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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弦索”释义考辨

2017-02-27王宇琪

内蒙古艺术 2017年2期
关键词:联句全唐诗颜真卿

王宇琪

(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呼和浩特 010010)

“弦索”一词在历代文献中多有提及,它原指琴、瑟、琵琶、三弦等乐器的弦,然金元以来常用来指这类乐器伴奏的戏曲或曲艺,如金代董解元有《西厢记诸宫调》,也被称为“弦索西厢”。至明代,又有将“弦索”作为北曲的代称,但“更多的是指北曲的清唱”[1]。明清之际,古籍中偶见“弦索官腔”“弦索腔”“弦索调”“弦索学”等不同记载,既是对戏曲唱腔的称谓,亦不乏宫廷音乐机构的指称。如此观之,“弦索”一词的使用有着悠远的历史以及异常丰富的内涵及外延。本文旨在错综复杂的历史文献中厘清“弦索”语词发展的脉络,并着重对该语词使用的最早文献进行辨析,在重识原典的过程中,结合相关学科的优秀成果,探讨“弦索”语词的内涵。“弦索”一词的出现最早可追溯至唐代。该词未见在正史、笔记中出现,却被少数文人用于诗作。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编成的《全唐诗》,是唐代诗歌总集,也是研究唐代音乐的重要文献。全书共九百卷,收录唐代两千余位诗人的诗作四万八千余首[2],通过对这些诗作进行统计,其中使用“弦索”一词的诗作共七首(见表1)。

表1:《全唐诗》[3]“弦索”语词统计

一、吴中诗派之“弦索”

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中,多认为“弦索”一词的使用以唐代诗人元稹(779—831)《连昌宫词》为最早,但事实并非如此。如表1所见,早在元稹之前,诗人颜真卿(709—785)《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已使用了“弦索”语词。颜真卿,唐代著名书法家、诗人,字清臣,京兆(今西安)人,历恭宗、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六朝,在“安史之乱”中立下战功而受朝廷重用。《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采用联句方式,每人一句,相互唱和,合而成篇。全诗如下:

居人未可散,上客须留著。莫唱阿亸回,应云夜半乐。(颜真卿)

诗教刻烛赋,酒任连盘酌。从他白眼看,终恋青山郭。(潘述)

林栖非姓许,寺住那名约。会异永和年,才同建安作。(陆羽)

何烦问更漏,但遣催弦索。共说长句能,皆言早归恶。(权器)

那知殊出处,还得同笑谑。雅韵虽暂欢,禅心肯抛却。(皎然)

一宿同高会,几人归下若。帘开北陆风,烛焯南枝鹊。(李崿)

文场苦叨窃,钓渚甘漂泊。弱质幸见容,菲才诚重诺。(潘述)

联句诗又称“柏梁体”,是作诗的一种方式,汉武帝元封三年(108)君臣联句《柏梁诗》得名,其内容以送别、咏物、调侃为主。《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属送别联句,唱和者颜真卿、潘述、陆羽、权器、皎然、李崿共6人。据颜真卿《杼山妙喜寺碑铭》所说,大历八年(773)十月,颜真卿等人曾送颜浑诸文士离去,此诗即是当时在水堂的离别酒宴中所作。该诗以颜真卿先赋首句,潘述、陆羽、权器、皎然、李崿相互对句,潘述结句构成。

考该诗联句作者,均为参与修撰《韵海镜源》的江东名士,或称“韵海诸生”。唐殷亮《颜鲁公行状》有:“公初在平原未有兵革之日,著《韵海镜源》,成一家之作。始创条目,遂遇禄山之乱,寝而不修者二十余年。及至湖州,以俸钱为纸笔之费,延江东文士萧存、陆士修、裴循、陆鸿渐(陆羽)、颜祭、朱弁、李崿、清河寺僧智海、吴士汤涉等十余人,笔削旧章,该搜群籍,撰定为三百六十卷……绵亘数载,其功乃毕。表奏上之,有诏,付所司藏之于书府。”[4]

颜真卿所辑《韵海镜源》是一部音韵学巨著,始撰于开元二十六年(738),成书于大历九年(774)。黄奭《汉学堂经解》评价该书为“自有声韵以来,其撰述该备,未有如颜公此书者也”[5]。

《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第四句由权器①对句,曰:“何烦问更漏,但遣催弦索。共说长句能,皆言早归恶。”意为:怎在乎几更几点,只顾得紧催弦索。一起吟诵古诗,都不愿早早离开。根据诗文描述,当时颜真卿与诸文士联句唱和、吟诵长诗是有乐器参与的,除弦类乐器外,尚有笛、箫等吹奏乐器。

在《韵海镜源》的撰写过程中,“韵海诸生”频繁聚会,并在放生池边互相讨论,湖州诗人们除独撰诗作外,更喜联句唱和。他们以诗会友,创作十分活跃,逐渐形成以“流连光景以及赠别应酬”为诗风特点的“吴中诗派”[6]。

湖州文士频繁的雅集活动,是以文人间共同的情趣爱好、相当的文学功底和一定的社会地位为前提的。他们将琴棋书画寄情于山水、用联句唱和消遣娱乐、以文会友。正所谓“士无故不撤琴瑟”,琴、瑟作为文人借以修身养性、传神达意之器便在雅集的活动中必不可少。如颜真卿《与耿湋水亭咏风联句》诗中有“度弦方解愠,临水已迎秋”一句,“度弦”即指古琴之弦,该诗句典故当出于《孔子家语》卷八“辩乐解”:“昔者舜弹五弦之琴,造南风之诗,其诗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7]五弦之琴即古琴。

尽管在颜真卿《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诗中“弦索”并未明确指代是何种乐器,但结合“韵海诸生”特殊的文人身份、雅集活动及所创作的其他联句诗作,该诗中的“弦索”当指琴、瑟一类弹弦乐器之弦,并泛指琴、瑟等弦乐器。

二、元白诗派之“弦索”

相较于唐大历年间“吴中诗派”,元稹、白居易、张籍、王建四人则是唐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元白诗派”(或称“新乐府诗派”)的代表。在诗歌创作中,“元白诗派”重写实、尚通俗,他们发起了轰动一时的新乐府运动,并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宗旨。表1所列七首诗作中,收有元稹、白居易、张籍、王建各一首,不约而同使用了“弦索”一词。将各诗进行推敲,诗中“弦索”尤指琵琶乐器的弦或泛指五弦、琵琶(四弦曲项琵琶)、阮咸等琵琶乐器。

琵琶乐器自隋唐以来,在宫廷俗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亦在民间得到广泛的流传。古代文献有秦琵琶、四弦曲项琵琶和五弦直项琵琶的不同形态。秦琵琶,亦名秦汉子、阮咸,是中国固有乐器,源于秦汉时期的弦鼗。四弦琵琶和五弦琵琶均为外来乐器。赵维平在《丝绸之路上的琵琶乐器史》一文中以大量历史文献与考古资料为依据,对三类琵琶乐器进行了翔实的论证,并认为在中国的史籍中,“琵琶”多指曲项四弦琵琶,“五弦”指五弦直项琵琶。四弦曲项琵琶由波斯经于阗至汉代传入中原,五弦直项琵琶则自南北朝经印度传入[8]。唐朝是琵琶乐器丰富发展的时期,《全唐诗》大量诗作及史记文献有关于各类“琵琶”的记述,其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蔚为大观。元稹、白居易、张籍、王建等人的诗作涉及琵琶形制、曲目、技法、演奏家等多个方面,成为琵琶乐器研究中的重要文献。

白居易的《五弦弹—恶郑之夺雅也》的诗作,全篇以赵璧弹五弦为主线,将琴瑟与五弦做比较,谈古乐之衰而今乐之盛,道出“人情重今多贱古,古琴有弦人不抚。更从赵璧艺成来,二十五弦不如五”的感慨。赵璧,是唐代贞元年间(785—805)著名的五弦琵琶演奏家,唐段安节《乐府杂录》“五弦”条载:“贞元中有赵璧者妙于此伎也。”[9]

张籍《宫词》诗中有“黄金捍拨紫檀槽,弦索初张调更高”一句。“捍拨”指弹奏琵琶用的拨子,因其质地坚实而得名。《新唐书》“礼乐志”中有“象牙为捍拨”的说法,因此,诗中的“弦索”当指琵琶乐器的弦。

据陈寅恪考证,元稹的《连厢宫词》应作于元和十三年(公元818)[10],有“夜半月高弦索鸣,贺老琵琶定场屋”的诗句,其中“弦索”亦指琵琶。“贺老”即贺怀智,是唐天宝年间(公元742-756)著名的琵琶乐人、梨园弟子。据唐代胡璩《谭宾录》卷六记载:“天宝中,元宗命宫女教百人为梨园弟子,皆居宜春北院。上素晓音律,时有马仙期、李龟年、怀智皆洞知律度。”[11]贺怀智的琵琶技艺高超,深得玄宗、杨贵妃喜爱,并被后人称道,苏轼《虞美人·琵琶词》、辛弃疾《贺新郎·赋琵琶词》诗作均有记述。

《舞曲歌辞·霓裳辞十首》是王建有关李隆基与杨贵妃爱情故事的代表诗作。作品以《霓裳羽衣曲》贯穿全文,将二人的悲欢离合,与天上人间,乃至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诗中所述有关《霓裳羽衣曲》的来源、创作、表演等细节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霓裳羽衣曲》是唐代燕乐法曲的代表作,由梨园弟子演奏,所用乐器据《新唐书》卷二十二“礼乐志”载:“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其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其声金、石、丝、竹以次作。”所用琵琶“修颈而小,号曰秦汉子,盖弦鼗之遗制,出于胡中,传为秦、汉所作”。通过王建诗“中管五弦初半曲”一句,为我们提供了《霓裳羽衣曲》也曾使用五弦琵琶的信息。由此观之,王建诗中“弦索”所指同样应为五弦、秦琵琶一类琵琶乐器之弦。

三、其他诗作中的“弦索”

由表1所见,《全唐诗》中尚有顾云《池阳醉歌赠匡庐处士姚岩杰》与赵鸾鸾《纤指》两首诗中使用了“弦索”语词。顾云(?—894),安徽池州人,《池阳醉歌赠匡庐处士姚岩杰》诗当作于唐咸通十五年(公元874)之前顾云肄业九华山期间,是写给庐山士人姚岩杰的,文中有“弦索紧快管声脆,急曲碎拍声相连。主人怜才多倾兴,许客酣歌露真性”的诗句,表明九华太守春日出巡,晴空万里,醉酒酣歌,席间弦紧管脆,声声相连。据魏晋时期文人嵇康《声无哀乐论》所述:“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12]。也就是说,琵琶、筝、笛之类乐器声音高而节奏快,而琴、瑟乐器,声音低而节奏徐缓。按顾云诗中“弦索紧快”“急曲碎拍”的描述,其“弦索”非指古琴,当以琵琶、筝等乐器居多。

《全唐诗》卷802归入妓女类,收赵鸾鸾七绝五首,小传谓为“平康名妓”。“平康”,亦称平康里,唐长安妓女聚居之地。考赵鸾鸾《柳眉》《檀口》《纤指》《酥乳》《云鬓》五首诗作,分别描写女性身体的五个部位。《全唐诗大辞典》(修订本)中有述:“赵鸾鸾,字文鹓,东平(今属山东)人,赵举之女。元顺帝至正间人。事迹见《剪灯馀话》卷二《鸾鸾传》。《全唐诗》所收5诗,亦出该传。”[13]《纤指》一首,其“昨日琵琶弦索上,分明满甲染猩红”一句,“弦索”即琵琶的弦。

综上所述,从《全唐诗》使用“弦索”语词的情况看,七首作品均写于中唐以后,最早始于中唐(公元766-835)初期,为颜真卿作于大历八年(公元773)的《水堂送诸文士戏赠潘丞联句》。从所指乐器来看,颜真卿诗中“弦索”当为琴、瑟类弦乐器之弦,其余多指琵琶乐器的弦。“弦索”语词的使用,在“吴中诗派”颜真卿诗中,多与文人雅集、联句唱和、写意抒咏相关,但在“元白诗派”王建、白居易、张籍、元稹四人诗作中,则皆为写实讽谏、所咏均是宫中俗乐。

中唐以后,琴乐受到统治者冷落,所谓“琴废笛筝起”,但成为文人阶层修身养性、自娱自乐之器。唐南卓《羯鼓录》:“上(玄宗)性俊迈,酷不好琴。曾听弹琴,正弄未及毕,叱琴者出,曰:‘待诏出去!’谓内官曰:‘速召花奴将羯鼓来,为我解秽!’”[14]由此,中唐以来的宫廷音乐中,古琴仅在雅乐及燕乐的清乐中有少量使用。

汉代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了中原与西域相互沟通的丝绸之路,这条商贸之路亦是文化之路。西域诸国的多元文化进入中原,给我国魏晋至隋唐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与活力,为随后中原文化的极大丰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隋初七部乐、大业中九部乐、唐代十部乐及坐、立部伎,以龟兹乐为代表的外来音乐具有相当大的比例。从理论到实践,从乐舞到器乐,多元的西域文化无一不刺激着唐人的视觉与观念。作为外来乐器的集大成者,琵琶乐器在唐代宫廷乃至民间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影响是巨大而突出的。在唐代宫廷十部乐中,燕乐、高丽乐、天竺乐、高昌乐、龟兹乐、疏勒乐、西凉乐、安国乐等八部均用到琵琶、五弦。康昆仑、段善本、曹刚、贺怀智、赵璧等一代琵琶乐器演奏名家接续涌现;《琵琶行》《琵琶记》等大批以咏唱琵琶为主要内容的诗作层出不穷。琵琶乐人、乐曲、乐器已渗透到了唐代宫廷、百姓生活的各个侧面。伴随西域外来文化、琵琶乐器在唐代宫廷及民间俗乐中的广泛应用,“弦索”语词所指也从中唐初期琴瑟乐器之弦转变为中后期琵琶乐器之弦,这实在是人们顺应时代所进行的自然选择,是社会潮流在音乐、文学中的投射。

注释:

①权器,颜真卿挚交,陇西天水(今属甘肃)人。大历初任校书郎,后客居苏州。八年为湖州刺史颜真卿判官。参见颜真卿.杼山妙喜寺碑铭[A].张守富,王汝涛,刘锡山.颜真卿志[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

[1]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中国曲学大辞典[C].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79.

[2]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全唐诗中的乐舞资料[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4.

[3]全唐诗分析系统[DB/OL].http://www.chinabooktrading.com/tang/,北京大学,2008.

[4]殷亮.颜鲁公行状[A].王守富,王汝涛,刘锡山.颜真卿志[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260.

[5]张守富王汝涛刘锡山.颜真卿志[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

[6]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231.

[7]孔子.张绵周句.孔子家语(下)[M].上海:大中书局.1933.45.

[8]赵维平.丝绸之路上的琵琶乐器史[J].中国音乐学.2003,(4).34-48.

[9]段安节.乐府杂录[A].(唐)南卓,(唐)段安节,王灼.羯鼓录·乐府杂录·碧鸡漫志[C].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35.

[10]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C].北京:三联书社,2001.

[11]胡璩.谭宾录[A].《续修四库全书》编委会.《续修四库全书》(第1260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19.

[12]嵇康.吉联抗译注.声无哀乐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39.

[13]周勋初.全唐诗大辞典(修订版)[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3.301.

[14]南卓.羯鼓录[A].(唐)南卓,(唐)段安节,王灼.羯鼓录·乐府杂录·碧鸡漫志[C],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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