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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教育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策略

2017-03-08

关键词:政法融合信息化

刘 靖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 150080)

法律职业教育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策略

刘 靖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 150080)

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高职教育教学应加快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如何能将信息化平台更好的应用于职业教育课堂,提高教学效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以政法职业教学为例,针对信息技术平台与职业学校教学融合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融合策略架构,并分析了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为以往的网络教学平台基础上创新设计了全新的体系结构提供了思路,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信息技术;职业教育;深度融合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了我国整体教育的信息化的进程要求及总体规划[1],为了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快职业教育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立现代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尤其在目前互联网+的发展的大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是采用信息平台提升职业教育的资源利用率,提升教学中教师学生的交互水平,通过虚拟实验室的建立,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各类职业教育中,政法类职业教育中的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有着重要的应用前景。

以政法类职业教育为例,研究信息技术与政法类职业教育融合平台策略,并分析在进行平台建设及教学研究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政法类职业学校的教学目标主要是培养具有实际工作能力的法律及司法工作者,人才应该具备实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采用法律案例信息平台的教学方式,可有效提升政法类人才学习中的实际操作能力,采用典型的案例教学,通过互联网交互平台,最大程度模拟实际的工作中的问题,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从而缩小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中的差距,使学生完成职业教育之后,能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从而达到政法类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

一、职业学校信息化技术平台与教学融合的意义

课堂教学是政法类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模式之一,也是被验证的有效的教学方式,由于师生交互比较直接,教学效果有保障,但一般来说,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一般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参与的比较少,尽管在知识传达过程中,教学效率比较高,但学生学习的效果不好。尤其在职业教学中面临生源下降的问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比较差的背景下,如何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学生的技能的培养效果,是政法类职业教育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已有的案例信息,尽可能建立真实的案例分析工作环境,是政法类职业教育与信息平台融合必须解决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对于有效提升师生交互效果,快速提升学生学习的效果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从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的角度来看,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完全可以适应于各类的信息呈现、交互、采集等需求,在各个领域的应用的效果,取决于不同的应用场景的设计和深度融合的问题,例如,以政法类职业教育为例,如何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呈现不同的案例,直接影响到学习平台的性能。传统的采用多媒体教室的策略,也只是用PPT替代了板书,教学的体系和课程设计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因此教学效果不能有效得到提升。通过信息技术除了改变政法类职业教育的质量外,也可有效扩展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

通过政法类职业教育的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扩展了职业教育的时空边界,除了在校学生可充分利用该资源学习之外,对于社会在职的培训、自学以及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也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实现政法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工作中不断的能力提升,实现终身学习,有重要的意义,也提供了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信息化技术平台与职业学校教学融合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外方面,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研究较早,早在上世纪末,国际市场上就开始出现了很多有效的教学平台,并也用于大多数的院校中,尤其近年发展起来的MOOC,即“大规模开放网络课程”,在很多大学已经开展了实际验证,如哥伦比亚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开发的WebCT系统、加拿大Simort Fraser大学开发的Virtual-U系统[2],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这些系统的应用也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好评,给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的深入融合提供了思路,也给我国的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国内,尽管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有很多的系统出现了,但由于发展的比较晚,加上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与国外相比,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教学资源匮乏,很多职业教育院校的多媒体教室还未能普及,信息化平台的融合的基础尚不具备[3]。另外,信息化与职业教育专业交叉学科的教师缺乏,很多教师懂得专业的技术,但对信息化平台掌握的不够,同样,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对于职业教育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因此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出现了专业与平台之间的鸿沟[4]。大部分一线教师不能将教学信息化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不少教育行政部门,由于教育资源的缺乏和发展不均衡,存在着只重视建设但后期的应用建设跟不上,没有充分发挥教学的优势,对于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研究也不到位。

综上,从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对比分析来看,有必要开展对职业教育,尤其是政法类职业教育与信息平台深度融合的研究,对融合策略以及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梳理,为后续政法类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平台建设以及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融合策略及重点解决问题分析

针对信息技术平台与职业学校教学融合的策略如图1所示,为了达到良好的提高教学的效果,需要重点解决如下几个重要问题:

图1 信息技术与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架构

如何解决政法职业教育中典型案例资源共享平台学习效能影响分析问题。该问题是进行平台建设的首要问题,在分析效能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对平台的方案设计、信息支撑、评价工具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评价和设计,从而评估平台设计策略是否合理,以及可能的学习效能进行综合评价。

如何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平台下政法学科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模型。与传统的课堂教学不同,信息化平台的教学质量的评价需要采用哪种形式,评价系统需要对影响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有效、合理地组织,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从而打破传统的以考试分数评价教学质量的瓶颈。

如何建立有效的政法学科法律网络学习平台的教师—学生交互体系。该问题是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交互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是直接影响学习效能的因素,需要建立合适的模型来评价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效果以及学习效率,并且要有效评估教师在交互过程中的效果,采用诸如任务完成情况、师生登录次数、资源下载次数以及贡献次数、学生发帖求问的数量、学生网络学习笔记的数量、学生参与评教的次数等,可以通过长期的教研,建立有效的权重评价体系。

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技术与政法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的验证体系。如何在对学习评价系统的要素及整体结构进行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综合的验证,如何建设一个合理的教师、学生、学校、用人单位的四位一体的验证体系,完成一个从教学到工作的闭环的验证体系,该体系建设才能有效验证提出的信息融合策略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都要在这样的验证平台下得到验证。

政法类职业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入融合,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必经之路,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本论文以政法类职业教育为例,研究信息技术与政法类职业教育融合平台策略,并分析在进行平台建设及教学研究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采用典型的案例教学,通过互联网交互平台,最大程度模拟实际的工作中的问题,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从而缩小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中的差距,使学生完成职业教育之后,能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从而达到政法类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

[1]余胜泉.推进技术与教育的双向融合《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J].解读.中国电化教育,2012,(5).

[2]赵艳红.信息技术与学科课堂教学整合的有效性思考[J].神州旬刊,2015,(12).

[3]何克抗.学习“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解读[J].中国电化教育,2012,(12).

[4]张倩苇,桑新民.网络环境下学习评价新模式的探索[J].中国远程教育,2002,(2).

[责任编辑:曲占峰]

2015-00-00

刘靖(1979-),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教授。

G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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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66(2017)01-01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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