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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认同视域下的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分析

2017-03-07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农民工公民价值

刘 春 泽

(哈尔滨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25)



·政治文明研究·

政治认同视域下的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分析

刘 春 泽

(哈尔滨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25)

作为“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严重不对等”的群体,农民工借助于互联网进行政治参与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然而,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和隐匿性特征也使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显现出局限性的一面,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农民工理性认同、公民认同及价值认同的形成,这无疑会对正在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认同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政治系统必须基于互联网本身的属性,结合农民工主体性特征对其政治认同现状做出积极的回应。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透明的特点,广泛吸纳民意,监督政府机构及官员的执政行为,提高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另一方面,也要针对互联网非理性、轻责任等弊端加强制度约束,提升农民工主体的公民理性,在公民自由与网络秩序间寻求动态平衡。

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政治认同

政治认同在本质上强调认同主体的主观认知和感受,但毫无疑问,它也会受到客观情境的制约和影响。新世纪以来,互联网的广泛传播深刻改变着农民工的生活习惯、思维特征及行为逻辑的同时,也对其政治认同状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农民工内部实现代际更迭以来,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越来越多地借助互联网资源表达利益诉求,满足参与愿望。因此,政治系统必须基于互联网本身的属性,结合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的主体性特征对其政治认同现状做出积极回应。

一、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政治认同解析

政治参与是政治认同的重要维度。人们的政治认同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政治行为作用于政治系统,从而对政治决策产生影响。如果没有政治行为的外化,政治认同就只能局限于心理范畴;与此同时,政治认同也是政治参与的心理基础。在现实条件下,政治系统总是基于一定的政治行为来反观人们的政治认同状况。相较于传统的政治参与,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已呈现出一些全新的特征,这为互联网情境下考察农民工政治认同提供了新的视角。

目前,农民工典型的网络政治参与有两种:一是个体维权形式;二是集体抗争形式。农民工个体维权多集中于“网络讨薪”方面。农民工的集体抗争则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方面,主要人群是新生代农民工。面对“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和“工厂专制”,新生代农民工通过群体抗争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不但立足于捍卫自身的利益,更致力于制度的变革。“更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不但在行动,而且在大张旗鼓地行动。他们开始在各种公共媒体上,特别是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上主动争取发言的平台。”[1]可以说,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最大的差异就来自于他们对自我的关注,与此同时,他们也试图重新定义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特征反映出这一群体在政治认同方面的诸多变化趋势:一是政治认同的主体是新生代农民工。无论是“网络讨薪”,还是集体抗争,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都是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互联网的社会交往功能。正因为如此,他们能够在集体抗争中利用互联网自如地传播信息,实现有效互动。二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认同有从利益认同上升到制度认同的趋势。政治认同包括利益认同、制度认同和价值认同三个方面。在逻辑上,基本可将三者视为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现实情境中,农民工利益受损的现状决定了大部分农民工的网络维权还处在利益认同阶段。而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抗争行为则更具进取精神,他们在维护自身应得利益的同时,还要分享更多的企业利润。如果说“网络讨薪”还只是停留在个人的利益认同层面,新生代农民工借助于网络的集体抗争则更多地指向了制度变革层面。他们针对当前农民工组织权、谈判权、争议权缺失的状况,利用新媒体,积极推动自己的制度诉求。三是相对剥夺感成为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认同的最大变量。毫无疑问,政治认同与现实利益获得息息相关。但政治认同在本质上属于政治心理范畴,它主要取决于认同主体的主观感受。从剥夺的概念出发,农民工现实利益受损可视为客观层面的剥夺,即一种绝对剥夺状态,但它不是决定政治认同的最主要因素。真正决定政治认同的是被剥夺者的主观心理状态,即“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是指在与其他地位较高、生活条件较好的群体相比较时,个人或群体所产生的一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心理状态。”[2]这样看来,“网络讨薪”主要体现的是一种绝对剥夺状态,而农民工集体抗争则是建立在相对剥夺的心理基础之上的。从新生代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趋势看,相对剥夺感正日渐成为影响农民工政治认同的最大变量。

二、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对政治认同的影响

作为“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严重不对等”的群体,农民工借助网络和新媒体进行政治参与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一方面网络政治参与的“低成本”特征弥补了现实情境中农民工参与资源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网络政治参与的平等性特征极大地缓解了农民工基于身份不平等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在某种程度上,网络政治参与使农民工成为“权利终端”。借助网络平台,他们不但可以为自己代言,还能够以群体的力量发挥政策影响力。然而,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和隐匿性特征,也使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显现出局限性的一面,这无疑会给正在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认同带来一定的挑战。

1.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信息的庞杂性、人群的集聚性特点不利于形成理性认同。理性是相对感性而言的,体现了人运用理智的能力。网络信息的爆炸性及网络舆情本身的冲击性、集聚性特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理性能力的发挥,妨碍了理性认同的形成。一方面网络信息的庞杂性造成了农民工信息接收和识别的障碍。互联网改变了以往农民工信息封闭的状态。但作为信息接收者,面对网络上大量分散性、碎片化的信息,农民工又会变得无所适从。与此同时,网络信息的虚假性也干扰了认同主体的理性发挥。网络信息快速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在网络空间谣言难以止于智者。另外,网络话语倾向于使用激烈、放大的表达方式,更有甚者,一些人借助网络发泄自身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而农民工的生活境遇很容易使他们在情感上对此类情绪化表达产生共鸣,因此,他们在接受这些信息时就会失去理性甄别能力。另一方面,网络的群体集聚效应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理性认同的形成。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人是一种理性存在——他们都知道是非善恶,也知道趋利避害[3]11。但他这里所指的人是单独的个人,因为他同时指出,人的理性在群体中有弱化的趋势。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他的行为能力和制约作用就会消失”[3]11。在网络政治参与中,这种群体性特征体现得尤为明显。网络舆情传播借助于图片、画面、语音、文字等多种手段,可以在短时间内产生强大的视觉、听觉冲击力,网络的即时性决定了网民的逻辑常常被情绪掩盖,他们的行动总是先于思考,在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掌握全面信息,也没有意识进行谨慎求证之时,结论已经不容置疑。而网络围观所产生的弥漫效应又往往导致集体无意识。群体中的个人如果缺乏警醒的独立意识,在网络舆情的感召下,就会导致自我人格消失,从而失去理性认同的基础。

2.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的身份特征不利于形成公民认同。公民认同在主体意义上是自我身份的认同,在对象意义上是对政治国家的认同。虽然农民工在网络政治参与中获得了相应的自由、平等感受,但其身份构建的基础是“网民”而非“公民”。网民是一个虚拟的身份,在互联网情境下,它使农民工暂时摆脱了先赋性身份带来的种种现实困扰,但同时也淡化了农民工的公民意识。公民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法律和伦理概念。公民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但公民一词中的“公”字,却道出了公民的真正含义。作为实际意义上的公民,必须厘清公民与政治国家及社会之间的应然关系。“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是一个国家政治的积极参与者,更是政治国家的积极拥护者。”[4]与此同时,当其主张自身权利的同时,必须还要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也就是说,作为公民,必须清晰公域与私域的界限,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尺度。公民认同在本质上是积极认同,公民主体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及国家意识是其中的应有之义。网络政治参与具有门槛低、缺少边界限制的特征,极易使参与主体在进行政治参与时出现随意性、情绪化甚至道德失范的情形,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公民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当前,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公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相对淡漠,公域与私域间概念模糊或者相互侵犯,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治参与的质量,不利于公民认同的形成。

3.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的思维偏好不利于形成价值认同。价值认同是一种内在认同,是政治认同的最高层次,也是政治认同的理想状态。但网络价值体系与现实价值体系在内在逻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会给农民工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形成更高层次的价值认同造成困扰。一是网络参与的“个案性”特点,不能起到为社会立约的功能,也无法使农民工形成更高层次的价值认同。网络参与事件多以典型的突发事件为载体,有一事一议的特点,所以人们更多地关注事件本身而非一般的价值判断。二是农民工政治认同只有建立在内化的价值基础之上,才能形成稳定的价值认同。价值认同要经过价值内化的过程才会具有稳定性。农民工的生活经历导致他们政治社会化过程缺失,而互联网的意见纷争又加大了农民工价值内化的难度。尽管人们希望“围观改变中国”,但对于网络围观现象需要有更全面的认知。虽然围观群众中不乏有识之士,但其中也不乏袖手旁观的打酱油者,甚至还有喝倒彩者。所以,围观很难创造“价值”。这也是为什么当围观者的热度下降、人群散去,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的原因。互联网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的价值共同体,认同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建立起来,但有时极不稳定,瞬间就可能消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网络参与缺少内化的空间。三是价值认同的稳定性取决于认同标准的客观性。事实上,被价值主体内化的价值理念往往不是具体价值,而是基于具体价值,但又超越具体价值而生成的核心价值理念,是相对稳定、不易变化的[5]。从根本上说,价值是高度抽象的概念,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特征。这就决定了价值认同标准不能因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也不能由人数的多寡来判断。在网络参与中人们更倾向于弱者逻辑而非公正逻辑,而且在互联网情境中,由于权威地位的弱化,数量起到关键性作用,造成了多数即公正的假象。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网络多数并非是社会成员的多数。当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的价值认同脱离了客观性标准时,就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认同。而虚拟世界的价值标准若不能与现实世界中的标准相互融通,就会严重干扰人们的价值判断,导致现实政治生活中价值选择的混乱。四是农民工价值认同应与社会主流价值高度契合。网络是一个多元意见的社会,但它同时也是人们寻求归属感的工具,网络的集聚性效应导致人们在互动中呈现偏好逐渐极化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处在中间部分的观点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导致其在高频度互动中渐渐被忽视掉,多元化的观点就开始向两极分化,最终形成意见分野。在现实社会体系中,利益多元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间的价值冲突,人们的价值认同正处在持续的消解与重构之中。“表面看来越是激烈的价值冲突越是体现出一种强烈的价值认同需要”[6]。但这种价值认同只有建立在极具包容性的社会核心价值基础之上,才会被广泛接受。而目前网络舆情的极化发展趋势显然不利于人们从价值冲突走向价值认同。

三、互联网情境下农民工政治认同的政治系统应对

中国社会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社会。截至2015 年末,中国网民规模为6.88 亿,互联网渗透率已达50%。特别是微博、微信这些新的网络平台出现以来,网络文化已成为极具社会影响力的社会文化,并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权力话语。可以预见,网络政治参与必将会成为未来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主要方式。为此,政治系统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现有的政治认同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构建一套科学的与网络社会特征相适应的政治认同模式。

1.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透明的特点,广泛吸纳民意,监督政府机构及官员的执政行为,提高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社会交往方式的同时,也在社会领域极大地拓宽了人们之间的横向联系。罗伯特·帕特南认为:“一个组织的建构越具有横向性,它就能够在更广泛的共同体内促进制度的成功。”[7]事实上,当前互联网的横向联结与传统权力部门的纵向联结已经融为一体,这意味着现实的社会网络结构正在变得更加复杂化。毫无疑问,互联网已经成为现实政治系统的延伸,执政党和政府唯有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才能应对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首先,对于执政党而言,互联网平台为实现党“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提供了新的现实途径。伴随着中国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大、传统单位功能式微等问题,党的群众路线实施途径一定程度上被压缩。农民工在离开了农村社会,又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系统中时,他们的声音很难进入决策层面。而当前中国庞大的互联网用户成为执政党极具参考价值的民意库,是执政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宝贵资源。因此,执政党应该有效利用这一资源,把农民工意见融入制度建设中,通过制度的调整和改进来缓和围绕农民工所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同时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

其次,互联网应成为政府信息发布、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获取公共信息的主要手段。但对于大部分农民工而言,很难对网络上大量未经过滤的信息做出理性判断。在无法识别信息真实有效性的前提下,很容易人云亦云甚至成为虚假信息的牺牲品。为此,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地为公民发布公共信息,不但可以为农民工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同时也可以阻止虚假信息的肆意传播。与此同时,互联网本身可以成为政府解放生产力的工具,政府各个部门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采取电子政务的形式,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

最后,网络要成为政府与农民工交流互动的公共空间。一般情况下,政府的门户网都具有互动功能,因此,政府应发挥网络民主的直接性、回应性优势,增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效能感。政府不但要通过互联网公开政务、向公民问政,还要对农民工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做出积极回应,不但有利于公民监督政府及其官员,同时也促使公民更加关注公共性议题,增加对政治系统的亲近感。对于政府而言,发挥网络交流轻松、对等、公开等优势,利用互联网这一载体与群众交流、对话,不但有助于打破传统政治在人们观念中等级森严、充满神秘感的刻板印象,还能够大量减少信访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从而有效实现政府的社会治理功能。

2.要针对互联网非理性、轻责任等弊端加强制度约束,提升农民工主体的公民理性,在公民自由与网络秩序间寻求动态平衡。互联网在1995年进入中国,短短20年间,已经对各个领域产生了超乎想象的深刻影响。如今,互联网不仅成为政治系统可资利用的一种新型社会管理工具,网络治理本身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情境下,随着社会自主性不断增强,国家对社会干预能力逐步降低,执政党社会整合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西方,互联网在提升人们自由度的同时,也引发了“网络无政府主义”和“网络自由主义”等思潮。因此,如何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

首先,网络治理的前提是治理主体必须占据互联网技术优势。互联网是信息技术革命的重要成果,因此,治理主体要实现有效网络治理,就需要掌握最前沿和最高端的技术手段。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国家应通过强大的技术团队有效进行信息监控、分析,以及数字化管理、处理等,以保证国家政治安全。同时,要运用“过滤装置”对有害信息、不实信息进行阻拦,通过技术手段及时阻止虚假信息传播、蔓延,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安全性。

其次,网络治理的关键是加强网络制度建设,对互联网情境下政治参与的消极因素进行有效防范和疏导。中国目前已经制定了大量网络管理的条例及规定,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制度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缺少前瞻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这就决定了互联网的相关制度建设也要与时俱进。“我国的互联网立法多是在出现问题、利用传统法律无法规范之后,才进行回应,立法呈现被动性、滞后性,很多法律规范制定后,很快又落后于网络发展的实际。”[8]二是缺少可操作性。当前,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条文由于表述笼统和界定不够清晰而导致其呈现原则性强但操作性差的特点。事实上,唯有互联网法律条文的制定同时兼顾舆论环境的开放性与秩序性,在公民自由表达与法治治理间寻求一种平衡,才能充分释放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的正向功能。三是治理主体不明确。由于目前网络治理主体不够明确,导致相关管理部门职能重叠、权责模糊。在多头治理情况下,网络治理不但难以达到净化网络空间的目的,还容易滋生新的寻租空间。

再次,有效的网络治理还要辅以公民理性的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抗争是在现实和网络两个空间中同时展开的。而且在策略上,他们更侧重于现实途径的抗争,网络手段始终是作为工具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网络政治参与越来越趋于理性化。培育公民理性是消除农民工网络政治参与中非理性因素的最直接方式。公民理性既体现为个体理性,也体现为公共理性,即公民不但要具有平等、权利、自由等现代公民意识,也要具备法治、协作等公共精神。但公民的这些品质并非天然形成,必须要经由政治社会化的途径才能完成。为此,执政党应该建立起运用网络聚集、整合政治认同资源的理念,根植于网络文化特征对政治认同资源整合进行整体布局,运用网络实现执政理念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如今,网络已经成为继家庭、学校、传统媒体之后又一个不可忽视的政治社会化途径。为了在价值多元社会获得价值认同资源,执政党需要不断扩大主导价值体系的包容性,在鼓励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同时重视引导公民公共理性,培育公民自律精神。只有在公民理性得到一定程度发育的情况下,执政党才会有足够的弹性空间去整合社会多元价值,从而保持主流价值体系的社会主导地位。

[1] 沈原,等.清华社会学评论——社会转型与新生代农民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50.

[2] 李强.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06.

[3]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4] 李冰.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中公民认同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7.

[5] 方旭光.认同的价值与价值的认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153.

[6] 刘荣语,等.价值·文化·科技[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04:262.

[7] [美]罗伯特·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206.

[8] 余秀才,徐颖.我国互联网的法制管理问题及其完善[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32.

[责任编辑:王雅莉]

2017-03-06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微时代农民工政治认同及提升路径研究”(15ZZD0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国城市新移民政治认同研究”(16ZZD0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农民工政治认同的代际差异研究”(13D046)

刘春泽(1974—),女,黑龙江海伦人,讲师,政治学博士,从事政治学理论研究。

C91

A

1007-4937(2017)04-00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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