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合并胎膜早破患者及早产新生儿情况探讨
2017-03-07胡冬雪
胡冬雪
(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于产妇妊娠期(28周~37周)内,因各种因素所致引发胎膜破裂进而导致早产者即为早产合并胎膜早破。经临床统计发现,作为引发围生儿致死的主要因素之一,早产于产妇妊娠中占据一定比例,其占比达5%~15%[1];而胎膜早破则为产妇临床常见并发症之一,经统计发现,其于妊娠周期不满37周者中占比为2%~3.5%[2]。患早产合并胎膜早破者可于胎膜破裂24小时内早产,故而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理尤为关键,有助于降低临床围生儿死亡率。本文将以2014年10月~2017年4月本院所诊治103例早产合并胎膜早破者为例展开简要分析,实验详情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本院2014年10月~2017年4月所诊治早产合并胎膜早破者为例,依照乱数表法从中择取103例临床资料展开回顾性分析,研究对象均为孕28~36+5周且为单活胎者。其中,产妇平均孕周34+3周,年龄(26.36±3.21)岁;初产妇例数为62例,经产妇例数为41例。
1.2 临床护理方案
基于早产新生儿易引发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因素考虑,予以所有孕周低于35周产妇利托君片、硫酸镁等常规宫缩抑制剂治疗;后应用地塞米松以加快胎儿肺部发育进度,地塞米松剂量为5mg,行肌肉注射,每日二次,连续2日,于一星期后重复用药;同时辅以适量抗生素口服以降低感染率。如自然动产,宫缩难以抑制;宫内感染;继续妊娠危害大于促胎肺成熟对母胎好处等情况给予适时终止妊娠,待其孕周满35周后,无母胎并发症,给予监护母儿情况,顺其自然待产。与此同时,每隔2日定时监测孕产妇C-反应蛋白水平和其血常规指标。
1.3 观察指标
对比潜伏期大于24小时者和潜伏期低于或等于24小时者新生儿结局。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例数(n)、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实验结果
2.1 103例早产合并胎膜早破患者潜伏期分布情况
于妇产科中,潜伏期主要是指孕产妇自胎膜破裂到其临产发动时长。本次调查分析中,潜伏期大于24小时者例数为42例,占比40.8%;而潜伏期低于或等于24小时者例数则为61例,占比59.2%。宫缩抑制剂平均潜伏时长为3h35min~25d7h,平均潜伏时长为2d16h。
2.2 不同潜伏期下新生儿结局对比
于妊娠周期低于35周孕产妇中,不同潜伏期下新生儿感染、出血、窒息、死亡率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潜伏期大于24小时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明显低于潜伏期低于或等于24小时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于孕周35~36+5孕产妇中,除却新生儿感染率二者相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他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不同潜伏期下新生儿结局对比 [n(%)]
3 实验小结
临床实践证实,产妇早产有一定概率可引发围生儿死亡,而合并胎膜早破者其致死率相对更高。针对此,学者研究发现,产妇破膜时长与母胎并发症具有显著相关性,其中,破膜越晚,产妇保胎时长越短,母胎并发症相应越少[3]。本次分析中发现,总计有10例新生儿并发呼吸窘迫综合征,均集中于孕周低于35周孕产妇中且其破膜时长均小于或等于24小时;而孕周35~36+5者则无一例并发呼吸窘迫综合征。针对此,针对孕周低于35周孕产妇者在其孕周满35周后则应给予其妊娠终止处理,而针对孕周大于35周者则应以羊水震荡结果提示及时将其妊娠状态终止。同时,于本次回顾性分析中发现,总计7例新生儿死亡,其中,3例新生儿因呼吸窘迫综合征所致,另4例新生儿则是基于严重畸形,其中,1例新生儿为多发性畸形、1例新生儿为肛门闭锁、另2例新生儿为先天性心脏病所致。因此,于临床分娩前,应进一步强化产前诊断工作,针对可以畸形胎儿,应给予高清晰度B超排查,以排除胎儿畸形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早产合并胎膜早破临床防治工作,针对伴有反复阴道炎、早产史、生殖道畸形等高危因素产妇,应做好临产前妊娠知识和保健教育工作,同时针对病因及时做好防治措施。此外,于产妇妊娠晚期中为避免感染,应尽可能节制性生活,如有必要可适量应用宫缩抑制剂。
简言之,基于早产合并胎膜早破患者新生儿感染、出血、并发呼吸窘迫综合征、死亡等不良结局概率较大,应做好产妇妊娠时机选择和产前诊断等工作。
[1]陈丽芳.早产合并胎膜早破对产妇和早产新生儿的影响[J].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2017,17(09):77-78.
[2]姚 惠.早产合并胎膜早破的发生因素及妊娠结局分析[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6,26(16):23-25.
[3]左凌燕.早产合并胎膜早破对产妇及早产新生儿的影响[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5,25(0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