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
2017-03-08孟纳纳
孟纳纳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
孟纳纳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与之密切相连的农民市民化也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任务。农民市民化是指在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强力推动下,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并逐渐成为市民的一种过程。但是,由于城市化发展水平、制度和农民自身等因素的制约,导致我国的农民市民化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因此,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改革落后制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等,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民市民化。
城市一体化;农民市民化;城市化
一、我国农民市民化的内涵与意义
1.我国农民市民化的内涵。对于农民市民化的内涵,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界定。陈映芳认为,农民市民化是指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和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社会变迁过程。[1]胡杰成认为,农民市民化不仅是制度层面上的市民化,也是经济层面上市民化和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市民化,是由农民身份转为市民身份,并在城市中有稳定的工作,形成城市化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2]李代信等认为,农民市民化有群体和个人两个层面,是从农民角色集全面性转型为市民角色集,实现自身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和身份认同等方面的时代性转变。[3]
总的来说,农民市民化是指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传统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并逐渐成为市民,实现城市文明的一种社会变迁过程,其间农民的思想意识、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方式、身份地位、社会权利等都发生了变化。同时也要注意区分市民化与非农化、城市化的不同。非农化是农民职业和社会身份的一种转变,是农民在理性选择和市场选择之下形成的,城市化是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性转移,是在政府选择之下形成的,而市民化则是在非农化和城市化两者递进基础上的农民角色转变,是在农民自我选择与政府选择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也可以说是国家与农民互动的一种结果,是一项比非农化和城市化都更加复杂和漫长的社会系统工程。为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农民市民化的内涵,也可以试图量化这一工程,设计一套符和农民市民化的测量指标体系,体系应至少包括人口素质、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社会权利、生活质量、社会参与共 6个指标。
2.我国农民市民化的意义。农民市民化不仅是我国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因为一般来说,经济、技术和政策因素对农村和农业的问题影响较大,所以当技术和经济达到一定阶段并且制度也比较完善的时候,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而农民和市民的问题,除了受政策和制度的制约外,社会价值观和文化传统也对其有较大影响,可见,农民市民化更多地表现为社会文化层面上的问题,所以说是一项复杂而又漫长的涉及范围比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如何在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更好地推进农民市民化,对我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第一,有利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最大的社会群体,只有让广大农民富裕起来,并且获得和市民同等的权利,共同享有现代文明成果,才能最终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第二,有利于合理配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我国农村剩余大量劳动力,而这些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从农民转变成市民,不仅可以解决这个难题,而且还可以依靠在城市从事的非农产业增加经济收入,从而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第三,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整体发展。长久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是阻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瓶颈,农民市民化是消除城市与农村乡之间巨大差距、缓和城市与农村之间关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的制约因素
近几年来,我国农民市民化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大、市民化程度低是中国城市化的最大特色”。[4]通过研究梳理,可以看到制约农民市民化的因素依然有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外部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因素、制度因素、城乡文化隔阂因素和内部的农民自身因素。
1.城市化发展水平因素。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能吸纳的新市民数量是衡量农民市民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高低来推断我国农民市民化能否顺利进行。尽管近几年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和一些发展水平相近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不得不承认,我国城市化的总体水平和质量依然不高。一方面,省与省之间的城市化水平仍存在着明显差距,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进入城市化发展的后期阶段,各种配套服务设施相对比较完备,有能力安顿好进城农民,而尚处于城市化加速初期的云南、贵州等城市,不但无法为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和就业容量,反而极有可能导致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另一方面,我国很多城市的空间规划布局依旧以中心向外扩散的方式开展,城市人口集聚过快,数量过多,而配套的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跟不上,影响着城市综合功能的提高,最终也制约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2.制度因素。2016年,《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等文件接连出台,使得我国原有的社会体制随之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革,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仍是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主要障碍。第一,土地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仍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所有制,也就是,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大多数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是不完整的,并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从而造成土地流转不畅,为农民市民化带来了极大不便。第二,户籍制度。自1958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户口为分配基础的偏向城市居民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体系,虽然之后的一系列改革使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性质,从而致使农民在完成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以后,其社会身份并没有相应的转变,这也就是说,即使农民完成了转变,成了新市民,但大多都不会享受到与老市民同等的待遇。第三,就业制度。二元户籍制度人为地造成了城乡人口在就业方面产生了巨大悬殊与差别,使得进城农民群体在就业时遭遇歧视、欠薪等不公待遇。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不具备能够及时获得就业信息的平台和途径,并且也缺乏相应的就业指导培训,致使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从事城市最底层、最累、最脏的工作,但有时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甚至出现职业病、工伤之后没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农民转变成市民的意愿也就不再高昂。第四,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且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延缓了农民市民化的步伐。发展滞后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为基本内容的,而相对比较完善的城市保障体系是把广大进城农民排除在外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使得进城农民极有可能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既享受不到农村社会保障的福利,又享受不到城市保障的待遇,在这种双重困境下,农民顺利转换成市民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比较小。第五,住房制度。不完善的住房制度造就了城市畸高的房价,但高房价对收入偏低、尚未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农民来说更是难以承受的。在此情况下,绝大多数进城农民是买不起房的,只能选择租赁月租便宜的城市中的老平房、城中村等,这样不仅降低了农民的居住质量,而且还会消耗一大部分费用在租房上,这将会极大地打击他们市民化的信心和动力。可见,政府城市保障房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3.城乡文化隔阂因素。农民市民化的提出,是基于现实生活中农民与市民各方面的不同。在日常生活语境中,一般认为市民的社会身份要高于农民,并且城市市民对进城农民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偏见,表现出强烈的排斥心理。比如,在笔者生活的小区,常住的市民对一些新搬进来的农民更多地是采取冷漠与远离的态度,不愿过多地和他们接触。后来,笔者也听到新来农民抱怨说,“以前在农村老家,邻里邻外串门聊天,现在来了城里,城里人嫌弃我们土,不理我们,有的人还说我们来之后,小区都不安宁了,反正就是看我们不顺眼。”在笔者看来,这种城乡文化间的隔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源在于我国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结构,并且这种老市民对新市民的排斥可以看作是城市居民的一种“集体自私”,而这种“集体自私”要远远大于制度因素对农民市民化的制约,因为它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消除的。同时,进城农民在感受到城市市民的冷落后,也容易对城市产生一种排斥心理,从而阻碍向市民的转化。
4.农民自身因素。农民是以根深蒂固的血缘、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的社会群体,加上长期的农村生活,使得他们之间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所以在考虑是否转化为城市市民时会涉及到很多因素,比如自己父母的养老、自己与其他亲朋好友的牵连甚至周围邻居的态度等。与此同时,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自古以来都很强,把土地看做是庇护地,有研究资料表明,绝大多数农民表示:即使将来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足以养家糊口,他们也不愿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并且,大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思想比较保守,观念也相对落后,在城市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其自我适应能力与心理承受能力不足,很容易对市民化产生拒绝的心态。在职业技能方面,对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来说,在城市里的就业空间非常有限,也就导致其收入水平难以有很大提高,而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民的生活依然是以生存需要为基本原则的,所以进城的生活质量如果达不到其预期效果,也会阻碍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三、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在城乡一体化进城中,农民市民化的推进面临着重重困难,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是一个涉及生存、居住、权利保障、角色转化等多方面的复杂的转变过程,特别是在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的我国,要想顺利推进农民市民化,就必须对上述所说的各项制度、政策等进行改革、建设与完善。
1.培育和发展农民市民化的有效载体。城市化是农民市民化的主要载体,但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种原因,城市化这个农民市民化的重要载体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我们仍要坚定不移的坚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从而提升城市化水平。一方面,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在发展第一、第二产业的同时,更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构建现代产业发展的新体系。和落后的城市相比,发达城市就业机会会更多,农民的收入也就会相对较高,政府和企业提供市民化待遇的能力也就越强,所以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发达城市,更加合理的布局建设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从而为解决大量农业人口在城市中的就业问题提供有利条件。另一方面,科学的布局城市建设,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大、中、小城市之间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更重要的是不可替代,大城市是国与国之间交易的平台,中等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小城市是服务农村的基地,所以要协调发展。并且,由于大城市相较于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生活压力更大,竞争更激烈,对农民的素质和市民化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在协调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应积极推进中小城市的建设,从而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合适的生存空间。
2.改革落后体制,加快制度创新。制约农民市民化的主要因素是城乡二元体制,而城乡二元体制中最主要的就是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所以改革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是推进市民化的关键。一方面,建立健全土地产权明确、流转顺畅的机制,同时也要坚持有偿、依法和自愿流转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从而提高土地集约化生产的可能性,实现增加土地利用率的目的。为了让农民真正地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在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的基础上,探寻合理科学的土地流转方式,确定土地的所有权,稳定土地的承包权,搞活土地的使用权等一系列举措是极其必要的。另一方面,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消除农民融入城市的障碍。目前,虽然我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有所调整,但从整体上来看,户籍制度的改革仍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让农民与市民拥有同等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同时,进城农民是不是能够在城市扎根下来,很大一部分还取决于其是不是能够稳定的就业,因此各地政府应积极重视农民进城就业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让进城农民和城市市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力。
3.加强宣传引导,消除城乡隔阂。通常来说,农民在城市里建立的社会交往越广泛,社会联系越多,那他们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也就越强,也就越容易融入城市社会,所以各级政府要好好利用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介,更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现代传播媒的优势,全方位、宽领域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改变大多城市市民对进城农民抱有的歧视态度,加强与农民的社会交往。一方面,让人们认识到要完成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民市民化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另一方面,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和思想宣传,逐渐消除城市市民对进城农民的各种错误认识,改变对他们的歧视性和排斥性的做法和观念,为他们创造一个平等、宽松的社会生活环境。同时,也要增加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之间的接触机会,增进了解和沟通,进而消除彼此的隔阂与偏见。
4.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要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在关注农民外部市民化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内在素质的市民化,把着力点放在农民自己身上。一方面,进城农民要从自身积极调整出发,从心理排斥到主动适应,尽快摆脱封闭落后的思想观念,及时树立与开放多元的城市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观念体系,积极主动地拓宽与城市老市民的社会交往渠道,增进彼此的文化交流,学着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掌握在城市里生存的技能,内化新的价值取向和规范。另一方面,进城农民要抓住继续教育的机会,充分利用城市的一些图书馆、社区文体设施等,不断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也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参加形式多样、实用性和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自身的努力,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从而确保就业的实效性,增强农民市民化的彻底性。
[1]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J].社会学研究,2005,(3): 119-132.
[2]胡杰成.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J].兰州学刊,2010,(8):91-95.
[3]李代信,黄力明,覃合.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1):30-37.
[4]樊纲,马蔚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中国产业升级[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21.
孟纳纳(1990-),女,安徽亳州人,安徽大学在读研究生,社会学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