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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及后人对魏象枢的评价

2017-03-07刘小平治丹丹刘娲路

关键词:教化

刘小平,治丹丹,刘娲路,徐 达

(1.河北北方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张家口 075000;3.防灾科技学院 外语系,河北 燕郊 065201;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大头山学区,河北 大头山 068461)

时人及后人对魏象枢的评价

刘小平1,治丹丹2,刘娲路3,徐 达4

(1.河北北方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张家口 075000;3.防灾科技学院 外语系,河北 燕郊 065201;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大头山学区,河北 大头山 068461)

魏象枢为清朝初期国家稳定及康乾盛世的出现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在为官、治学和做人等方面表现出众,被时人誉为“直臣”,被“海内推为知人”,被后人赞为“好人、清官、学者”,成为同代及后人称道的清官典范。

顺治;康熙;魏象枢;清官典范

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4 13:02

17世纪中后期,清朝经历了由乱达治的过程,同时也涌现出一批治世之才。魏象枢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魏象枢(1617—1687),山西尉州人(今河北蔚县人),崇祯举人,顺治进士,为官顺治和康熙两朝,官至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著作传世的有《寒松堂全集》12卷和《寒松老人年谱》1卷。他一生在立德、立功和立言3方面都有建树,尤其在弹劾贪官、引荐人才、讲求理学、躬行实践、重视学养和廉洁做人等方面表现卓著。他以自己耿直的个性、务实的精神、严谨的作风及突出的实绩对清初政界和思想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时人及后人对魏象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一、国家良弼,一代社稷之臣

李玉鋐(1659—1739)在为魏象枢年谱所作序中曾说:“后学自幼慕寒松先生立朝风节,迄读各疏稿,皆国与民通长打算,而不屑屑为近功小效计,实一代社稷之臣……先生固圣门之高弟,而天特降之,为我国家良弼,立士大夫之坊表也,岂仅垂休魏氏一门而已哉。”[1]674李玉鋐称魏象枢上表皇帝的奏疏中,都是为国为民的长远之计,而不在意眼前的蝇头小利,可谓“一代社稷之臣”。认为魏象枢是天命降世,绝无仅有,不仅是“国家良弼”,更为士大夫的榜样。这是根据魏象枢任职时的卓越政绩所作的客观总体评价。魏象枢任职跨越顺治和康熙两朝。其主要政绩涉及多个方面:国家初建建言立法、朝堂直言骨鲠事君、整饬官场严明风纪、甄别人才举廉黜贪及整饬科举考核学道等。

大学士冯溥(1609—1691)为举荐魏象枢二次入仕,上《尽荐举贤才等事疏》称:“魏象枢清能矫俗,才堪任事。用之于内,必能为朝廷振饬纪纲;用之于外,必能为朝廷爱养百姓。”[1]699这与“国家良弼,一代社稷之臣”的评价相互印证。后学蔡世远(1682—1733)言:“本朝人物之有定论者,魏蔚州、汤潜菴、陆平湖三先生也,三先生集,世远皆尝读而精思之,笃学力行,三先生所同,而规模气量,要当以蔚州先生为最。先生奏疏无虑数十,皆有关系,端教化一疏,所以厚风俗也;申明宪纲一疏,所以肃官常也;科场学政诸疏,所以严始进、绝弊窦也;举十贤一疏,得以人事君之义,至其辞新命之尚书,处总宪之原职,慨然以肃风纪自任,此皆古大臣之风,近今有不敢行者。”[2]740此评价大体概括了魏象枢的主要政绩。唐鉴(1778—1861)也评价魏象枢:“历左都御史,陈奏至八十余疏,凡国家大根本、大纲常、大典礼、大政事,以及吏治积弊,民生疾苦,无不周悉,而荐举清廉,参覈贪墨,尤懍懍焉,若明日之可揭,鬼神之可盟。先生之学,盖主于诚,成于忠,而终身存省于勿欺者也。”[3]821

鉴于魏象枢从政期间的出色表现,康熙帝(1654—1722)对其赞赏有加:“居官勤慎,每当敷奏,剴切详明,不负职任。”[4]973“赐御书《唐诗》一卷,‘清慎勤’、‘格物’大字各一幅”[4]973,“赐御笔题‘寒松堂’额,《古北口诗》一卷,以荣其行。”[4]973魏象枢去世后,“天子览遗疏,为之震悼,典礼有加,亲定谥曰敏果”[4]981。从上述文字记载可以看出,康熙帝不仅对魏象枢评价颇高,而且对其人格也十分敬重。

二、被时人誉为“直臣”

在冯溥的推荐下,魏象枢再度出仕,在朝班上与冯溥相遇,魏象枢问:“某与先生虽同榜成进士,然素无深交,乃何以见知于先生而辱荐章耶?”冯溥答曰:“公居谏垣,赫赫有直谏声,此人所共知也。”[1]699康熙二十七年(1687年),魏象枢去世,时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的陈廷敬(1639—1712)作《墓志铭》云:“国朝以理学名儒为时用,有清节直声,谋议劳烈闻天下,则刑部尚书致仕魏公。”[5]251诗人沈德潜(1673—1769)称魏象枢“公为本朝直臣第一”[6]60。民国大总统徐世昌(1855—1939)云:“沈归愚称敏果为本朝直臣第一。”[7]717历史学家邓之诚(1887—1960)称“象枢久在谏垣,著直声,屡有建白,多与时政得失有关”[8]729。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袁行云(1928—1988)称“象枢敢谏,立朝有直声”[9]386。

魏象枢被时人誉为“本朝直臣第一”和“立朝有直声”,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顿吏治

顺治五年(1648年),会典未修,魏象枢上《圣朝大礼既行亟请更定会典》疏,向皇帝表明重修会典迫在眉睫,十分必要,指出“会典所载,皆百臣奉行之令,诸司分列职掌”[1]4。并提出要“各衙门变既效而行之”[1]4,从思想层面和行为规范层面都对官吏提出约束机制。顺治七年(1650年),魏象枢上《督抚之访参叠见》《请定藩司会计奏报之法》《圣意恤民甚深》《睿意图治方新》和《奉诏之夙弊有三》5道奏疏,极力指陈“道府徇纵”[1]686、番司会计“查核钱粮”[1]686不清、“征解钱粮”[1]686有司侵吞、衙门“时间稽滞”[1]686及官员“奉行恩意不实”[1]686等积弊,并针对各项问题提出了具体且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例如,针对官员私自征解钱粮问题,他制定“易知单”制度,“备造格眼清册,明注某户某人共该某项粮银若干,除收过城工银若干,又奉恩诏,蠲免若干,通共开除若干,止徵若干,并注某人清算,某人书写,本官查对无弊,呈送督抚按臣细加覆核,如果总撒相合,徵免无悖,督按二臣将原册存案,抚臣将原册钤印发徵”[1]9。由原来的官员私自随意征收改为通过“易知单”由下级向上级申报,经上级核实批准后再行征发。在《请定藩司会计奏报之法》一疏中,魏象枢提出:“各省布政司官于每岁终,会计通省应征钱粮若干,应解某衙门钱粮若干,起运若干,存留若干,支发若干,蠲免若干,拖欠若干,分别款项造册,呈送该督抚按查核,恭缮黄册一套,抚臣会题总数,随本进呈御览。其布政司例造清册,咨送在京各该衙门,互相查考,有弊卽纠。”[1]7这其实是制定了省级的会计稽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官吏完成征收任务的时限,以防止官吏贪污、截留和挪用问题。魏象枢制定的这些制度有效地弥补了吏治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进而使官吏管理考核也有章可循。后魏象枢即上《考核有司渐次入告》疏称:“为考核有司,渐次入告,恭请勅部速行察议,并行严催事。”“夫有司既经考核,必分次第。既分次第,必有去留”[1]13,首次提出官吏考核制度必要性和施行办法。魏象枢又上《严考绩之大典禁反噬之刁风》[1]14-15《钦件之稽察无法内外之推诿易生》[1]17-18和《钱粮关国家大务》[1]18-19疏,进一步对官吏考核和征收钱粮相关事务作出更为明细的规定。又因“水旱为灾”[1]19上《直陈格天之图祈定立国之本》疏,对朝臣“颠倒旨意”[1]20、官员治理军民前后不一“责拘投人,罪坐职官”[1]20以及“劣官反噬”[1]20等事,要求“满汉大小九卿、科道诸臣,面询政事之得失,民生之疾苦,某应改正,某应禁饬,亲政来上传诏旨,某事实行,某事未行,务令尽言无隐”[1]21,并在《详奏事情月日姓名以便确议事》一疏中,对官吏“违旨不发部册”[1]22、官吏不遵循“一体究治”[1]22治民规定及吏部、刑部和户部相互推诿职责等事作出详细整治规定。顺治九年(1652年),魏象枢提出:“首肃计典,力复纠拾,以清吏治耳。”立竿见影,“一时中外肃然”[1]688。上《恭陈用人第一大政》《卓异之名实易混淆》《明计典以清吏治复旧治以肃人心》和《体圣主难慎之心谬献条陈》疏,指出:“国家第一大政,莫大于用人”,“但上天之生才有数,全恃皇上培植”[1]27,请皇帝为官员队伍培植人才,改变“察新旧按臣中真才真品……一例同推”[1]28的作法,主张扩大推选督抚侯选人范围,考察官员政绩“与满、汉诸臣同心参核”[1]28,官员之间相互荐举驳参,“国家察吏之典,不外乎黜幽陟明”[1]24,魏象枢对官员考核提出更为明确的措施,顺治采纳了他的建议,实行“京察大计”,“册开四注:曰‘守’、曰‘才’、曰‘年’、曰‘政’,以‘守’为先也”[1]88,对各地官员统一进行考核,从此3年一考核成为定制。顺治还提出“京官殿最亦当察核”①,从此考核京员的京察亦成定制。

魏象枢的一系列吏治整顿办法颁布实施后,推动了清初吏治清明局面的出现。康熙帝赞其建言“有裨吏治”[1]689,“着卽严核行”[1]689,应该立即严格执行。与魏象枢同在康熙朝为官的陆陇其(1630—1692)赞他:“当今天下主持正气,俾直道不泯于斯世者,非公倡之欤?公出而后在朝者知以营私为耻,在野者知以干利为羞,虽未能尽知如公之志,而礼义廉耻,一钱不绝者,公之功也。”[10]819

(二)弹劾贪官

顺治朝,魏象枢上《摘参劣抚徇纵顺贼县官》[1]2-3疏,安徽巡抚王懩因接受贿赂并包庇贪官邓继球,两人皆被弹劾。上《擅杀屡有明禁》[1]5疏,山东平阴县知县王国柱因擅杀士民被弹劾。上《直纠溺职藩司》[1]15-16疏,江南苏州府左布政使刘汉祚因侵欺钱粮被弹劾。但刘汉祚有大学士宁完我撑腰,并未革职。上《部司擅委中军大乖典制》[1]38,部司主事钱受祺因擅自委用中军职务被弹劾。上《详奏臣科始末仰乞圣鉴》[1]39-41,兵科左给事中陈调元因悖旨欺君被弹劾。第二次入仕,上《藩司之侵蚀败露》[1]63-65疏,湖南藩司刘显贵因侵蚀库银,抚臣徐化成因蒙混查核被弹劾。上《历指科臣罔上行私丧心溺职》[1]71-73疏,兵科给事中余司仁因卖本欺君被弹劾。上《吏治渐坏公道宜彰》[1]98-100疏,江南镇江知府刘鼎因溺职与降州知州曹迁俞因贪污被弹劾。在《学道一官关系士风文教》[1]108-111中,山西学道卢元培和浙江学道程汝璞因贪腐被弹劾。但这两人未受惩罚反而升官。上《直纠浙江学道以申公论》[1]112-113,并力陈12条指出程汝璞贪腐行为。上《纠参事疏》[1]111-112,天津道胡应麟因敲诈勒索被弹劾。上《直纠不法司官以遵国体》[1]118-119和《抚臣因循溺职仰祈鉴察》[1]120-121疏,刑部主事刘源和山西巡抚土克善被弹劾。上《遵旨明白回奏事疏》[1]130-131,吏科给事中李宗孔因诬告他人被弹劾。

沈德潜赞魏象枢:“弹劾必匪人,如余司任、刘显贵、程汝璞诸人是也。”[6]60徐世昌赞魏象枢:“弹劾必宵小。”[7]717魏象枢两次为朝,共弹劾贪官污吏18名。作为科道言官和都察院总宪,弹劾贪官污吏本是其应尽的责任。但在当时言官地位逐渐衰落的时代,面对君权高度集中和满人当政的局面,魏象枢能做到公正不阿与秉公执法实属不易。故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时任文华殿大学士、尚书房总师傅和军机大臣的董诰(1740—1818)作《重刻寒松堂全集序》称“余尝读《国史贤良祠大臣传》,慕魏敏果公之为人。公以读书服古,少年已负奇气,欲综名教为己任。泊由词垣入台谏,弹击大吏,无所顾畏,前后章疏凡数十上,直声动朝廷,皆匡时之大政,非矫情沽誉者之所为也”[1]5。应该说,董诰的评论是恰如其分和客观公允的。

(三)直言规劝

顺治六年(1649年),魏象枢上《圣德勤修日懋》疏:“自古帝王,秉德虽由天纵,进修实赖辅成。”“凡遇亲临例殿,或驾御午门,即召满汉辅臣二员,讲说帝王用人行政之本,人心道心之微,以弼盛德。仍择满汉词臣、文学雅重者,六员或八员以备顾问,并注起居。”[1]12-13提出勤修君德,广采众意,保护圣躬,并且幸逢嘉纳,这是清朝君臣谏纳的典范。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已臻顶峰,君权高度强化,臣子已经成为跪伏于君主脚下的奴才,君权压碎臣节之势凸显。“满洲固有的强烈主奴观念的确立过程,恰是儒家传统文化中少有的‘臣节’这份遗产归进历史博物馆的过程。”[11]235这是清朝难得的对皇帝进行德修劝谏的奏疏。汤吉禾的《清代科道之成绩》根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台规》《钦定皇朝文献通考》《清史列传》《皇朝经世文编》及《皇清奏议》等书统计,言官奏疏涉及皇帝行为者11疏,采纳3驳斥5交议2不详1[11]235。清朝的言官劝谏皇帝行为的奏疏与以往历朝比较,可谓凤毛麟角,包括晚清在内半个多世纪,总共才有11疏,恐怕连一个朝代中的一朝的零头都不及,说明清代的君主专制已经达到了极端的程度,谏诤皇帝已在厉禁之列。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御史胡德迈说言官对有关皇帝之事“每多浮泛誉词”[12]141。对比之下,魏象枢对皇帝的直言规劝更显难能可贵。魏象枢敢于以直言规劝皇帝,历史学家萧一山(1902—1978)称之为“骨鲠事君”[13]406。

(四)严明风纪

魏象枢在《惊闻宠命直陈下情等事疏》中提出自己要“激浊扬清……振肃纪纲”[1]118。由于自己“职司风纪”而“夙夜兢兢”[1]118。在《遵谕举廉以惜人才》中更言:“臣谬任风纪,不能激浊扬清,每一抚心,惶愧无地。”[1]125表明如不能尽严明风纪之责,自己就会问心有愧而无地自容。上《申明宪纲恭请严饬以清致治本源》自言:“不敢不为朝廷正纲纪,为臣子励名节。风纪所在,臣之职也。”“申明宪纲,恭请严饬,以清致治本源”[1]96,提出严明风纪的“十不许”:各府州县等官,不许谒见督抚布按;督抚不许差内使人等,借访事为名,往各府州县;各府州县等官不许送督抚“金屏锦帐”等财物;督抚布按,不许自开便门;督抚布按,不许将游客、星卜及优伶人等,或留住省城,或转送各府州县;督抚布按,凡所应造册籍,投送各衙门,不许收取费用;督抚不许纵容所属学道“贿卖生童”;督抚布按不许亏短行价;不许“私派补库及变卖仓粮”,“借称钱粮,准算部民子女,转送人情”;离任“花费库银”不许“勒嘱新官交代”[1]96-98。康熙肯定这十不许“切中时弊”,赞魏象枢:“端亮练达,简畀风纪。”[1]117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时任太仆寺卿、尚书房行走的温汝适(1755—1821)为魏象枢的《寒松堂文集》作序,序中称“蔚州魏敏果公……激浊扬清,以整饬纲纪为己任,豸冠触邪,一时侧目,幸遇圣明洞察,始终向用,身后崇祀贤良,名垂青史,孰谓直道之难容也”[1]3。

三、被“海内推为知人”

魏象枢多次为国家举荐人才,他有自己独特的选人原则,重视廉洁与才华,并提出“以俸养廉”来抵御贪腐出现,被“海内推为知人”②。

(一)举荐廉官

康熙十二年(1673年),魏象枢上《盛世贵举旌廉之典》疏,提出“督抚廉,则吏治清,民生遂,而天下安”[1]67。建立旌廉之典,“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1]67。三品以上“律己清洁,屏绝馈受,恪恭职业者”给予“纶音褒奖”,而“督抚之大贪极恶以重法处”[1]68。后康熙多次下令举廉,委之以重任。魏象枢在《吏治渐坏公道宜彰》中举荐清官陆陇其:“清操饮冰,爱民如子。”[1]99后在《学道一官关系士风文教》疏中,表扬了江南学道邵嘉和山东学道劳之辨“考较公明”[1]109。上《遵谕举廉以惜人才》[1]125-126一疏,举荐雷虎、班迪、达哈塔、高桁、胡密子、宋文运、萧惟豫、毕振姬、张沐及陆陇其等共10位廉官,皆得重用。

沈德潜称魏象枢“荐引必正人,如汤文正斌、陆清献陇其二公是也”[6]60。徐世昌也赞魏象枢“荐举必正人”[7]717。为国选材,多在康熙当朝时期,这与康熙用人观是分不开的。康熙在《治国圣训》中认为:用人“必才德兼优为最佳”,“节操浩廉为最紧要”。魏象枢也非常重视对人才的选拔任用。在《恭陈用人第一大政》中指出:“切思国家第一大政,莫大于用人。”[1]27在《治河系国家根本之图》中强调“河可百年不决,人不可一日不备”[1]63。在上下形成共识的情况下,一些才学兼具和品行廉洁的官吏被选拔任用,客观上对遏制官吏队伍中的腐败现象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故《资政大夫刑部尚书致仕谥敏果魏公墓志铭》赞曰:“自公卿大夫以至穷阎委巷,有识之士莫不乐道其行事,而慨然叹慕其为人。”[5]251

(二)选人原则

魏象枢在《治河系国家根本之图》中指出,为治河寻找“有历练之才、洞达之识、清廉之守、强固之身”[1]63的人才。这4点要求其实也是魏象枢选人原则的大体框架。一是历练之才。即身负才华,经过实际工作历练。二是洞达之识。即洞若观火,明达广识,见识透彻。三是清廉之守。即为官清廉,克己奉公。四是强固之身。即身体素质优良,可以经得住为官操劳。魏象枢从人的经历、才华、见识、人品和身体等方面全方位考察选用人才,是较为科学和有借鉴意义的。实践中魏象枢举荐之人可分为4类:“清廉爱民。如毕振姬、陆陇其、张沐等。毕振姬‘清操绝世’、‘居官不染一尘’。陆陇其‘洁己爱民,去官日,惟图书数卷及其妻织机一具’。潜心义理。如郝浴、汤斌等。郝浴‘潜心义理之学,嗜《孟子》及《二程遗书》’。崇尚志节。如白梦鼐、萧惟豫、宋文运及高桁等。萧惟豫‘一世清贫’、‘忠孝完人’。宋文运‘操守声名,无能及之者’。重躬行实践。如汤斌‘身体力行,不尚讲论,所诣深粹’。”[14]魏象枢的选人原则倾向于气节(廉洁)和学问(才华)。

总体来讲,魏象枢所推荐的人才大部分政绩不错。后人评价:“公为本朝直臣第一,弹劾必匪人,荐引必正人”[7]717,是对他为国选材方面给予的充分肯定。

(三)任贤思想

魏象枢在《治河系国家根本之图》中指出,由工部“凡满、汉内外大小臣工,果有谙习形势、素负才能者,具疏保奏”[1]63。由“九卿科道再加复核,才品确有实用,请旨下吏部注册”[1]63。魏象枢《恭陈用人第一大政》疏提出:“国家第一大政,莫大于用人。但上天之生才有数,全恃皇上培植而辨论之,以待一日之用,故用之有效也。”[1]27让皇帝留意不同类型的人才,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魏象枢表示国家应该“养贤爱民”[1]12,提倡考核官吏后分等级,而“其贤者,列在上等”[1]13,使“天子自计天下官员之贤否”[1]24,统治者要善于辨别官员中贤与不肖并酌定其去留,“任各官之贤者以为善”[1]50。贤良的人才有资格被举荐,“可称贤良,实堪蔫举”[1]53。并力陈:“务得真贤,委以重任。”[1]71在康熙朝,魏象枢先后举荐20多人,多是贤能之人。魏象枢举荐郝浴时指出,“如浴之才、之守、之学、之识,臣皆愧不及,臣即让职,变所心愿”[1]74。可见,他对“谙习形势、素负才能”和“才品确有实用”等各种人才都十分爱惜,并注重人才的扶植和培养。他的任贤思想至今仍值得人们学习和研究。

陈廷敬赞他“在谏垣前后疏凡三十馀上,其大要崇治本,别人才”[15]837,“别人才”[15]837实质上就是“进贤退不肖”[15]837,魏象枢的“别人才”[15]837与康熙的“进贤退不肖”[15]837相一致,都是任贤思想的体现。

(四)以俸养廉

遏制腐败不仅治标还必须治本。魏象枢提出,官员贪污根源之一是由于官员所得俸禄太低,入不敷出。因此,魏象枢上《制禄为养廉之具恭请酌情定法》[1]75-76和《再陈记过巅末并陈给俸缘由》[1]78-79两疏,指出“苟非加俸,何以养廉”[1]75,建议朝廷酌量减少对犯错官员的罚俸,提出“朝廷欲行惩贪之法,必先制养廉之禄”[1]75,即以俸养廉,适当提高官员待遇。魏象枢的养廉思想为遏制腐败提出一条新思路,可谓另辟蹊径。

陈廷敬赞他:“言制禄所以养廉,今罚俸例太严密,请纪过以示罚,增秩以示恩……前后所言上多褒纳。”[15]837魏象枢的制禄养廉是得到皇帝采纳和大臣们的一致好评的。

四、被后人赞为“好人、清官、学者”

关于“好人”,其实是魏象枢愿天下好,愿人人好的民本思想。清康熙朝文渊阁大学士并吏部尚书李光地(1642—1718)说:“本朝人物以魏环溪(魏象枢)、汤潜庵(汤斌)为第一流,他两个实有要天下好的意思。”“见一人(魏象枢)随其高下浅深而为之说法,又善言,娓娓可听,一味热肠,闻者亦感动。却又不是以前辈自居,教训后生,其词气却是大家勉励做个好人的意思。”[16]161邓之诚称“魏象枢……好字说引汉关公之言曰:‘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行好事。’”[9]729关于“清官”,在魏象枢清廉思想及行为、力行法治与节俭养德中有详细体现。关于“学者”,则指魏象枢以理学学者自居,但又不空谈心性,重视实践,乐于教化人民。魏象枢“好人、清官、学者”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清廉思想

魏象枢提出清初“大政方新,首举廉卓”[1]29,只有清廉官吏才能服众,“擢一廉吏,而天下之吏皆服”[1]29。魏象枢在《盛世贵举旌廉之典》中指出,“盖督抚廉,则吏治清,民生遂,而天下安。督抚不廉,则吏治不清,民生不遂,而天下不安也”[1]67。“如督抚真廉矣,属官安有不廉之理。”[1]68要求部院各衙门甄别考察,“总以操守清廉为上等,举出数人,请旨旌奖”[1]68。提请康熙加大奖励廉洁官吏的力度,“奖廉为重,不惜纶音褒嘉之”[1]69。

魏象枢是清廉的。考据学家张调元(1784—1853)评魏象枢:“归田后,书数千卷外,无长物。尝笑曰:‘尚书门第,秀才家风。’又可想其清节矣。”[17]132魏象枢去世20年多后,学者潘耒(1646-1708)说魏象枢:“国朝名臣辈出,而以清节著闻者,无若司冠公。”[18]343袁行云称“魏象枢……归田布衣蔬食,每曰‘尚书门第,秀才家风’,裔介实不足媲”[9]386。继魏象枢任户部左侍郎的李天馥(1635—1699),能够在官任上做到“冰操慄慄,诸司敬惮,职分以外,惕焉不敢犯”[1]403,是仿效魏象枢,“我朝夕冰竞,前有典型在焉”[1]403。

(二)民本思想

顺治四年(1647年),魏象枢上《蠲荒节荷圣恩》疏,要求国家灾后积极救济抚恤灾民,“凡题覆灾伤,塞右谕旨者,其被灾若干亩,蠲免若干石”[1]1。《小民迁徙最艰圣恩垂念已至》指出“太平之世,以百姓乐业为第一事”[1]3。建议为奉旨迁徙的百姓拨出官地,供其重建家园,“将迁徙官民好生安插”[1]4。上《恭陈四款以佐圣主勤民大政》一疏,关心“民命、民情、民食、民困”[1]43,提出“用真才以恤民命”、“慎弄狱以疏民情”、“行劝惩以足民食”与“均赋徭以苏民困”等措施,来缓解民生疾苦。上《俯陈愚见推广皇仁事疏》关怀畿辅赈济饥民,要求“有本地逃亡而去者,亦有别地就食而来者,一体赈济”[1]46。提出发放“关防执照”[1]46,使人们不再因忌惮“逃人法”而驱逐饥民,鼓励收养饥民。提出灾后“不能早办钱粮”[1]46,应缓征赋徭。大臣出京“首当以问民疾苦为事”[1]46。由于陈名夏案降职仍上《首疏遵谕详陈治平之大纲》疏关注民生,提出“养兵救民,宜责之大吏”,“臣请皇上特颁六部,严覆兵民利弊”[1]49。上《三疏恭陈拯救兵民之节目》疏提出“臣闻民者,国之元气也”。“皇上重民之命,而不忍伤,民始有父母妻孥之乐。”[1]57魏象枢虽降职,爱民之心未变。第二次入仕后,上《畿辅盗贼日多百姓受苦日甚》疏,忧心百姓,“请专设满洲督臣,实心料理,以靖地方事”[1]65。上《百姓待命甚急本年征缓宜断》疏指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1]66。反对“地未插犁,粮已开征”[1]66,请求“夏税秋粮着为令,永不许正月开征”[1]66。上《君心仁爱无尽督抚实政当修》疏指出:应“君心仁爱百姓”,“爱养斯民至意,此根本之计”[1]122,反对强取豪夺过度盘剥百姓,怜惜“百姓终岁勤苦”[1]123,提出“藏富于民”的主张,难能可贵。

魏象枢两次入仕,都十分关注百姓疾苦,重视民生,以为民请命为己任,并时时处处劝导统治阶级关注民本,爱民如子。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温汝适为魏象枢的《寒松堂文集》作序并赞魏象枢:“士君子策名委质,思有所树立,而偶一蹉跌,遂敛退缄默,无复忧天下之心,诚未至耳。苟其奋不顾身,尽瘁事国,专精一致,金石为之开矣。”[1]3认为别的士大夫入仕只为出人头地,一旦有所挫折便黯然退缩,只有魏象枢是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忧国忧民心忧天下。陈廷敬也力赞魏象枢“修实政,通民隐”[15]837的民本思想。

(三)德育思想

魏象枢非常重视德育问题。他强调讲学一定要先修德,教人要先修道,引用孔子语:“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1]585所以,“讲学所以修德,明矣”[1]585。又“《中庸》有云:修道之谓教”[1]585,故“教人必先修道,又明矣”[1]585。“讲学而不修德,教人而不修道,皆口说也。口说则近于清谈,近于标榜。于是假名节者,得以附其中而行其私,而人之恶之者众,遂并讲学而非之。其君子又疾恶太甚,小人之怨益深,心思所以中伤之者,朋党之害所不免矣。”[1]585魏象枢认为,如果讲学而不修德,教人而不修道,则只是口说而已,口说则近于清谈与标榜,一旦染上此习,便会借此以行一己之私心,引起他人的厌恶,并且连同讲学也一起被非难之。如果因君子疾恶太甚或小人积怨益深而存心中伤,那么则不免有朋党之害了。他认为,一个身居要职的人,应该效法孔子的即位行道,上辅君王,下统僚属,以自己作为表率,自然能产生道德教化的作用,相较于此,从事讲学则是区区小事。且讲学若不修德,则容易流于清谈,或为自我标榜之借;又讲学时,为了结交同党,又不免党同伐异,形成君子和小人的对峙,并招致诽谤及嫉害,这些都是讲学又不修德的弊害。讲学要少辩难、多修德,亦即要躬行实践。所以,魏象枢又说:“我辈要知今日讲学,正为修德迁善改过而讲也,请勿错认,纔是会讲学的人。”[1]644他认为,为修德和改过迁善而讲学,才是真正会讲学的人。

魏象枢重视修德,他自身德行高洁,德望卓著,为后人所仰慕。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时任文华殿大学士、尚书房总师傅和军机大臣的董诰赞魏象枢:“公之德望实足使顽廉懦立感发而不能自已者。”[1]4

(四)法制思想

魏象枢上《直陈格天之图祈定立国之本》疏指出:“臣闻自古帝王有治天下之本,曰‘纪纲法度’;有教天下之本,曰‘礼义廉耻’。”[1]19上《明计典以清吏治复旧治以肃人心》疏指出:“人君御世之权,莫大于赏善罚恶;国家察吏之典,不外科黜幽陟明。”[1]24魏象枢认为,治国理政必以法为据,“严肃持法”[1]2,而“藐法误国”[1]2。应该“典例昭然,有犯必罪,上伸国法,下惩贪风”[1]15。但魏象枢为官是在清朝建立初期,清法制并未完善详备,甚至多沿用明制,明代旧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清代的法制问题。所以,魏象枢积极建议制定法典。他上《圣朝大礼既行亟请更定会典》疏,“亟请更定会典,以明职掌,以悬国制事”[1]4,“悬为成宪”[1]4制定国家大法,使“臣工有秉式,制度无纷更”[1]4。魏象枢还有许多奏疏,提出健全有关法令制度的建议。如为避免地方官私征,请建“易知单”,造“格眼清册”[1]9,注明人户姓名、粮银、款目及蠲赈清数,经上级核验,印发开征。又上《请定藩司会计奏报之法》[1]7疏明确审计核算之法,对于国家法律诏令颁布推行中的稽滞问题,提出“开读不许遗漏”、“誊黄不许尘匿”和“奉行不许稽迟”[1]11-12。上《申明宪纲等事疏》申明宪纲十事,即前文“十不许”,都对国家法度作出补充完善。魏象枢关于法令制度的进言,切中法制弊端,行之有效。

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温汝适赞魏象枢:“以整饬纲纪为己任”[1]3,褒扬他一心整饬纲纪法度,匡扶国家法制的决心。陈廷敬赞魏象枢“奉陛下之法,与海内臣工共相遵守”[15]838,也印证了魏象枢恪守法制的形象。

(五)节俭思想

在《教化首戒淫巧民心务尚淳朴》疏中,魏象枢提出:“国家肇辟鸿图,忠质为本。自臣及民,朴重端态,俭德可风。”“以文明而行忠质,敦崇节俭。”[1]77不仅倡导国家注重节俭,魏象枢对节俭也是身体力行。“朝衣着廿年矣,予告家居,朝贺礼,罔敢废。州大夫郑侯数见之,谓绯非国制,又短窄弗称,而且敝焉,遂解新制赠余,既拜受。因忆甲午春分,以吏垣长陪祀朝日坛,侍班候驾过,世章皇帝左顾,呼名大笑。闻之者曰:‘笑魏给事绯衣也。’”[1]251魏象枢朝衣已穿20年,又短又窄还很破烂,能引得皇帝注目,传为笑谈。魏象枢俸禄微薄,甚至靠妻兄李恒岳资助得以维持家计。他安贫乐道,认为“截长补短,不随公分,不请客赴席,每日一两足矣,此度日事也,他复何求哉”[1]484。坚守清白节俭,严拒交际靡费。魏象枢认为:“俭,美德也,余谓仕路诸君子崇尚尤急。数椽可以蔽风雨,不必广厦大庭也;痴奴可以应门户,不必舞女歌童也;绳床可以安梦魂,不必花梨螺钿也;竹椅可以延宾客,不必理石金漆也;新磁可以供饮食,不必成窑宣窑也;五簋可以叙间阔,不必盛席优觞也;经史可以悦耳目,不必名瑟古画也。去一分奢侈,便少一分罪过,省一分经营,便多一分道义,慎之哉!”[1]650-651。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熊赐履称“云中魏环溪先生以宿望重于朝端,而性特恬淡”[1]1。袁行云赞魏象枢:“归田布衣蔬食。”[9]386都是对魏象枢性情恬淡和生活尚俭的赞扬与肯定。

(六)教化思想

魏象枢“见都门风俗奢靡,人心荡轶,大异于平昔,皆由于教化不行之故”[1]701,于是上《教化系国家根本之图》疏:“朝廷之教化,安能家谕而户晓?惟共分朝廷之教化以为教化,自能端本以澄源。”[1]61指出教化要深入群众。强调榜样的身教:“如父兄孝,则子弟必孝;父兄忠,则子弟必忠;父兄廉,则子弟必不贪;父兄仁,则子弟必不暴。盖父兄居家居官,子弟习闻习见,如标然,标正则影正,标邪则影邪,此之谓身教。”[1]61提颁《劝善要言》,“满汉大小臣工各一部,令父兄先读之。凡有子弟,日讲一条,养其性情,正其心志,一家之教化,即朝廷之教化也”[1]62。还预言了未来教化盛行的美好前景,“教化既行,在家则光前裕后,在国则端本澄源。十年之后,清官、良吏、君子、善人皆从此中出,将风人才日盛,世世共襄太平矣”[1]62。上《教化首戒淫巧民心务尚淳朴》疏指出“为教化首戒淫巧”,戏园戏馆“耗民财而坏人心者”,“以致民间后生,演习声容,废弃耕读”[1]77。提请严禁戏园戏馆及坊刻淫词艳曲,教化人心。上《请颁礼制之书》指出:“教化为朝廷之先务,礼制为教化之大端。”[1]80“请将一切礼制禁约,刊刻成书,钦颁天下,俾民间易于遵守,以广教化也。”[1]703魏象枢非常关注人民教化事宜,在他眼中,教化的意义甚至大于法制的意义。康熙《圣谕十六条》在全国颁布发行,倡导“王道首教化”,与魏象枢不无关系。

陈廷敬为魏象枢作墓志铭言:“盖公之进退不违乎礼,而其所建白施设,彰彰如是,可谓能行其所学者矣。夫公之所以能致此者,本主上知公、公受知之深故也。不然,公抱其学、修于身、施于家而已矣!化其乡人而已矣!其所建白施设,岂能彰彰如此之盛哉!又岂能进退不违乎礼如此哉!是以记公之事,而推本于君臣遭遇之隆,以见君之得臣,臣之得行其所学,非偶然也。”[15]838-839士大夫讲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讲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魏象枢能够教化天下施展所学,皆因明君知遇,否则只能局限于修身齐家和教化乡民的狭小范围内施展其才了。温汝适言:“公论事明切……有关风化,有裨政治者,多自公发之。”[1]3也赞美了魏象枢对国家教化作出的贡献之大。

(七)重视理学

魏象枢一生以理学自任,并将他的理学修养实践于政治生涯,自他中进士开始,闱中同仁有的希望做宰相,有的希望做大将,有的希望成为封疆大吏,只有魏象枢“愿得理学,任吾道足矣”[1]685。自他入仕,无一日不以“循理、守法、安命”[1]481箴言和理学学养贯穿其一生。从顺治十六年(1659年)到康熙十一年(1672年),他居家潜心研究理学,“遂博采理学格言之书,日夜钻研,至废寝忘食”[18]693。

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时任贵州巡抚的颜检(1757—1832)作《重刻寒松堂全集序》,称“余观夫人之为文也,文焉而已,而人或未也。其进者,文其人矣,而心或未也。又进者,文其心矣,而理又或未也。若是者,非必其文之未尽也。无以主之者也,夫理也,心也,人也,文也,一以贯之者也,而莫大于理”[1]6。“理学名臣者,理之积也。气之积也盛,故万物莫得而御矣。理之积也盛,故万事莫得而乱矣。是故欲学公之文,亦求之于其积焉耳矣;欲学公之人,亦求之于其积之盛焉耳矣。”[1]6历史学家邓之诚称魏象枢“素以理学自负,集中多说理之文。《征君孙钟元先生墓表》,可以知其向往”[9]386。

(八)躬行实践

在《寒松堂全集》中,“躬行实践”词出现频率极高,达到20次之多。可见,魏象枢一生的学思,即是以躬行实践为目标的,自言:“四十以来,始知向学矣。从诸儒阅历之言,探讨孔孟真消息,而又疑高谈性命,不务真实践履者,几乎徒腾口说也。甚而明立宗门,暗袭禅臼,误一身以误天下后世不浅。”[1]428魏象枢40岁以后,反思自己的学习历程,他自幼为科举考试学习辞章之业,及长后,居于诗赋利禄之场,此时段几乎如无舵之舟,随风漂泊。其后,因能确见尽伦为道,以寡欲为入道工夫,才不至于有所颠覆。然起初,因气质未变,黑白太过分明,加以好古多言,故在言行、交游和取予上,时有败名之懼,又处处见人之非,于见识多有偏颇,喜欢背反世俗之说,并以从俗为可耻。自40岁以后,才知真正向学,并从孔孟处探讨真消息,此时亦开始怀疑高谈性命、不知真实践履者,都是空谈而已;且认为那些明立宗门,暗地里却蹈袭禅臼者,非但误己,甚至误天下后世不浅。他认为:“海内讲学家,高谈性命,动称儒者,于人往往无所济,欲立欲达,卒讬空谈而已。”[1]363他批评当时许多讲学家自称为儒者,却喜欢高谈性命,对人对己都没有帮助,只是空谈而已,甚不以为然。魏象枢还提出:“学不在语言文字,而在躬行实践。”[1]454“仆读书,惟以知之过行之不及为深虑,从不敢拈一宗门语,亦从不敢舍躬行实践而论学也。”[1]451,他认为读书惟以行之不及为深虑,故从不敢空谈道理,亦不敢舍躬行实践而论学。

李桓(1827—1891)在《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四十四《国史贤良小传》中说:“(魏象枢)讲求理学,以躬行实践深造,自得为宗。”《四库总目提要》评魏象枢:“国朝魏象枢撰……其平生立朝端劲,为人望所归。讲学亦醇正笃实,无空谈标榜之习。文章朴直,亦如其为人。”[9]385

魏象枢是治世能臣和国家良弼,辅佐顺治与康熙两朝君主,为清初国家稳定直至康乾盛世的出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被时人誉为“直臣”,被“海内推为知人”,被后世赞为“好人、清官、学者”,都非过誉。他做官、做人及做学问都有其过人之处,都基于自身严谨的理论原则,堪称同代甚至后代人的效仿楷模。

注释:

① 语出《清世祖实录》卷七四。

② 语出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初编》卷1的《魏象枢传》,台湾明文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

[1] 魏象枢.寒松堂全集[M].陈金陵,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6.

[2] 蔡世远.二希堂文集:复仪封张先生书[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

[3] 唐鉴.学案[M]//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28.

[4] 魏象枢.寒松堂全集[M].崔凡芝,校点.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5] 卫庆怀.陈廷敬史实年志[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

[6] 沈德潜.清诗别裁集: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7] 徐世昌.晚晴簃诗汇[M].闻石,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

[8] 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

[9] 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明末清初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10] 陆陇其.政学录[M]//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28.

[11] 林乾.言官与康乾政治[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

[12] 章梫.康熙政要[M].褚家伟,郑天一,校注.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13]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4] 常越男.试析清初理学名臣魏象枢[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0(1):72-77.

[15] 张玉玲,张建伟.阳城历史名人文存:第三册[M].太原:三晋出版社,2010.

[16] 杨国桢,李天乙.李光地研究:纪念李光地诞生三百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C].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

[17] 张调元.张调元文集:下[M].张惠民,陈斌,校点.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

[18] 刘贯文.三晋历史人物:第三册[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治丹丹)

TheEvaluationofWeiXiangshubyHisContemporariesandLaterGenerations

LIU Xiao-ping1,ZHI Dan-dan2,LIU Wa-lu3,XU Da4

(1.Hebei North University,Zhangjiakou,Hebei 075000,China;2.Journal Editorial Department,Hebei North University,Zhangjiakou,Hebei 075000,China;3.Foreign Language Department,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Yanjiao,Hebei 065201,China;4.Datoushan School District of Weichang Manchu and Mongolian Autonomous County,Datoushan,Hebei 068461,China)

Wei Xiangshu,who makes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 national stability of the early Qing Dynasty and the Golden Age of Three Emperors,is hailed as“an outspoken courtier”and trusted as“a confidant”by his contemporaries and is honored as“a good man”,“an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and“a learned person”by later generations.

Emperor Shunzhi;Emperor Kangxi;Wei Xiangshu;a model of upright officials

刘小平(1955-),男,北京延庆人,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编辑部副编审,主要研究方向为学报编辑学及其应用、晋察冀边区文化。

K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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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62X(2017)04-00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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