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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2017-03-09刘俊武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5期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

刘俊武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个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企业之前所运用的营业税税务结构已经不能适应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我国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文章就“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影响

一、经营模式将受到税改的影响

当前,施工企业的经营模式一般都是总公司中标后,成立分公司或项目部,由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具体施工,营业税金交到当地的税务局。现在改成增值税后,纳税主体发生变化,税金需要交纳到总公司注册地,所以增值税发票原件要及时汇总到总公司机构所在地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工程项目众多、分布地域较广,增值税发票的收集与抵扣很难及时。如果税金交到注册地,那么施工当地税收将减少,当地税务机关会不答应,受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可能导致当地财政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当地设立法人机构。

(一)税负将增加,利润总额将降低

建筑业营改增后适用11%税率,由于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进项税额一般按照17%抵扣,理论上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会下降。但实际测算税负将增加,主要原因:

1. 一般纳税人对下列自产货物的销售,可以采用按照简易征收的办法按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施工用和用于生产建材所用的砂、土、石料;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自来水等。上述所列货物,在工程施工造价中占比较大。即便施工企业购入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仅为6%,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却为11%,施工企业购入的以上材料将要增加5%的纳税成本,从而无形中加大了建筑行业的实际税负;

2. “甲供材料”无法抵扣,供料方賣出的材料直接将发票开具给业主方,业主方入账后,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业主方开具的相应数额的一张材料结算单,从而无法取得相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3. 施工过程中有时需要租用一些专用的机械设备等,营改增后,该租赁业务隶属于动产租赁业范畴。许多租赁企业现有的机械设备在购进时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将该机械设备出租时却需要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租赁企业可能会因无利可图而放弃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而转为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只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一旦租赁企业转为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施工企业取得的租赁发票将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加大施工企业实际纳税额,加大企业税收负担;

4. 营改增前,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建筑企业选择供应商时会对供货成本低廉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优先考虑。营改增后,如果仍采用原模式运行就会使得企业出现抵扣困难增加税负的情况,因此只能要求供应商供货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这无疑会助推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从而客观上会增加企业的生产建设成本;

5. 由于建筑行业市场不规范,分包队伍资质以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名义分包的比较多,税改后将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以上原因,营改增将导致企业税负增加,挤占原应有的利润空间,从而增大企业负担。

(二)营业收入将降低

增值税执行的是价外税,营业税执行的是价内税,如果建筑行业按11%征增值税,则执行增值税确认的收入将降低9.91%。

例如:向业主收取1000万元工程款,营业税下,确认收入1000万,缴纳营业税=1000*3%=30万元;增值税下,确认收入=1000/(1+11%)=900.9万元,确认增值税销项税=900.9*11%=99.1万元。

(三)会计业务处理难度加大

施工企业执行营业税一般是在业主方计价批复后,直接按营业收入的3%计征营业税,由业主方代扣代缴或企业自主在施工所在地就地缴纳。企业在对营业税进行核算时只涉及到“营业税金及附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比较容易。“营改增”后,会计业务处理难度加大,1.企业在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增值税的核算,例如购进材料、发出材料、业主验工计价、给劳务队验工计价等环节。会计科目核算涉及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2.预算编制的难度将增加,难以预测哪些成本费用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难以预估;3.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且材料发票的数量繁多,发票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等工作难度大、时间长,其工作难度非常大。

(四)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大

目前,建设方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问题非常严重。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工程量经业主批复计价后即形成纳税义务,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由于业主支付款拖后,施工企业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不及时,材料供应商不乐意开足额发票给施工企业,这就为抵扣进项税带来麻烦。如此,造成施工企业工程款没有足额拿到税款却要足额缴纳,进项税额远远小于销项税额的情形。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甚至可能出现资金流断裂的危险。随着营改增后税款缴纳模式的改变,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将增加施工企业的税负,因此施工企业必须采取积极地态度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二、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一)积极准备“营改增”的培训,主动应对税改的冲击

对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公司高层、市场经营人员、财务人员、物资设备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让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重大影响,让他们从思想上提高重视,“营改增”税制改革不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也是企业的整体管理需要面对的事情。

(二)完善合同约定,明确付款程序

为避免“营改增”后产生经济纠纷,在签订合同约定时,要明确约定相关税费凭证。“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等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应由对方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还要约定在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付款。对于甲供材料目前尚无法避免,这就要求企业需要与业主、材料供应商充分地沟通,例如与业主、材料供应商等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施工单位为主体采购单位,委托业主代为采购材料,材料发票由材料供应商直接开具给施工单位。

(三)注重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增值税相比于营业税,可以有更多的税务筹划空间。施工企业需要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纳税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法,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筹划方案。增值税计征复杂、管控严格的特点,要求企业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管理和内控水平。1.选择合格分包商,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商;2.选择合格供应商,公司集中采购,力争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加强税法培训,积极组织财务、管理、造价等人员培训,以更好的应对增值税改革,同时保持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以尽快了解最新税制,调整相应报价方案。

三、结语

施工企业“营改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企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超前谋划,综合考虑,积极应对,按照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有效的进行调整,最大程度地消除“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使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平稳过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胡萍茜.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经营者,2016(17).

[2]梁光进.“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3).

[3]黄宇.“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交通财会,2016(10).

(作者单位:四川名士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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