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放开后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和建议
2017-03-08雒文莉
雒文莉
摘 要: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即将放开,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工作迫在眉睫。但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征信数据采集和评估标准不统一、缺乏协调有效的监管机制以及失信成本低、惩戒机制缺乏导致社会信用意识较为淡薄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本文在借鉴美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个人征信放开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个人征信;监管体系;信用意识;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1)-0067-02
一、我国个人征信放开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
(一)个人征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这是我国征信行业发展中的唯一一部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征信方面仍存在着大量法律空白,在实际操作中,征信机构不经授权采集信息、强制授权采用信息、一次授权终身使用信息等现象屡见不鲜。同时,个人信息的滥用和贩卖、互联网金融平台被不法分子攻击导致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泄露等风险隐患不断加大。在此背景下,如果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很难对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形成有效监管和严厉震慑。
(二)数据采集和评估标准不一致
以阿里和腾讯为例,阿里的芝麻信用数据主要来自旗下电商平台交易数据、蚂蚁金服采集的互联网金融数据以及与阿里有合作关系的外部机构数据等,“芝麻信用分”在评分上参考费埃哲公司的FICO信用评分模型。腾讯信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腾讯社交平台的大数据,在数据评估上采用的是其大数据平台TDBANK,通过处理相关行为和基础画像等数据,利用统计学、传统机器学习的方法,得出用户信用得分。由于第一批拟发放牌照的8家个人征信机构在数据来源和评价方法上不一致,信息采集维度不完整、信用评分结构难以真实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因此,在数据的共享和运用上存在难度。
(三)缺乏明确统一和协调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比较重视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对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涉及的较少。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逐步建立,监管无序、多头监管、监管冲突等问题日益突出。比如,个人信息保护中公安部、工信部、全国工商总局、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都负有个人信息监管职责,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和监管标准的不统一,导致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也降低了征信监管的公信力,造成征信市场实质上的监管真空和无章可循,严重影响征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社会信用意识较为淡薄
近年来,我国虽然在诚信社会的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一个社会信用意识较强的社会里,个人一旦在信用档案中留下污点,都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是在社会生活中举步维艰。我国目前的信用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不论在立法还是执法上,都不足以将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当失信者得不到严惩,守信者得不到保护,失信成本过低的时候,失信就成为社会不良风气的诱因。
二、美国个人征信发展的经验
(一)市场化的第三方独立运作模式
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构建主要依托于私人機构,征信机构主要由私人投资组成,政府的工作重心集中在制定市场规则和监管制度。益百利(Experian)、艾克发(Equifax)和环联(Trans union)是美国三大商业个人征信公司,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世界性的个人征信组织,不仅提供个人信息产品,还提供数据的增值服务,是全球征信行业的领袖企业。
(二)科学严密的个人征信数据处理技术
在美国个人征信市场上,三大巨头企业均采用的是费埃哲公司的FICO信用评分模型,该模型的基本思路是:把借款人的信用历史资料与数据库中全体借款人的信用习惯相比较,检查借款人的发展趋势跟经常违约、随意透支、甚至申请破产等各种陷入财务困境的借款人的发展趋势是否相似。FICO评分模型关注的主要因素及评分占比分别为:客户的信用偿还历史(35%)、信用账户数(30%)、使用信用的年限(15%)、正在使用的信用类型(10%)、新开立的信用账户(10%)。这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个人信用评分模式,芝麻信用在信用评分区间上就是参考了FICO的做法。目前,FICO的分析技术正保护着全球2/3的信用卡业务,仅在美国就帮助各类机构实现高达100亿美元的审批贷款决策。
(三)完备的个人信用法规监管体系
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要依托于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的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均纳入法律范畴。针对信息公开方面,美国通过颁布实施《信息自由法》、《公平准确信用交易法案》、《公平信用报告法》、《信用机会平等法案》等,在保证信用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的同时,对保护国家秘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等方面做了详实规定,使征信企业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地获得大量信用信息。同时,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和公民社会保障号码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联系在一起,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各种第三方数据处理公司、信用卡公司、租赁公司和一些商业零售机构以及私人征信公司,都以SSN为对应,通过互联网实现个人信用资料共享。
(四)为信用产品创造广阔的市场需求
美国相对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房产商、通讯公司等在处理各类业务申请时,越来越多地依赖征信公司的信用报告以及内部数据库,来缩减信用评估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引导更多的交易者参加信用评级或使用信用产品,通过这些措施,推动经济主体在开展经济活动中将聘请评级机构评级和运用评级结果作为一项基本要求,为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需求。
三、政策建议
(一)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加强征信机构网络建设,使不同类型的征信公司及其网络能够覆盖社会各行各业,将大量未向银行借贷、未申请过信用卡的自然人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体系网络。积极推动个人征信机构逐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征信机构与央行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互补,通过整合个人信用信息资源,为个人征信数据的后续评估处理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在数据采集上,建议有效利用人民银行现有个人征信系统,统一信息采集标准。
(二)明确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目标
各国政府在实践中所选择的发展目标存在着巨大差异。比如,欧盟比较强调保护个人的权利与基本自由,尤其是在个人数据处理中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而美国则强调信用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充分供给。确立适合国情的明晰的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目标是完善监管的前提。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保护隐私权的专门立法,也没有关于保护个人信用信息隐私的统一规范,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信用信息保护统一立法,同时,授权各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通过行业规章的形式,制定适用于该行业的保护标准,从而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隐私保护制度。
(三)加强个人征信行业的监管立法工作
要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高效运作,就需要加强立法,通过建立和完善针对个人信用的法律法规,明确个人征信机构在确保信息安全、保护信息主体隐私、异议处理和权利救济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对个人征信机构进行规范引导,严格准入退出标准,在个人征信机构出现泄露个人隐私、行业不良竞争等失信行为时,要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角度出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加强社会个人信用意识的培养
在美国社会,个人信用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甚至社会交往密切相关,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在社会生活中举步维艰。因此,在放开个人征信机构后,国家应该在加强个人信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引导每个人关注自己的信用状况,并自觉主动地维护自身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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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icultie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after
Unlimiting Personal Credit Information Operations
LUO Wenli
(Xian Operations Office PBC, Xian Shaanxi 710002)
Abstract: In January 2015,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issued A Notice on the Preparation Work of Personal Credit Operations, requires Zhima Credit, Tencent Credit Bureau and other 8 agencies to be ready to conduct personal credit operations, which is the symbol of Chinas unlimiting the operations to the market,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credit system as the cor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s imminent. But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perfect, credit data acquisition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are not unified, coordinated and effective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disciplinary mechanisms are not sufficient, and low credit costs cause the weak social credit consciousness. All of these problems have become the difficulty of restric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credit system in China.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American person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olicy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credit system after unlimiting personal credit information operations in China.
Keywords: personal credit inform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credit consciousness; policy suggestion
责任编辑、校对:党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