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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传统视角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的理论思考

2017-02-24卢明涛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价值体系伦理建构

卢明涛



基于传统视角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的理论思考

卢明涛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关于传统“过时”的观点是一种偏见,而事实上,我们不可否认地生活在过去的掌心中。尽管传统伦理价值体系在现代社会中饱受批评,但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在这里重新审视道德及其特性,并在此基础上探究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建设问题,总结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理论建构和实践所要遵循的预见性、继承性,和善价值三大原则。

传统;核心价值观;社会伦理价值体系

现代社会中,传统伦理价值体系的作用在不断地被削弱,道德及其传统起到的作用愈来愈额微弱,而新的伦理价值体系却没有及时的建立起来。此时,悲观者会以否定传统换取超越的满足感,而乐观者会以历史的眼光重新审视传统。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说,道德灭亡是亡国灭种之根。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不合理的变化让人本能地感觉到其中暗含的危险,故众多仁人志士都尝试寻找方法、通过不同的路径解决我们面对的危机。目前,国家倡导的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举措便是为了解决当今严峻的社会道德危机,而进行的努力和尝试。这毫无疑问是值得肯定的。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是旨在建构属于未来社会的价值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不是仅仅为了我们活着的人,更是为了以后活着的人。何种意义上可以肯定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是成功的?那必然是它在未来人那里成为“传统”。

一 传统正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受到诸多的近代因素的影响,传统被理解为过时的、陈旧的历史,而越来越受到轻视和排挤,甚至是被直接的否定。那个时期,传统的声誉被降低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们打着诸如“打倒孔家店”之类的口号,随着“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的潮流,将一切之传统否定和抛弃。而在之前的几个世纪里,甚至更久远的时期,传统的延续和传承是稳定而持久的。现代社会中,乡村群落中保存下来的传统比城市中的要更加完整,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它所传承的传统也在经受着现代化的侵蚀。憔悴、虚弱无力的传统给人们的印象仿佛是在社会现代化竞争中败下阵来悲惨模样。然而,事实却并无完全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确实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冲击,而且影响力确实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但是,传统自身仍旧拥有着强大的“力”与“力量”。

所以,我们有必要拂去人们心中沉积于传统之上的灰尘,纠正人们对于传统的偏见。关于传统的一般的观念,在《论传统》一书中,爱德华·希尔斯认为传统“就其最明显、最基本的意义来看,它的涵义仅只是世代相传的东西,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或相传至今的东西”[1]12。保持着活力的古老风俗或日常使用的语言是传统,就像人们接受一个历史时代或历史人物的形象是传统一样。人们可以不必留意它们而称其为传统,事实上它们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且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活在过去的掌心中。”[1]37我们的生活从未超出传统太远的范围,而是基本包裹在传统的力与力量编制的世界网络之中。只是在某些时期一些独创突出传统范围的内容多一些,而其它时候很少甚至没有变化。即使那些超出了传统的部分在岁月变迁中也可能被人们普遍地接受和传承而成为传统的一部分,或因不适而湮没在过往之中。为了获得关于传统较清晰的认识,我们需要将传统自身的某些特点展开论述。

首先,传统具有多样性。传统不是一,而是由众多传统交织而成的共同体。传统“包括物质实体,包括人们对各种事物的信仰,关于人和事件的形象,也包括惯例和制度”、“涵括一个特定时期内某个社会所拥有的一切,而这一切在其拥有者发现它们之前已经存在”[1]12。从古至今,人类在精神方面取得的所有成就、在信仰或思维方面进行的所有思考、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关系网络,以及科学研究取得的所有技术创新和生产的所有物质资料等,都可能在人们的使用和沿传中成为传统共同体的一部分。传统的更替是社会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如果把某些传统的式微与衰败作为否定传统的证据,那只会陷入对传统认识的片面认识中去。多样性是传统成为生活各个方面的行为范式的基础。传统的多样性越丰富则表明社会生活越丰富。

其次,传统具有持续性。持续而非永恒,传统也像人一样有其存在的时间限度,只不过传统不像人的生命那样有大致的生存年限。传统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终结。每一个传统都是在一定时期内作为某一方面获得普遍认同的某种范式,而当其与时代要求相矛盾时,便会失去存在的合理性。传统是世代相传的,一般信仰或范式要成为传统是需要多代人的延传。“一条传统链能以某种形式延传很长时间。”[1]16现存的一些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都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还有一些哲学、艺术传统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传统的延续不是始终保持其最初的面貌,而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

再次,传统具有可塑性。传统并非生而有之,是在世代不断的生活实践中积存与沿袭的产物。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人形成了他们的传统自身。有些传统最初是在人不自觉的情况下产生,并在意识到并获得传统自觉的情况下延续、传承或抛弃。传统必然地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在世俗社会生活起主导作用的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理性知识,而是经验的知识。一些传统基于错误的经验知识,即便当时未被察觉,而当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水平达到更高的程度后也会被毅然地抛弃。传统的持续不断地更新为其存在注入新活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需要以及面对的问题都在不断地变化着,如果始终传统保持其固有的面貌一成不变,那么它很难长久的存在下去。众多的传统共同搭建了人类生活于其中的建筑,当雨水成灾,我们需要在建筑的四周筑起围墙;而当严寒以至,我们会封闭窗户来保持室内的温暖;而最后因为需要太多而需要对建筑进行极大的调整时,我们可能会推到了重建。传统的可塑性是其持续性的保障。

最后,传统具有基础性。“传统作为新的信仰和行为范式的出发点”[1]47,即新传统以旧传统为出发点,并借此以肯定或否定的方式获得其存在的合法性。传统的存在前提是其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即经过了特定时代的提炼和权威论证。每个时代,传统都会经受这样或那样的考量来验证其合法性,人们或增加,或删除,亦或修改部分传统的内容以适应时代变化带来的新要求。彻底的否定传统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一项新的传统是无法想象的。而完全肯定接收并继承传统的方式是存在的,但却是不可取的。人类的超越性要求传统要在继承下来的各种内容之上,不断地增加新内容和创新成分,这已成为传统的一部分。当然传统并非都是以显现着的状态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更多的是化为一种无形的传统之网,人们生活于其中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传统便是在这种无形状态下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 对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合理性的思考

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是一套属于社会的伦理价值传统。然而,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提出,不可避免地面临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如,传统属于过去和现在,而本文所说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更多的是属于未来,应该如何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三者之间的关系?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与传统的关系怎样?它们如何联系?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是否是未来人所需的?如何评判建构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是否可能”便是要问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得以成立的理论依据,它要求进一步从理论上回答传统与未来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的根据与可能性。我们需要以历史的眼光和动态的视角审视问题背后的本质。

社会伦理价值体系能否真正成为“传统”,那要看所建构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是否拥有成为传统的条件。简单地说,我们需要给出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传统合法性证明。所以,我们在这里要进一步认识传统的内涵,以及传统和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之间的关联性。传统首先是一种在世代更替中继承下来的东西。每一代都会有人想要破除和超越传统,希望通过另起炉灶来阻止传统的影响。然而,如果除去他们继承下来的那部分传统,那么他们会发现剩下的东西少到可怜。世代更替会把时间伸向未来,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传统与未来社会中的传统联系在一起。其次,传统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它化为无形之网融入到人们生活之中的传统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所有领域,并且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传统作为一种获得合法性的理性或经验知识,在一定时期有着真理性。最后,传统具有持久性。持久性是传统影响力得以展现的基础。传统的持久性表现在它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将自己延传下去,通过具体的有形体的物质材料、通过信仰、通过艺术作品和文献记录等等。传统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传统也因此获得了持久的生命力。

我们可以认识到传统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上述传统的特征和成立的条件为讨论“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是否可能”提供了理论参考。我们可以肯定,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在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现在的传统与未来社会中的传统是紧密联系着的。传统不会在现代的时空之中断绝,它的影响会一直延续到社会的时空之中。现代社会中的传统会经过历史的变迁,在社会的时空之中成为人们所信仰的价值传统。所以,我们所建构的核心价值观也可能成为传统,通过世代的继承和发扬而在未来社会中发扬光大。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长河之中已经出现过众多人为建构的社会价值成为传统的先例。比如,霍布斯、卢梭等人建构的社会契约论传统,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建构的三权分立传统。而在此前的时间长河中,这样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社会契约论是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理论,即通过把社会和国家看作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来说明政治权威、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的来源、范围和条件等问题。而三权分立理论则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这一思想对美国的宪法制定者影响很,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美国宪法规定了国会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而且弹劾的事件发生过数次。这些传统在他们生活的时代只是理论上的建构,而在今天已然成为闻名于世的西方社会的政治传统。人不是被动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是凭借人的主观能动性有目的地建构他们生存的世界。在人类不知道何为传统的年代,人为建构传统是不可能的。而在人类的传统自觉觉醒的今天,传统的建构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可能。

我们生活在传统的无形大网之中,但却不仅仅是生活在传统固有的网域之中。我们继承时代延传的作为我们今天行为和生活范式的传统,但也不仅仅是接受来自过去的传统。我们不是为继承而继承,而是为了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将传统积累性的意义和价值,亦即共时性方面转向历时性方向,或者说是转向在每个阶段吸收过去、规范现在和建构社会的特殊意义。”[2]22时间长河永不停息的流向社会,而人类也会不断地前进,他们的传统也会不断地被延传。“未来”成为“现在”,再变成“过去”,而传统也迈过“现在”,走向了“未来”。

三 对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所遵循原则的思考

虽然重新建人们乐于接受且稳固的观念、惯例、信念等的传统体系并非易事,且要时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阻力,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能实现这伟大的构想。通过上述的说明,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的可行性。传统与未来并非是相互冲突的存在。时间的连续性将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理论建构的可能性已经具备,而在实践中会遇到怎样的问题却是难以预料的。所以,我们需要确立在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尽可能的给予实践以正确的指导和价值指引。

首先,预见性原则。“预见性是人的认识的一种超前性反映”[3]。人类能够通过在由现实向社会的动态变化过程中把客体的实际状况同主体的认识能力尽可能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对存在于社会的某种可能性作出预先判断。如果人类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对现存世界进行单纯地描述的层面而不去建立有关社会的明确观念,那么人类只能获得对于自身“从何处来”的认识而无法回答“往何处去”的问题。预见性原则就是要求我们不断地从理论上思考论证社会应该是怎样的、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风险,而且条件允许是还不断地进行实践尝试,在对历史的反思和对现实的批判的基础上,把自身实际思考研究得到的理论成果融入到对社会的预见和构想之上。

预见性原则基于在特定的原因与特定的结果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中存在着某些普遍的客观规律和因果联系。相对于自然之中的因果联系而言,社会之中的因果联系要更加的复杂。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历时性上看,在一定因果序列之中,因是因,果是果。然而从共时性上看,社会整体上又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关系网络,而作为社会网络节点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

虽然,我们无法借此必然而确切地知道社会的事情,但在一定社会现实积累的因果之关系中仍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关于社会的知识。现代社会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中很多我们目前无法解决,例如道德危机。道德危机的出现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背景,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其解决必然将会伴随着社会某些方面的变革。社会发展到社会的某一阶段道德危机的问题便会得到很好地解决,但这一过程仍需要人为因素的参与。在理论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过程之中坚持预见性原则,就是要认清隐藏于社会现实之中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因果联系,并以此在对现存事物的认识之中把握社会的可能结果。通过预见性,我们能够认识到社会伦理问题发展的方向,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因此,我们则需要在建构伦理价值过程中增添与社会可能需要的价值元素。这也是我们要建构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生命力之所在。

其次,继承性原则。我在前文中谈到新旧传统的关系,新传统以旧传统为出发点,而且彻底的否定传统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一项新的传统是无法想象的。就像人类的血脉延续一样,传统也会在继承在先的传统符合时代特征的部分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通过在继承下来的内容之上不断地增加新内容和创新成分,传统不断地获得新的生命活力。

继承性作为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理论实践原则的原因有多种。第一,因为任何一代人所具有的行为范式和信仰范式等主要都不是由这一代人本身建立的,即一代人使用的东西、持有的信仰和惯例大部分不是这一代人首创的[1]67。同样道理,我们这一代人所进行的伦理价值观的构建更多的作用是在未来,而非当下。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感觉到核心价值观在当代人的生活中的影响范围是有限的。现代社会呈现出我们见到的模样,并非都是现时代的人创造的结果,而是从古至今历史发展和积淀的结果。人类今天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巨大的飞跃,发现和创造出无数前所未有的事物;然而在人文社科这些关乎人的本质、生存意义和价值等的领域,人类继承的传统依旧占据着无与伦比的地位。第二,因为继承性是新传统地位合法性的来源。新传统存在的前提是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而新传统批判地吸收旧传统的精华,历史的继承了旧传统合乎时代发展和人的现实需要的部分。新传统便是在这种批判性之中以肯定和否定的方式获得其存在的合法性。

所以,我们在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时不能凭借完全的设想而创造出一个理论的价值体系。这样做无疑就像建造一座空中楼阁一样不切实际。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之中诞生了无数优良的传统,这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巨大的宝藏。然而近百年的对待传统破陈推新的意识让我们对自己民族的传统感到陌生。我们需要对优良传统进行系统的整理,并从中提炼出符合时代特征的部分。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解决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的精神危机的需要。继承性并不是要局限于本民族的优良传统。时代发展到今天,全球化进程加速世界整体的交流,其他民族特有的发展形式以及形成的优良传统也具有极好的参考价值。

最后,善价值原则。在论述传统时,我并没有过多地涉及传统的好坏,即便现在我们认为是不好的传统,在以往的社会中也许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为传统是人与特定的时代相结合的产物,而用现时代的标准去审视过去的传统是不适宜的。但是,如果我们要人为地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那么就必须对其进行好与坏的评判。这个评判所遵循的便是善价值原则。同时,我们还要将善价值原则应用到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理论和实践之中。善价值原则,就是我们建构的伦理价值传统要有益于社会精神危机问题的解决,有益于实现社会成员过上有意义、有价值和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人类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人的主观性因素。而且,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参与到该伦理价值传统的理论建构之中。其内容是否能够给人们的价值观念以正确的指引?其形式是否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其理论建构和实践之中是否能够客观公正一视同仁?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作为评判标准,其目的为了使得我们所建构的传统向好的方向发展,并且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起到有益的作用。对于必然导向善的价值传统我们提倡并践行;对于必然导向恶的价值传统我们遏制;对于可能导向善也可能导向恶的价值传统我们要经过考量其通向两端的可能因素,并进行规制。

结 语

传统以及传统的现代价值需要我们的正视,而非无关痛痒的批评了事。我们依靠传统来获得对自身身份的认同感和民族的归属感,并通过传统这条线与他人产生关联。在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建设问题上,我们不能够,也无法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建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统伦理价值体系是我们必须要借鉴的重要范本。这不是照搬古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道德需要也在发生变化。我们要重新审视传统伦理价值体系,实现传统道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伟大工程,我们将这一过程所要遵循的原则总结概括为三项,预见性原则、继承性原则和善价值原则。预见性原则要求在认清社会发展变化规律以及因果联系的基础上,判断社会伦理价值的变化趋势和发展方向,从而实现所建构伦理价值体系的包容性;这也是我们要建构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生命力之所在。继承性原则要求我们对优良传统进行系统的整理,并从中提炼出符合时代特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内容,使得传统道德在新时代重新焕发活力。善价值原则是在整个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理论和实践之中评判优劣所遵循的原则,基本内涵是我们建构的伦理价值体系要有益于社会道德危机问题的解决,有益于实现社会成员过上有意义、有价值和有尊严的幸福生活。我虽然从传统视角对当代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进行理论思考,包括了对传统的再审视,对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可行性的理性考察、对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遵循的原则的阐述,以及对建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依赖的主要条件的分析四个方面,但是,这是一项实践的伟大工程,理论思考是极为重要的第一步,却是远远不够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建构是一项未尽的事业,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1][美]爱德华·希尔斯.论传统[M].傅铿,吕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美]乔治·麦克林.传统与超越[M].干春松,杨凤岗,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3]旷三平.预见性:认识活动一个不可忽视的本质特征[J].广东社会科学,2000,(5):45-50.

(责任编校:张京华)

B824

A

1673-2219(2017)04-0056-04

2017-01-05

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道德生命力与社会道德建设研究”(项目编号CX2016B176)阶段性成果。

卢明涛(1989-),男,安徽阜阳人,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伦理学原理和应用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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