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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高等教育的部分产业化

2017-02-25孙忠权姜良杰胡金光

关键词:产业化办学发展

孙忠权, 姜良杰, 胡金光

(1.华北电力大学 校长办公室,北京 102206;2.华北电力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北京 102206)

一、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产业化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也出现了许多理论层面的争论。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一直未有定论,比较典型的主要有“不能产业化”、“可以产业化”和应该“完全产业化”三个方面:主张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的学者主要是基于教育的公平性而言,主要观点如北师大王善迈认为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的运行规则如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来支配。[1]蔡明山、朱同琴更是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大加批判,通过考察其文本的原意,指出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等因素,今天“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内涵是对原意的违背与篡改,导致了一系列对于学术、理论、决策和实践中的危害。[2]目前我国的区域差别、城乡差别依然悬殊,在这样的背景下,赞同高等教育产业化,由市场支配教育资源,必然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公平现象。高等教育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属性,承担着传播人类文明和教育国民的重任,而这与市场和盈利是不相符的。原教育部长周济也公开澄清“中国政府从来没把教育产业化作为政策,一定要坚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属性”*参见网页http://www.southcn.com/edu/zhuanti/2004reviews/shengyin/200412260002.htm。。

“部分产业化”者认为高等教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高等教育关乎国民素质和国家的前途,需要政府的引导;高等教育产业化可能会导致歪曲高等教育的宗旨,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其最终目的。但同时高等学校是一个集人力、智力、科技、智能等高端要素的场所,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要素和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必须适当地引入市场化、产业化;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要想赢得更好的发展,至少应该部分借鉴市场的力量。例如郝向荣认为高等教育同时存在利弊两方面,因此“有限产业化”是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可能方向。[3]

赞同高等教育应该“完全产业化”的学者则认为:高等教育是从事高级人才和精英培养以及知识技术生产的行业,高等教育产业将会成为决定未来经济增长方式的最重要因素,它既是一种高产出高利率的行业,又是一种无限循坏利用的产业,其长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十分可观的。如西方近代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认为,“政府垄断和控制教育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极为不利,市场才是教育活动的基础,应将市场机制和原则应用到教育中来。”[4]支持并推进高等教育的产业化,既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势所趋,从这个意义上看,高等教育的完全产业化,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高等教育可以完全实现与市场经济接轨,可以依据市场规律来改革教育体制,调整教育结构,根据市场需求来设置专业培养、选拔人才等。

笔者认为,三种理论层面的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高等教育的特有性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高等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国家或政府提供,具有非排他性,是人人可以准入和享有的产品。把高等教育进行产业化和市场化,引入谁付费谁享有的私人性质,的确可能会损害其公益性。然而,正如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一样,高等教育在坚持公有性质为主体的前提下,可以实行部分产业化。多元的高等教育主体可以相互竞争,以此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高等教育的人才智力和科研创新等产出需要产业化、市场化的力量来驱动和转化。

二、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现实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把教育业分为社会主义教育和资本主义教育。为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把教育视为“消费事业”。计划经济的观念认为教育劳动与生产劳动不同,教育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因此与产值、产业无关。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在我国确立,社会、经济、教育等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管理体制、资源分配方式、教育结构和方式都出现了市场化倾向的转变。“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国际趋势,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必将走上产业化的道路。”[5]

(一)民办高校、独立院校

民办高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办学机构。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教育事业的发展,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和职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截至2015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的独立学院有275所,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813所。*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全国基本情况》。不仅如此,国内各高校纷纷建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院校,这些独立院校具有独立的人事和财务权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学校发展方向。

(二)董事会、理事会、基金会

1985年,广东韶关大学(现为韶关学院)建立第一个普通高等学校董事会,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全国各地高校探索新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纷纷建立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并且在1995年前后兴起了一个组建高等学校董事会的新热潮,董事会是高校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协作组织。2010年6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明确提出:“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高校和企业可以通过理事会有机联系在一起,企业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高校的建设与研究,政府以投资主体身份监督高校的发展,为共同支持和监督高校的发展创设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制度平台。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我国已成立534个大学教育基金会,这些教育基金会极大地扩展了高校的融资渠道,拓展了高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校办产业、校属产业、国家大学科技园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大学的科研为依托,把大学的研发能力、智力能力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将大学的研发结果转化为科技成果,满足社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孵化高科技企业的平台和机构。1990年,东北大学创建东大科学园,最早开启了我国大学科学园园区建设的实践先河。之后清华、北大、南大等争相创办大学科学园,截至2014年底,经过科技部、教育部认定全国已有1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目前国内较著名的校办或校属产业有北大方正、清华同方、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这些校办或校属产业、国家大学科技园构成了高等教育产业化的重要部分。

当前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内,除宏观层面的产业化发展趋势外,不可否认还广泛存在以创收和营利为目的的市场化、产业化行为,例如有些高校大肆增设招生专业、扩招、滥发成人教育培训和函授学历等。

三、规范发展高等教育部分产业化的途径

即使在理论层面存在各种争议,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能无视或否认现实的发展,不能堵住现实的前进,而应该以“疏”为主,合理规范和指导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目的、发展方向。以现实为导向,以政策为指导、以法律为规范,合理发展高等教育产业化。有学者认为应该进一步推广高等教育产业化理念,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挖掘市场潜力和魅力,规范高等教育的经营模式,才是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出路。[6]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规范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途径。

(一)理顺关系

政府与市场是调节经济的“两只手”,也是调节高等教育发展的“两只手”。政府的规划和指导对高等教育非常重要,与此同时,政府也不应过多干预高等教育。过多干预的结果既违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也不利于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自我发展。纵观世界顶尖大学的发展史,一以贯之的办学理念就是学术自由。哈佛大学之所以能够吸引世界一流的学者和学生,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学术自由原则。加州理工学院的最高管理权掌握在董事会,但分别由六位主席管理的学术研究委员会实际上具有真正的管理权,他们会定期开会商讨招生、薪资、人员管理等事宜。如若行政级别取代科研学术能力决定大学的走向,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完全听命于行政权力,这样的大学是没有自由和创新活力的。因而,高校要摆正行政与学术的关系,不能错位,更不能越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理顺和高校之间的关系,能放则放,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要打破学校管理部门所有制的界限,采取诸如合并、合作、联合等方式, 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从而实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也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应有之义。高校“去行政化”能够释放出更多的教育空间,把这些空间留给高等教育机构自身,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去捕捉市场经济的各种信息,自我探索科学的发展道路。

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意味着行政主管部门要减少计划指标,允许高校设置与市场接轨的专业,平衡市场对人才的供需矛盾。“政府对高校应该只进行高层次的宏观决策管理,制定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拨教育与发展资金监督评估教育各项指标”[7]。政府应该把微观管理权下放给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让高校拥有相应的自主权,以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灵活机动调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放管服”的要求为高等领域扩大办学自主权、发展产业化道路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方向。

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意味着打破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垄断的局面,可以发展多元化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决定了教育需求也存在着差别性和层次性。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重点高校、普通高校、高职专科等层次,国家的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需要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来研究,但市场还需要具备一定技术技能的蓝领工人,这部分人才需要职业化教育、民办高校来培养和输出。我国民办高校一直借用企业经营模式,自负盈亏,它的盈利性目的决定其善于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办学结构和办学规模。职业化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是更新和提升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的最好途径,高等教育应紧紧抓住这一市场需求加强建立职业教育,培养以全球竞争市场为导向、以信息科技为手段、以优质就业为目标的中高端紧缺技术和管理职业人才,充分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升级版对公民职业教育的需求。

(三)加强产学研结合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在坚持公益性的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借助各种市场力量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高等教育产业化趋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要。这些产业化的发展增强了高等学校的竞争力,为教学与研究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了学校的财政收入,反过来又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政策支持,结合在人才、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进入大学科技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大学和科研院所要使自己的研究活动在实现学术价值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其社会经济价值,寻找企业进行合作是一个便利途径。就拿笔者所在的华北电力大学来说,它作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单位,同时依托大学理事会平台,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外三十余家电力、煤炭、电信、装备制造大型高新技术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承担重大研发项目,共建实验中心、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加快科技成果开发与产业化,形成了全行业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办学的新格局,为校企合作战略构建了长效工作机制。

四、结语

笔者认为,高等教育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理顺关系、扩大办学自主权等方式,加大产学研结合的力度,从而实行部分产业化。这样一方面既能保持高等教育的公平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公民教育社会教育的功能,使得高等教育符合社会绝大多数的利益;另一方面,实行部分产业化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加快改革,吸收市场、企业、民间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激活高等教育领域的活力和创造性,同时把创造性的研发成果转化成生产要素,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高等教育领域的部分产业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在各领域不断推进深化改革,高等教育领域的产业化也会越走越远。

[1] 王善迈.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讨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12-16.

[2] 蔡明山,朱同琴.理论谬误及其危害:以“高等教育产业化”论为例[J].现代大学教育,2016(6):17-22+112.

[3] 郝向荣.对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问题的思考[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48-54.

[4] 哈耶克.自由宪章[M].杨玉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 史秋衡.论高等教育产业化趋势[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84-92.

[6] 杨爱东,张爱淑.高等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辩与实践出路[J].当代教育科学,20015(13):29-31.

[7] 黄婉茹.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再思考[J].现代管理科学,2004(1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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