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人小说中的“剑”
2017-03-09王雅凤
王雅凤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论唐人小说中的“剑”
王雅凤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剑”自古以来就是文学作品中出镜率较高的意象,在唐人小说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唐人小说中,大约有六十篇小说提到了“剑”这一符号。与其他文学作品中“剑”的单一属性不同,唐人小说中的剑兼有兵器,礼器以及道教法剑等众多功能,体现了“剑”这一意象的独特意义与价值,并对后世的剑侠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
唐人小说;兵器;礼器;道教法剑;剑侠小说
剑,最初是作为一种兵器出现,《说文解字》中解释为“人所带兵也,从刃佥声”。[1]P87后来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金属冶炼技术的发展,剑的数量与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剑的使用已经不再局限于战场和决斗之中,祭祀活动、庙堂以及日常生活中也开始出现剑的影子。剑的属性开始由单纯的兵器,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仪式性的礼器。伴随着神秘主义及道教思想的流行,剑本身也被赋予了越来越强烈的文化内涵以及宗教意义。
文学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体现着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剑”的产生及发展。自先秦以来,“剑”这一意象就被广泛地运用于文学作品中。较为典型的如《史记 刺客列传》中记载“荆轲刺秦王”,荆轲受燕太子丹之命,以徐夫人所锻之匕首刺杀秦王,图穷匕见,最终失败,壮烈死去;《史记·吴太伯世家》中写吴公子季札配剑出使,路过徐国,“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2]P1459前者中剑是作为一种主要兵器出现,而在后者中,剑成为了一种仪式性的礼器。但无论二者属性如何差异,“剑”作为整个故事中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故事的发展进程。
到了唐代,“剑”仍然是文学作品中应用较高的意象。在诗歌领域,大部分诗人都曾写过与“剑”有关的作品,如杜甫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贾岛作《剑客》,“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李白、韩愈、白居易等诗人也有以“剑”作为主体意象的诗文存世。“剑”已经成为了唐代诗人笔下惯常使用的意象之一。同样,“剑”也在小说领域被广泛提及,李时人先生编校的《全唐五代小说》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编辑的《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都是收录唐人小说较为全面、错误较少的总集。据笔者统计,两者所收录的唐人小说集中至少有六十篇唐人小说不同程度地提及了“剑”这一意象,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刀、镜等其他意象。本文即以这六十篇唐人小说为例,来对唐人小说中“剑”的属性及功能进行分析,并借此探讨其对于后世小说,尤其是剑侠小说创作的影响。
一
古人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掌握了剑的铸造技艺,《管子》曰:“昔葛天庐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3]P525古人铸剑的最初目的在于为征战搏杀提供武器,因此兵器是剑的最根本属性。剑最初被广泛应用于战场,《荀子 议兵》中所形容的“置戈其上,冠胄带剑”,正是战场武卒的一贯装束。大量考古实践中青铜剑的发现,证明了剑在冷兵器战争中的重要位置及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剑由于其有效的杀伤力,还被广泛用于刺杀活动。例如《史记 吴太伯世家》写道“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铍交于匈,遂弑王僚。”[2]P1463-1464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曰“匕首,短剑也。”《独异志》中记载,“吴公子光飨王僚,令专诸侍,置剑于蒸鱼腹中,因进鱼抽剑,刺杀王僚”,[4]P923就是在《史记》记载的基础上裁剪演绎而成。
剑作为兵器这一属性的有关描写,广泛存在于唐人小说中,如《甘泽谣》中的《陶岘》《聂隐娘》,《酉阳杂俎》中的《礼异》《器奇》《盗侠》,《独异志》中的《楚王三剑》《专诸刺王僚》,《三水小牍》中的《董汉勋宴阵没同僚》《周撞子》,《宣室志》中的《陈翁》《王薰》等。与《史记》中的记载稍有差别,唐人小说中对剑的描写,大多数不再集中于剑本身,而是向剑术倾斜,其中描写较为细致、篇幅较多的篇章,首推《聂隐娘》。这篇小说主要介绍了唐代女刺客聂隐娘的生平事迹,全文多处提及了“剑”这一符号。例如聂隐娘回忆尼姑教授自己武艺,说道“尼与我药一粒,兼令执宝剑一口,长一二尺许,锋利,吹毛可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走遇之,亦莫知其去来也。”[5]P1790此时,剑作为聂隐娘学艺时的兵器被提及,以莫之能测的剑术来体现聂隐娘的才能。待武艺学成,尼姑授“羊角匕首,刀广三寸”作为聂隐娘刺杀活动的武器,其高超的剑法推动了后面聂隐娘行刺大僚,进而与精精儿、妙手空空儿搏斗等情节的发展,使得聂隐娘这一女刺客的形象更加丰满鲜活。同样,《酉阳杂俎前集卷九》之《盗侠》篇也对精湛的剑术有着细致的描绘,其中《京西店老人》形容老人舞剑,“空中有电光相逐如鞠杖,势渐逼书杪,觉物纷纷坠于前”,[5]P1318高超的剑术使得韦生佩服不已,并告诫韦生“客勿恃弓矢,须知剑术”,通过与以弓矢为代表的其他武器的对比,突出了剑及剑术的重要作用。《兰陵老人》中,老人“拥剑长短七口,舞于庭中,迭跃挥霍, 光电激,或横若裂帛,旋若规火”,[5]P1319这段对于老人高超剑术的形象刻画,明显带有神秘主义色彩,但其对剑术的强调与京西店老人如出一辙。
同时,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金属的冶炼技艺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一些名满天下的名剑,“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市,吴有干将、莫邪、属镂,越有纯钧、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此天下名器也。”[3]P526这些剑仍然有着兵器的属性,但是已经不再单纯地被应用于搏击和刺杀。这些名剑为人们所珍视,成为人们眼中的“珍宝”。《甘泽谣》之《陶岘》篇中,郡守“遗古剑长二尺许,玉环径四寸,海舶昆仑奴名摩诃”,[5]P1733韶石自称“吾家之三宝也”,后宝剑落水,摩诃为拿剑而死。通过人不如剑的事实记叙,表现了人们对宝剑的重视,间接反映出了唐代社会生活中任侠重剑的社会风气。另外,在中国古代的谶纬之说中,名剑还经常扮演替上天预言国家兴亡更替、天下治乱的角色。李君元在《天子剑赋》中将其形容为“天生神物,圣君用之”。《杜阳杂编》中描写“火精剑”,“其国有山方数百里,出神铁,其山有瘴毒,不可轻为采取。若中国之君有道,神铁即自流溢,炼之为剑,必多灵异。其剑之光如电,切金玉如泥。以朽木磨之,则生烟焰;以金石击之,则火光流起。”[4]P1377表达了天下治则名剑自出的看法,将名剑的归属与国君的统治、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
二
剑除了自身的实战价值,即作为兵器的属性外,还有第二层属性,即作为“礼制修饰之所需”。早在先秦时期,这种属性已有所体现。《史记·秦本纪》写道“秦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正式建立了官吏配剑制度。《战国策 冯谖客孟尝君》中就记载了冯谖为鸣心中不平,弹剑而歌的故事。到了秦汉之际,《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己酉,王冠,带剑”,说明配剑制度已成为成人之礼的重要标志。大致在东汉之后,随着骑兵作战的发展,剑在战场上的地位逐渐被更具优势的刀所取代,剑的兵器属性减弱,其礼器性质更加凸显。[6]P179《隋书·礼仪志》记载不同等级的官员应佩戴不同等级的剑,“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唐朝吸收了隋朝的礼仪制度,配剑成为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剑被大量应用于社会生活中。“仗剑而来”“腰配宝剑”“持剑而立”等描述也时常存在于唐人小说的故事情节中,例如《宣室志》中的《郑生》《胡僧》《传奇》中的《元柳二公》《萧旷》《三水小牍》中的《黑水将军灵异》,《云溪友议》中的《中山诲》《唐阙史》中的《薛道子为左道所误》等。
另一方面,自东汉以来,社会动荡,征战不断,人民苦于对现实世界的极度失望,急于寻找一个心灵的寄托,这成为推动道教产生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到了唐代,崇道风气愈演愈烈,求仙访道屡见不鲜,统治者也注意到了道教的巨大影响力,各种因素的合力使得道教最终被定为“国教”。道教有着自己的谱系、道藏、仪轨,值得注意的是,道教将剑这种仪式性的礼器吸收进自身体系之中,使“剑”成为“灵力崇拜之所藉”,因而有别于其他兵器。剑在道教中的独特地位集中展现为道教的法剑信仰,并反映在唐人小说的故事情节之中。
首先,剑在道教法剑信仰中,表现为一种道门身份的象征。剑、镜以及拂尘等事物都会让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道士”这一群体,《尚书故实》中写道“陶贞白所著《太清经》,一名《剑经》,凡学道术者,皆须有好剑镜随身。”[4]P1166同时,剑还可以作为道门中人修行的层次以及神界等级的喻指,修行到不同层次的道士,随身佩戴的法剑也往往不同。《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七十一“冠裳剑佩品”中,即记载着不同道教法师佩剑的不同名称和尺寸。[7]P1052
其次,剑在道教信仰中被视为辟邪除魔、祛灾解祸的仪式凭藉。大多数的道教仪式会借助法剑这一工具来施行,当道士登坛作法、降妖除魔时,往往会手持宝剑,仗剑步罡,口中念咒,以此作法。在这个过程中,宝剑成为了法术神力的代表符号。《道门通教必用集》卷七《威仪篇》中记录了斋醮坛场所使用的三首剑咒。唐人小说中有些篇章提到了剑的这一功能,并且将其深化,使剑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凭藉,而且是法器,真正地发挥了其本身斩妖除魔的作用。例如《传奇》之《孙恪》篇中写道“吾有宝剑,亦干将之俦亚也。凡有魍魉,见者灭没,前后神验,不可背数。诘朝奉借,倘携密室,必睹其狼狈,不下昔日王君携宝镜而照鹦鹉也。”[5]P1832这个故事中将剑与宝镜相比,可灭以“魍魉”为代表的妖邪之物。《古今刀剑录》中记载后主刘禅“造一大剑,长一丈一尺,镇剑口山”,同样赋予了剑镇妖祛邪的意义。
最后,剑解是道教法剑信仰中另外一项重要的内容,即“托形剑化”。剑解是道教尸解的方法之一,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于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剑解指修行得道的人可以借助宝剑,尸解成仙,成就个人修道飞升之功,并在升仙之后留法剑于世。宋代李昉等人编撰的大型类书《太平御览》中引用了陶弘景所做的有关文章,介绍了剑解的具体操作。在这一过程中,“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密切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过程的核心所在。出于人们对后世的关注,这一信仰深切的影响了社会风气,并被反映在唐人小说的内容之中。《酉阳杂俎》中的《玉格》篇中记载“真人用宝剑以尸解者,蝉化之上品也。锻用七月庚申、八月辛酉日,长三尺九寸,广一寸四分,厚三分半,杪九寸,名子干,字良飞。”[4]P570对剑解过程中造剑之前的准备,如选定日期,和所造剑的尺寸、薄厚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强调剑解是“蝉化”,即修行之人得道飞升的非常好的途径。《朝野佥载卷三》写道“西晋末有旌阳县令许逊者,得道于豫章西山。江中有蛟为患,旌阳没水,剑斩之。后不知所在。顷渔人网得一石甚鸣,击之声闻数十里。唐朝赵王为洪州刺史,破之得剑一双。视其铭,一有‘许旌阳’字,一有‘万仞’字。遂有万仞师出焉。”许逊剑斩恶蛟,得道后留剑于石之中,为后人所得,这是典型的道教剑解的做法。剑在整个事件中处于重要地位,是整篇故事的主要故事单元和线索所在。
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与诗歌中的“剑”常常用于充当作者抒情言志的媒介不同,唐人小说中的剑主要表现为以下两大特点:一是作为兵器,出现在小说叙事过程中,推动小说的情节发展,并从中折射出社会风气的变化;二是作为一种仪式性礼器出现,同时受到道教文化的影响,成为道教的法器之一,带有鲜明的宗教意识和神秘色彩。但是不管是作为兵器,还是礼器,或是带有强烈道教色彩的法器,“剑”都在唐人小说中都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另外,通过研究还折射出了另一重要信息,即“剑”文化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与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侠”文化相融合。“侠”,《说文解字》中释为“俜也”,较为简略;《史记 游侠列传》中对其特征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所谓言必信,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千里诵义者也。”并列举了专诸、豫让、荆轲等义士作为侠的代表。“侠”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来,就根植在民众的社会心理及意识之中,并因此广泛地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唐人小说中出现的“侠”类人物,以侠盗、侠客和侠奴为主要代表。侠盗类人物主要集中收录在段成式所编的《酉阳杂俎》之《盗侠》篇;侠客,以《虬髯客传》为代表,虬髯客、李靖和红拂女被并称为“风尘三侠”;侠奴,指的是侠义的奴仆,以《昆仑奴》为例。这些“侠”类人物,大多数以剑作为自己随身所佩之物。“剑”与“侠”二者的有机结合,对后世的剑侠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唐人小说中“剑”的大量涌现最终发展为明清的剑侠小说,“剑”在小说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剑侠小说,顾名思义,“剑”成为小说中的重要因素,甚至是整部小说的线索所在。明清时期较为著名的几部剑侠小说中,剑都占据了绝对重要的位置,如《瑶华传》《绿野仙踪》《女仙外史》等。以《瑶华传》为例,整部小说主要记叙了雌雄两狐狸为求长生,立志修道,后终于得到修炼之法,雄狐却因为不能忍受清修而堕入歧途,最终被剑侠飞剑斩首而死。其身虽死,其向道之心不灭,魂魄继续去往剑侠处,最终剑侠感化,传授其剑术,助其修炼为剑仙。“剑”是整个故事情节的线索与核心,雄狐被剑杀死,却又依靠剑术实现了自身的最终目的。
其次,部分唐人小说虽为“残丛小语”,却仍然将剑作为故事的主角进行描绘。这一现象发展到某些剑侠小说中,“剑”成为了小说的主体所在,较为明显地如《七剑十三侠》《仙侠五花剑》《仕隐斋涉笔
剑仙国》和《淞隐漫录 剑仙聂碧云》等等。“剑”直接出现在了小说的题名之中,可见它在整部小说中的重要位置。《七剑十三侠》中描写了一种剑侠,他们与世无争,不慕名利,勤心修炼剑术。修炼得道之时,甚至可以成仙托化。整部小说均围绕剑侠及他们所执着的剑术展开,处处表现出对“剑”的重视。这一现象也扩展到了现代的部分武侠小说中,如金庸先生的十五部小说之中,以“剑”作为小说题名的便有《书剑恩仇录》《碧血剑》《倚天屠龙记》《越女剑》,十五部小说中将“剑”作为主要兵器的占了十二部,分量之重,不可忽视。
最后,部分剑侠小说的创作明显受到了道教思想和文化的影响,“剑”的使用有着鲜明的道教色彩。这也与唐人小说中体现出的道教法剑信仰一脉相承。主要表现为:第一,剑侠小说中对于有限生命的不满,并因此衍生的对于修仙求道的热切向往,如上文中所提到的《瑶华传》,雌雄两只狐狸为求永生而将希望寄托于修炼道术,进而成仙,即使身死也矢志不改,最终凭借剑术达到了目的,这与道教剑解之术颇有相似之处。第二,唐人小说中的道士多持剑清修,剑侠们亦多遗世独立,不理红尘,一心钻研剑术,将剑术视为自己生命中的使命与坚持,如《七剑十三侠》中的剑侠便是如此。第三,对于“生命形态的道性阐释”,生命有限,因此要求仙问道,以得永生;生命神秘,因此剑侠小说中的修道者们继承了唐人小说中“剑”的功能,将“剑”作为沟通天人,改变气运,祛邪避祸的途径,“将道教的生命意识情节化,具象化”。道士们仗剑作法的情节屡见不鲜,例如《亦复如是 何配耀》中便有道人凭借剑术,成功祛除了附在何佩耀身上的恶魔的记载。
总之,“剑”除了自身兵器的属性之外,又被作为仪式性的符号,积极地应用为一种礼器,并进而被道教思想所吸收,成为道教法剑信仰的主体,即宗教信仰中的一个重要符号。“剑”的三重属性被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较为完整地展示在唐人小说的创作中。后世剑侠小说在唐人小说的基础上得到了启发,继承并发挥了“剑”在小说创作中的功能,运用了更为成熟的艺术手法,推动了小说创作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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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道藏[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
On Sword in the Novels of the Tang Dynasty
WANG Ya-fe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36,China)
Sword has always been a higher image in literary works since ancient times, especially in the novels of the Tang dynasty. About sixty novels of the Tang dynasty mentioned the symbol of “sword”. Unlike the single attribution of “sword” in other literary works, sword in the novels of Tang dynasty has many functions, such as weapon, etiquette tool and the belief of the Taoist sword, etc. It embodies the unique meaning and value of the image of “sword” and has a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he later swordsman novels.
The novels of the Tang dynasty; Weapon; Etiquette tool; The Taoist sword; Swordsman novels
I206.2
A
2095-3763(2017)04-0045-05
10.16729/j.cnki.jhnun.2017.04.007
2017-10-16
王雅凤(1995- ),女,河北保定人,辽宁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于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