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学术繁荣
2017-03-07都永浩
都永浩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66)
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学术繁荣
都永浩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66)
经过近一年多的认真筹备,我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了,这是在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专家治学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学院发展的战略行动。在此,我代表学院行政,对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对光荣当选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各位专家和老师表示热烈的祝贺。借此机会,讲几点意见:
1 成立学术委员会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院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
《高等教育法》对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即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其基本框架。《高等教育法》第42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可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工作中,专家、教授治学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教师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学院的学术氛围还不够浓郁。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正面临重要的发展期和转折点。我们一定要落实、完成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高职教育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创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发展目标,一定要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立校的根本使命,一定要坚持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一定要坚持质量是学院发展的永恒主题。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是我院迈向“教授、专家治学”的第一步。其含义主要有两层:一是专家、教授要治学术,首先要做学者。要争当一流的专家、教授,要治一流的学术,做一流的学者。各位委员不仅要做好自己的研究工作,还要带领各个部门的学术骨干,致力于构建黄大年式的教学团队建设,力争取得更多、更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二是学术委员会更重要的职能是,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站在学院全面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高度,密切关注学院改革发展大事,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主动热心学术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管理,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努力推动学院的学术繁荣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使“专家、教授治学”落到实处,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和尝试,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要进一步落实学术委员会在学院管理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发挥专家教授的治学作用。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学院发展实际,制定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和工作制度,其目的就是强化学术委员在学院学术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学术权力的科学规范、民主高效地运行,对于加强学院学术规范建设,营造自由开放、民主健康的学术氛围,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学院内涵建设的重点是提高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提升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学院学术委员会作为担负全院学术管理重任的最高机构,要与学院密切配合,始终以繁荣学术、促进发展为己任。各位委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学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学术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等重大问题的论证,并在审查、评议、鉴定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师水平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指导并监督学术活动的开展和学术道德建设。
2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构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2.1 要尊重科学,敢讲真话,作学术道德的楷模
我国高等教育历来推崇严谨学风和崇高师德,汇聚了大量具有深厚人文底蕴的教育理念和学术精神,这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人文资源和精神财富。各位委员都是学院经过基层遴选确定的各专业领域、部门的优秀代表,在各自的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对历史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学术风范,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治学、治校”的光荣使命,带头遵守学术规范,敢于向学术失范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恪守职业操守,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2 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学术委员会是学术权力的重要载体,不仅是实现“专家、教授治学”的主要形式,而且也是实现民主治院的重要途径。学术委员的职责中大多是关乎学院发展方向的工作。为此,学术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注重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充分行使学院赋予学术委员会的权力,努力推动学院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要不断创造条件,在打造学术特色、提高教科研水平。同时,还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加强院内外的学术交流,为民族地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3 要正确处理学院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关系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是高等学校中两个重要的权力系统。行政权力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它主要涉及教学、科研等行政管理工作,它要求自上而下地贯彻执行。行政权力的价值追求是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办学理念的落实,它的目标是维持学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学院组织目标的实现。学术权力主要是依据学术规则和高等学校的办学规律,其运作基础主要在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主要涉及学术事务,其价值追求是保证学术规范得以贯彻,促进学术研究健康发展。可见,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从不同的方面来开展学院管理工作,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独立、相互支撑的运行机制,促进二者之间的协调与互补,对于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以往高等学校内部行政权力泛化,管理工作“机关化”,专家、教授对学术事务的管理常被忽视,学术权力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这已成为制约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重要障碍。因此,为提高学院的整体竞争力,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提升学术权力在学院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这就赋予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新任务,就是要确保学术委员会委员参与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在审议或审定学院发展战略、各项改革发展规划、科研立项和奖励、学术团队梯队建设、教师聘任和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实际的权力,目的就在于充分调动学术委员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术组织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学术委员会作为学院学术管理的权威机构,要始终以学院发展为己任,切实履行职责,要与学院行政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学习《章程》,熟悉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履行《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和权利,在繁荣学术研究、规范学术管理、凝练专业方向、塑造专业特色、培养师资队伍,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3 密切协调,共同努力,为学术委员会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学院回归学术本位的思想和学术权力运行系统已经开始建立。学术委员会肩负着参与全院学术决策与学术管理的重要使命,其工作的成效不仅关系着学术权力的落实,更关系着学院发展建设的成效。为此,学院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努力为学术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和委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和谐的工作氛围。
学术独立和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精神的本质,是现代大学之魂。全院上下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端地干涉和干扰学术委员会正常的工作开展。学院管理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要主动征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尊重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周到的服务。
各位委员、同志们!全院党政和师生对学术委员会寄予了深切的厚望。希望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大胆开展工作;希望各位委员充分认识到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倍加珍视学术委员会委员这一光荣称号,努力工作,为促进学院学术繁荣和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7-06-20
都永浩,1960-,男,朝鲜族,黑龙江延寿人,院长,《黑龙江民族丛刊》主编,研究员,民族理论与民族学研究。
[责任编辑田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