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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果导向之于《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

2017-02-23熊英灼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情报学评量导向

熊英灼,李 芬

(1.湖南警察学院 侦查系,湖南 长沙 410138;2.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海南 海口 570208)

学习成果导向之于《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

熊英灼1,李 芬2

(1.湖南警察学院 侦查系,湖南 长沙 410138;2.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海南 海口 570208)

《犯罪情报学》课程主要培养公安专业学生情报素养和情报意识,使其熟练掌握搜集、整理、表述、存储、检索、分析研判与应用犯罪情报的基本技能。《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应坚持“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学生自我导向学习的教学策略,重视学生个别性、自主性及自我学习性;强调以学习者在未来公安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学习的起始,收集、分析相关资料,运用已知和寻求到的新知进行整合,进而解决问题,全方位提升学习者综合应用情报能力。

学习成果导向;教学环境;师生互动;翻转课堂;评量

一、学习成果导向的基本理念与具体作法

(一)学习成果导向的意义与特质

学生学习成果(Student Learning Outcomes,简称 SLOs)是指学习者历经一段学习,且完成某一单位时数、课程或学程后,应该知道、了解、并能展现出来的专业知识、技术、态度与行为。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强调学生是否能有效学习到其应有知识与技能,并以评量来检核及设计教学活动,显示课程、教学和评量是一体的。可见学习成果导向理念在课程设计、教学及评量方面均展现和以往教学不同的概念:在评量方面主张评量即是学习,在课程设计方面则强调以评量为起始点的逆向设计(backward design),而在教学方法上则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特性。

1.评量就是学习

Earl(2003)主张教学评量的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传统的评量是“学习的评量”(assessment of learning)*这种评量就是为了打成绩,对学习做认证,知道学生在学校进步与学业成就的情形,通常是指总结性的评量。;其次是“评量是为学习”(assessment for learning)*重点是借着评量来促进学习,必须预先告知学生对学习成果的期待,学习者本身要能自动自发去确认他已经学习到了,同时藉由评量也为下一阶段的学习提供讯息,促使教师搜集多方资料以调整教学,让学生不断地改进,这也就是所谓形成性评量或诊断性评量。;最后是“评量即是学习”(assessment as learning)*强调学生必须积极主动参与评量过程,学生在自我评量上扮演重要角色,学生是主动且关键的评量者。也就是藉由各项学习活动任务的评量,学生个人自我监控学习,并且从所获得的回馈讯息中调整学习内容与方式。。学生学习成果导向的评量,是将从前以「教」为中心,演进到以「学」为中心的评量。过去重视教师的输入(input),未来强调学生的成果(output)。当今教育改革主流是学习革命,教师必引导学生进行高度的学习,而评量则是学生学习的一部份。

2.从评量出发的“逆向课程设计”

学习成果导向理念强调学生的学习成果,此概念运用在课程设计时,必须改变以往教学活动的设计模式。传统的教学活动设计是订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活动,规划评量活动以确定是否达成教学目标。而强调成果导向的课程设计必须从可接受的学习结果出发,即教师以学生的期末学习成效为标竿,制定教学目标,进而规划课程进行的方式。此理念将有助于教师重新思考其课程设计,改变以往以教师中心或教科书内容为主的课程设计,而以本课程中学生最需要展现的能力是什么,来决定课程中重要的优先课题,使学习目标能够符合学习者的需求。

3.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学习成果导向的提倡,使得传统以教师为中心(teacher-cen tered)的讲授方式,逐渐转向学习者为中心(learner-centered)的教学模式。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旨在引导学生建构知识,创造不同学生的成功经验;教学结构强调融入学生各种学习经验,重视学习过程中的评量,以确保学生学到需要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学生需在合作、互动的学习环境中,主动掌控自己的学习;而教师则在积极设计学习情境,发展学生的天赋及能力,提供给学生多元学习和成功的机会。

(二)学习成果导向的主要内涵及作法*为协助大学校院建立学生学习评估制度与实施相关工作,使大学教师能具体实践学生学习成果评量,近年来美国西部各州校院协会(Western Association of Schools and Colleges, WASC)定期举办“学生学习与评量工作坊”(Retreat on Student Learning and Assessment)。

1.确定学习目标

目标(goals)是指广泛且长期的学习期望之描述,能指引学生努力方向,通常与大学校院或学程(系所)的宗旨、价值或愿景相符合。要先清楚叙述目标,才能发展明确的成果、证据、准则及标准。

2.学生学习成果与课程教学的结合

学生学习成果(SLOs)通常包括知识与理解力(认知)、态度与价值观(情意)、实际技能(技能)及行为。它是学生学习评量的基础、对所有教与学的活动提供方向。

3.搜集学习表现的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学生所做的作业,能显现学生学习成果的表现水平。搜集学生学习表现的各种作业的形式可能包括:计划/企划、发表/演示、报告、问题的回答等。

4.制定各项证据的准则

准则(criteria)是指期望学生完成的作业所应具备的质量要求,这些准则除能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外,亦表征着教师的专业判断,支持教师进行客观的评估。针对不同形式的作业需分别订定不同的检视准则。

5.订定评量的标准或量尺

评量的标准(standards)或量尺(rubrics)是指对每一准则不同水平的描述或准则的特定指标之描述,有助于对学生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估。标准或量尺除了评核当下的学习状态外,也提供明确的努力方向。教师设计准则与标准时,可在专业考虑下决定实行质性或量化的标准与量尺。

二、信息时代下《犯罪情报学》的课程教学

由于信息与网络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的快速发展,使得将其运用于开发学习教材、改善学习环境、扩展学习资源已是一项重要的教育策略。教育界试图利用ICT的特性,在原有学习情境中加入新思维,以提高学生学习成效,因此电子化学习 (electronic learning, e-learning) 应运而生。E-learning在《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中特别强调学生学习的目的本质。教学者应用资讯科技的种种功能,将知识生动活泼地呈现在问题导向的线上课程中供学生自由选择。因此,教学目的不再是直接传授教师个人的权威知识,而是协助学生在提问与思考的反复练习中主动获取知识。在教与学的互动过程中,学生不应该再被动地说“I am ‘taught ’by a teacher” ,而应该主动地说“I ‘learn ’from resources”.

在结合信息科技的e-learning环境中,教师将课程内容以数字形式呈现在网络上,包括文字、图像、影像、声音动画等,让学习者可以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透过因特网即可存取课程内容并与之互动;一个建构完善的 e-learning环境,除了可以让教学质量得到改善,亦能让学习者获得更高质量且丰富的课程内容,进而提升学习成效。而随着电脑、网络及云端科技的普及,教室已非唯一或必要的教与学场域。教学环境充满变数,它由人、时、地、物、略等五种元素(都是变数)所构成,缺一不可。《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效果必须由此等元素产生良好的互动才能显现。

(一)人

教学因“人”(施教者——教师与受教者——学生)的互动而发生。因此,人在教学环境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学习成果导向理念指导下,教师角色主导教学,翻转为学生变成主体。但不论角色如何变化,施教者与受教者各种特质深深影响教学效果。就教师而言,其专业素养如学科领域素养、教学专业素养与经验等是教学关键,而其人格特质如情绪、热诚、耐心、包容等更不容忽视,有专业素养及正向的人格特质是影响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在《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中,教师面对受教者而言,必须检视学习同一课程学生的同质性程度、动机水平、需求程度、先备条件及年龄层等。另外,从学生特质考量,能力优秀的学生相当适合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但学习困难的学生恐怕无法完全靠自学吸收教材。因此,教学者如能针对自学困难学生,设计更多有视觉提示或逐步解析、或提供更多具体范例的教材,较能照顾到能力较弱学生。换言之,“适应性教学”(differential instruction)需要受到重视。

(二)地

“地”泛指空间。实施《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需要一般场地或特殊场地,都要事先规划,同时也要考虑到场地的照明及舒适程度,这些看似与课程无直接关系,但必然会左右教学的进行。若要实施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实施场地的安排如前所述,虚拟环境如电脑及网络设备更是关键。

(三)物

“物”则指教材(书籍、讲义等)、教具(必要的或选择性的)及网络、网站资源等。实施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则网络、网站资源特别重要,因此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录制教学影片,影片的录制须讲究品质。由于一个教师较难做到录制所有的教学内容,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在推动时,如能做到各科教学群分工录制影片,则有助于系统化教材的制作。分工合作的结果,讲师可能是跨班级、跨校际的。

(四)时

“时”包括《犯罪情报学》课程实施进程以及教材施教时间分配。课程实施一般可分为短至几小时,如某些特定主题的研习;中则通常为数周,如一两个特定主题的研习或训练,以及长至一学期甚至一学年等三种进程模式。教材施教时间分配可分成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一般来说,程序性或技巧性教学采取中式教学较易熟练;概念性或理论性教材采取分散式教学时间较充裕,便于思考与理解。

(五)略

“略”即《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策略或教学方法,也包括教学活动设计规划。而课程水准大致可分为初级、进阶、专题讨论等三级。以传统常用的讲授与讨论为例,初级课程讲授宜多于讨论,进阶课程讲授与讨论分配大致可均分,而专题讨论课程当然讨论要多于讲授。如采用以学习者为中心方式,在实体教室的教学策略或教学方法皆要妥善规划与设计。

教学不论以传统方法或创新方法,根本问题即是否达成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否达成不仅依教学规划完成程序,就算达成,也非教师主观认定或学生喜欢就算达成,而是能客观衡量出学生是否真正学到了,这是个最根本而常被忽略的问题。因此,在《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中坚持E-learning有其创意所在,此创意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也非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教学模式。因此,必须同时考虑人、时、地、物、略等教学变数,再从这些变数中有系统的试行教学,找出此等变数最佳的组合,才能充分显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效果。

三、学习成果导向对《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的启示

(一)揭开教与学的“黑盒子”

教师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成效的关联有时宛若“黑盒子”般,彷佛看得清却似乎摸不明。目前各校的现行机制,多以学生教学评量问卷来评定参考教师教学表现。虽然各校实施教学评量问卷多年以来均获得不错的具体成效,但仍让人忧心学生未必能公正客观地看待问题;愈严格认真的教师往往分数愈低,故不受欢迎的教师并不一定意味着其教学质量不优异。

至于学生学习成效层面,一般多由教师计算期末成绩高低加以评断;但教师面对同一科目、不同班级的学子时,给分标准未必相同,加上评量内容的差异,以致无法比较整体学生的学习成效。学习成果评量是将教与学的质量成效转为标准化的利器,宛若将前文所说的“黑盒子”变成“透明箱”。在《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中透过学习成果评量可掌握学生学习成果概况,以检讨整体学生学习困难点及学习能力的不足,以此作为本课程反思与重新设计的依据,并希望能引导作为学生选课及强化能力的参考。

再者,学习成果评量以公平公正且具有信度、效度的标尺所量测。意即校方采用同一水平基准测得学生成绩表现,以检讨教师教学成效(如:教学质量优劣,或是改善空间),以此发掘出让学生学习成效具体呈现的杰出教师。实施客观且具信度与效度的学习成果评量后,教学优异教师的经验谈、教学方法与教材,均可透过研习会、工作坊、教学团体等方式,有系统地传达给其他教师,以促进提升教育组织的整体教学能量。同时还可以藉由学习成果评量判断学生学习弱点,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及竞争力。

(二)校准教、学与评量,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并不只是评量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透过评量方式引导《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活动的改变。学习目标、评量方式以及依评量而设计的教学活动三者必须整体考虑,学习目标的达成必须和作业型态配合,而作业型态也必须配合评量方式。例如:本课程在教学理论探讨部分,不只着重在认知层次的理解,更希望达到应用层次,因此除了随堂、课后及期末测验外,也会加入课堂小组讨论及实训成绩。本课程也重视同学间互动与合作,因此会倚重小组学习成果作为评分依据,例如实训作业报告、演示都是以小组表现来评分。可见在本课程的实践历程,评量学生获得知识的方式,不仅止于纸笔测验,而是要了解学习过程,将评分作为衡量学习目标、调整教学的工具,充分展现了“评量是为学习”的观点。同时将评量融入《犯罪情报学》课程设计,以教学演示此种可观察、可衡量学生能力方式,具体评估学生学习成效,也展现了“评量即是学习”的观点。教、学、评的统一和校准,可以提升教学质量,有效促进学生参与学习。

(三)由教到学的重心转移,精进教学专业素质

在学习成果导向的《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活动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传递者,而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引导者和协助者,教师应以引导者角色帮助学生学习。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挑战过去大学教师的授课方式,大学教授在专业上都是学有专精的专家,但鲜少有人曾接受过教学方面训练。Blumberg曾指出,培养大学教师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与练习。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近年来率先实施单元教学研究(Lesson study),运用日本单元教学研究精神,因应美国大学的文化和环境,加以调整和修正。大学教师精通本领域的专业知识,但常有专家盲点而不自知,容易忽略科目内容专业知识和学生经验间差距,无视初学者对此领域的陌生程度,只借着课堂提问及学生回答,无法获得足够信息来理解学生学习。透过单元教学研究,教师可利用逆向设计,从学生观点重新检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更要看到学生思考方式,规划适宜的教学活动,才能促进学生有效的学习。

《犯罪情报学》课程中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促使教师重新思考自己的教学是否能满足学生多元需求,教师已不能仅靠过去的经验来教学。如何透过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引发学生优质的学习,是当今高等教育机构和教师必须面对与学习的重要议题。教师应重新思考如何帮助学生精熟《犯罪情报学》课程知识内涵,同时思考如何让学生应用这些知识;接着要创造多元学习机会,让学生从不同活动去接触及运用这些知识。此种从教到学的重心转移,促使大学必须重视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的提高,提供更多资源,透过各种专业成长活动,让大学教师提升自己的专业教学水平。

(四)灵活运用翻转课堂,重新建构学习活动

就学生而言,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也促使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他们需要改变传统被动式接受方式,成为一个主动学习者。教师主动将学习任务交给学生,协助学生了解他们为何而学,帮助学生将知识内化,并能够对学习过程、学习成效有反思机会。为达此目的,教师必须运用多元方式,引领学生对知识探索兴趣,同时增加实训任务,让学生将公安理论与侦查实战有效结合起来。《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实践中所运用的课堂讨论与实训,即是将学习重心与责任回归学生身上,学生课前要先预习,在课堂上则着重讨论、分析与汇报,他们要学会如何讨论问题、如何完成实训任务,也要知道如何响应别人想法、如何表达自己意见。

此种方式和美国近年来兴起的“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或称翻转教学,flip teaching)理念相符。翻转课堂设计理念在于:属于记忆、理解层次的学习,教师可提供阅读材料或自制的数字教材,利用数字学习平台,提供学生自主学习,并记录学习内容。而课堂上的学习活动,则重视较高层次的应用、分析、评鉴与创造的教学,引导学生获得高层次的思考与认知学习,提升学习成效。可见“翻转课堂”即是调整“教师为中心”的传统讲授式教学,转变为“学生为中心”式教学。透过课堂讨论,强调学生彼此之间互动,让学生从彼此互动中学习如何反思,培养学生沟通合作能力;或运用问题导向等策略,协助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了解学习是教师与学生共有的责任,也学会为自己的学习成效负责。

(五)评量即是学习,评分量尺引导学习

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除了教学方式改变外,另一项需要改变的是学生学习成效的评量方式。教师要跳脱以往制式、记忆性的测试,使用不同评量机会和方式,给予学生学习上的回馈。亦即不仅在学生的学习表现上打分数,教师们要多使用实境(情境)性或个案分析等非传统评量方式,提供学生融会整理所学知识,并从中发掘、探讨原本未学到的新领域。把每一次评量设计为一个学习机会,也就是所谓“评量即学习”的作法。透过评量来加强学习经验,使它成为一个学习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终止。在《犯罪情报学》课程实践案例中,即透过实训任务及教学演示等多元方式评估学生学习,有的学生擅于分析、整理资料,并有良好组织及表达能力;有的学生则擅于教学演示。从不同评量中可看到不同学生亮点,也提升了学生学习自信。

评量即是学习,因此在各项实训任务评量时,教师可以和学生共同讨论制定评分量尺,更能展现学习的积极意义。评分量尺的运用一方面是将评分的心灵活动转化为标准化过程,评分标准明确,个人表现到班级整体学习成效都能明确可辨,师生也可针对评分量尺内涵进行讨论,让学生能掌握自己的学习过程。另一方面则是评分结果引导教学方向与学习,教学过程中除了引导学生如何评估自己和组员的作业成品,以达到较高认知层次外,更可帮助学生发展后设认知能力。这也就是学习成效学者所提倡的“教学是为了达成学习成效准则,并非为了考试而教学”(Teaching to the criteria, not to the test.)概念。

四、结 语

犯罪情报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其需要各种规格,掌握各类专业技能、不同层次的专门人才,我们在《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时也要结合情报工作实际,实现双向良性循环。“源于实战、高于实战、贴近实战、服务实战”是《犯罪情报学》课程教学活动基本理念,故本课程教学既要立足犯罪情报实战需求,又要考虑学生长远发展需要,而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与评量就显得尤为关键了。目前大学教师一直担任研究者和教学者双重角色,但在重研究,轻教学的情形下,大学教师汲汲于提升研究水平,却忽略本身教学质量的提升。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与评量让《犯罪情报学》课程中教、学活动与评量紧密结合,为学生设计各种学习机会,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并藉由不同评量管道以展现其学习成果,不仅提升学生学习参与,更能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公安本科教育过去在课程及教学自主信念下,教学或评量常成为教师个人主观的判断,缺乏客观及有效的评估标准,身为公安本科院校教师,当拥有更大课程自主权时,更必须时时探究自己课程发展与教学行动,主动积极改善自己的教学,才能有效提升公安本科院校教学质量。

(责任编辑:赵峰)

Abstract: The course of"Criminal Intelligence Science" mainly training the intelligence literacy and intelligence consciousness of police professional students, makes them master the basic skills of collection, arrangements,formulation,storage, retrieval, analysis and judgement and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intelligence . The teaching of "Criminal Intelligence Science" should adhere to the teaching concept of "oriented by student achievement " ,emphasizes student-centered, establishing teaching strategies of student self-directed learning,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student of individuality, autonomy and self learning;emphasizes the learning initiation about the problems may arise of the learner in the practice of public security in the future , collecting and analyzing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using the known and thenew knowledge sought tointegration, and to solve the problem, all-round promoting the ability of learners’ comprehensive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ce.

Keywords: learning achievement oriented; teaching environment; teacher-student interaction;flipped classroom; evaluation

LearningAchievementOrientedTeachingfortheCourseofCriminalIntelligenceScience

XIONG Ying-zhuo,LI Fen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 410138, China;Grammar School,Haina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Haikou 570208,China)

G642

A

1009-9743(2017)03-0139-06

2017-03-27

1.熊英灼,女,汉族,湖南南县人。法学博士。湖南警察学院侦查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学、情报学。2.李芬,女,汉族,湖南岳阳人。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信息化背景下《犯罪情报学》教学方法改革研究”(湘教通[2015]291号文件)成果之一。

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7.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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