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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2017-03-07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参政党参政议政

石 媛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石 媛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有利于执政党的转型、政府的转型和社会的转型,也必将带来以参政议政为基本职能的民主党派的转型,对民主党派能力必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并产生重大影响。

国家治理现代化;民主党派能力;影响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中国共产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基于当今世界在普遍存在的国家对社会管理问题上的转变,无论是国际原因,还是国内原因,或是执政党对国家治理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都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也就必须发生改变。而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变化,就必然带来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参政意识和参政方式也发生变化,对民主党派产生巨大影响。

1.强化主体意识。在现代政党政治国家中,政党是组织、整合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的主体。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必然是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因此,要强化参政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局,考量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和发展方向,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高度,定位民主党派的角色和作用。

2.转变参政方式。参政党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彰显了民主党派的基本政治功能,是参政党作为政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价值。多年的实践证明,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参加、参与国家政权和政治机关,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参政议政的基本点仍然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但是参政方式必须随着执政党执政方式变化而变化,由过去的管理式参与到现在的治理式参与,民主党派也由过去垂直管理模式下,国家政策的落实者、执行者和贯彻者,转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助推者。今后,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民主党派应适应新形势,准确定位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道路,探索发挥作用的方式,开创参政议政新局面。

3.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强化民主党派主体意识,转变参政议政方式,发挥参政党职能,重在提升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而国家治理能力也包括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参政党的参政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因此,民主党派必须通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以较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匹配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有一个核心的内容就是“治理”,而治理是以协商为基础的,由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民主党派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在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中,必将有新的要求和影响。

1.准确理解国家治理的科学内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是我党发展理念的不断演进,又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实践推动和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应国际国内情况,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对国家发展做出了新的规划和安排,目的是转变执政党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激发全社会的发展活力,最终助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中,核心的内容是“治理”。“治理”一词不同于传统的统治或管制,它通常是指“在一整套制度的安排和约束下,对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沟通、协调和重塑的过程,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公众利益的满足”。[1]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多元主体参与,国家治理强调的就是国家主导之下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即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主体间的协同共治、互动协商,涉及国家、社会各个领域等。2015年2月9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显而易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而协商民主在《意见》中规范的七种协商形式,其实就是七类参与协商主体。因此,依据国家治理的科学内涵,治理的多元主体都应该积极适应,主动改变。

2.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中,参政党的职能决定了其在政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而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种实现渠道中,其中属于政治协商的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两种形式,是参政党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因此,民主党派通过积极发挥在政党协商中的直接作用,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和约请协商的形式,就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作为参政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参加人民政协的界别协商,发挥在政协协商中的代表性作用,履行参政党政治协商的职能。

3.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参政党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而参政党能力在国家治理的背景下,又主要体现在政治协商能力上。参政党的政治协商能力,是实现参政党政治协商功能的基础。新时期,对于多主体、多样性社会诉求的公民参与和政治表达,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而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必须增强其主动协商意识,提高参与政治协商的自觉性,增加民主党派的知情权,扩大协商信息,注意协商方式和协商技巧。现阶段,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尤其要注意储备和培养民主党派协商民主人才,扩大协商民主人才队伍。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现代化是其目标,在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中不可避免的包括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现代化。

1.政党现代化的目标。政党现代化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党建设的最高目标,也是政党政治发展的趋势。所谓政党现代化是指“政党适应客观环境及其变化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进程,使自身结构、功能、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过程”[2]。我国政党的现代化,一方面是社会现代化发展推动的结果,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又必须构建政党自身的现代化。

2.参政党也要实现现代化。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参政党是由宪法规定的合法的结构性主体,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我国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特殊,具有智力、人才、技术、资源方面的优势,代表广泛、影响深远。现代化内含先进、科学、民主、法治、多元等价值取向,它是一种动态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模式。参政党的现代化通过改变其内部结构、构建参政议政机制、拓宽参政党活动渠道等,实现参政党资源的整合,提高参政党参政效率,扩大参政党多重利益惠及社会大众的覆盖面,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成果。

3.加强民主党派自我建设的能力。实现参政党的现代化,各民主党派必须具有自我提高和自我创新的能力。民主党派要有明确的现代化意识和特色意识,在自身建设中重视成员构成和运作机制上的独特性,以保证党派作用的充分发挥。应该加大力度建设和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研究构建决策产生机制、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决策调控纠偏机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监督机制。参政党在自身改革创新方面,应和相关研究机构、团体联合搭建信息和研究平台。同时完善实践调研和理论创新机制,加强政协收集、研究相关社会问题,形成系统的解决方案的能力,用数据为提案证实,并且跟上时代的步伐,承接一些社会先进技术、理论、前沿问题研究,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贡献自身力量。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条件,对民主党派能力的要求与影响

1.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凝聚社会合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最大合力。在当今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社会新旧矛盾相互交织,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多样,以及面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竞争博弈的新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凝聚社会不同力量,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合力。

2.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改革和发展远大目标,形成国家治理的“关键性合力”。民主党派的参政党资质和发展对象的界别优势,充分证明了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新形势下各民主党派发挥代表性作用,就是要充分动员各自成员及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形成国家治理的“决定性合力”。把内部不同社会成员意愿整合成与执政党的“同心同向力量,化为同心同行战友”,成为执政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力量”。

3.提高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能力。合作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精髓,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的基本特征,这与西方否定政治根本不同。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在合作,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核心也是合作。无疑,提升合作共事能力是民主党派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当前,提高民主党派合作共事能力,要处理好两个重要关系。一是合作与协商的关系。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内涵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前提,实现多党合作是核心,而实现方式则是政治协商。因此,所谓合作共事实质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两者互动协商的过程,民主党派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引导下,以国家大政方针为指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发挥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二是合作与监督的关系。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民主党派安身立命之本。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体现的是政治合作的属性,不是与执政党唱对台戏。因此,民主党派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高效运用党派资源,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优势,提高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能力。

注 释:

[1]余思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下现代政党治理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4.3.27

[2]王长江.政党现代化[j].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 .163

责任编辑:王树臣

2016-10-18

2015-2016年度宁夏社院课题阶段性成果

石媛,女,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和教学研究。

D613

A

1009-6981(2017)02-0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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