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
2017-02-19
上海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对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紧跟共青团改革步伐,顺应教育综合改革趋势,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根据《少先队改革方案》、《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结合上海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少先队的组织设置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代会,各区按照同级团代会的届期按时召开少代会,市少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增强少代会的代表性。各级少代会的队员代表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代表以队员代表为主体,市、区少代会代表中,队员代表要占50%以上比例。各级少代会的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比例。
扩大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渠道。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心愿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队员、辅导员、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等意见建议。市、区少工委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
增强少工委委员代表性、广泛性、专业性,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高校等基层和社会各界委员的比例不少于50%。提高少工委领导班子兼职、挂职比例,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专家学者等的比例不少于30%,参与重大工作决策和实施。
健全市、区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市少工委主任会议和市少工委全会每年召开2次。市、区少工委通过向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征求意见,向教育等有关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咨询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善全体委员会议议事建言机制。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推动委员围绕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建言献策。建立委员提案制度,每位委员在任期内每年至少提出1份提案。
3.巩固校内少先队工作基础
完善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标准化建设。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建立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上海市少先队员证”制度。实施活力工程,进一步活跃小队活动,深化“动感中队”创建,加强大队委员会及职能部门建设。规范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将整洁佩戴红领巾纳入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加强民办学校、特教学校的少先队基础建设。
4.创新初中团队衔接教育
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深化初中少先队组织建设,强化团队衔接。探索实施八、九年级队员日常佩戴队徽、集会等活动时佩戴红领巾的做法。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的结合。改进团前教育,严把团员入口关,规范入团标准和程序,实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制度,初中毕业班的团学比例不超过30%。优秀少先队员入团不离队,留队带队,发挥队为主体、团为核心的作用。
5.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
依托区域化团建,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少工委和社区少先队大中小队,发展直接服务少年儿童和家庭的社会化公益项目。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推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建设,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开展实践教育,支持少先队活动。大力推动少年儿童校外活动营地、实践体验基地建设,建立100个“上海少先队雏鹰争章社会基地”。
二、改革少先队工作者的选拔和管理
6.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
构建“专业辅导员+志愿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队伍,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调整学校大队辅导员应事前征得区少工委同意。探索建立“少先队辅导员上岗证书”制度,新任大队辅导员应从具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年轻教师中选拔,并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上岗证书,一般在建队节期间集中举行上岗仪式,增强岗位荣誉感。全面落实大队辅导员“按照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配备”的规定,优秀的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优化和完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称(职务)评聘工作,探索培养少先队专业领域的特级教师。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
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实施辅导员分级全员培训,将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培训课程、课时、教材、师资。着力提升中队辅导员专业素质,推行中队辅导员聘任仪式,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评选中,中队辅导员应不少于30%。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少先队辅导员骨干。
聘请“五老”、热心家长、解放军指战员、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等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不断壮大校外志愿辅导员队伍,探索建立志愿辅导员注册管理、分级聘任、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辅导员激励机制,纳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志愿者表彰。
7.建设少先队工作理论科研队伍
加强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少先队专业化建设中的规划、组织与智库功能。加强上海市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完善学会的理事构成,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的比例不少于50%,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的比例不少于30%。发挥华东师范大学少先队学科和“少年儿童组织教育研究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高辅导员学术能力。
联合或委托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加强少年儿童群体特点、需求状况、成长发展等研究。发挥老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名师作用,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研究队伍,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推动群众性科研活动。办好少先队学术期刊《少先队研究》,出好、用好少先队学科丛书。
三、改革少先队的管理模式
8.充分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
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保护好、锻炼好队员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大力倡导少先队活动由队员自主设计、组织、评价,保持少年儿童自己的特点和言行。加强市、区红领巾理事会建设,切实发挥“出主意、通信息、搞活动、做宣传”的作用,拓宽理事遴选渠道,优化理事构成,普通队员中的优秀代表不少于30%。建立上海少先队重大决策征询少先队员制度和“少年之声”发布制度,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让少先队员的愿望更有效地体现到少先队工作的决策、实施和评价中。
9.探索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
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儿童、孤残儿童和患重大疾病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的服务。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少年儿童和家长需求强烈的相关问题,找准切入点,设计开展具体服务项目,在小学生“爱心暑托班”等政府实事项目中发挥少先队作用。
10.完善少先队激励评价和考核机制
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基本激励载体,完善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激励机制,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的情况,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完善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机制。健全少工委工作考核机制。
四、改革少先队的工作方式
11.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
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政治情感的基础、人生观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确立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方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儿童化生活化时代化,创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创新少先队教育方式,注重精准引导,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
12.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以少先队中、小队和雏鹰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组织全体队员积极开展“小小志愿者”等群众性少先队集体活动,力求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3.创新少先队仪式教育
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整体化设计、分年级实施富有少先队特点的仪式教育体系,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九年素质教育、九年组织教育。
14.创新儿童化的少先队实践活动方式
全面落实小学、初中少先队活动课1课时。以新版《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细化课程设计,分年级、系统化开发和共享少先队活动课“资源包”。建立少先队活动课教研体系,开展少先队活动课听课、评课和说课大赛,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避免课堂化。
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时代感强的主题队日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围绕素质教育,扩大“雏鹰杯”少先队课外活动大赛的品牌影响,创新政治启蒙、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领域的活动项目设计,扎根基层,便于参与。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创新发展手拉手、少年科学院、少年军校、好习惯伴我成长等品牌活动。
15.依托“智慧团建”探索“智慧队建”
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建好“萌动上海”微信公众号、“上海红领巾”微博等,推动线上线下少先队活动和服务相融合。加强与“青春上海”协作,运用家长和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凸显组织属性。加强与各区联动,在选题策划、内容设计、传播推广上形成合力。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16.加强少年儿童优秀文化产品供给
加强与政府部门、新闻单位、社会机构的合作,借助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功能,生产推广少年儿童喜欢的童谣、图书、歌曲、动漫、微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让少先队思想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17.进一步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
强化服务意识,关切队员成长,倾听队员心声,精准服务少年儿童在平安自护、身心健康、学习成长、人际交往、社会生活、网络安全等各方面需求。联合团的权益工作部门和专业力量,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18.加强少先队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交流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组织、工作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国外有关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的机构的友好交往,开展相关研究,借鉴有益经验。
五、完善支持保障机制
19.坚持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团、队特殊政治关系,将少先队改革纳入群团改革总体安排,统筹推进落实。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党政负责同志定期出席少先队重要活动、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先队队长学校名誉校长等制度性安排。
20.加强全团带队
加强各级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主动带思想、带组织、带工作、带队伍、带作风。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团的总体工作安排,定期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和干部力量,建立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注重从基层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媒体单位等选配挂职兼职干部,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在团干部培训中设立少先队工作内容,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建立团的各战线和团属单位在工作项目、载体、资源上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机制,深入开展“红领巾行动”。
21.密切团教协作、队教协同
健全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协作机制,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同时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定期研究协商少先队工作。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实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干部到同级少工委挂职、兼职制度。各中小学要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考核评价,普遍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确保充足的少先队活动时间,保证学校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等基本阵地和配备。中小学少先队开展相关活动及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学校少工委,形成学校支持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独特作用的制度安排,推动少先队教育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
22.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制度
落实好“4+1”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1+100”直接联系青年等制度安排,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蹲点调研制度,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少年儿童,多到基础薄弱和工作困难的地方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与辅导员和少年儿童交朋友。
(本栏责任编辑 杨江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