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财务公司的影响研究
2017-02-23王珏
王珏
摘要:文章通过测算财务公司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情况,深入剖析“营改增”对财务公司各方面的影响,并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为财务公司应对“营改增”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财务公司 税收负担
务公司是为隶属于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贴近实体产业的持牌金融机构,从上中下游产业链为集团公司实体产业提供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调节资金盈缺,对集团公司资源配置调节作用明显,对产融结合贡献巨大。财务公司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重要纽带,“营改增”试点,给予产业企业、企业金融资本与税收经济三者重新融合的契机,给财务公司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业为最后一批试点行业之一。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后,由原来营业税税率5%,改为按6%征收增值税。
一、财务公司行业“营改增”前后的税负情况测算
(一)“营改增”税负测算方法
实际税收负担测算的计算方法,即:实际税收负担=(企业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总收益,对于财务公司而言,其利润总额代表其经营的总收益。因此本文计算财务公司实际税负的公式为:
“营改增”前:实际税收负担=(营业税及相关附加+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
“营改增”后:实际税收负担=(增值税及相关附加+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
(二)“营改增”前后税负具体测算
根据表1财务公司“营改增”前后税负情况对比表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一是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是“营改增”征收率的变化影响,财务公司的流转税税负率由税改前的5.6%上升到税改后6.52%,净增加约1个百分点;三是财务公司的相关应税收入由价内税转为价外税,营业收入价税分离后,较税改前下降5.6个百分点,从而影响到利润总额的减少,所得税费用净减少47.3亿元,实际税负率也由之前的23.26%下降到20.13%,减少3.13个百分点。总体上看,受到“营改增”影响,财务公司的利润表得以“重构”,并且加大了进项税的抵扣范围,全行业的综合税负有所降低,对于财务公司行业是长远的利好。
二、“营改增”对财务公司的影响
(一)“营改增”导致商业模式变革
首先是影响定价策略。营改增试点办法规定,贷款服务相关服务产生的利息、费用、佣金等支出均不得作为公司的进项抵扣税额,即财务公司对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贷款服务所收取利息收入实际上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不能将存款利息支出抵扣掉,内部成员单位支付的贷款利息不能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不能提价转嫁税负,这导致贷款服务既有的成本线上升,或调整原来营业税下的定价方案影响现有相关贷款合同条款的修改及未来的商业谈判的价格。
(二)影响公司业务方向、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
“营改增”影响财务公司各方面。财务管理方面,“营改增”改变原有的会计核算方式,要求预算管理需要更加细致,报表填报更加繁琐,税务申报及发票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新规范操作流程,给公司整个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务流程方面,公司各项业务方案和流程需要重新梳理和调整,如《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免征增值税,其定义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财务公司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加入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并与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短期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这一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业务免征增值税,同时在《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也补充了扩大金融同业往来免征范围,明确对同业存款等六项同业,纳入“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内,其相关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这些规定对财务公司在业务方向选择和模式重构也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营改增”影响信息系统的创新升级
“营改增”对财务公司而言,不仅仅是简单的在财务管理方面有较大的影响,更会涉及到公司信息系统的创新升级。与营业税相比较,增值税要求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工作量也会有很大的增加,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系统支撑,以提高工作效率。相比较其他行业的系统改造只需要修改升级一个财务系统系,财务公司与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以及外部银行有较多的联动系统,系统改造涉及面广。对核心业务系统的影响的重点在于目前的业务系统的价税分离改造;对会计核算系统升级的重点是公司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会计平台、月末处理等的调试是否顺利,达到快速切换、平稳过渡的目标;财务公司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导致系统升级改造短时间难以完成,这会极大影响到财务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因此对所涉及到的业务,应该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三、“营改增”后财务公司在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务公司的各方面,“营改增”后,财务公司的增长更倾向于向内涵式、精细化发展方向转变,这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需要高度重视,整合内部资源,统筹安排,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过渡。
第一,调整业务模式,识别防范风险。“营改增”已试点一段时间,财务公司要针对试运行阶段各项业务识别出现的风险点,及时梳理,分析总结其产生的深远影响。业务部门要进一步熟悉准确把握增值税征税特点,深入剖析增值税对财务公司业务模式的影响和成本的影响,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出台的公告解释,对各项业务的实际税收负担、盈利情况进行测算分析,力求可行性较高的筹划方案,充分考虑财务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业务的开展模式。对于综合管理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要调整绩效考核方案、业务操作方案及采购实施方案,增值税价税分离对业绩的影响也涉及人员绩效考核。
第二,加大对进项税额的获取。目前财务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主要是人工薪酬,而人工薪酬福利没有进项税可抵扣,因此在日常商业往来时,要尽量与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合作,尽可能获取更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进项税抵扣;深入学习、密切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法规政策,吃透要求,充分利用“营改增”的优惠政策减少公司的税收负担。
第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财务核算办法。财务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理顺增值税发票从最初的领用、对外开具、传递获取、查验真假、认证到最后的台账登记流程、不相容岗位的内部控制及互相监督,自查严禁凭空开具和获取虚假发票的行为,排查增值税发票所可能引发的潜在的涉税风险。按照“营改增”的相关部署要求查漏补缺,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做好与增值税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第四,组织各部门继续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加强对“营改增”影响的理解。财税[2016]36号文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出台了如《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外来等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等相关规定,对“营改增”政策做出了进一步补充解释,政策补丁不断推出,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税制,财务公司要积极开展“营改增”各项政策讲解和税务培训,帮助员工尽快熟悉“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对照出台的“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能享受优惠条款的,要积极申请获取新税制的税收优惠。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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