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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科学思维践行党的反腐败战略

2017-03-07吴建雄

湖湘论坛 2017年1期
关键词:腐败监督思维

吴建雄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党史党建

运用科学思维践行党的反腐败战略

吴建雄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行动纲领和思想指南。践行这一重要思想,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运用政治思维,坚定反腐败根本立场;运用历史思维,传承反腐败基本经验;运用系统思维,强化反腐败整体效能;运用战略思维,担当反腐败职责使命;运用辩证思维,提升反腐败执法水平;运用创新思维,实现反腐败与时俱进。

思维方式;反腐战略;执法实践;创新发展

习近平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一次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立场,语重心长振聋发聩。现实表明,要最大限度的凝聚反腐共识,就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从整体认识上、相互联系上和精神实质上,深入学习领会和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思想,运用政治、历史、系统、战略、辩证、创新等科学思维统一思想、明辨是非,以“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1]切实做到不忘初心,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把反腐败斗争继续推向前进。

一、运用政治思维,把握反腐败工作方向

政治思维是以唯物论的根本立场即人民的立场为基点的思维方式,就是“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2]反腐败的政治思维,就是对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危害国家长治久安、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腐败毒瘤,予以坚决铲除和彻底根治的鲜明态度;也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根本立场;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远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考量。

运用政治思维,把握反腐败工作的性质方向,是凝聚反腐败共识、营造反腐败良好氛围的重要前提。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舆论倾向和氛围。有些言论还很有市场,比如,反腐同群众利益无关,反腐让干部不作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是权力斗争,反腐应当缓缓手等等。对于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我们必须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信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完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战胜“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等风险挑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深刻认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反腐,国家治理根本之策也是反腐,反腐关系政权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宗旨是执政为民。我们党反腐败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作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

运用政治思维,强化反腐败执法司法功能,是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的内在要求。在当下,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依纪依规、从严治党的执政党监督体制日趋完善的背景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正风反腐工作成效日益显著。但与之相关联的司法反腐功能发挥却不尽人意,党内纪律程序带动强劲的反腐风暴,进入司法机关严密有序的刑事诉讼后,对腐败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本应使程序正义得以彰显,法治信仰得以树立。但司法实践中,司法反腐在理念、环境、方式、效果等方面有待加强和改进。一些地方职务犯罪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高达60%以上,一些案件从侦查、公诉到审判,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撤案,已引发社会各界的质疑和非议[3]。为此,必须强化党对反腐败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党委对职务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纪委、政法委对职务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反腐执纪与反腐执法相互配合的工作衔接制度,把党委领导督查腐败犯罪案件与领导个人干预司法办案严格区分开来,确保腐败违法犯罪能够得到及时揭露、有效证实和法律追究,严格防止腐败犯罪分子重罪轻判或逍遥法外。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在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强化治理和对查办重大案件中的重大部署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会商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具体职责和程序,为职务犯罪侦查和起诉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运用政治思维,更新反腐败执法理念,是实现反腐败执法司法政治意旨的必然选择。反腐败是一场重大政治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一些职务犯罪分子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实质上是政治问题,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策略的社会基础。反腐败斗争在政治层面要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执法司法层面则要坚持政治思维和政治原则。应充分认识普通犯罪是一种权利侵害行为,它的侵害对象是社会管理秩序;腐败犯罪是一种权力侵害行为,它的侵害对象是社会管理机器本身。反腐败的执法司法工作,是切除社会毒瘤的政治任务。如果用普通刑事司法理念评价和处理腐败犯罪,就会漠视和淡化反腐败的政治宗旨,出现指导思想上的偏差。用普通刑事思维方式模式处理腐败犯罪问题,势必出现轻刑化、非监禁化倾向。[4]这是当下反腐败执法司法出现执法不严、违法难纠、重罪轻判、违法取保等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应突破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确立腐败犯罪与普通犯罪分开治理的司法理念,强化反腐执法的政治性,严密反腐法网,从重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始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办案工作不放松、不停步、不手软;始终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基本战略,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运用历史思维,传承反腐败基本经验

历史思维是在理解事物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世界观”,是注重把对象和事物置于历史发展过程中进行思考,注重揭示事物发展的必然进程及其内在逻辑。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并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规律,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运用历史思维,传承“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执政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上指出,我们都知道,一九四五年,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提出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兴亡的历史周期率时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变色,不变质,就一定能够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5]6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5]6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腐倡廉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执政为民的价值观,从严治党的使命观,拒腐防变的修身观和权力监督的民主观,也是反腐倡廉历史经验继承和发展的思想脉络。

运用历史思维,传承重典惩腐、从重从严的法治思想。我党从重从严重典惩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党初期。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制定《坚决清理腐化分子》的通告,明确了将腐化分子清除出党的党内法规依据。1933年12月,毛泽东和项英联合签发《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对贪污公款500元的行为作出了严厉惩治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从严惩治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贪污腐化分子,实现了“刑一恶而万民悦”。改革开放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定》,为从严惩腐提供了法律依据。先后依法处决了成克杰、胡长清、郑筱庾等省部级以上贪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共产党人执法如山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法治方式向前推进,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三年中查办腐败案件总数相当于建国以来查办数的十倍以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历史的经验证明,只有依法严厉惩治腐败违法犯罪,才能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机制才有可能形成。在重典惩腐的问题上,任何放松惩治腐败犯罪尺度,任何有案不敢查、有腐不敢惩、怕得罪人的思想,都是错误的、有害的。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政治定力,坚守从重从严惩治腐败的法治防线。

运用历史思维,传承“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反腐败利民思想。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人心向背决定党和政权的成败兴亡。习近平同志指出:“广大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现象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5]6“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必须看到,在群众眼里,反腐败打“老虎”天经地义,反腐败打“苍蝇”更是由衷高兴。把反腐败斗争同直接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更能体现我们党执政为民反腐败本质特征。中国官场反腐虽源远流长,但反腐最终能够改善民生的却鲜见,历代王朝反腐斗争大多只沦为了官场内的权力争斗,反腐的最终目的也并非是为了普通民众的政治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和改善,官场上反贪腐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民间仍然是哀鸿遍野、水深火热。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史,实质上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腐败分子侵害的历史。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查处的第一个陈浩腐败案,①1927年“八七”会议后,毛泽东按照中共中央和湖南省委的部署,率领湖南农民武装举行“秋收暴动”攻打长沙,由于敌强我弱而失败,之后带领起义队伍进军井冈山。在途经三湾时,毛泽东将起义部队进行整编,建立了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师第一团,由当时为营长的陈浩担任团长。此人毕业于黄埔一期,英勇善战,为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立下了汗马功劳。部队历经三个月的艰辛,牺牲了不少战友,当年冬天到达井冈山,并站稳了脚跟,建立了第一个革命根据地。随后,革命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由一个团迅速扩大为两个团。1928年春,相继打下了茶陵、遂川、新城等县城,根据地由小变大,革命力量逐步增强。这时陈浩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团团长并兼任茶陵县县长,后虽由部队另外派人担任了县长,但陈浩却是“县长的县长”,把持着县里的人财物大权,象封建县太爷一样升堂审案,私分缴获的县财政和金库银两;在攻打新城县时,俘虏了县长及其小老婆,陈浩私自将县长的小老婆放掉,并将其“金屋藏娇”。事情败露后,密谋带领整团人马投奔国民党,被毛泽东及时发现并拦截,避免了革命队伍遭受损失。陈浩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是直接危害根据地老百姓利益的案件。只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人,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反腐败和民生建设的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反腐是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反腐。运用历史思维,传承“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反腐败利民思想,就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将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基层,以老百姓心悦诚服来检验反腐成效,进而取信于民。

三、运用系统思维,强化反腐败整体效能

系统思维就是把认识对象作为系统,从系统和要素、要素和要素、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考察认识对象的一种思维方式方法。习近平同志反腐败战略思想,是一个内在联系、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是新形势下指导我们做好反腐败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一系列讲话。从形势判断、立场态度、任务目标、战略重心、方式方法,内生动力、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了相互联系的思想体系。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精髓,在认识上,我们要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反对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深刻把握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立场态度;深刻把握反腐败要经常抓、长期抓,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任务目标;深刻把握现阶段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赢得主动,以不敢腐推进不能腐和不想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战略重心;深刻把握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利剑高悬,威慑常在的方式方法;深刻把握从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出发,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司法的法律责任,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的内生动力;深刻把握国际反腐败规则和动态,提高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决不能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清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运用系统思维,完善反腐败监督体系。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2]完善反腐败监督体系,一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因而既要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要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二要加强巡视监督。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三要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通过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6]。四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针对许多一把手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从理想信念动摇到外部“围猎”等原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2]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强化国家监察,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通过强化群众监督,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通过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运用系统思维,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习总书记指出,要建立不敢腐的惩治机制,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7]在不敢腐的制度体系构建上,重点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在当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出台之后,完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健全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出台《反贪污贿赂法》等反腐败单行法规,健全完善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构建上,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在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上,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反腐最终需要改造人们的思想,触及利益更触及灵魂。由于转型期间价值观容易紊乱,精神普遍缺钙,传统封建文化中对权力的膜拜,加上市场化带来的个人主义甚至病态追逐物质享乐心理。通过教育就是要使人明白,最疯狂和最风光的后面,毁灭正在静静地耐心地等待着。所以“腐败的终结最终是靠政治良治、社会良序,公民良知三者合一,虽有轻重缓急,但无疑缺一不可”。[8]

四、运用战略思维,担当反腐败职责使命

战略思维就是对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关系进行科学谋划的思维方式,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是战略思维的核心。我国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是在中国进入世界政治舞台中心的国际格局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围绕“中国共产党如何有效防治腐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的政治任务和职责使命。

坚定不移的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洞察时代风云、把握前进方向,不仅规划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谋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面对反腐败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制定了目标明确、计划周延、程序科学、方法得当的顶层设计方案。确立了现阶段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战略重心。解决了“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2]的问题。我们党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一以贯之,步步深入,从中央政治局自身做起,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中央巡视组8轮巡视,完成对31个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单位党组织的全面扫描;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加强反腐败国际多边双边合作,启动“天网行动”,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当下,反腐治标正以破字当头、破中有立、破立并行的态势向前推进,一些腐败案件暴露出的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问题触目惊心;一些腐败分子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建“独立王国”的政治野心昭然若揭。对此,我们决不能“闪烁其词、讳莫如深”,[2]要以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加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依法运用侦查手段、强制性侦查措施和技术侦查措施等揭露和证实犯罪,在侦查与反侦查的尖锐对抗中克敌制胜。只要我们毫不动摇的贯彻“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2]的战略决策,就一定能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战争。

坚持把反腐败融入党和国家大局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发展进程中把握发展趋势,从世界格局演进中把握中国方位,从中国实际出发把握面临形势。深刻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过去大大增加”[9]“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10]81深刻把握反腐败战略判断,就是要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融入到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在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阶段,腐败犯罪高发多发,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打击犯罪这一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在执法办案中,既要有打击的手段,又要有保护的措施;既要运用侦查谋略查证职务犯罪,又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要大胆使用侦查强制措施,又要防止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既要坚决果断地“打虎拍蝇”,又要避免给发案单位造成负面影响;既要使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又要使无辜者受到法律保护。要充分发挥预防功能,结合办案,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总结职务犯罪规律性特点,找出风险点,提出精准预防建议,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要加强总结,推动预防立法,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为依法规范预防提供基本依据,更好发挥预防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执法效果。

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盘根错节的复杂问题、年代久远的遗留问题、长期形成的惯性问题,要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善作善成”。[2]这一论述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战略定力的基本特征。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战略定力,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以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为尺度,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及时揭露,有多少就处理多少。二要坚持不懈地查办腐败案件。紧紧抓住惩治腐败这一手不放松,坚持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三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刻认识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四要坚持不懈地净化政治生态。通过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坚决根除一些地方和部门正气不彰、邪气不祛;“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受到排挤,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如鱼得水的不良生态,构建政治生态上的青山绿水。

五、运用辩证思维,提升反腐败执法水平

辩证思维是指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过程的正确反映,就是注重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在注重矛盾双方对立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统一,在注重矛盾双方统一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对立;注重全面、联系和发展地看问题。习近平同志反腐败战略思想,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我们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出发,把握和处理好内外两个方面的各种重大关系:

在反腐败外部关系上,要处理好反腐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认清前者是后者的重要前提,后者是前者的价值基础,自觉把反腐败斗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大局之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要处理好反腐败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认清二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个战略要素,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障开路、保驾护航,全面深化改革清除权力滥用的体制弊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处理好反腐败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认清反腐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是根治腐败的基本方略,坚持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要处理好反腐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认清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是前者的重要体现,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没有“破”,就不能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就不能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没有“立”,就不能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就不能做到正本清源。

在反腐败自身关系上,要处理好作风建设与惩治腐败的关系,认清前者是固本强基之举,后者是刮骨疗毒之策,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要处理好反腐治标与反腐治本的关系,认清前者不敢腐的惩治效能,后者不能腐的防范作用。要处理好打“苍蝇”和打“老虎”的关系,认清只打老虎不打苍蝇就会养痈为患,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就会越反越腐。要处理好建章立制与制度执行的关系,认清前者是反腐的基础,后者是反腐的关键,谨防“牛栏关猫”“稻草人”现象发生。要处理好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关系,认清腐败是全世界的共同敌人,我国反腐是全球腐败治理的协同战略,国外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反腐败斗争的各种重大关系,要求我们辩证把握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所承载的惩治腐败犯罪、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价值功能。在政治定位上,既是党的领导的捍卫者,又是人民利益的保障者;在法治定位上,既是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又是正义道德的弘扬者;在职责定位上,既是腐败犯罪的惩治者,又是廉洁政治的建设者。实践证明反腐败执纪执法工作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取得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作出了贡献,但用辩证思维方式来看,与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我们必须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惩治轻预防、重实体轻程序等机械执法、粗糙执法陋习,做到铁腕“除虫”,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破履职懈怠情绪,立全面担当意识;破就案办案习惯,立多元服务意识;破以打代防思想,立综合治理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六、运用创新思维,实现反腐败与时俱进

创新思维是指以新颖独创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过程,通过这种思维方式能突破常规思维方式的界限,以超常规甚至反常规的方法、视角去思考问题,提出与众不同的解决方案,从而产生新颖的、独到的、有社会意义的思维方式成果。创新成果“可大可小,揭示一条规律是创新,提出一种学说是创新,阐明一个道理是创新,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创新”[1]。习近平反腐败战略思想,在传承我党反腐倡廉根本立场的同时,对于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做全新思考,对反腐败工作结构做全新调整,对反腐败斗争做全新谋划,拓展了反腐新思路,打开了反腐新局面,开创了反腐新境界,提升了反腐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四年在我们党的发展史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由此开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向前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初步形成。新时期反腐败时代特征集中表现为:一是反腐败的理念更加清晰。“零容忍”等反腐理念的提出,从根本上否定了对重大腐败案件比较重视、对轻微腐败现象却见怪不怪,反腐正风说到做不到、甚至根本没有去做等现象的合理性。表明了对任何腐败行为、腐败分子都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的法治原则。二是反腐败目标更加明确。对“三清”廉洁政治生态建设目标的强调是一种“倒逼”式的创新,意味着必须首先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从而让良性政治生态成为一种“势头”;这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正确的、科学的反腐败战略目标。三是反腐败方式更加科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思想,意味着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正在实现由既往的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向依法反腐的路径模式转变,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模式的一种超越和创新,标志着反腐败斗争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反腐败责任更加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为新时期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运用创新思维,实现反腐败与时俱进,就要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研究探索,汲取全党智慧,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我们党研究依规治党这一重大课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定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裸官”管理等规定,推动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2]这一重要论述对创新党和国家反腐败体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论述,应紧紧围绕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的要求,组建集中统一的国家监督机构。组建党中央领导和全国人大监督下全新的国家监察机构,实行全国省、市、县垂直为主、横向为辅的管理体制。构建机构设置科学、人员配备合理、装备手段先进、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和公信力的国家监察机关,通过对国家机器监督的全覆盖,形成不敢腐和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人民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政权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新华每日电讯,2016-05-19(2).

[2]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2).

[3]李成林.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特点、原因及对策[EB/OL].(2014-10-11)[2016-10-20]http://www.jcrb.com/t201410//html.

[4]吴建雄.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N].学习时报,2014-12-29(2).

[5]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M].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06.

[7]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06(2).

[8]皇甫欣平.终结腐败[DB/OL](2014-10-10)[2016-10-25]新华网http://news. xinhuanet.com/10cal/2014-10-10/c.

[9]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19(2).

[10]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杨 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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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4-3160(2017)01-0047-08

2016-09-20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习近平反腐败战略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4@ZH056)的研究成果。

吴建雄,男,湖南津市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律监督体制研究、反腐败法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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