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管理与防范研究
2017-03-08刘文俊
刘文俊
摘 要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并且房地产和建筑安装是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内容。随着“营改增”工作的不断深入,做好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的分析、防范工作,也将日渐成为国税系统日常征管和执法风险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营改增” 房地产业 建筑安装业 涉税风险 风险防范
“营改增”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经取得积极的成效,因此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作为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内容,从以往经验看,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均是欠税、发票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欠税、发票虚开、虚抵的涉税风险,将日渐成为国税系统日常征管和执法风险的重要内容。
一、房地产业、建筑安装業涉税风险的现状
(一)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的特点
房地产业,又称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业,它是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建筑安装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是以砌筑组合安装为手段,使产品与大地相连固定不动的生产活动。建筑安装业是房地产业的前期工作,而房地产业是建筑安装业的后期销售。由于房地产业中的房产建设是由建筑安装业来完成的,所以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有着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是相互邻近的上下游行业,具有较为相似的行业特点。
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具有分包、转包环节多,经营范围广,流动性大,产品多样,施工条件复杂多变,建设周期长,管理困难,资金占用量大等行业特点。
(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存在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由于自身的特征比较特殊,在“营改增”之前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发票管理不规范、虚假发票抵减成本、偷税、欠税的现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一般纳税人将按11%的税率实行进项抵扣制,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核算模式比营业税的核算模式更加复杂,如何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存在的涉税风险,将成为国税机关的重要研究课题。
第一,偷税、欠税风险高,日常监管难度大。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款主要采取两种结算方式:一是预付款的形式;二是进度款的形式。在这两种结算方式下,税款征收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较大波动。在工程前期,收款一般较少,增值税进项相对较多,项目无税可缴;在工程中后期,随着工程款的大量收取,增值税销项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减少,项目开始缴纳增值税,从而使得税款缴纳的波动较大,不良企业甚至会出现“跑路”的情况,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第二,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发票“虚开”“虚抵”隐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认证等的要求比营业税发票更加严格,“金税工程”基本可以杜绝假发票的现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目前普遍存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建筑承包商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行为将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并有可能担负刑责。由于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无法取得足够发票抵充成本,从而容易催生“代开”“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业链条。
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的行业特点,容易产生偷、欠税风险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时间跨度较长,从几个月到两年或三年不等,而在实践中,建设资金大都由施工方垫资,并且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也比较普遍。由此,很多纳税人认为,只要建设方不支付工程款就不需要结算收入和缴税。例如,“甲方供材”的问题,建筑企业通常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才与施工企业结算“甲供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已经使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应该在使用的时候缴税,因此造成税款缴纳延期,甚至税款流失。
(二)财务制度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普遍存在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真实性不高的问题,有相当部分建筑业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证不规范,使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和申报表存在虚报现象,申报表上的数据与经营实际存在较大出入。
(三)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作,增添了征管漏洞
税务机关与建委、财政、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不够全面,对当地建筑项目的详细信息缺乏交流,增添了税收征收管理的漏洞。例如,建筑业工程项目的承包权通常是采用招标、竞标的方式而取得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建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会参与其中,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条件进行审核,但是税务机关却不能加入竞招标的过程,不能从源头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计划进程,从而难以对建筑企业的项目工程进行源头管控。
三、全力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涉税政策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
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有关增值税相关涉税法律法规欠缺的实际情况,采取发放纳税公告、办税手册、宣传资料等“静态”方式与平面媒体、网络、电视、广播等“动态”载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营改增”政策和相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广泛宣讲,对增值税的基本情况、发票的领用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营改增”问题进行逐一讲解,引导纳税人自觉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严把发票领用关,加强企业日常监管
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发票虚开隐患较高的实际情况,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上,坚持从严管理和限量发放的原则。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严格票种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努力做到“票种合适、票量适量、票面适当”,避免在试点期间超量、超额发售发票。税源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过程中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异常的,要及时跟踪,必要时,立即收缴,切实堵住发票“虚开”的口子。
(三)严把专票证认证审核关,强化注销环节的审查
充分发挥“金税工程”信息管税的功能,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中的高风险企业,积极开展涉税检查。结合纳税人实际业务、账务处理、申报情况等不定期抽查进项抵扣凭证,对于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异常发票信息,及时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必要时,及时移交评估、稽查部门,严防“虚抵”风险。同时,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企业注销环节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票货不符、账实不符、关联交易等涉嫌发票“虚开”“虚抵”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堵塞企业走逃的最后关口。
(四)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堵塞征管漏洞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及的行业多、部门多、产品范围广,要做好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涉税风险防控工作,就要积极深化国、地税以及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开展数据信息交换,努力实现相关各方能够实时掌握税源动态及变化情况,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管理弱化的问题,切实堵塞征管漏洞,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涉税风险。
(作者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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