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利维坦式”国家主义
2017-02-15张珂
张珂
[摘要]作为美国建国初期的伟大领袖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政治思想理论深受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中所阐述的绝对主权学说的影响,形成了在政治上要求建立中央集权的联邦国家、思想上坚信人性恶理论和军事上主张武力专制的“利维坦式”国家主义,虽饱受争议,但对美国联邦宪法的出台及未来美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霍布斯 联邦
[中图分类号]K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139-02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多年的政治活动中形成了其特有的国家主义政体观,并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制定和指导了联邦的主要政策,推动了美国联邦主义共和国的建立。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中所阐述的绝对国家学说深受汉密尔顿的推崇,也影响了他在哲学逻辑上倾向于建立一种高度集中、武力专制、讲求效率的“利维坦式”国家。①而当时美国正处于后革命时期的艰难处境中,邦联无法以强势的态度应对国内外的各种危机,因此这种“利维坦式”的国家形式也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下文中将从三个方面论述“利维坦式”主张是如何在汉密尔顿国家主义中体现的。
一、政治上要求建立中央集权的联邦政府
1781年《邦联条例》通过后,美国开始从分散的殖民地走向统一国家,政治经济均稳定发展,美国人民的民族自豪感迅速增长。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自豪感开始慢慢衰退。《邦联条例》中明文规定“凡未经本邦联召集国会明确授予合众国者外,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及所有权能、领域与权利。”②这使得中央政府的权力受到严重限制,各州在政治上自行其是,经济上债台高筑,入不敷出。谢斯起义的爆发更是暴露出联邦政府的软弱,引起了美国各阶层的不满,尤其是被损害了经济利益的工商业者,这其中就包括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对邦联政府的弊端有着清醒的认识,国会无权和行政部门无力不可能使美国创造一个倡导改革、经济稳定的环境。所以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是当务之急。1787年5—9月在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的召集下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汉密尔顿在这次会议上提出要仿效英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主张。汉密尔顿一直以来都属于亲英派,其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主张就深受霍布斯的影响,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到在国家出现前,人处于相互敌对的自然状态,后出于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要求,决定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一个主权者,建立了国家。③正是霍布斯国家起源的契约学说让汉密尔顿认为君主立宪制是加强中央政府权力的最好政体。为了使宪法获得各州通过,汉密尔顿联合麦迪逊和杰伊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撰写了85篇文章为新宪法辩护,这些文章后被结集出版为《联邦党人文集》。他们在文章中谈到了邦联的种种缺陷,认为现存的邦联政府结构是一种“主权内的主权”的政治怪物,④他在文章中一再强调如果能建立一个强大的高度集中的联邦政府,美国一定会变得更好。在这一观点上与霍布斯的绝对国家学说正好贴合。从整体上说,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限制是理解霍布斯国家主权的三个角度。他认为分割主权的行为就是使国家解体,这是直接违反国家本质的。
1791年12月《联邦宪法》生效,标志着美国的正式形成。汉密尔顿“利维坦式”的国家主义为美国未来的政治经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思想上认为人性恶的本性构成阶级统治的基础
霍布斯是一位主张“人性恶”的思想家,《利维坦》中提到人类在原始社会还没有国家之前,处在一种充满争斗的自然状态中,自私自利、残暴好斗,一直到有一个共同权力出现并使原始人类慑服。⑤汉密尔顿几乎继承了霍布斯的这一看法,他曾在无数篇文章中提到过“大多数个体都被无拘无束的贪婪、野心和利益左右着”。⑥在阶级观上,汉密尔顿将人分为两类:由少数富人和有教养者组成的上等人和由大多数穷人和人民群众组成的下等人,在他看来,上等人赋有知识和才能,而下等人则是巨大的“洪水猛兽”,是“反复无常和没有理智的”。⑦汉密尔顿认为人民无力控制和管理自己,因此,他主张由有才能的强者也就是上等人组成中央政府,防止无政府状态的扩展。此外,他认为人们总是被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利益所驱动,所以他坚信社会的稳定性有赖于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而这个政府应该被掌控在社会顶端阶层的人手中。汉密尔顿认为商业社会造就的都是拥有渊博知识和进取心的人,这些人都习惯于有益人类和社会的职业操守。作为工商业者中的一份子,他有意站在富人一边,而对普通群众嗤之以鼻,他甚至在宪法辩论会上说“我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什么联系,也不想靠虚伪矫饰赢得他们的支持”。⑧
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汉密尔顿信奉霍布斯的理论,他政治哲学的最高范畴就是“秩序”,所以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必须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他所谓的“个人利益”自然是工商业者的利益。⑨因此在经济领域。汉密尔顿主张走“工商业立国”的道路,虽然汉密尔顿在政治经济方面的理论有些过于激进,但正因为他抓住了经济革命的要义,将美国从农业国改造成为工业国,才更快地推进了美国现代化进程,为其成为世界性的强国奠定了基础。汉密尔顿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阐述的人性恶的思想观念发展成为社会有产者统治国家的阶级原则再到工商业立国的经济道路,这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理论均是他“利维坦式”国家主义的体现。
三、军事上主张必要时中央应采取武力专制
在成为一名政治家之前,汉密尔顿曾作为华盛顿的副官参加过多次战争,军旅生涯也使他对战争期间邦联体制的弱勢认识更为透彻。同时,他还深入研究过古希腊罗马、迦太基及奥地利王位继承等战争的原因,从而得出各邦之间必须紧密联合,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联邦国家才是获得和平的有力保障。此外,霍布斯的绝对国家学说也对他军事思想的形成影响颇深。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述及的一种力大无穷的巨兽的音译,霍布斯以此为他的书命名,意在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在霍布斯看来绝对主权就是强大国家的灵魂,而主权的目的是“保持和平与安全,对内防止分歧,对外对付敌人”。⑩所以要避免战争就要由中央集中军事权力。
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论述各邦联不联合的危害时中也运用了这一说法。“各州如果不联合,或者这种联合是在一般性联合的废墟上偶然形成的…所带来的灾难,要比那些早己通行正规军建制的国家里通常造成的灾难严重得多。”汉密尔顿极不赞成邦联体制内各州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并且因为州领导人的私欲导致诉诸武力。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外国势力不会袖手旁观,会乘机而入,混乱就会加剧,联邦分崩离析也就会接踵而至。放任各州军事力量的发展还会激发其野心,“那么就会给予他们非常强烈的引诱和极大的便利来谋取、以至最后推翻联邦的法定权力。”这就危及到了国家的“和平与安全”,为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汉密尔顿认为中央政府应该将各州统一在一个主权下实行武力专制,不仅要建立国家的常备军和一支强大的海军,而且要扩大正规军,用来“攘外安内”。
汉密尔顿算是一个较为极端的民族主义者,他很清楚自己的野心不可能在一个实力弱不禁风的美国得到实现。在他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提出很多有效措施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同时这些措施也备受争议。其中在1790年,联邦政府面临大约80万美元的财政亏空时,汉密尔顿提出要对国内提炼的威士忌征收税款来弥补国库空缺。这次行为直接打击了数千穷苦农民的经济利益,导致了反对新政府的一次叛乱。汉密尔顿认为这次叛乱威胁到了联邦安全,必须动用武力镇压,在他的呼吁下,华盛顿组织了强大的军队将这次反抗平息。但之后,华盛顿并没有按照汉密尔顿的建议对叛乱头目实行绞刑,汉密尔顿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愤怒。从这里我们再次感受到汉密尔顿那种一切危机主权的行为都要被严惩的“利维坦式”国家主义的残酷无情。
综上所述,汉密尔顿根据自身的经历及政治诉求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表述出来的绝对主权理论和人性恶思想加以发展,形成自己独特的“利维坦式”国家主义学说。但是汉密尔顿并没有将国家当成权力的神圣储存所和脱离个体公民而又凌驾其上的一个永久实体。他只是认为国家是一个极其有用的工具,它以法律和秩序的名义为当权者服务,并保卫国家安全。汉密尔顿因为崇尚绝对主权的“利维坦式”国家主义饱受争议,他一生的对手杰斐逊甚至认为他致力于将美国建成没有民主的君主制国家,但实际上,我们很清楚看到美国的崛起更多的是建立在汉密尔顿的思想遗产之上: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和庞大的工业体系,完善的金融网络和一支坐拥全球海域的制海权,经受系统的军事教育培养的正规军队,奠定了美国成为当今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的实力基础。
注释:
①(美)沃浓·路易·帕灵顿(著),陈永国等(译).1620-1920美国思想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262.
②刘绪贻,杨生茂主编.美国通史(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7.
③(英)霍布斯(著),黎思復,黎廷弼(译).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5.
④(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程逢如等(译).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85.
⑤(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94.
⑥Richard K.Matthews,The Radical Politics of Thomas Jefferson:A Revisionist View(Lawrence,Kan,1984),p102.
⑦樊书华.略析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政体观[J].世界历史,1991(05):39.
⑧(美)沃浓·路易·帕灵顿(著),陈永国等(译).1620-1920美国思想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262.
⑨(美)赛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等(著),南开大学历史系美国史研究室(译).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上卷)[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369.
⑩(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37.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程逢如等(译).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39.
(美)麦迪逊(著),尹宣(译).美国制宪会议记录[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24.
(美)沃浓·路易·帕灵顿(著),陈永国等(译).1620-1920美国思想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262.
Lisa Marie de Carolis,A Biography of Alexander Hamilton (1755-1804),American History From Revolution to Rescontruction and beyond,http://www.let.rug.nl/usa/,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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