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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石刻文辑校》献疑百例

2017-03-07王玉亭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有误断句标点

孙 绵,王玉亭

(1.王屋山文物保护研究所,河南 济源 459000;2.巴林左旗政协,内蒙古 巴林左旗 025450)



·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

《全金石刻文辑校》献疑百例

孙 绵1,王玉亭2

(1.王屋山文物保护研究所,河南 济源 459000;2.巴林左旗政协,内蒙古 巴林左旗 025450)

王新英辑校《全金石刻文辑校》(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年)一书,录文870余篇,共70余万字,颇有功于学林。但该书也存在颇多纰漏,表现在标点误施、字词误辨、用典失校等方面。金代石刻文对于研究金代历史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其录文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利用的效果。因此,对此书录文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条整理出可能有误的地方并形成文字,以期有助于研读此书的读者。

《全金石刻文辑校》;错漏;匡正

2012年,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了王新英先生辑校的《全金石刻文辑校》一书。一位年轻学人,不辞辛劳做了这样极其繁复的工作,令人敬佩;此书的面世,无疑是一件嘉惠学林的大好事,应予以鼓励。不过因研究需要,笔者对该书作了认真通读,发现该书的录文存在着颇多纰漏,主要表现为标点误施、字词误辨、用典失校等方面。尽管对于这样一部录文达870余篇、70余万字的大书来讲,一些篇章偶有错漏在所难免,而且有些疏漏处或许就是原刻或原录有误(辑校者亦应出校),不过由于金代石刻文对于研究金代历史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其录文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利用的效果,所以理应更加审慎一些。因此,我们对此书录文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条整理出我们认为可能有误的地方并形成文字。限于篇幅,我们将校读的结果分成三部分,第一、第三两部分将刊《北方文物》和《辽金历史与考古》,此处刊发的是第二部分。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未就书中所及原碑刻石及拓片等原始资料进行一一对校,只是依据辽金碑志行文、用典的规律及史书所载金代制度等内容进行校读(择足以影响文意的要紧处),故称“献疑”,以期有助于研读此书的读者。以下便按顺序逐条列出。

1.《刘中德夫人王氏墓志铭》:

(1)第215页第10行:“尝以不尽”四字,似应置于第11行“为恨”二字之前。

(2)第215页第13行:“以齐戒自持”,“齐”应为“斋”。

(3)第215页第16行:“以从顺相基夫”,“基”应为“其”。

(4)第215页第17行:“以宽恤御于下妇。德既彰,母仪亦备人,虽有非间之言,不得而人也。”断句、文字有误,当作:“以宽恤御于下,妇德既彰,母仪亦备,人虽有非间之言,不得而入也。”其中,“不得而人”改为“不得而入”。

(5)该墓志铭之末句:“纳之于扩”,“扩”应为“圹”。

2.《郾城县正觉禅院碑》,第216页第5行:“耆阁崛山”,“阁”应为“阇”。“耆阇崛山”,即佛教典籍里著名的古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附近的灵鹫山[1]。

3.《完颜希尹神道碑》,第219页:

(1)第3-4行:“令人告发王兆征日多私匿马牛养。”“兆”应为“北”;又“日”字后宜加逗号。

(2)第6行:“王举措间暇,而宗磐等已正刑典。” “间”应为“闲(閒)”。

(3)第8行:“后藏怒末有以发”,“末”应为“未”。

4.《聂训墓碑》,第228页:

(1)第1-2行:“伯父中奉官游淮右,因家襄阳,公钟爱于伯,与随侍奉焉。”“官”应为“宦”。

(2)第8行:“兄大中官及荫格义,不忍先己之子□于奉训公,欲从长荫二弟。”断句有误,当作:“兄大中官及荫格,义不忍先己之子,□于奉训公,欲从长荫二弟。”

5.《普明院碑》,第229页第13行:“虽不逢给,孤独侧布之园”,“给孤独”三字不可断。给孤独者,佛信徒之长者,以布施著名,所以有“祇树给孤独园”之故事,此为常典。

6.《重修郓国夫人殿记碑》,辑校者定为大定十九年碑,但是录文中出现的纪年为“二十一年春”,则此碑应定为大定二十一年碑。

7.《李抟墓志铭》,第232页倒数第8行:“及莅官为政严毅,果断始终,无秋毫私而夙夜。在公有致君泽民之志……”断句有误,当作:“及莅官为政,严毅果断,始终无秋毫私□,而夙夜在公;有致君泽民之志……”“秋毫私”后当脱一字。

8.《博州新修庙学记碑》,第247页:

(1)倒数第6行:“盖欲使后来者用心益勤将有大。于是者,遵古惟堕成是惧故……”似当断句为:“盖欲使后来者用心益勤,将有大于是者,遵古惟堕成是惧,故……”遵古,即金翰林直学士王遵古。

(2)倒数第5行:“若夫教化流行,风俗移易人,识廉隅国兴仁让然语其成功不负数君子之志。”断句有误,当作:“若夫教化流行,风俗移易,人识廉隅,国兴仁让,然[后]语其成功,不负数君子之志。”“然语其成功”,似当为“然后语其成功”,脱一“后”字。

9.《韩言尔墓志铭》,第258页:

(1)第3行:“昆仲三人,公为尺……”“尺”应为“兄”。

(2)第5行:“次景修,□□秦州臈家城主薄。”据后文判断,“□□”应为“前任”二字。

10.《郭建神道碑》,第266页倒数第10行:“伯义、伯信井举□□□□□□适南公云,次适……”试校补为:“伯义、伯信并举[进士业。女三人,长]适南公云,次适……”其中,“井举”改为“并举”。

11.《张通为祖父母父母买地券》,第267页倒数第3行:“人今日直符”,“人”前当补一“保”字;同行末,“水”当作“永”。

12.《乌古论窝论墓志铭》,第270页:

(1)第3行:“尚书吏部待郎”,“待郎”,显然应是“侍郎”。

(2)倒数第9行:人名“扫舍”,似应为“扫合”。

(3)倒数第7行:人名“斡里刺”,“刺”应为“剌”。

13.《华州城隍神新庙碑》,第272页倒数第7行:“大定甲午,太守完颜公□昼锦是邦……”“昼”似应为“画”,盖由两字繁体“晝”“畫”形似而致误。“画锦是邦”,即一方得治之意。

14.《庞公兴特建经幢》,第295页:

(1)倒数第11行:“长孙兴□□十三一遇世”,“遇”显然应为“过(過)”。又,结合上下文,“一”似应为“上”。

(2)倒数第8-7行:“时大定二十六……巳卯朔十二日庚富□□。”“巳卯”应为“己卯”;“庚富”应为“庚寅”。

(3)末行:“六字大明真言曰……”一句,应参照其他辽金经幢刻字录文。辽金时期六字真言的汉字音标示应为:唵嘛尼钵讷铭(合二)吽(讷铭,合音)。另,陀罗尼汉文之“合二”二字,应加括号或用小一号字[2]。

15.《中都显庆院萧苍严灵塔记》,第300页:

(1)倒数第10行:“伏师者,演苍严□经讲玄谈妙议……”“苍严”,疑为“花严”之误。唐、辽、宋、金时期碑刻中,“花”字多用其异体“芲”,容易被误认为“苍”。“花严”,就是“华严”,既是佛经名,又以之指称宗派。因之,本《塔记》中的各处“苍严”,或都应改为“花严”。至于“萧苍严”之名,或亦为“萧花严”。

(2)倒数第5行:“人之生者。凭于地水火风人之死者,岂论乎春秌冬夏。”断句有误,当作:“人之生者,凭于地水火风;人之死者,岂论乎春秌冬夏?”

(3)倒数第3-2行:“思师之念则哀而有恸忆师之恩,则惨惨而无容。”断句有误,当作:“思师之念,则哀而有恸;忆师之恩,则惨惨而无容。”

16.《慧才禅师塔铭》,第305页:

(1)第4-5行:“谓广方曰:先师灵骨有塔,而碑未立,子从师学最久,其能己乎?”句末之“己”应为“已”。

(2)第20-21行:“有若涿之范老、献之钦老、保之明老、镇府之钟老、罔不印可会。大明归隐滏阳,师复诣参侍。”断句有误,“会”字当下属。“印可”,是佛家用语,有“认可”之意。又“罔”字前的顿号应删。

(3)倒数第6行:“落发”二字当下属,即“落发小师广实而下十一有四……”方文从字顺。

17.《故言公长老塔铭》,第309页:

(1)第9行:“时浩公僧录居南京讲《唯识谕》……”“谕”似为“论(論)”字之讹。

(2)第10-11行:“浩公知师伟器居无几何,命师主席义学,云集疑难锋起……”断句有误,似当作:“浩公知师伟器,居无几何,命师主席,义学云集,疑难锋起……”

(3)第11-12行:“诸方聆风景,仰竞请横经决人之疑……”断句有误,当作:“诸方聆风景仰,竞请横经决人之疑……”

(4)第12-13行:“又取《上生经》交相发明兼传大乘戒凡十有二年。一旦,思惟入海算沙自困何益,乃留心祖道,置文字,捐衣盂……”断句有误,似当作:“又取《上生经》交相发明,兼传大乘戒凡十有二年。一旦,思惟入海算沙,自困何益?乃留心祖道,置文字,捐衣盂……”

(5)第14-15行:“是时,香山慈照禅师丛林大振闻师清操,拓延相见……”“大振”后应加逗号。

(6)倒数第9行:“师之云亡黑白悲怆思慕无巳相与阇维,收灵骨塔于汝州香山之南。慈照浮图之侧。”断句、文字有误,似当作:“师之云亡,黑白悲怆,思慕无已,相与阇维收灵骨,塔于汝州香山之南,慈照浮图之侧。”其中,“巳”改为“已”。

18.《三皇堂记》,第313页倒数第2行:“塑工张天秀。国器之子履道知读书,异时当以儒素自拔于流俗云。”断句有误,当作:“塑工张天秀,国器之子,履道知读书,异时当以儒素自拔于流俗云。”

19.《东莱孛术鲁骠骑节使园亭记》,第316页第7-8行:“内任则历门将军御马副使太子少詹,咸有嘉绩。外任则历怀豳亳海太守,皆有去思遗爱之美也。”标点多处缺失且有不妥处,当作:“内任则历门将军、御马副使、太子少詹,咸有嘉绩;外任则历怀、豳、亳、海太守,皆有去思遗爱之美也。”

20.《韩景□神道碑》:

(1)第319页第8行:“二主尝出珠王纨绮遣□□公不受,公益礼之。”“王”应为“玉”。

(2)第319页第14行:“竞夕,一境沾足民德之……方春,州县承贴拘马数百喻遣之,守惧为之止。”此句断句应以孙建权所更正的为是,即:“(大雨?)竞夕,一境沾足,民德之。一□待玉牒近属。方□熙宗时,宗臣作牧,挟贵专忍,嗜驰猎不以时。方春,州县承贴拘马数百,喻遣之,守惧,为之止。”[3]

(3)第319页倒数第8-7行:“平人赖以纾后,遂以为例。及罢,将去,郡者幼相扶携……”断句、文字有误,当作:“平人赖以纾,后遂以为例。及罢,将去,郡老幼相扶携……”其中,“者幼”改为“老幼”。

(4)第319页倒数第2行:“悉人官以助经费”,“人”应为“入”。

(5)第320页倒数第15行:“将以户部尚书授公。命巳……”“巳”应为“已”。另,“已”字后似有缺文。

21.《王去执墓表》,第325页第2行:“先生幼好学,长厅进士举。”“厅”应为“习”。

22.《刘元德墓志铭》,第329页第4行:“因家焉,逐为懿州顺安人也。”“逐”应为“遂”。

23.《王元德墓志铭》:

(1)第330页第20行:“公居丧,饮水枕坱五日矣。”“坱”应为“块”。

(2)第330页第23-24行:“人为右司都事,刑□所上成案。公□三复,求所以生,未当溢及无辜。”文字、标点有误,当作:“入为右司都事,刑□所上成案,公□三复,求所以生,未当滥及无辜。”其中,“人”改为“入”,“溢”改为“滥”。

(3)第331页倒数第14-13行:“及其衰闻,奔赴星行,奉孀亲辇旅柜。自梁达燕,归葬于弘,……”文字、标点有误,当作:“及其哀闻,奔赴星行,奉孀亲辇旅柩,自梁达燕,归葬于弘。”其中,“衰”改为“哀”,“柜”改为“柩”。

(4)第331页倒数第12-10行:“泣涕而告曰:‘先君捐馆奄年。’诸孤子以今年十月二十八于……敢以铭文辱耳,请无多让,余不能拒其命……”标点有误,当作:“泣涕而告曰:‘先君捐馆奄年,诸孤子以今年十月二十八于……敢以铭文辱耳,请无多让。’余不能拒其命……”

24.《张商老神道碑》,第334页第6行:“奉义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同修国史……”“翰林待制”为职官名,四字间不当点断。

25.《寂照大师实行碑》,第337页,篇中有大段篇幅无断句,且有断句处又有明显失误,主要有:

(1)第7-8行:“至年二十有二□□皇统间遇恩,登坛受具。足戒尔后,深怀访道之心……”断句有误,当作:“至年二十有二□,□皇统间遇恩,登坛受具足戒。尔后,深怀访道之心……”具足戒,是佛门戒律。

(2)第16-17行:“师复幽栖于宛平龙泉。务居环堵,而日唯一食……亲王公主特临,宰辅朝硕。每凑又于随处大设无遮五七余会。凡会也,八荒仕庶云趍,四远□风坌至□……”其中,“龙泉务”是地名(亦可理解为组织),不当点断;与“亲王公主特临”对文者为“宰辅朝硕每凑”,“每凑”两字不能下属。故当标点为:“师复幽栖于宛平龙泉务,居环堵而日唯一食……亲王公主特临,宰辅朝硕每凑。又于随处大设无遮五七余会。凡会也,八荒仕庶云趍,四远□风坌至□……”

(3)倒数第9-8行:“□高余数丈,光流夙夜,海众咸得。亲观时,有寡信邪徒枭獍之辈……”断句有误,当作:“□高余数丈,光流夙夜,海众咸得亲观,时有寡信邪徒枭獍之辈……”

26.《礼部令史题名碑》,第354页:

(1)第1-2行:“所以示君子仕进之难持己,既廉从事,既勤而又积日累久,无薄书文墨之失,然后可以有立非徒,纪姓名、炫阶秩而已也。”断句有误,当作:“所以示君子仕进之难,持己既廉,从事既勤,而又积日累久,无薄书文墨之失,然后,可以有立,非徒纪姓名、炫阶秩而已也。”

(2)第6-10行:“武略将军崔颖士贯沧州大定八年五月到部。正定州军判武略将军张瑾贯□州大定□年三月到部。嵩州军判昭信校尉郑愿贯遂州大定十年十二月到部……”几无标点。试标点为:“武略将军崔颖士,贯沧州,大定八年五月到部;正定州军判、武略将军张瑾,贯□州,大定□年三月到部;嵩州军判、昭信校尉郑愿,贯遂州,大定十年十二月到部……”

27.《张公甫顶幢记》,第356页第5-6行:“公礼生次侄四,再乞妇周,春乞、孙乞迎驾。”标点有误,应为:“公礼生次侄四:再乞、妇周,春乞,孙乞,迎驾。”

28.《杨宗彦梵幢记》,第356页:

(1)第3-4行:“以至斋戒威仪十数无一,事不如□□□自尊老下及后辈皆心许焉。”断句有误,当作:“以至斋戒威仪十数,无一事不如□□□,自尊老下及后辈皆心许焉。”

(2)倒数第6行:“公娶赵氏,生三子。长曰伯□□□曰伯□、次曰伯亭。”根据下文,此句可改补为:“公娶赵氏,生三子,长曰伯[温]、[次男]曰伯[章]、次曰伯亭。”

(3)倒数第1行:“次曰伯亨,娶康氏,所生三□长曰祐孙……”“亨”,据上文或为“亭”。

29.《慈相寺修造记》,第370页倒数第5行:“仕郎平、遥县丞、兼管句□平仓事张公著。”断句有误,据文意试改补为:“[将]仕郎、平遥县丞、兼管句[常]平仓事张公著。”

30.《刘铨修紫台题记》,第373页第2行:“随心舍施,净财充工力所须。”断句有误,当作:“随心舍施净财,充工力所须。”

31.《王立买地券》,第378页倒数第2行:“先有居者永避他,若违此约,地掌吏使者自当其祸。”“地”显然应在“他”之后,即:“先有居者永避他地,若违此约,掌吏使者自当其祸。”

32.《灵岩寺田园记碑》,第380页:

(1)倒数第7行:“或曰,世人所以不能脱世纲而逃死生者……”“纲”应为“网”,当因其繁体“網”与“纲”形近致误。

(2)倒数第4行:“夫到割支体以啖众生则可矣”,根据上下文,“到”应为“刲”之讹。

33.《李氏祖茔碑》,第381页第3行:“其次德行文章,显然为时闻人,虑其湮没于世,则有墓表、墓志纪其实。”断句有误,“人”字当下属。

34.《显武将军张琪墓表铭》,第390页:

(1)第8行:“随从统制官孟世宁解兴仁府国立功,转补进武校尉。”“国”应为“围(圍)”字。

(2)第12行:“别称差遗,于当年五月内,奉宣命任博州聊城尉。”“差遗”应为“差遣”。

(3)第15-16行:“众亲观令再仕,勉从众议”,“与村宾言,观以力农;与市人言,劝以勤俭。”两处“观”字,均应为“规”。盖因两字异体“観”“矢見”形近致误。

35.《张温妻智氏墓志》,第392页第10行:“帅召曰:唯。”“帅”应为“师”。

36.《玉虚观牒》,第396页倒数第5行:“同知制诰权、郎中朱。押”,“权”字应下属。

37.《济阳县创建宣圣庙碑》,第398页第2行:“朝散大夫、行太常寺□骑都尉、颍川县开国男、食邑三户、赐紫金鱼袋陈大举撰。”“食邑三户”应为“食邑三百户”。金代开国男爵食邑为三百户,《金史》载:“郡伯七百户,县子五百户,县男三百户,皆无实封。”[4]本书所见其他开国男爵之食邑数均为三百户。又“行太常寺□”与“骑都尉”之间应加顿号。

38.《真定府龙兴寺大悲金铜像宝阁记》,第400页倒数第8-7行:“惟大智上人知菩萨之于众牛,悯念如是其深也。”“牛”应为“生”。

39.第413-414页《骊山有感》,在第421页则以《骊山有感诗石》为题重出。

40.《云房二字飞白草书碑》,第414页倒数第3行:“征事郎、行京兆府栎阳县主李瑾志”,“主”字之后疑脱“簿”字。

41.《释迦如来三身铭》,第417页第5行:“王金色大千世界”,疑“王”当为“主”。

42.《法门寺藏经碑》,第419页倒数第5行:“本府真兴寺释迎院助缘僧福珪”,“释迎”应为“释迦”。

43.《吕嗣延墓铭》,第423页:

(1)倒数第16-15行:“公举□昌中进士,历安德州中京内省判官,丰、应二州观察判官,中京留守,推官滦河、遵化二县令。”断句、标点有误,试改补为:“公举[明]昌中进士,历安德州、中京内省判官,丰、应二州观察判官,中京留守推官,滦河、遵化二县令。”从官制和志主品阶判断,志主显然不可能担任过“中京留守”这样的高官。

(2)倒数第3-2行:“吕氏自公伯祖太师侍中暨祖司空以博学为世儒,宗故其子孙皆守儒学而多闻人。”断句有误,“宗”字当上属。

44.《谦公法师灵塔铭》,第424页第12-13行:“焕然顶新,皆参道力,特诱华岩。经邑门徒,众仅数千,供给斋粮,未曾有阙。”断句有误,试改为:“焕然顶新,皆参道力,特诱华岩经邑门徒众仅数千,供给斋粮,未曾有阙。”华岩经邑,是邑社(佛教组织)的一种。

45.《谷山寺记碑》,第427页第1行:“前翰林学士、承旨中大夫、知制诰、上护军……”标点有误,“翰林学士承旨”为职官名,不当点断。

46.《黄掴仰天山题记(三)》,第429页第3行:“逐舍俸钱,命工修葺。”“逐”应为“遂”。

47.《乌古论元忠墓志铭》:

(1)第429页第2-3行:“翰林侍读学士……同修国史提点司天台护军、清河郡开国侯……张行简撰。”标点有误,“同修国史”“提点司天台”“护军”之间应点断。

(2)第430页第15行:“□□[民]朕体也,□[民]失所疚,在朕心其往恤哉。”断句有误,当作:“□□[民]朕体也,□[民]失所,疚在朕心,其往恤哉。”

(3)第430页倒数第10-9行:“明年,进拜尚书右丞相,仍迁特进朝廷。方崇文教译经书,兴学校,选英隽议设女直进士科举……”断句、标点有误,当作:“明年,进拜尚书右丞相,仍迁特进。朝廷方崇文教,译经书,兴学校,选英隽,议设女直进士科举……”

(4)第430页倒数第6-5行:“上将幸会宁,公进谏以为陛下德洽,人心天下皆愿陛下高居深拱以享安静之乐。今有此行,恐非中外所望。”断句有误,当作:“上将幸会宁,公进谏,以为:‘陛下德洽人心,天下皆愿陛下高居深拱,以享安静之乐。今有此行,恐非中外所望。’”

(5)第431页第1-2行:“免行人来朝诚,如是则信不失而恩亦全矣。”断句有误,当作:“免行人来朝。诚如是,则信不失,而恩亦全矣。”

(6)第431页第12行:“遣右宣微使白琬往……赙赠良厚。”“宣微使”应为“宣徽使”。

(7)第431页第13行:“徙单铎营治葬事”,“徙单”应为“徒单”。徒单,女真姓氏。

48.《蒲察胡沙墓志铭》,第433页倒数第4行:“龙赐银绢,涯恩厚惠。”“涯”应为“渥”。

[1] 任继愈.宗教大辞典[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08.

[2] 张保胜.宣化辽墓陀罗尼考[C]//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宣化辽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3] 孙建权.《金代石刻辑校》评介[J].北方文物,2012,(1).

[4] 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1224.

[责任编辑:王 昊]

2017-03-05

孙绵(1978—),女,河南济源人,副主任,从事辽金史研究;王玉亭(1962—),男,河北青龙人,原文史委主任,从事辽金史研究。

K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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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4937(2017)04-01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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