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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经贸研究》2017年下半年选题策划海关智库论坛综述

2017-03-08海关与经贸研究编辑部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通关海关跨境

《海关与经贸研究》编辑部



学术会议综述

《海关与经贸研究》2017年下半年选题策划海关智库论坛综述

《海关与经贸研究》编辑部*

6月30日,以“《海关与经贸研究》2017年下半年选题策划”为主题的第12期关院智库论坛顺利举行。来自总署稽查司、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署、杭州海关、上海海关、青岛海关、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上海海关学院等有关单位的同志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海关与经贸研究》编辑部主任、科研处周阳处长主持。广东分署研究与统计室李开益主任出席会议并致辞,李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广东分署今年开展课题研究的情况,并建议编辑部要加强核心期刊提升路径的研究,全面提升期刊的办刊质量。

在交流研讨中总署稽查司企管处陈建平副处长以“AEO认证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展望”主题发言,陈处长表示海关总署根据国家对外经贸战略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建设,积极推进AEO互认工作,将国家“一带一路”、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规划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果。中国海关AEO制度,惠及了约占进出口总值70%的AEO企业;国际互认不断扩大,先后分别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新西兰、瑞士等6个经济体的33个国家(地区)实现了互认,提升了国际供应链安全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也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当前,AEO互认合作已成为商界关注的热点和中国海关国际合作的亮点。但由于该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业务,目前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表现为:缺乏宏观层面的长远规划和长效机制,AEO便利措施难以全面有效落实,人力资源、专业技能、信息化手段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等。建议《海关与经贸研究》下一阶段围绕AEO主题,在以下方面加大选题和约稿力度:一是AEO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如何结合“一带一路”、“外贸大国迈向外贸强国”等战略,设计和制定中国AEO制度建设长远规划及实施方案。二是完善AEO认证标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外贸新兴业态的特点,制定或修订形成符合中国企业特点又与国际接轨的科学认证标准,提高认证制度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AEO便利措施的增加扩展与落地生效。这是关系商界切身利益的核心内容,受部门利益局限和协同机制的缺位,目前AEO便利措施难以扩充,企业十分关注的通关和后续各环节的便利措施(如降低查验比例、免担保验放等)难以落实到位,有必要加大研究力度破解难题。四是AEO制度与通关一体化改革,切实将AEO制度作为改革创新手段,落实诚信守法便利,推动通关一体化作业高效便捷。五是AEO制度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AEO制度的本质是诚信守法便利,因此与企业信用管理和供应链诚信管理关系密切。可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格局中研究AEO制度完善和作用发挥。六是加大AEO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高级分析师信鸽以“大数据分析在海关业务领域的应用”为主题发言,信鸽介绍了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大数据分析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海关总署信息中心探讨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合理策划选题,分析海关主要业务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包括成功申报“构建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动态监测体系研究”署级课题,构建全球贸易监测指标和阀值,提出实现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变化情况动态监测的方法及实现方式;配合总署研究室开展中美贸易研究,参与编写《关于美国新政府经贸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及应对建议》报告,完成9种可自美扩大进口的商品分析报告,参与开展“中美贸易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署级课题研究,完成《201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因素及走势研判》,在领导参阅12期刊发;配合督审司开展虚假贸易和通关一体化评估工作,完成《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数据评估报告(5月)》;与大连大数据研究院共同开展署级课题及“一带一路”等相关专题研究;在广东分中心搭建大数据模型孵化环境,继续推进大数据模型孵化研究工作。信鸽建议《海关与经贸研究》编辑部可以以“大数据与海关改革”组织专题稿件,充分利用海关所掌握的外贸数据资源。

杭州海关关税处关税三级专家王浩以“当前海关税收征管热点问题的思考”为主题发言,王浩认为关税部门掌握海关归类、估价、原产地、减免税、关税征管等核心业务和专业技术,要把这些数据信息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结合起来,转化为开展税政研究的能力优势。加强税政研究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新要求,海关应发挥独特的优势,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和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提升政策研究水平,促进外贸的优化升级,提高海关在宏观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体现对海关重点工作的推动作用。海关税政研究论文选题要符合海关税收业务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定要注意与海关税收征管工作实践的联系,并建议编辑部要重点关注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后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税收征管中心启用和税收风险风控、世界海关组织税收一揽子计划、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归类预裁定、价格预裁定、原产地预裁定、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转移定价研究、海关纳税争议案例研究、走私案件税款计核方法研究、反倾销反补贴等政策措施的研究。

上海海关法规处周培荣处长以“当前海关法治重点问题选题建议”为主题发言,周处长表示今年是《海关法》颁布三十周年,对《海关法》实施三十年的情况值得回顾和总结,同时关税法的立法工作、行邮税的征管问题、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等内容也值得重点关注。

青岛海关技术处石云峰处长以“新技术在海关改革中的应用”为主题进行发言,石处长认为当前海关的深化改革离不开新技术的支持,新技术理论与海关业务实践之间需要沟通的桥梁,WCO非常关注监测装备和技术的海关业务中的应用,智能海关建设是下一步海关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州海关改革办副主任唐庆林以“税管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及相关思考”为主题发言,唐主任表示自2016年6月1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核心项目的“两中心”试点先在上海启动,重在“试通”,进行“6个试”:试模式、试机制、试系统、试协同、试压力、试反响,打造“试验田”、“样板间”;2016年11月1日,广州税收征管中心启动,同时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重在“试全”,拓展到全国所有通关口岸、所有运输方式;今年4月1日开始,“两个中心”试点章节商品扩大到了全国,重在“试量”,目前,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量占比已超过50%。试点运行总体平稳,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业务运行整体平稳,“自报自缴”逐步推开,税管中心与现场验估和稽查的联动机制初步搭建,进口税收状况较试点前未发生明显波动;二是安全准入风险防控有了新开端,信息获取渠道逐步拓宽,风险分析逐步从以报关单为主向以舱单为索引的关联数据动态分析转变;三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效果初步显现,报关单事中干预显著减少,通关速度明显提升。从广州税管中心看,今年单5月,放行结关报关单的平均通关时间为18小时,比2016年的32.4小时压缩44%,其中应税报关单平均通关时间压缩了45.7%;事后开展批量审核、实施验估作业有效率达到76.3%;归类准确率与归类一致性保持较高水平。今年6月28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通知》(署改发〔2017〕126 号)、《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公告〔2017〕25 号),决定在2016年6月以来的改革试点基础上,自2017年7月1日起,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进口领域全覆盖。“全国通关一体化”是十八大后,中央确定由海关牵头的三项改革当中的一项,“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是“全国通关一体化”的重要组成。5月24日,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全国通关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全国通关一体化是“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自身业务一体化”为基础,以“单一窗口”为依托,以“三互”大通关为机制化保障,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通关协作。从“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到“全国通关一体化”,从海关自身通关一体化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各口岸管理部门通关一体化,管理部门扩大、业务领域扩展,目标是构建中国口岸大通关体系。实现方式是,以“单一窗口”为载体,实现各部门的“三互”。就“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而言,还有许多法律、业务管理、技术、保障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譬如,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方面,还需要在立法层面予以保障;又如,改革后“决策一执行”模式由“总署—直属—隶属”三级变为“中心—现场”两级,直属海关职能部门如何发挥作用?需要积极进一步研究;又如,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方面,“两中心”之间,税管中心、风控中心、查验、稽查、企管、关税、加贸、缉私等部门协同问题越发突出,联动机制需要重构、业务流程需要再造;再如,“上收、统一、集中”的数据基础,如何与来自外部的大数据综合起来,应用大数据理念和方法,打造“智能海关”“智慧海关”,等等。

黄埔海关办公室殷允伟副主任以“新形势下紧贴海关执法实际进行选题的建议”为主题发言,殷主任重点围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面促进外贸发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三互大通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发言。(一)关于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面,6月3日,署长于广洲在布鲁塞尔与世界海关组织(WCO)秘书长御厨邦雄举行会谈,御厨先生希望中国海关能够探索一个国际通行、先进高效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模式出来。当前跨境电商发展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跨境电商准入门槛依然较高。国家从2013年先后选择了上海、杭州等10个城市*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开展跨境电商试点,2016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上述城市在推进跨境电商业务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先行先试作用,但时至今日仍没有进一步推广。比如,东莞市外贸进出口总量为全国5个超过万亿城市之一,是全球知名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终端消费区域,对跨境电商业务需求巨大,部分物流呈现“舍近求远”的反市场趋势,这对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公平竞争、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生了直接负面影响,对此我们建议能够适度或者全面放开跨境电商试点政策限制,营造更加开放、更趋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跨境电商税制问题难得两全。行邮税与货物税并行是目前国内跨境电商的现状。调研中发现,按照BBC保税模式进口的产品,通常征收10%左右的行邮税,这相较于一般贸易需要征收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而言要低很多。因税制的顶层设计可能引发的税款跑冒滴漏乃至规模性流失与内需外流、境外消费、贸易逆差等相关风险,需要我们从正反两个维度综合考量。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区分货物和物品进行征税,而是采用单票低值商品的方法来破解“自用、合理”难以界定的问题。三是跨境电商监管风险难以遏制。效益与风险总是相伴而行,跨境电商也是如此,其监管风险更加具有隐秘性,实际影响也更具规模性和冲击性。比如,在出口领域,国内电商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向来被国际所诟病,LV、Gucci、香奈儿等各类奢侈品“高仿”屡见不鲜,严重拉低中国制造形象。去年年初3000多家经营婚纱礼服的跨境电商独立站被美国婚纱企业联合控告,第三方平台PayPal也被冻结款项,中国跨境电商婚纱行业一度被打到谷底;在进口领域,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跨境电商卡乐比麦片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此外,随着跨境电商业务飞速增长,“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等走私隐患加剧,对海关严密监管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四是跨境电商执法数据渠道单一。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时代下的“买全球、卖全球”,其商品信息集中表现为“电子化”“碎片化”“海量化”。包括海关在内的各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在狭窄的监管时空内完成“单货相符”的监管任务,加上目前执法单证均是相对人申报的“货物清单”“报关单”,真实性准确性难以确认,同时电商交易中“尾货处理”“买一赠一”“秒杀价”等常见事实在申报数据中更是无从考证。与此同时,海量的商品数据(如品名规格用途)、交易数据(成交价格)、支付数据、物流数据闲置空耗在各现成的平台系统之中,对海关监管来说是一个巨大浪费,迫切需要将上述数据应用于实际监管。除此以外,在政策层面,国家扶持政策不稳、企业经营预期不定,特别是4·8新政出台以后的政策走向;在管理层面,还一定程度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在操作层面,中小微企业依然面临出口退税和结汇难的尴尬。上述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困扰了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对海关监管执法也造成了连带影响。打造先进的、具有普适价值的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机制,我们认为最根本的是遵从跨境电商互联网、大数据、碎片化等重要特征,着眼“一体、智能、顺势、协同、安全、便民”, 依托全国通关一体化的顶层设计,通过海关监管的前推后移,努力实现跨境电商精准严密监管和高效便捷运作的有机统一。将来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模式要从监管理念和模式要一体化、执法手段和监管要素要智能化、风险研判和执法处置要内嵌化、执法主体和监管资源要协同化、监管全过程要便利化和透明化等方面进行构建。(二)关于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方面,殷主任认为要保持政策的稳性和可预期性,充分考量“稳增长”与“调结构”平衡关系,在市场准入环节重新评估和修订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慎重实施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调整事项。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惯性,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主动披露制度;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把按差错数考核改为按差错率考核,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促进外贸发展既要关注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升。在海关支持外贸回稳向好、各地进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要特别关注外贸结构存在的隐忧。比如,旅游购物贸易方式去年一度占广州外贸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一(2016年广州外贸出口总值5187亿元,其中旅游购物出口1269.5亿元,占24.5%);与此同时,受外贸考核机制、补贴政策等影响,各地海关都面临着“支持外贸稳增长”和“打击虚假挤水分”的难题。(四)推进制度创新既要关注自贸区“点”的突破,也要强化开放型“面”的引领。自贸试验区战略实施之后,2016年5月,国家启动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自贸试验区是“点”,开放力度大、试验程度深;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是“面”,更具多样性,兼顾不同地域的发展水平和需求。两者关系应该是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当前自贸试验区“虹吸效应”逐渐显现但“带动效应”不够明显,周边地区和海关更多处于被动复制状态,寻求差异化发展对接的策略不多;同时,上级相关政策集中在自贸试验区的较多,体现开放综合试点的较少。建议加大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支持力度,多维度推进制度创新。(五)落实“三互”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既要注重模式升级,也要强化信息化系统的统筹建设。6月14日总署党组书记倪岳峰在署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启动新一代智能海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科技强关”战略,坚定不移走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海关改革发展之路,会议同意设立海关总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一次性查验、一支队伍查验)“两中心三制度”等模式创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化系统,否则再好的理念和模式在大数据时代也仅仅是“海市蜃楼”。建议总署进一步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智能分析工具的开发运用,从更高层面统筹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全面厘清新一代通关管理系统、“互联网+海关”以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关系,避免重复交叉,形成系统合力,真正实现国务院“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的部署要求。

(责任编辑 赵世璐)

* 该综述文字材料根据研讨会发言会议记录和部分发言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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