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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古村落文化保存与开发中的理念、问题与对策

2017-03-07罗建荣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古村落村落湖南

罗建荣 罗 霄

湖南古村落文化保存与开发中的理念、问题与对策

罗建荣 罗 霄

(湖南女子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岳麓区环保局,湖南 长沙 410004)

湖南拥有众多古村落,集中分布于湘南和湘西南,古村落的文化价值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同。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还可以称之为古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的典范,具备和谐中国的历史风范和诸多宝贵的村落管理与繁衍发展的经验。这就是我们保护古村落的全部意义和价值。目前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找到并创建一种好的保护模式,这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美丽中国和文化强国,记住与守望乡愁,无疑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古村落;文化;保存;对策

湖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古村落星罗棋布,是全国古村落较多的省份之一。在湖南古村落地域分布上,湘南、湘西南地区的郴州、永州、邵阳和怀化四市,保存的古村落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其中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的不少。干岩头村、板梁村、庙下村、阳山村、上甘棠村、中田村、高椅村、浪石村、荆坪村保存较好、规模较大,极具有开发价值。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湖南古村落布局现状发展不容乐观,存在一系列问题,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还有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有些问题是开发与利用中产生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湖南古村落文化保存就会流于形式,而开发也有可能加速古村落的衰败和灭亡。

一、湖南古村落分布与现状

(一)古村落地理上的分布

湖南古村落分布依湖南地理位置、空间和河流山脉走势与流向分布。从湖南历史发展看,湖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考古学家在道县发现了12000年前人工栽培的水稻,说明湖南是世界人工培植水稻的地域。距今5000年前,人类进入到母系与父系社会交替期。在湖南澧阳平原上,先辈们建立了湖南目前发现最早的城市——城头山古城。进入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后,逐渐形成了湘楚文化。自秦而降,湖南社会经济发展开始起步,尤其是两宋时期,湖南基本开化,“湖广熟,天下足”。城镇罗列,村落密布,今天湖南许多保存较好的古村落,都可追溯到宋元时期。

从古村落发展史来说,某个历史时期,随着经济发展的增长,社会稳定,村落发展较快,但在社会动荡时期就会遭到破坏,特别是连绵的战争,人口减少,村庄遭到毁弃。那些靠近城市交通要道、河流、湖泊周围的村庄首先遭到伤害,隐藏在山区、偏僻山地的古村落有幸躲过兵燹战乱,自然得到延续。因此,在湖南能够保存的古村落,在明朝以前的很少了。大量的古村落是明清时期形成的。

湖南古村落布局上呈现这样一种态势:湘北地区、洞庭湖区域很难发现古村落的存在,目前仅存的是岳阳的张谷英村。古村落集中于湘东、湘南、湘西南区域,这要从明清时期湖南社会经济、人口迁徙上查找原因。一是地理空间,这些地区是山区或丘陵,并且是湘江、资水、沅江的上游,交通不便,较少受到战争的伤害。二是明清时期湖南人口迁徙路线的影响,元末明初,由于战争连绵不断,人口锐减。明初,朱元璋下令人口迁徙,主要从江西移民入湖南,以益阳县为例,“洪武十四年(1381),全县人口为5070户、25210人,每平方公里仅8人,在洪武永乐年间,从江西、福建移民271族入益阳垦殖。”[1]湖南古村落绝大部分建筑是明清时期的建筑物,并且以清代居多。究其原因,湖南经济社会在明中后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人口大增,村庄密布,但是湖南作为主战场,先后经历了明末农民战争、明清对决、吴三桂反清,如从1640到1678年,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湖南遭受战火长达近四十年,故明代村庄大部分毁于战火。又加上清朝初年,实行“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政策,人去楼空,许多村庄被自然所灭。因此,我们看到的湖南建筑群体中,大部分是清中晚期建筑。

(二)古村落保存现状

古村落构成了我们血脉中关于家园的记忆。然而,市场经济与城镇化向农村的渗入,给古村落的保存造成了严重冲击。目前,湖南古村落保存现状堪忧。湖南省文物局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目前共发现古村落(含古城、古镇中的古民居建筑群)25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8个。主要集中在湘南、湘西,这两个地区的古村落占了全省的78%,其中湘南占34%,湘西占44%。明代以前的建筑只剩下蛛丝蚂迹,明、清至1949年前的民居建筑,都有保存较好的实物。从保存现状上看:保存较好的和保存较差的都不到三分之一,保存一般的几乎占到一半。

二、古村落文化保存的内涵与实质

(一)古村落文化内涵

古村落与古村落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术语。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古村落是传统农业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单元,是农业文明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生活、生产、生存的基本载体,是社会组成的细胞,是传统观念、习俗、社会与家庭等多元文化孕育而生的中华本土文化,是一部拥有千姿百态、异彩纷呈、文化厚重的史书,是中国传统文化之根。

古村落文化是指以古村落为载体,与古村落共生、共存、共荣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到古村落建筑文化、居民的传统思想文化、道德情操、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由于中国数千年的农耕文化、传统思想文化与道德、宗族与家族的血缘关系等因子的影响,中国古村落与古村落文化几乎完全融为一体,有古村落就有古村落文化,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村落因文化而发展,文化因村落而延续。村落和文化因人的活动而保存。

从整体上分析,中国古村落文化既有同质性又有异质性。自儒家伦理道德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文化,它以农耕文化顽强穿透中国千年历史并渗透到中国乡村的各个角落,不管是望族还是寒门、大户还是小姓,无不奉为圭臬,作为经世治家的金科玉律。在这一点上,是具有同质性。但是由于地域不同、开化有先有后、民族不同、信仰不同,因而其思维方式、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乃至居住环境与建筑风格都体现其差异,具有异质性。

(二)古村落文化的价值取向

古村落文化是人们数百年或上千年生活在古村落中,依循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结合自身实践和社会发展状态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对社会和生活的追求与认识,尊重与顺应自然、改造社会与自身的智慧结晶。其价值取向体现在五个方面:思想层面、经济层面、文化层面、社会层面和生态层面。

1.思想层面。古村落文化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承载与发展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中基本道德规范,有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等十八个方面。在古村落文化中都有明确的宣示和具体的行为规范与落实措施、还包括奖惩条例等。一个古村落能够绵绵不绝沿袭下来,表面上看是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纽带的作用,实质上是寓涵于其中的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内化作用。

2.经济层面。以农耕文化为主体的古村落,在强调农业的主体与基础地位的同时,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商业、工业,并不断地积累财富,扩建房屋、兴办公益,奖励学问、提携后学。

3.文化层面。散布湖南乡村的古村落,最注重村落文化的内涵与意境。阳山村的“研经第”“太极第”、上甘棠村的“会心”第,都展现文化的价值与渊源。“耕读传家”耕以养家,读以修身,是历代儒家所致力推崇的,也是儒家学术的精华所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要义,这一点在古村落中得到充分体现。

4.社会层面。以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为纽带的古村落,通过族谱、乡规民约等措施,强力构建一个“小国寡民”乡风纯朴的和谐村落。在社会建设方面,古村落突出公益建设,加大公益事业的投入,从私塾、书院、戏台、祠堂、家庙;到街坊、桥梁、道路、风雨长廊、茶亭、义渡;再到水库、塘坝、渠道、井口等,都有明确的规划与投入,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此外,社会救济、帮贫济穷、放粮振灾、婚丧喜庆等大事,多由村中长者组织,各家鼎力相助,玉汝于成。

5.生态层面。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古村落文化最具智慧和熠熠生辉的亮点。首先表现在村落的选址、布局和建筑方面,古村落在选址上,一般是选择有山有水,有照有靠,偏离大道,相对封闭、视野开阔又据险可守的地方。从目前遗世而存的古村落来说,生态与居住环境都是上乘选择,正因为前人的选择,所以才有古村落保存发展于斯。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指出:“我们认为村落的生态系统应当是一个完整的复合生态系统,它以村落地域为空间载体,将村落的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机制,综合作用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2]。

(三)保存古村落的实质

对保存古村落,目前社会上有多种理念和看法。一是认为保护古村落是为旅游开发,搞活经济;二是认为,保护古村落可以从国家和政府那里拿到保护经费;三是认为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等等。但是,这些看法和观点都没有揭示保存古村落的真正意义的实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古村落要保护好。这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文化强国,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心灵归属感,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3]

笔者认为,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化、中国的传统、中国的特色。一座古村落,沿袭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部中国的断代史和记事本末。我们保护古村落,唤醒“文化自觉”,重塑“村落共同体”,才是保护古村落的根本,在中国乡村社会这个特殊的群体中,它是中国乡村社会的缩影,是一部中国鲜活的历史书和历史剧。众多的历史文化村落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还可以称之为古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的典范,具备和谐中国的历史风范和诸多宝贵的村落管理与繁衍发展的经验。这就是我们保护古村落的全部意义和价值。

三、古村落保存的问题与对策

古村落集文化、艺术之精华,聚物质、精神之文明,已成为当今中国最大的文化遗产。但是,综观我省古村落保护现状,问题众多,不容忽视,必须认真调查,制定相关政策,敦促落实。

(一)古村落保存中的问题

2012年,我国正式启动传统村落全面调查,并确立“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形成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遗产三大保护体系。湖南省共有91个村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2555个传统村落的4%。目前湖南还有大量的古村落未进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从我省古村落整体保护现状看,存在如下问题:

1.古村落自身发展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古村落的“自然性损毁”。传统村落大多年代久远,散落在相对偏僻、贫穷落后的地区。大多数传统村落仍得不到有效保护。就是在阳山、庙下、板梁、周家大院、上甘棠村保护较好的村落,“自然性损毁”也较严重。二是传统村落处于“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状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农村常住人口逐渐减少,很多村庄出现“人走房空”现象。传统村落的“老龄化、空巢化”,使得传统村落缺乏维持自身发展的动力。

2.政策引导中的问题。一是行政区划和建制的调整,大量并村导致传统村落迁移消失。异地脱贫、下山移民、库区整村搬迁,使不少传统村落迁移消失或水淹消失。二是城镇化扩张性发展使许多村落被圈进城中村。三是不恰当的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导致“建设性破坏”。

3.村民的自我破坏。“拆旧建新”导致传统村落“自然性破坏”。农民对现代生活方式和品质的合理追求,对原有居住环境的不满意构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内部压力。由于政策等原因,一些传统村落居民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使众多传统村落乡村建筑遭到“自主自建性破坏”。

4.对古村落盲目的旅游开发。商业化过度开发导致“开发性破坏”。一些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识较弱,对乡土建筑价值的认识只停留在旅游开发上,而对其丰富的历史文化等价值知之甚少。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乡土建筑因保护管理不善遭到破坏。

(二)古村落保存缺位的原因

古村落保存现状从原因上分析,古村落存在的问题,有些也属于原因,问题与原因常常纠缠不分,但从整体上分析,下列三条原因比较突出:

1.认识不到位。由于没有深刻认识到文物古迹是思想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精神家园的外在物化,是开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载体,对文物古迹的潜在价值也缺乏认识,因而乡土建筑的保护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一些只重经济效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在日常生活中不主动保护甚至破坏文物古迹的现象时有发生。

2.依法保护不到位。尽管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但是在依法保护乡土建筑等文物古迹上仍存在不力甚至失职的现象,因而大量乡土建筑原有的生态环境、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破坏,乡土建筑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湖南91个中国传统村落,几乎村村都存在这种现象。

3.解决问题不到位。一是村外选址未落实到位。按照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乡土建筑不拆,不批新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村民拆旧建新,以致众多乡土建筑被毁。以阳山村为例,笔者2012年调查时发现村民老屋拆除后未补偿到位;2016年笔者再次走进该村,补偿问题拖了4年依然如故。二是资金落实不到位。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改造资金可以向列入保护的古城古村落以及文物古迹倾斜,但是对文物古迹保护、修缮资金倾斜力度不够大。三是技术指导不到位。由于文物管理所编制少、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民间从事乡土建筑研究和保护的队伍和技术力量缺乏。

(三)古村落可持续保存与发展对策

1.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自觉遵循文化遗产保护规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构建保护与利用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科学保护、科学利用和科学发展。做好古村落保护工作,树立科学理念至关重要,同时要坚决杜绝打着保护的幌子而实行野蛮开发的短视行为。

2.开展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和文物保护知识。古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古村落不是“文保单位”,而是生产和生活的基地,是社会构成最基层的单位,是农村社区。它面临着改善与发展,直接关系着村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历史与文化信息,普通群众不了解,这就有对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的必要。使他们明白,他们就是历史的继承者、文化的创造者。只有当他们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唤起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日常的生产和生活行为化为文化的承传与演绎。

3.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乡村经济,为古村落的持续保存提供发展动力。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二是古村落发展的后续人力资源。从江浙古村落保存与发展经验看,产业兴则古村落兴。近五年来笔者调查的20余个古村落,绝大多数成了空心村。要留住年轻人,必须要兴产业和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让古村落留得住人,让人们能在家乡有事做、有钱赚、能兴业发家。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护古村落,第一要义是留住原住民、保护原住民。

4.动员社会力量与资源,投入到古村落的保护。保护古村落,要形成社会共识。从当前我省现状看,古村落保护资金严重不足,国家投入有限,地方政府财力捉襟见肘,古村落内生财力缺失。因此,要发动和借助社会力量与资源,通过社会募资、个人捐资、企业赞资,为古村落筹划发展资金。

5.建立健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机制,加强政府和文物部门的引导、监管,培育文化传承人,使文化得到永续发展。

[1]益阳县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138.

[2]朱启臻.从生态文明视角发现乡村价值[J].中国生态文明,2016,(01):56.

[3]周乾松.古村落保护亟待加强[N].光明日报,2013-09-21(05).

10.3969/j.issn.1009-2293.2017.05.020

G127

A

1009-2293(2017)05-0069-04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城镇化视域中古村落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课题编号:12YBA175)的阶段性成果。

罗建荣,湖南女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罗 霄,长沙市岳麓区环保局工程师。

(责任编辑:朱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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