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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与启示

2017-03-04柯财富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6年11期
关键词:内部治理启示

柯财富

摘 要: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不同权力的分配和制衡,而完善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题中之义,受到学界的关注。由于受历史和体制的影响,目前普通高校的制度建设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成功案例——宁波诺丁汉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模式的介绍,希望能对我国普通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宁波诺丁汉大学 内部治理 启示

一、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

“治理结构”这个概念最早出现于1975年,2009年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威廉姆森首次提出。一开始,学者都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治理结构”,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后来部分学者开始从高校管理领域来分析治理结构,将治理结构分为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高校外部治理结构是高校与政府、社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概念至今还没形成统一的观点。根据已有的研究,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顾海良、胡春华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大学内部治理是大学领导体制(决策机制)、管理体制机制、学术权力机制、民主保障机制的统一和制衡;二是以孙天华、陈玉琨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对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这四种权力的配置和制衡;三是以王卫星、蒋颖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在契约关系的基础上,高校内部各种权力的结合。笔者认为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对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监督权力进行这四种权力进行分配和制衡,并通过一定的奖惩机制,协调好这四种关系。

二、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特点

宁波诺丁汉大学位于我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中的重要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由浙江万里学院和诺丁汉大学合作创办,开创了我国高校与世界一流高校联合办学的先河。作为现代大学制度范例性实践先行者的万里学院已经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诺丁汉大学创立于1881年,是英国名列前茅的大学之一,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誉。由于中、英两国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教育体制等上的差异,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必然有别于一般高校和英国本土的诺丁汉大学。目前宁波诺丁汉大学形成了一个以学术领导、学生自治、学校引导与服务以及专业化支持为特色的内部治理体系。在这种新型的治理体系下,宁波诺丁汉大学硕果累累,近70%的毕业生在跨国公司、国际组织或其他涉外机构工作;该校学生在国际化视野、合作意识、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强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对该校内部治理结构模式的关注。

(一)理事會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了权责分明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该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这是该校构建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基础。该校成立了“大脑中枢”这一机构——理事会,由理事长对其负责。它处于决策者的角色,它主要承担五项职能:一是筹集办学经费;二是规划学校的发展;三是制定经费预算;四是后勤保障服务;五是修改章程。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执行校长全面负责。它处于执行者的角色, 它根据理事会做出的决定或部署,去坚决执行和具体落实。主要承担四项职能:一是师生、职工生活管理;二是组织教学、学术活动;三是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聘任教职员工。同时,学校设立党委会。 与国内普通高校党委职能显著不同的是,该校党委处于沟通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主要负有三大职能:一是监督学校沿着正确的办学方向,确保学校办学符合国内的法律和法规;二是保证配合校务委员会的工作,支持校长的教学活动、学术工作,沟通师生关系;三是传播中国文化,服务师生。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学校章程对学校各个部门职责、权力、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章程实际上是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宪法”,各个部门严格遵守章程的规定,按照章程来行使权力。

(二)多种制度的有机配合削弱了行政对学术的干预

一是办学资金的多元化减少了学术对行政的依赖度。同国内其他高校相比,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学费很高,每年达到了6万人民币,但是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管理。目前国内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而宁波诺丁汉大学只有20%的经费来自于政府,大部分办学经费是由学校的学费、社会捐款来支撑。这种办学资金多元化的模式,使得办学的独立自主权也随着增大。而随着独立自主权的扩大,也就减少了对上级行政权力的依赖,从而最终会使学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上级行政权力的不理智干预行为。

二是中立的教学评估体系强化了学术的独立性。该校一个很大特点是实行与英国高校相同的教学评估标准, 接受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的评估。国内普通高校的教学评估一方面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来完成,大都具有官方背景,行政色彩较浓。另一方面由高校内部的学术委员会的自我评估。根据利益相关理论,利益主体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其公正、公平性会受到质疑。而QAA作为第三方的专业评审机构,不受英国政府的影响,不受高校内部的影响,独立地制定学术标准,独立地对英国高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其权威性得到英国乃至世界的认可。QAA特派评估小组每年都要对宁波诺丁汉进行实地检测和评估,从而也就弱化了宁波诺丁汉大学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预。

三是学校章程限制了行政对学术的侵蚀。根据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事务的重要决策机构,来保障整体的学术质量和水平;成立专门质量与标准委员会,负责教学、科研标准的制定和政策应用。学校根据QAA高等教育质量规范和欧洲质量标准,将各种教学规章制度和标准结成内部质量手册,作为检查和控制内部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的行政和学术分工不同,各自行使权力,互不隶属,是严格独立分开的,双方是合作的关系。此外与国内高校相比,该校的一个很大亮点是成立了学术部门。该校形成了行政与学术分工合作,行政为学术提供便利的新治理模式。

(三)学生的广泛参与实现了高效的民主管理监督

高校民主管理的主体包括师生以及各群体成员,而宁波诺丁汉大学在学生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值得我们借鉴。同国内普通高校相比,该校学生民主参与度很高:一是学生参与的层次深,从学校普通的教学工作,到图书馆管理和后勤服务都有学生参与,设立学生事务办公室,处理学生遇到各种的问题。校务委员会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或者教学计划时,需要有学生代表列席,需要征求学生代表的意见,学生代表获得其他委员相同的投票权力。二是学生参与的范围广。学校各级管理机构譬如理事会、学术部门等均为学生留出名额。每个学院均建立了师生反馈组织 ,同时质量手册对于学生在学校教学运行的参与角色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校学生可以对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质询,各职能部门不能拒绝,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出回复,否则要被追责。

三、宁波诺丁汉大学对普通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的启示

(一)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普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目前高校的基本制度,但这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宁波诺丁汉大学的理事会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这方面有不少的有益探索,并且党委和理事会的主要功能类似,都是主管学校的重大决策,从宏观上把握学校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中借鉴经验来完善当前的制度:一是党委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外,对一些重大问题起引领作用,像宁波诺丁汉大学的理事会一样规划学校的发展,为后勤保障服务,监督高校沿着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同时也积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二是校长负责日常工作管理,是行政工作的首脑,是党委会议的执行者,要积极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负责全校师生的生活,教学和学术等工作,要依法治校;三是完善党委和校长的协调运行机制。党委和校长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离的两不部分,二者不可偏废。既要在大方向上坚持党委的领导,又要支持校长依法治校,形成党与政相互合作的良性制度。

(二)厘清行政与学术的关系

1. 通过章程明确行政与学术的责权

加强章程建设,是《高等教育法》提出的任务,同时也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根本要求。我们通过制定章程来进一步理顺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行政与学术的责权。一是倡导学术自由和教授治学。倡导学术自由是学校鼓励师生要有“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勇于争辩,追求真理”的精神;“教授治学”是对高校学术事务的治理,对学术事务拥有决定权,发挥教授知识渊博的专长,成为治学的主角二是明确职责。《章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等的基本职责,还明确规定,“处理学术性事务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实行选举制,保证以学术人员为主体,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这些规定,既是去行政化的有益探索,同时也使学术权力得到有效行使。三是组建“章程委员会”。依据学校《章程》,明确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组建了“章程委员会”,监督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章程行使权力的情况,接受师生员工、校友或者学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学校违反章程行为举报,并做出处罚。《章程》为弱化行政对学术的干涉提供了制度保障。

2. 提高教学人员的待遇和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

大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学与科研,而当前行政强势,学术弱化,行政干预学术的事件不断发生,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提高教学人员的待遇和地位。虽然近年来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教学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安于学术,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还要努力改变高校经费来源较为单一的问题,公立高校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这样很容易导致学校缺乏办学的自主权,进而导致学术权力不得不屈服于行政权力,我们应当鼓励办学资金的多元化,让校友捐款、社会捐款成为高校运作资金的一部分,让高校获得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三)完善学生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

长期以来,学生被排除在民主管理之外,很多学生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就没有行使过自己的民主权利。首先,加大宣传,我们要吸引更多的同学的加入,培养他们的民主管理意识。其次,建立学生事务中心,民主管理需要建立一个良好平台,目前有不少学生具备民主管理意识,也愿意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中来,但是缺乏途径,我们应当建立直通校长办公室的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对学校的事务有什么想法建议,及时提出来,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介与老师交流互动。其次,扩大学生民主管理的领域,鼓励参与学校的教学、后勤等方面。最后,建立反馈机制,对于学生关注的热点和提出的建议,要及时答复,要落实经过民主管理的决定,要及时反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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