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图书馆性质定位任务之时代转换
——以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视角
2017-02-23王向军
王向军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河南郑州450001)
论高校图书馆性质定位任务之时代转换
——以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视角
王向军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河南郑州450001)
对比2002版和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可以发现,新版《规程》更加突出工作人员队伍和基本办馆条件建设的重要性,更多地注入了依法依规的办馆理念。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将高校图书馆的性质由“文献信息中心”改为“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把高校图书馆定位为“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重要基地”,改高校图书馆服务于“教学”为服务于“人才培养”,是重新确定了高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与服务内容,是对高校图书馆性质、定位和任务的时代性改变,必将对高校图书馆未来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高校图书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15版
2015年12月31日,国家教育部印发了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作为指导我国普通高校图书馆建设发展的最为直接有力的指南性行政规范[1],新《规程》的颁布,必将对全国高校图书馆工作产生重要而持续的影响。
对比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程》(修订版)),挖掘新《规程》篇章顺序调整隐含的信息和规程的主旨信息,可以发现,新《规程》更加突出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更多地注入了依法依规的办馆理念。新《规程》对高校图书馆做出的新定义、提出的新任务,从多个方面释放出强烈的时代信息,是高校图书馆管理思想的创新与变革。
1 对人才队伍与基本办馆条件建设问题的重视
1.1 突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近10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极大地改变了高校图书馆用户的文献信息获取需求与习惯。图书管理人员为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服务,自身应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水平,了解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新媒体技术,具备与用户交流互动的知识文化水平,并能扎根图书馆,具有持之以恒的敬业奉献精神。否则,将很难做好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如信息技术建设发展规划、数据挖掘、信息素质培训、学科知识推送、阅读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馆务建章立制等。
21世纪前10年我国高校大量扩招,一批高校图书馆新馆舍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在补充工作人员的同时节约人员经费,很多高校图书馆大量补充了两类辅助馆员。一类是做着借阅管理、书报刊加工工作的辅助馆员,这种馆员普遍待遇低,入馆门槛低;另一类是从事普通参考咨询、用户培训、学科服务、系统与设备维护、分类编目等工作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的辅助馆员,这类馆员一般具备一定的学历与知识水平,但往往因待遇低,身份认同感低,造成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差、岗位流动性大,很难被委以重任。
一方面图书馆工作急需高水平的稳定的员工队伍,另一方面,大量辅助馆员进入图书馆工作队伍,这种混乱的新形势,推动新《规程》重视工作人员问题,申明图书馆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理念,
新《规程》对2002版《规程》(修订版)的章目顺序做了较大调整,将“工作人员”章节由第六章提前到了第三章,把工作人员对于图书馆工作的重要性突显了出来。同时,将经费、馆舍、设备由第七章提前到第四章,表明了对图书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经费、馆舍、设备基本办馆条件建设的高度重视。如:规定各类工作人员均应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入馆,规范对岗位工作的考核管理,提出人员待遇要实行评聘分离的办法等,这些对于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入职门槛和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将产生较好的促进作用。
1.2 经费和馆舍与设备仍是影响高校图书馆发展的大问题
馆舍条件差,文献经费少,现代化设施设备应用不足的高校图书馆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师生越来越不愿意去图书馆了,也不太关注图书馆了,图书馆在学校中的存在感越来越边缘化,成为校园中的清寒之地。
在现代高校,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良好的借阅环境、丰富的文献资源、便捷的信息查询借还设备及技术条件,很难吸引大量用户入馆或访问图书馆网站。在图书馆用户不足的情况下,谈提高馆藏利用率,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与信息服务职能,只能是一句空话。尽管近十几年来,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经费、馆舍与设备建设问题仍是制约高校图书馆发展的一大问题。
2 突出依法依规的办馆理念
新《规程》第一章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这个新增的貌似平淡无奇的条文,实际上释放出很重要的信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新《规程》出台的法律依据放在第一章第一条的位置,呼应了图书馆人几十年来孜孜以求的,将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纳入国家法律规范轨道的梦想与期待,也显示了我国政府将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态度与意愿。
除此之外,新《规程》另有两次明确提及依法依规办馆。第六章第二十条提出“保护用户合法、平等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第六章第二十三条提出“图书馆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用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些均表明,新《规程》在文本中更多地强调了依法依规的办馆理念。
多年来,我国图书馆事业缺少国家图书馆法及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办馆运营经费、人员配备、服务标准等方面一直存在着缺乏整体与长远规划、图书馆数量与运营经费投入不足、管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不利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依法依规办馆,从行业角度推动国家相关建设的法治化,有利于促进图书馆事业的长远发展。
3 对高校图书馆性质、定义的新表述、新提法
2002版《规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性质表述为“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2015版新《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将高等学校图书馆性质的表述为“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比两版规程对高校图书馆的性质定义,可以看出三点变化。
3.1 将“文献信息中心”改为“文献信息资源中心”
由“文献信息中心”改为“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增加“资源”两字,突出了图书馆加工整序文献信息的价值性,凸显了图书馆文献信息加工整序单位的机构功能。图书馆的工作不仅是收藏、汇集文献信息,也不是简单地对文献信息进行堆砌、罗列、积累,图书馆的机构功能还包括对文献信息的筛选、加工、整序以及提供推广、应用服务,使文献信息成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新《规程》的这一改变是科学准确的,比旧《规程》更全面地涵盖了高校图书馆的机构功能与属性。
3.2 “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重要基地”新提法
2002版《规程》(修订版)对高校图书馆的第二层面的性质表述为 :“学校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馆是“信息化基地”这一说法已经不太符合实际。当今社会,信息的产生、传播、交互再生,远远超出了书报刊等传统信息载体能够覆盖的范围,呈现多点分散、虚实相生、动态聚合的特点,已经没有哪种机构能被称为“信息化基地”。
新《规程》将高校图书馆的性质改为“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是比“信息化基地”要准确一些,但仍有问题。众所周知,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包括了学校、社会整体的精神、人文与核心价值观,其指称范围极为宽广丰富,新《规程》的提法仍失之宽泛。笔者认为,建在大学校园里的图书馆,是师生最为理想的接受书香滋养的阅读场所,称之为“书香校园文化和社会阅读文化的重要基地”,应当更为精确。
3.3 改服务“教学”为服务“人才培养”
新《规程》将高校图书馆性质第三个层面表述为“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而不再用“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或许是基于当前高等教育界对自身职能的重新解读。高校对于大学生“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已远非“教学”所能涵盖,很适合用“人才培养”一词来表达。
大学生利用图书馆的目的主要有:①查阅教学参考书、通识教育资料;②放松身心,听听音乐,欣赏电影,网上冲浪,静心思考;③团队交流,策划活动,交更多的朋友。同样,图书馆很多工作难以用“教学”一词概括,如信息素质教育、嵌入式教学、为教学研究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再如信息共建共享、科技查新、信息推送、阅读推广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指导志愿者参与图书馆的管理、人文修养阅读文化氛围熏陶等。因此,新《规程》将图书馆的性质定位由“服务教学”改为“人才培养”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4 高校图书馆建设任务的变化
从2002年《规程》可以看到,当时,我国高校图书馆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完成由传统图书馆向复合型图书馆的转型,需要解决文献加工的标准化问题,大力推进馆藏数字化建设、书目数据库建设、流通阅览服务的计算机化、参考咨询服务的实时在线化以及读者信息素质培训的与时俱进等。时隔10余年,全国高校图书馆的复合型转型已基本完成,随着我国信息技术、高等教育事业、图书馆服务内容与方式的飞速发展,高校图书馆面临的主要任务已然发生巨大变化。
新《规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当前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事实上,可以把新《规程》的四大任务概括为两条:一是资源上内引外联,积极开展校内校外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二是服务上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努力避免资源服务的“贫乏化、孤岛化”以及存在状态的“被动化、边缘化”。
4.1 积极开展校内、校外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
当前,我国各高校图书馆提供的文献信息服务一般主要依托本馆的自有资源。其资源与服务,在校内与各系院所资料室不联通,在校外与其他高校馆、公共馆、科研馆联系很少,其状态很像一个个“信息孤岛”。而图书馆的资料不全,或借阅不便,很多师生转而求助自有渠道、公共的学术搜索工具或开放性的学术知识库。这一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新《规程》要求各高校图书馆积极开展校内、校外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
首先,图书馆要与本校院系资料室在文献信息上共建共享。多年来,我国高等院校内院系资料室文献信息建设经费、收藏的文献内容、工作人员、服务办法均由院系自主安排,与学校图书馆缺乏有效联系与沟通。难以做到与学校图书馆书报刊的统一分编和统一检索。并且,多数院系资料室只向本院系师生开放服务,其开放时间、借阅要求也存在诸多限制。相比较发达国家高校院系资料室与大学图书馆实为一家的关系,我国高校院系资料室与学校图书馆分办的方式是落后的表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促进校内文献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教育部在新《规程》将校内文献信息共建共享列为当前高校图书馆面临的首要任务。新《规程》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全校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由图书馆统筹协调、合理使用”。这一规定,从经费保障的角度,有助于推动我国高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与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
其次,要积极参与各种校外信息资源单位的共建共享。主动组建、参与区域性的信息服务联盟,形成尽可能丰富的信息服务网络,为全社会服务。目前在河南省,文献信息区域联盟的建设项目,仅限于文献数据库的集团采购,各个高校馆既没有统一检索的书目平台,也缺乏文献传递渠道,在资源推广、读者信息服务上仍是各自为政,在文献信息服务的互通互联建设上还没有实质性的项目,落后于江苏、广东等发达省区,而且河南省各级各类图书馆的考核、管理机制中,仍缺乏推动开展这一工作的力量,有大量急迫的任务等待各个馆去合作完成。
4.2 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随着图书馆传统业务,比如书刊分类编目、流通借阅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普通咨询服务逐渐实现商业化外包,高校图书馆工作的突破和创新点正是依托文献资源、馆舍优势和文献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找准各自的发力点,创新性地开展各种读者服务工作,在校内刷好存在感,全力避免做事“被动化”、存在“边缘化”。这是时代向高校图书馆人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完成这些任务,各高校图书馆将大有可为。
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的方式多种多样:动态的,如举办各种类型的读者信息素养培训,开办阅读指导、读者阅读交流活动,开展特殊类型读者的精细化服务(阅读疗法课、图书送达服务等);静态的,如进行馆舍文化氛围建设,开展新媒体信息推送服务,开发深层次的文献信息挖掘服务,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评估等提供科研文献数据支持,建设本校开放获取知识库,汇集网络开放获取知识源,等等。各高校图书馆应从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多方面鼓励部门与职工个人开展形式新颖、主题积极向上、可持续性强、影响面广的文献信息服务工作。
5.对高校图书馆服务内容的新指导
5.1 增添了支持学生社团和志愿者活动这一新内容
新《规程》规定,“图书馆应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条件,设置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岗位,支持与图书馆有关的学生社团和志愿者的活动”。近年来,图书馆招募大量学生参与图书馆的管理与馆务活动已成常态化工作。以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为例,从事图书上架、阅览座位管理、微信平台管理、图书加工等工作的比较固定的学生志愿者已达到200余名,图书馆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如组织阅读推广活动,专题培训、读者意见调查、专题讲座等,也需要学生社团和志愿者参与。
学生社团和志愿者是图书馆与学生读者之间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建好学生社团,管理好志愿者也成为图书馆教育与服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学生社团与志愿者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包括支持、参与、指导社团招新,参与干部选拔、选举,活动策划运作等。通过指导学生社团和志愿者,扩大图书馆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增加读者对图书馆建设的参与度,规范读者的借阅行为,最终实现馆读共建图书馆的目标。
5.2 将服务对象由“读者”改称“用户”
新《规程》将高校图书馆服务对象的称呼由“读者”改为“用户”,体现了在信息技术大发展的时代环境下,图书馆看待服务对象的观念、处理解决图书馆存在的问题态度与理念的变化。具体来讲有两个方面。
一是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观念变革,即不断创新的理念,驱动图书馆以数据统计分析用户需求,管理用户行为,针对特定师生群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现代图书馆必须将服务内容丰富化,要对读者需求进行精细化、分层化的类似于商业营销“细分市场性质”的区分,并为之提供种类繁多的针对性强的特色化服务。也就是说,当前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已表现为多元化,远不止借阅服务,有些服务甚至与“读书、阅读”一词不直接相关。比如仅仅提供了舒适的学生休闲交流的场所,或者举办某场知识讲座,只要来馆师生多,主动参与的师生多,反响好,就是成功与合理的。
二是图书馆服务观念的改进。原来图书馆可以将自身看作校园内文献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大有“资源在握,读者爱来不来”的优越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随着信息数字化的发展和互联技术的普及,图书馆已变为师生获取文献信息的多种渠道之一,而不再是唯一,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必须改变观念,加强服务意识,努力创造更好的条件,争取更多的师生利用图书馆,想方设法将学生从宿舍吸引到图书馆学习,不断提高图书馆利用率。
5.3 延长开放时间
新《规程》对高校图书馆开放时间的具体要求由原来的“应达到70小时以上”改为“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图书馆延长开放时间,全周、全天时间尽可能地连续性开放,可方便读者在馆学习阅览,提高服务能力和师生满意度。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2013年由临时图书馆搬入新馆后,延长了开放时间,馆舍周一至周日每天从7:30连续开放到22:00,寒暑假正常开放,全年法定节假日加上春节一周共闭馆22天,全年开放340余天。另外,图书馆还延长了毕业生进入图书馆的时限,允许毕业生继续使用图书馆6个月,直至考研结束,得到了广大师生的极大好评,也受到同行的一致好评。
6 办馆宗旨的提法值得商榷
新《规程》将图书馆办馆宗旨放在第七章作为“管理”中一款来规定的做法,值得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对宗旨问题的规定应放在第一章“总则”中,以率先表明设立高校图书馆这一组织机构的主要目的、目标。管理是实现宗旨的一种手段,将宗旨问题放在第七章是不恰当的。
新《规程》第三十八条指出“高等学校应秉持改革与创新的理念,确定图书馆办馆宗旨”,改革与创新是管理理念没有问题,但宗旨是不应该经常性改革创新的,因为它基本不会改变。笔者认为应当坚持2002《规程》中“读者第一、服务育人”这一明确的对宗旨的提法。当然,可以“用户”替代“读者”,将高校图书馆的办馆宗旨确定为“用户第一、服务育人”[4]。新《规程》“随着信息环境的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等”[2]适时颁布,参与的专家学者极为认真负责,“逐条逐款逐句逐字对规程进行了再斟酌再推敲”[2]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其绝大部分内容,“具有指导性、时代性、科学性、适用性”[2],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高校图书馆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将有力推动高校图书馆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1] 郑章飞,陈有志.从立法角度看《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修订[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5(4):50-54.
[2] 刘雅琼.《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会议召开[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4(3):96.
[3] 王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三次修订会议在四川大学召开[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5(2):95.
[4] 卢章平,王正兴,沙振江,等.对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若干建议[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4(4):50-54.
ON THE ERA TRANSFORMATION OF THE NATURE,ORIENTATION AND M ISSION OF THE UNIVERSITY LIBRAR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2015 edition of Ordinary University Library Code
Wang xiangjun
(Library,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engzhou 450001,China)
It is found that the new version of the Ordinary University Library Code attaches greater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taff team and basic office conditions and injects further the library-running concept in accordance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after a comparison ismade of the2002 edition and the2015 edition of the"Code".The paper holds the idea that the new"Code"changes the nature of the university library from"Literature Information Center"into"Literature Information Resource Center",positions the university library as"an important bas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ampus culture and social culture",changes the university library from serving"teaching"to serving"talent training"and redefines themain tasks and service contents of the university library,which is a change of the times in terms of the nature,position and task of the university library and will have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university library.
the university library;Ordinary University Library Code;the 2015 edition
1673-1751(2017)01-0073-05
G258.6
A
2016-10-30
王向军(1973-)女,河南温县人,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献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