治变迁和转型的推断很快就出现了”[18]1,这说明技术已经促成了政治运行机制上的变化。不过,根据宾伯的考察,互联网并没有提高公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从整体上看,美国大众并没有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而更多地参与到政治中。从总体上来说,对此前传媒领域变革给予最多关注的群体也给予了现在新媒体相同的关注,同样,在早期信息掌控时代,在民主进程中最活跃的群体也对信息掌握中显现的新组织结构参与更多”[18]220,这只能说美国既有的结构依然束缚着人们的脚步,使这个社会告别旧的政治模式变得非常艰难。美国社会已经习惯于既有的政治运作模式,即便发现互联网带来了新的政治变革机遇,也不愿意轻易地去接受互联网给予的恩惠。但是,美国社会不愿意去做的事情,毕竟会在另外的地方发生。可以相信,总会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地方造就出一种能够反映人的自主性的互联网政治形态。这就是波斯特所说的那种挑战,“面对全球的传播网络,民族-国家手足无措,技术已经走到了公然蔑视现代政府权力特性这一步”[19]。如果不是背负既有的包袱,就会积极地应对这种挑战,就能够顺势而为地建构起互联网政治。

基于既有社会治理模式去对待新技术,往往会将其纳入工具范畴之中,而不是从新技术中解读出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要求。“因为政府官员强调电子政府模式是基于服务传递的而不是用于体制改革的。公共部门无意将互联网视为基础体制改革的工具,只将它视为给商人和中产阶级提供特殊服务的工具”[20]13。但是,从20世纪后期的情况看,“在许多公共政策网络中,真实对话的原则是非常明显的。公共行政管理人员、来自产业群体的政策专家、相关利益群体、法律专家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公民都想弄清楚一种状况,进一步来说,他们想尽量弄清楚这种状况来作为行动先导的理由——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下一步该做什么——来使参与者充满活力,使他们能够互动,创造出奇迹和可能的变化”[21]。沿着这个逻辑前行,也就能够清晰地看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合作行动,而不是单纯的政府主导下的公众参与。

当然,我们正处在社会治理变革的过程之中,即处在社会治理转型的过渡期中,于此之中,肯定会存在着前后两种治理模式的协调问题。“现在网络治理的主要挑战来自如何协调传统的自上而下科层制政府模式与基于平行结构的网络模式的需要”[22]。我们强调社会治理变革的革命性,要求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的根本性变革,但是,我们又要求这场变革必须是渐进的和平稳的,不允许出现剧烈的振荡。所以,对既有社会治理模式的替代过程必须建立在与新生成的社会治理模式之间协调的基础上,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我们也在这场变革的现实中看到,“由于可以提高技术能力的工具没有被整合到电子政府的图景中去,政治上的进步也被减缓了。政府官员们没有利用技术去改善回应性和提高问责制,而是更多地将目光集中在将服务传递给商人和中产阶级用户上,这损害了互联网的革命性潜力,而且限制了技术改善民主运行的能力”[20]207-208。不过,只要我们拥有的是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视角,看到我们的社会治理模式正处在变革过程中,就会对未来充满信心,对于社会治理变革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就不会表达悲观。因为,在人们的观念没有实现变革的时候,对新技术的接受并愿意运用已经反映了一种包容精神,即便是把新技术作为工具对待,也是积极的。只要新技术能够得到应用,就能够获得累积效应,直至突破既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如果从更加积极的意义上去看问题的话,就会明显地感受到,一旦在社会治理变革的过程中出现了系统化的观念变革,就必将使得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路径更加便捷,即花费更少的时间收获更大的变革成果。

面对电子政府工具化的问题,韦斯特提出“我们现在迫切需要做的是切实推动公共部门的创新,以期能够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重大机遇并有效消除随之产生的不良影响,这些创新包括了公共政策变革、组织再造和日常事务性工作的自动化”[2]29。其实,假如人们缺乏社会治理变革的意识,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只有人们的观念实现了改变,有着根据社会的现实要求去变革社会治理模式的追求,才能主动地去发现新技术之中所包含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要求,并将其转化为社会治理变革的实践。从某种程度上看,电子化政府的特点在于它是服务型政府的技术特征,即透过电子媒体创新政府的服务。电子政府期望达成这样一个理想的服务形态:公民不必走进政府机关即可获取丰富的信息;公民只需在单一机关办事,任何问题皆可随问随答,所办事情立等可取;若公民申办事情涉及多个机关,则政府机关可在一处办理,全程服务;公民无需进入政府机关,即可经过电脑连线申办。政府服务将朝“单一窗口”“跨机关”“24小时”“自助式”服务的方向发展。质言之,电子化政府要求政府创新其服务的方式,使政府服务更为快捷、更为方便、更为畅通、更为直接、更为公平以及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对这些情况的准确理解,也许会把我们的视线引向“他在性”实现的方向。

事实上,在既有的电子政府建设的过程中,人们看到,“鉴于电子政府的运行与传统的政府官僚制存在差异,将技术向公共部门整合需要在官僚这方面采用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官僚们要打破以单独部门为单位的建制或建立仅属于自己的信息与服务传递基础设施,电子政府的建立必须要求官僚们跨越部门的界限一起工作,并建立一个不属于哪一个部门的基础设施”[20]36-37。在今天,我们可能会认为互联网平台就是这样的基础设施,其实,是不会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的,而是会要求网络乃至整个信息技术都扩展到几乎所有对社会治理形成支持的基础设施上。既然我们的社会已经呈现出这样一种迹象,“在社会的所有领域中,可以观察到一种从提供方到需求方,从制作者到消费者,从设计者到使用者的转移”[14]40。也就可以认为,一个拥有“他在性”原则的未来是可以瞻望的。如果说我们在“他在性”的原则下建构后工业社会,这种从提供方到需求方,从制作者到消费者,从设计者到使用者的转移进程也就终结了。那个时候,“他在性”将保留在行动者的心中,将成为合作行动得以遵循的原则,而不再仅仅是社会建构的原则。这个时候,对于社会而言,一切构成要素也都将是平等的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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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 莉]

2017-05-0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编号:16JJD720015).

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行政伦理研究.

F124.3

A

10.3969/j.issn.1009-3699.2017.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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