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问题研究
2017-04-25民建河北省委课题组
民建河北省委课题组
【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问题研究
民建河北省委课题组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广大民营企业家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更为激烈残酷的商业环境。新趋势和新机遇,呼唤广大民营企业家振奋精神,顺应趋势,跟上时代,展现风貌,创造佳绩。当今,是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应当为培育、塑造企业家精神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企业家精神;对策
一、企业家精神研究概述
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最初是由弗兰克·奈特提出,当初的意思是指企业家的才华、能力。
经济学理论文献对企业家精神的讨论可以划分为三个各有侧重的流派:一是以熊彼特(Schumpeter) 和鲍莫尔(Baumol) 为代表的德国学派,强调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二是以奈特( Knight) 和舒尔茨(Schultz) 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注重于企业家的风险承担能力和冒险精神以及应付市场失衡的能力;三是米塞斯(Mises)和科兹纳(Krizner) 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 关注于企业家对市场机会的识别能力。今天的西方社会,企业家精神表现为三个层次的意义:首先,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的灵魂和文化品格,企业家是企业家精神的主要载体;其次,企业家精神是公共管理的重要价值理念和指导思想。用企业家精神打造公共管理部门,是当代西方公共管理革命的潮流;第三,企业家精神正成为现代公民的一项价值伦理。
市场经济发展史以及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表明,配置市场要素之最有效者是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拥有创新才能的企业家。
综合经济学界对企业家精神的论述,课题组观点如下:首先,应当具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既包括对产品、技术、生产组织形式的微观创新,又包括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挑战和突破。其次,应当在非充分竞争和要素配置尚不均衡的市场环境中具有识别风险、发现商业机会的能力。第三,应当善于整合资源,包括政策、人力、金融等进而完成价值创造。同时,还应具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以及互联网思维拓展社会的开放胸襟和识见;最后,当代企业家还应当践行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为此,我们决定用“科学创新、理性冒险、开放合作、诚信担当” 维度来定义和测度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与外延。
二、对企业家精神现状的调研与分析
本次调研,我们以河北省民建会员企业家为调查对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河北民建组织中共有企业界会员4001人,占会员总数的60.9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685人,占会员总数的25.67%。企业界会员中任各种经济实体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职务的1685人,占企业界会员的43.66%。私营企业主1176人,占企业界会员的30.47%。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860份。受访对象的年龄和学历结构如下:年龄结构:20-30岁占 4.48%,30-40岁占36.21%,40-50岁占42.07%,50-60岁占15.86%,60岁以上占1.38%。学历比例:大专及以下占38.28%,本科学历占51.03%,硕士学历占5.86%,博士及以上学历占0.69%。
企业家精神研究数据库全球创业观察(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简称GEM) 实证分析了近年来中国企业家精神水平的动态变化趋势以及特征。有鉴于此,我们从科学创新、理性冒险、开放合作、诚信担当四个角度切入,从经济效率、法治思维、开放融合、伦理建构四个维度来研究企业家精神。
特征一:科学创新——从经济效率维度探讨
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据统计,从 17 世纪到 20 世纪70年代,被经济学家认为改变了人类生活的160种主要创新中,80%以上都是由公司完成的。全球范围来看,以制造业为例,德国提出的工业4.0颠覆了全球的制造业思维,带来的是技术、生产过程乃至整个管理和组织结构的创新。为积极应对新科技产业革命,我们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希望早日实现制造强国之路。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与欧美企业平均寿命40年、日本企业平均寿命58年相比,相距甚远。研究全国民营企业的流星现象,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大多是企业产品、技术、流程、组织的创新竞争力逐渐消失殆尽的缘故。从我们问卷调研来看,受访的民营企业家在选择制约企业发展因素时,有32.07% 的人选择了“创新不足”,居所列候选项之首。
(图1:制约企业发展因素)
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为我国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其中,专利和专有技术作为独有资产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调查显示,不具备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企业高达80%。拥有30项以上的仅为3.46%。
(图2:企业拥有专利情况)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指标是体现科技创新投入的国际通行指标。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38.1%,年均增长11.4%;按汇率折算,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家。仅一个华为,就有八万多研发人员,每年研发经费中,约20-30%用于研究和创新,70%用于产品开发。而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河北,研发投入经费占企业生产总投入的比值普遍较低,65.55%的企业研发投入经费所占比例不足5%。造成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既有企业安于现状,缺乏技术创新内在的需求和动力,又有面临经济整体下行,盈利消减而影响投入的因素。
(图3:研发经费投入占总生产投入的比值)
特征二:理性冒险——从法治思维维度探讨
冒险是企业家们的天赋。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这种天赋的大胆尝试就是理性冒险。1984年成立联想的柳传志、1999年成立阿里巴巴的马云,75岁时承包2000亩荒山果园种橙子的褚时健,他们的经历本身就是对企业家冒险精神的精彩诠释。他们不惧风险,且能预知风险、衡量风险、化解风险甚至掌控风险。
从另一个角度看,驾驭风险同等重要。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现代企业所存在的决策、运营、人事、财务、商业管理等许许多多的风险最终都可归结为法律上的风险。在受访企业中,84.82%在2013-2015年期间没有涉及到诉讼或者仲裁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守法经营情况。73.11%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法务人员,41.84%的企业有法律顾问。上海法院系统曾首度发布的“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非公企业)涉诉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存在“家长制”、“家族制”管理模式使公司治理出现失衡,只有无法自行解决才被迫交给律师处理的现状。
(图4:涉诉情况)
特征三:开放合作——从开放融合维度探讨
哈耶克(Hayek)认为,企业家是“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代表。实践中,每个企业都不应成为孤岛,企业家应该学会在更广阔范围内整合资源,开拓市场蓝海。
调研发现,69.99%的企业对外贸易占企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为零,16.21%的企业对外贸易情况占企业生产总值的10%以下,13.45%企业对外贸易占企业生产总值的10%到50%,35.51%的企业对外贸易比值超过50%。67.93%的企业没有扩大对外贸易的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河北企业外贸依存度低,与沿海开放省份地位不相称。
(图5:企业对外贸易情况)
一家企业可以不从事互联网相关产业,但一个企业家必须要拥有互联网思维。相对于工业化思维而言,互联网思维强调开放、协作、分享,提倡“用户至上”,倡导产品和服务有机融合。在接受调查的企业中,44.83%的企业有专门的网站或者链接,40%的企业在网上的成交量为零,36.89%企业表示不太满意网上交易情况,40.04%的企业表示不满意网络成交量。
(图6:企业在互联网上是否有专门的网站或链接)
特征四:诚信担当——从伦理建构维度探讨
诚信担当是企业家精神的伦理建构。托斯丹·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在其名著《企业论》中指出:有远见的企业家非常重视包括诚信在内的商誉。
问卷显示,67.59%对员工激励,17.93%正在设计。社会捐助方面,进行过社会捐助的企业总占94.48%。其中:能够定期或者经常性捐助的企业有205家,占41.03%,偶尔进行社会捐助的企业占50.34%。通过座谈了解,我们发现,大多数企业家都非常重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良性成长,同时对自身企业的发展层次和自身的精神层面都有执着地追求和不懈地努力。而且,越是视野开阔、精神昂扬、自我评价积极的企业家,其信心和发展动力越强,幸福感越高,企业的综合绩效也越好。
(图7:企业社会捐助情况)
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是企业家发挥才能、创造财富、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制度环境。通过和民营企业家座谈走访,多数企业家反映我国虽然已经将私有产权保护写入宪法,在理论层面和公有产权享有了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层面,无论在意识上还是在实际做法上,对国有产权保护的“宁左勿右”的观念根深蒂固。
三、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对策与建议
为更好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我们从政策、法制、市场和社会等四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供参考。
建议一:政策层面——深化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家精神发展源动力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一是优化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层层分解或变相下达的各类经济指标,使宏观调控发生扭曲,抑制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警惕地方政府“公司化”。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放权让利,调整省、市、县之间的行政关系,推进行政性分权,推动市场化改革进程和区域经济发展。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效率,滋生了寻租和腐败。凡能由市场调节、企业决定、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事项,政府坚决退出不再审批;凡能由市场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要松绑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三是优化市场管理服务。深入改革妨碍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制度,如:行业垄断、进入高门槛、不同经营主体的差异化待遇、利率行政性管理、税制不合理等;对于市场机制不足或缺陷的,如食品安全监督、合法生产、劳动保障等,要加强依法管理。四是发挥行业中介组织自律职能。充分发挥好市场中介组织作用,市场活动的组织运行交由行业中介组织负责;培养市场自运行功能,从根源上弱化造租能力,避免寻租行为和能力。
建议二:法制层面——全方位构建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的法治环境
企业家最需要什么样的“保护”,一定意义而言,规范、有效、良好的法治环境至关重要。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合理布局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层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执结比例,降低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维权成本;从立法角度加大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二是强化对企业家的私有产权法律保护。在行政执法上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在司法上做到真正平等;及时修改《刑法》当中不适应企业家精神发挥的相关规定,去除企业家担心被刑事追责的心理恐慌,使其更有安全感地进行财富创造;建立完善财产继承法律制度,使企业家的财富能够有序传承。三是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执法,建立公正、独立、高效的司法体系。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作用,重整法治框架下的规范、良好的社会秩序,重塑企业家群体对司法权威的信心;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注重评估法律风险;注重制度与法律的衔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培育法治治企思维。引导民营企业家形成遵守契约的法治理念、恪守诚信的法治意识、依法运营的守法观念;加强企业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模式及管理运作方式;防范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处理劳动争议;重视法务建设,发挥法律护佑价值作用,注重突出风险防控。
建议三:市场层面——推动金融创新,驱动企业家精神发挥
金融资本具有引导和配置潜在的企业家创业、创新活动的功能。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对于民营企业包容性不足,金融壁垒、金融资本配置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地客观存在,压抑了企业家精神发挥。以河北为例,2014年的数据显示,各大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年化利率普遍在10-12%之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在13-15%之间,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的利率在20%以上。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为民营企业家疏通血脉。一方面,健全地方金融体系,重点建设具有综合性投融资功能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入股金融机构;突出普惠金融发展导向,着力推动科技金融、农村金融等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专业的第三方风险评估体系,允许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团队信用评估形成的资本成为抵押品;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引导民营企业家致力技术、产品、观念和商业模式创新,在创新转型中创造新优势;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将投资进行战略布局,分享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所带来的市场超额利益。
建议四:健全引导机制,培育塑造企业家精神
当今,是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应当为培育、塑造企业家精神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大力宣传在开展“双创”、转型发展中涌现出的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弘扬崇尚创造、褒扬成功、宽容失败、拒绝平庸的价值观,让想创业者敢创业、会创业者能创业、善创业者创成业。二是开展企业家精神主题建设。与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相结合,立足企业传统和使命,抓住企业特点和行业特征,帮助其提炼、培育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强企业家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企业家信用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四是引导企业家树立“产业报国、实业兴邦”的志向。引导企业家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商业文化,结合市场经济新阶段,融入具有鲜明风格的时代特征,在企业创新发展中打造良好的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在创造财富价值的实践中实现实业报国,进而赢得世界尊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树臣
2017-02-13
课题组组长:郭士刚,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河北省委驻会副主委。课题组成员:张宏斌,民建河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级律师;董印玲,民建河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唐山市玉田县政协副主席;王志英,民建河北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晶晶,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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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981(2017)02-00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