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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体论”建构的理论基石及其意义

2017-02-23

关键词:本体论逻辑建构

郑 莉

“生活本体论”建构的理论基石及其意义

郑 莉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01)

作为国内最早、也最具代表性的提出生活方式研究的学者,王雅林教授最近推出又一力作《回家的路:重回生活的社会》。不同于以往对生活方式的经验研究,此书呈现了王雅林教授试图将生活置于本体论高度重建一种不同于“生产型社会”的“生活型社会”的理论努力。正如王雅林教授所说,对“生活”概念的学理追究绝不是简单地出于纯学术的兴趣,而是出自对如何实现中国创新发展问题这一强烈的问题意识。由此,他将“生活”概念作为如何走出一条不同于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存在形式的全新发展道路的基石性概念。

一、“生活本体论”建构的理论基石

既然“生活”是一个基石性概念,那么我们就要回答如下的问题:何为“生活”?为何要将生活置于本体论的高度?“生活本体论”的理论基石是什么?在王雅林教授看来,“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凝聚着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意识形式的概念。“生活”的概念特性虽然具有“日常性”,但不能将“日常性”作为“生活”概念的全部,日常生活只具有“自在性”的特性,而缺少“自为性”的特性。王雅林教授在突破西方研究范式的基础上,从生命、活动、社会性三个维度揭示了完整的生活概念的内在规定性。生活概念表征的是作为个体的人所承载的特有生命形态的社会性存在、展开、实现形式及意义追寻的行动体系,它构成一切社会事物的本源和本体[1]131。正因为生活是社会的本体和人们从事包括生产在内的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生活才具有了本体论的地位。纵观全书,我们可以整理出其“生活本体论”建构的理论基石:

首先是马克思的“三形态说”与“三层次”的生活本体论。王雅林教授指出,人们通常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表述为基于生产方式演进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说”,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但实际上,如果历史唯物主义以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而社会存在就是“现实的人”和他们的“历史性的生活过程”,就是人如何生产自身生活的实践活动的话,那么它应该是一种“三形态说”。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从人的生命活动的社会形式及生存状态角度提出社会形态演进的“三形态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特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三形态说”更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脉络并更具解释力,它提供了重要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王雅林教授指出,从“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出发,本书提出作为社会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结构应内在地包含“生产为什么”、“社会生产何以可能”和“好生活的社会形式”相互关联的“三个层次说”,并在对历史唯物主义重释的基础上,提出要把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社会主义目标的至上性内在地统一起来;超越GDP主义和“消费型社会”生活模式,而走“生活型社会”发展的路子;建立以社会为中心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良性互动、共同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合三而一”的社会动力体制[1]24。

其次是费孝通的社会生活论。在费孝通先生看来,社会和生活是连为一体、密不可分的。社会就是“许多个体用分工合作方式生活”、“社会就是群体生活”[3],社会和生活是包容一体的,即一个人只有在群体中通过社会的方式才能“得到”自身生活。换言之,社会就是满足“一个个人”生活需要的群体结构方式。也正是由于作为人的生命形式的生活及实现生活需要的结构方式的存在,社会才成为一个“实在的世界”。社会是由人的生活需要满足行动连接起来的隐性结构(生活)和外显结构(分工合作体系)互动生成的体系。而社会学作为研究人在群体中生活的一门学问,主要看人与人怎样组织起来经营共同生活,形成社会结构。社会学的基本信仰是“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最后是日本学者广田康生的生活结构论。生活结构论构建了一个个人(生活主体)—生活结构—社会结构的结构图。从生活逻辑出发,看生活者通过“日常实践”是如何结成“个人关系网络”,进而在同正式制度的勾连中如何组织起“自己的社会”的。这种研究脉络背后隐含的社会的“根本性存在基础”和本体论信念即“生活”。广田康生的生活结构论打通了生活逻辑和制度逻辑之间的壁垒,提出了并不存在一个比生活逻辑更为强大、或凌驾于生活逻辑之上的制度逻辑的理论观点[4]。

王雅林教授认为,无论是马克思的生活本体论、费孝通的社会生活论,还是广田康生的生活结构论,他们都以不同的方式诠释了生活所具有的本体论地位,并确立了制度逻辑奠基于生活逻辑,并与生活逻辑相互建构的理论观点。这些不同的理论诠释成为王雅林教授搭建其生活本体论大厦的理论基石。

二、“生活本体论”建构的意义

西方学者将20世纪下半叶的社会称为“风险社会”“消费社会”“后现代社会”,等等。其中,布希亚专门著述《消费社会》,其意在用消费社会来表明西方社会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与之前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社会不同,消费社会对个体身份的确定依据的是他的消费,是他的品味(taste),而不是他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对个体身份确定的角度说,消费社会有别于生产社会。然而,消费社会是一个“信用卡的社会”、一个“欲求”的社会、一个不接受“延迟满足”的社会。在消费社会中,不能顺从“消费者的游戏”的人则被视为“废弃的生命”、“有缺陷的消费者”和“新穷人”[4]。从这一点上说,消费社会与生产社会一样,都是一个异化的社会,一个资本逻辑贯穿的社会。所不同的是,生产社会是一个早期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消费社会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是一个晚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王雅林教授之所以提出“生活型社会”而非“消费型社会”,其意在用生活的逻辑代替资本的逻辑,实现人的本性的复归。换言之,在被资本逻辑所支配的社会中,人处于物化、异化状态,这种模式不能成为中国人通向幸福生活的诺亚方舟,中国人必须寻找新的社会生活模式,这个模式就是“生活型社会”[1]72。 这种“生活型社会”本身是一种应然的价值判断,它强调生活逻辑的贯穿性、人的自由和发展的至上性,它在充分发挥资本的文明促进作用和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克服其悖论效应和“双刃剑”缺陷。总之,“生活型社会”就是为生活逻辑所贯穿,通过创造日益丰富的物质、精神和生态财富不断满足人的真实生活需要,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生活场域和生活方式的社会。

“生活本体论”建构的另一重要意义是寻求建立中国的学术话语体系。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形成自己的学术话语体系,是一个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走向成熟、形成特色、产生国际影响的重要标志。“生活本体论”的提出是这一方面的有益尝试,该书在解释“社会”概念的研究范式上敢于突破,通过建构“生活论”研究范式,把生活纳入“社会”概念的内涵并形成新的概念结构和解释框架。正是这一具有基石性地位的“生活”概念不仅在实践层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提供了学理支持,而且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范式创新意义。

三、方法论的反思

王雅林教授的生活本体论在社会科学方法论层面上展现了超越结构论与建构论的一种关系论的理论策略。结构论强调在社会世界自身中(不仅符号系统、语言和神话)存在各种客观结构,它们独立于行动者的意识和欲望,并能够引导或约束这些人的实践或他们的表象。结构论将社会看作一种客观的结构,可以从外部加以把握,可以无视居处于其间的人们的各自看法而从物质上观察、测量和勾画这种结构的关联接合。这一立场的主要危险在于:它将自己构建的各种结构看作自主主体,赋予它像真实的行动者那样“行为”的能力,从而使抽象的结构概念物化了。它只能消极地把握实践,最多只能用“学究”式的对实践的思考来替代行动者的立场,而这只不过是对分析者建构的模式的执行操作而已[5]。而建构论则是指在社会分析中要考虑行动者的感知、思想和行动的模式的社会生成过程,以及社会结构的生成过程。正如常人方法学的代表人物加芬克尔所言,具有资格能力的社会行动者通过“日常生活里有组织的、富于技巧的实践”持续不断地建构他们的社会世界,而社会现实就是这些“持续不断地权宜行为所成就的”[6]。个人机警自觉,社会就像是从这些个人的决策、行动和认知中涌现出来的产物;而世界对于这些人来讲,又是那么亲切熟悉,饱含意义。

生活本体论体现了将结构论与建构论予以综合的理论立场。用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表述就是“结构主义的建构论”和“建构主义的结构论”[7]。同时,这也体现了当代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即从实体论走向关系论。正如法国著名历史语言学家本维尼斯特(Benveniste)所说,表述社会现实的常识语言具有一种突出实体牺牲关系的倾向。正是这种倾向导致了社会学中常见的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对立,并进一步发展成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集体主义的对立。这些预设对理论毫无意义,且和各种政治对立和社会对立密切相关。社会科学没必要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因为社会现实的内容既体现在行动的现实中,也体现在结构的现实中。二者同样重要,就存在于关系之中。

王雅林教授的“生活本体论”就是基于这样一种关系论而建构的,人是一种社会性和关系性的存在,社会的本质归根结底是围绕生活而以不同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关系和结构。只有从关系论出发,才能融通制度逻辑与生活逻辑,也才能真正将理论的逻辑变成实践的逻辑。

[1]王雅林.回家的路:重回生活的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3]费孝通.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0:34.

[4]广田康生.移民和城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GARFINKEL H.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M].Cambridge: Polity Press,1967:10.

[7][法]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7.

2017-10-12

郑莉(197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省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活方式研究会副会长,从事生活方式和理论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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