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神屋的贝玛
2017-02-15马原
马原
上 卷
1.废墟
废墟在通往石头新寨的路上。谁也不好界定这片废墟属于哪个寨子,是中寨还是石头新寨。
废墟当中住着的那个人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中寨的人说不清,石头新寨的人也说不清。根据两个寨子里的人记忆,他来了有一些年了。打从见到他的时候起,人们的印象,他就是又脏又黏的长头发连同蓬乱的胡子。他不与寨子里的人来往,所以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多大年纪,是从哪里来的。
南糯山一路上来,右手方向一直有一条幽深的沟壑。这是南糯山的主沟,也就是说整个南糯山的降水都要汇集到它这里,最终注入流沙河。说它是主沟名副其实,它很深,非常之深。
沟的两侧各有一个寨子,就是刚刚说到的中寨和石头新寨。两个寨子隔沟相望,相距不过几百米,中间却没有一条哪怕是一脚宽的路可以相通。所以从中寨到石头新寨要绕很远的路,至少四五公里。所以这两个寨子刚好应上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句古话。
左手方向的大山是南糯山的主脉,所以在中寨之上还有半坡老寨,多依寨和垭口老寨、新寨。右手方向当然就是南糯山的支脉了,在石头新寨之上翻过梁子,只有一个小小的仅几户人家的拔玛寨。
废墟位于主沟的两侧,居于中间偏上的位置。
主沟再向上,一直到沟的尽头大约三公里处,则是历史悠远的石头老寨。说它历史悠远,石头老寨的竜巴门可以做证。门上的刻字清晰地告诉人们:(寨子)始于1644年。
据寨子里最老的别样吾讲,他很小的时候寨子里来了几个外人,有两个还是黄头发,说一种他听不懂的话。他们在山上转了好多天,最后选定了地方。
别样吾的年龄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从儿孙的年龄去估算,他应该有八九十岁。问他很小的时候是几岁,他说不是一岁就是两岁。
没人相信他会记得一岁两岁时候的事情。
选定的那个地方就是现在的废墟。那些人很快就在那个地方建了房子,是用石头和红砖建的。那是寨子里的人最早见到的砖房。这之前的尼人住的都是干栏式木楼。
这样的房子他们一盖就是一大片,有的高有的低,杂乱地分布在沟两侧的坡地上。盖那些房子的时候,那两个黄头发的人一直都在,而且一直在工地上指手画脚。他们的话他不懂,汉人的话他懂一些,所以他知道那两个人说的也不是汉人的话。
就按他说的,那是他一两岁时候的事,倒推八九十年应该是20个世纪三十年代前后。
他说那些房子很奇怪,他们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房子,他们不懂那些外人打算拿这些房子派什么用场。后来发现也没什么神秘的,他们不过是用来做茶。
做茶是尼先人祖祖辈辈都在做的事情。他们不明白的只是,为什么要造这些奇奇怪怪的房子。做茶就做茶呗,在那样的房子里做出来的茶很了不起吗?
外人叫尼人做茶的地方为初制所,叫自己做茶的地方为茶厂。他们会把自己的茶用热气压成坨或压成饼,然后把茶坨茶饼用纸包起来,看起来很不一样。
那时候他们人很多,那里很热闹。他们用钱收购尼人的茶青,山上的一大半茶青都被他们收去了。他们做茶的方式也与尼人不一样。尼人做茶只是一个人两个人而已,他们是很多人排成一排两排三排,很多人同时炒制,很多人同时揉捻,很多人同时晾晒。他们一季要做很多很多茶,用汽车拉出南糯山。
汽车也是他们带上山来的新鲜物件,此前尼人从没见识过。见多了他们便也不觉得新鲜了。
改朝换代以后,茶厂着实热闹了一阵子。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人渐渐散了,之后的许多年里,它们慢慢倾圮慢慢坍塌,就成了后来的样子。别样吾是仅存的可以说得出废墟前史的人,所以只能当他的话是真。真也是真,假也是真。
当初建茶厂的时候,他们也同时在沟口建了一座砖石结构的桥。茶厂成了废墟,桥却依然在用。它是中寨通往石头新寨的必经之路。而且由于有了桥,这条主沟的上半段已经被填埋了,在其上建起了厂房和若干幢曾经住人的平房。再向上几百米处则是石头老寨的民居。也可以说这座有八九十年历史的老桥,便是南糯山主沟的沟口。废墟就分布在沟口的两侧连同上方这一片区域。
说它是废墟,是因为它几十年前已经被废弃,几十年里没人居住,着着实实成了一片鬼屋。
一大片没人住的房子,說它们是鬼屋再恰切不过。而那个身居其中的长胡子长头发的男人,既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知道他的年纪和称呼,跟鬼也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他见了人从不躲避,这一点跟常说的鬼不太一样。他其实很少出废墟,很少与人碰面。
从路上桥上经过,不大能看得出废墟的面积。只有走进去才知道茶厂的规模相当大,仅厂房部分就有两大块,是并排的两个独立的院落,都在桥和路之上。厂房的左边坡上有两排平房,右边坡上另有一排,有一座已经锈蚀残破的铁桥与厂房的二层相连接。
这只是路和桥之上的部分,路边和下面还分布着几排平房,明显是当年住人的处所。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就住在最下面一排的破房子里。
从中寨一路过来到石头新寨路很长,而且途中没有人家,所以当地的人们经过废墟的时候多半在车上,废墟只是途中的风景,一闪即过。很少人徒步,所以人们在此停下逗留的机会也少。正是这个原因,让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的底细不为人知。人们只是知道他在这,只是知道这里有这样一个人。
由于他脏兮兮的外貌和怪样子,即使有人跟他遭遇,也会尽可能地与他失之交臂,不会有任何沟通和交流。就像面对一只被车轧得血肉模糊的老鼠那样。
中寨是个小寨子,总共不到二十户人家。家家户户都以普洱茶为主要生计。前面说到的别样吾是寨子里的人瑞。别样吾年轻的时候曾经是远近闻名的祭司,后来政府反封建迷信,他自己放弃了这重身份。
到了这个年纪他已经很少出门。但是废墟里住着一个怪人的消息,还是传到了老爷子的耳朵里。他耳聋,无论谁跟他说话都要说上两遍三遍,所以晚辈们都不愿意跟他聊天。
但凡人上了年纪,不知不觉中便都染上了爱打听的毛病。别样吾也爱打听,尤其爱打听那个怪人。偏偏人们对那个怪人普遍缺乏了解,没有人能给他一个清晰明确的回答。这就更增加了老爷子心中的迷惑,越问不明白越想问,越问就越问不明白。
纠缠在这样一个怪圈之中,老爷子寝食难安。
别人很难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关心那怪人,因为没有谁会关注一个很老的老爷子的心思,也没有谁关心废墟和怪人。双重的忽略导致了老爷子的焦虑。
人们早已经忘了别样吾曾经的身份,六十多年以前的祭司。可以说当年那是一个显赫的身份,而且它属于他的家族,几百年里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一直传到他。他是南糯山的末代祭司。
现在事情可能清晰了许多。一个昏聩得已经忘了时间和年龄的老人,打听一个乞丐,那情形很像是痴人说梦。但是一个曾经的祭司关心一个废墟里的怪人,这样联系起来就有诸多的想象纷至沓来。
2.祭司知道
这个世界的事情就是这样,该谁知道的事情谁自然会知道。一个住在大山之上种茶的山民不必知道国家信息产业部的部长是谁,没有人会诧异或有疑问,因为他没有知道的必要。正如中寨的其他人不关心那个怪人一样,他们同样不必知道他是什么人。
但是别样吾老爷子不在此列,他对什么人什么事发生兴趣,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虽然年事已高,别样吾还是决定自己走一遭。去废墟的那段路虽不算远,但对于一个耄耋之年的老者也绝不能算近。出了寨子是那间废弃已久的小学校旧址,再往前两百步就是那个岔路口。从岔路口开始就下了水泥路,前面就都是凹凸不平的土路了。
雨季刚过,例行的雨季后修路还没开始。在先前的四个月里,每天每天都有至少两场三场瓢泼大雨,海量的山水将大山划出了一道又一道弯弯曲曲的水沟,令原本是澄沙泥的土路坑坑洼洼坎坎坷坷。这样的路,车行会很难过,人行也脚高脚低磕磕绊绊。
老爷子没找晚辈相伴,一个人走很辛苦。孙子早就为他备了拐杖,但是他出门的时候故意没带上它。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要走那么远的路。
毕竟老爷子原本就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尽管有些艰难,但是这样的路难不倒他。他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住在路下,所以他不必走冤枉路到上面去找他。无论山上山下的废墟都已经日久年深,没有进出的便道。对于他这个年龄的老者,在没有路的山间行走是很艰难的事。走冤枉路是老爷子所不能接受的。
路的下面老房子比较少一些,相对通行的难度也少一些。但他还是要穿过那些荒草间杂的野芭蕉林。
他们说那人在最下面一排,也就意味着他要两次去到高台之下。山上的房子都是这样,一排房子一片台地,下面一排房子又是一级台地,再下面还是如此。每一级台地至少有一层房子的高度(大约三四米),而每一级台地之间的土阶梯早已经荒颓了,根本不适合那么大年纪老者的上下。
别样吾望而却步,他下不了决心去冒这个险。每个高龄老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过了可以跌跤的年纪,他们会千方百计避免让自己跌跤。况且他已经累了,于是他在土阶梯上面坐下。一旦坐下,主意就来了。
“你在嗎?你在下面吗?”
这果然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因为他马上就听到了回应。那个声音相当沙哑。
“在。我在。你是找我吗?”
“找你,我找你。我是中寨的,我是别样吾。”
看来自报名号没能帮他什么忙,因为对方没接他的话。但是那人也没让他等很久,那人很快在下一级土台上露出了头,接着是整个身子。他们看到了彼此。
“你是找我吗?”
“你不知道别样吾吗?”
对方懵懵懂懂,摇头。
老爷子眼盯盯地看着他,足足有两分钟。之后点点头,似乎在辨别和认定什么。
“我认识你。我说我认识你,你信不信?”
怪人摇头:“我不认识你。我肯定没见过你。”
“上来说话吧,我腿脚不方便下去。”
“你有什么事吗?”
他一边从土阶梯往上爬,一边盯着老爷子。
别样吾说:“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听到他们说你,他们说你住这里。你住这里很久了吗?”
“我不记得时间。有一段时间了。”
“他们都不认得你。新寨那边没人认得你,中寨那边也没人。你在两个寨子之间这么久,却没人知道你是谁,除了我。”
“你知道我是谁?”
“我当然知道。知道你是谁,我才过来找你。”
“你这么大年纪,专门从中寨过来找我?我不明白,你我没见过面,你怎么会知道我?还有,你和我都是与别人不相干的人,你找我干吗呢?”
“虽没见过面,你和我还是有一样共同的东西。你知道你有,你不知道我也有。现在你知道了。”
“老人家,你的话我不明白。”
“认真想一想,再想一想,你就明白了。”
“你说的是……《雅尼让》?”
“我说你认真想一想就会明白,是吧。现在你知道了,为什么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我会过来找你。让我告诉你我是谁。我是中寨的别样吾,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吗?”
怪人怔了许久,似乎陷入了玄想。
“你是中寨最后的那个祭司。”
“这就对了。你当然没见过我,但是你阿爸肯定见过我。我和你阿爸是……”
“不,不是我阿爸,是我爷爷。阿爸早死了。”
“你是贡决的孙子?”
“贡决是我爷爷。”
“你爷爷是我的好朋友。小子,你知道吗?我和贡决一道猎过熊,好大的一头熊。”
“那张熊皮就睡在我身下。爷爷的东西都没了,只剩了那张熊皮。别样吾爷爷,我们别坐在这说话,我背你到房里去。”
“好啊好啊。正好去看看那头熊。真的老了,当年能杀死一头熊的英雄,如今连个土台也下不去了。”
他很强壮,背一个像别样吾这样瘦骨嶙峋的老人简直不在话下。他把别样吾轻飘飘地举起来,直接放到肩膀上。老爷子打心里乐了,他只有五岁以前才有这样跨骑在大人肩膀的待遇。五岁以前,恍若隔世啊。
老爷子抱紧他的额头,就如同一个五岁的孩子。这样他就可以闲出两只手,在需要的时候伸手扶一下身后的土阶梯。从两段土台下来,他就把别样吾托举之后放到地上。说实在话,骑在他肩膀上又要下土台,老爷子有点晕。这比他站在自家阳台上朝下看还要高,而且阳台是不动的,人的肩膀一直在动来动去。还是站在地上心里才踏实。
贡决的孙子在房子前面和侧面种了些菜,有常见的绿叶子菜,也有茄子辣椒西紅柿黄瓜这些。老爷子看得出来,他不缺菜吃。阳光很厉害,他们不能够坐在太阳底下。他把老爷子让进房间,拉一个竹凳安顿老爷子坐着。那个房间的一角是火塘,两根比胳膊粗的未熄的柴棒泛着暗红,火焰之上吊着黑铁锅。
贡决的孙子用竹舀子从铁锅里舀出开水,为老爷子在竹筒杯里沏茶。奇异的茶香气马上冲进鼻子。
别样吾说:“做茶还是你们厉害,我们尼人再怎么做也做不过你们。”
“你们的茶也好啊。茶卖得好,家家都盖新房子,还买了汽车。爷爷,你买了汽车吗?”
“我这个年龄开不了车了。孙子买了。四个孙子,有两个买了。我要坐车坐孙子的车。”
“老人家真是好福气。可惜了,我爷爷没这样的好福气。他死得早,他孙子也没你的孙子能干。”
“别这么说。小子,你叫什么?”
“贝玛。是爷爷给我的名字。”
“贝玛,哈哈,这个老东西,他胆子不小啊。小子,你知道贝玛是怎么回事?”
贝玛说:“爷爷说过。”
“他怎么说?”
“爷爷说,有一天我会见到祖先,会和鬼和神说话。他说那是我的命。”
“那你阿爸怎么说?”
“阿爸死得早,我没出生阿爸就死了。阿爸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他。爷爷说,我家的男人命短。”
“你爷爷的命不短了,他过了五十了吧?”
“五十三。爷爷说他的命是家族里最长的。他死的时候一直在笑,奶奶把他眼睛合上,可是合不上他的嘴。他的嘴一直在笑。”
“那个老东西,他就是爱笑,”老爷子看见了贝玛铺上的熊皮,“这就是那头熊吧?”
“就是它。别样吾爷爷,听你刚才的话,它是你和我爷爷一起打的?”
“一起打的?真是笑话。那老东西除了装神弄鬼,胆子小得连一只鸡也杀不了,还非要跟着我去打熊。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赔上了一条胳膊,差点连命也搭上。要不是我一刀砍在熊眼睛上,血把眼睛糊住了,那老东西的命早就保不住了。他那年才十九岁。”
“熊不是我爷爷杀的?可是他一辈子都在吹他杀了熊,没人不信他,因为他有熊皮做见证。”
“熊一掌拍在他肩膀上,胳膊给拍断了,肩膀上的骨头都露出来。他当时就给吓瘫了,他怎么杀熊?后来他问我要这张熊皮,他说丢了一条胳膊,留下这张老熊皮做个纪念。他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贝玛开心地笑了:“我爷爷真逗。”
别样吾也笑了:“有他在,谁都会很开心。小子,他说你有一天会见到祖先,你见到了吗?”
“每天都会见到。他们都像爷爷一样,都很开心。他们每天夜里都会来,来了又吵又闹的就像孩子。他们已经成了我的朋友。”
“小子,你真是好运气!叫人羡慕啊。”
别样吾出身祭司世家,世世代代以侍奉祖先为职业。能够见到祖先,被视作最大的幸运。他已经度过长长的一生,这样的幸运总共不过七次,平均下来十年也没有一次。他说羡慕是由衷之言。
贝玛说:“可是我不懂,那些祖先为什么找我。我想他们绝不会无缘无故来,他们一定有自己的理由。爷爷,你见多识广,你说他们为什么来?”
“你说得对,凡事都有自己的理由。就像你的出现,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一直都在啊。先是在老寨那边,后来奶奶和阿妈让我下来,我就下来了。”
“你是说你奶奶和你阿妈都还活着?”
“活着呀,而且奶奶的身体很硬朗。奶奶让我下来;阿妈让我放心,奶奶有她照看。”
“你奶奶让你下来,这就对了。你不下来的话,我就不会听到他们说你;听不到他们说你,我也就不会过来找你。对了,就是这么回事。”
“我还是不懂。我不知道你,你也不知道我。你只是爷爷的朋友,你没见到我也没什么相干啊。”
“这个你就不懂了,这就是命。见到你是我的命,认识我也是你的命。所有这些都是命里注定的。你信不信,我还知道你奶奶叫你下来做什么?”
“这不可能。奶奶只对我一个人说过,连对我阿妈她都没说。奶奶在老寨那边不见任何人。”
“这个老太太,她有一百岁了吧?她比你爷爷还大九岁呢。她是不是告诉你,让你一个人住,让你种上49棵茶树,让你在茶树下茶的那一年回布朗山,娶一个女人回来生儿育女?”
“别样吾爷爷,你真是神了,什么都知道。”
“我没你说的那么神。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知道的话,我还有什么资格做祭司?可能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家族世世代代是单传,一辈人只生一个,都是男孩。你们不能跟外边的人通婚,所以男孩子一定要回你们的老家,回布朗山去娶老婆。”
“别样吾爷爷,你慢慢说话,你喘得很厉害。”
“很久没一下子说这么多话了,没人听我说。”
“我听,你别急,慢慢说。我听你说话。”
“我要说的话也就这些了。你的茶树下茶了吗?”
“春茶还没有。估计快了。看看来年吧。”
“下来这几年,你回去看过你奶奶吗?”
“奶奶不让。奶奶说活着就不能再见面了,她快死的时候阿妈会来接我,我和阿妈两个去送她走。”
“那个老太婆已经成精了,她才不会那么早就死呢。也许你死了她还活着,你信不信?”
“临走之前我也是这么跟她说的。奶奶就说,那也好啊,反正不是你送我,就是我送你;活着我们就不见了,死了再见吧。”
“这个死老太婆,跟自己的孙子说这样的话。”
“可是她又说,你离死还远着呢,你先要种了树,要等树下茶了才能去娶你的女人,你的女人要生了孩子你才有资格去死。到了那时你不死也不是不可以,你有寿数的话你还可以接着活下去。唉,我怕是等不了那么久啦。”
贝玛说刚才这段话的时候,神态和声调忽然就变回到老太婆,仿佛还活着的奶奶附了他的体。
别样吾说:“死老太婆,借你孙子来吓我是吗?”
“别样吾爷爷,你在跟我奶奶说话吗?”
“人是不能活过一百岁的,过了一百岁就成了妖精了。这个老不死的,听说她还活着我很开心。”
“我就觉得奶奶不会死,永远也不会死。还有一件事我弄不明白,她身体好好的,为什么要撵我下来,一家人住在一起不好吗?你一定知道其中的原因。”
别样吾摇头:“我不知道。不过想想也能够想清楚。你是大人了,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你要有你自己的家。原来那个家属于你爷爷你奶奶,不是你的。”
“我一直想不明白,你这么说我就懂了。”
“还有,你是不是下来以后才见到祖先的?”
“是啊。那些祖先还告诉我,这地方是原先的谷神房,他们的祖先建的谷神房。”
“你知道吗?你奶奶赶你出门,就是让你成为贝玛。在你奶奶和你阿妈跟前,你永远成不了贝玛。她们两个是你的保护神,她们挡住了祖先。你只有离开她们,祖先才会到你的身边。”
“你慢慢说,你又喘了。”
“你奶奶明白了这个道理,或许是你爷爷的魂魄在教她明白,所以她赶你下来,所以你才见到祖先。”
“别样吾爷爷,我的祖先和你的祖先,他们也是朋友吗,就像你跟我爷爷那样?”
别样吾想了一下:“怎么跟你说呢——就像这些树。山上的这些树,每一棵都不一样,而且有不同的品种。它们各是各……再幫我加点儿茶。”
贝玛为他将竹杯斟满。
“一棵树就是一棵树,另一棵树是另一棵树。但是所有这些树的根,都是连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祖先是树根,树根不分你的还是我的。祖先只有一个。”
“就是说我见到的祖先,他们也是你的祖先。”
“就是。祖先就是祖先,不分你我。”
“真有意思。你是我爷爷的朋友,你从来没见过我,可是我却和你的祖先是朋友。真有意思。”
“说祖先的时候,一定不要说你的还是我的。”
“记下了。爷爷你放心。你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也见到我了,你一定还有别的话要说。”
“没有啊,我就是来见你,就是要跟你说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你和我总有见面的这一天。”
“不会就只是见一面吧?如果没别的事,只是见一下面,这样的见面又有什么意义呢?”
别样吾说:“我觉得很有意思啊。我就知道你一定是贡决的后代,但我没想到你不是儿子,是孙子。对我来说,儿子和孙子也没有什么不一样。”
“你老远过来一趟,就是想见一下贡决的后代?”
“是啊,贡决是我老朋友,我见见他的后代,不是名正言顺的事情吗?你怎么会觉得奇怪呢?”
“就是很奇怪。你年纪很大了,对你来说见谁不见谁都没什么要紧,你根本不必来见我,我只是你一个老朋友的孙子而已。你的老朋友有儿子有孙子,也许还会有重孙子,他们是谁与你毫不相干,是吧?”
“你说你的。”
“你来见我是有风险的。路不好走,你也许会崴了脚。我住下面,你下那些土台也许会摔倒。老年人摔倒很容易伤了筋骨。土台那么高,你一个人也许爬不上土台,爬不上去你又能怎么办?这条路上人少,喊人喊不到你又能怎么办?你担了那么多风险,就为了与一个不相干的人见一面,我搞不懂你为什么。”
“你这么一说,连我自己也搞不懂了。不过听我一句话,我相信是祖先让我来见你。你不懂,我不懂,祖先应该会懂。你再见了他们,不妨问问他们。”
“问问祖先?你说是祖先让你来见我?”
“我自己也搞不懂,我为什么来见你。我认为这是祖先的意思,祖先一定知道,你不妨问问他们。你不是每天睁开眼睛之前都和祖先在一起吗?”
贝玛又为别样吾添茶。别样吾说他该走了。
别样吾运气不错,他来的时候贝玛刚好在,所以他不必自己从两级高高的土台上下去,所以他在走的时候,也不必喊人帮忙,也就免去了喊不到人的窘况。所以说别样吾运气不错。
中 卷
1.祖先怎么说
贝玛没告诉别样吾爷爷,祖先是什么模样。他怕吓着老人家。虽然老人家熟悉他爷爷,他相信老人家一定不熟悉祖先的样子。
老人家一定以为祖先也是人,其实不是。也许祖先活着的时候是,但是祖先早就没了肉身,留下的只是魂魄,所以祖先保留下来的只有一张脸而已。每一个祖先都只是一个云朵,一个有着人脸模样的云朵。
别样吾爷爷的样子,让他觉得似曾相识。贝玛可以肯定自己从没见过他,从没见过的人,怎么可能似曾相识呢?但他的确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对了,那么多祖先跟他一起玩闹的时候,有一张脸就是这副模样!找到了方向,贝玛的脑子里会很快将那张脸定格。他很早就发现自己有一种极特殊的本领,但凡他见过的,只要他聚精会神去想,那个影像便会被强调出来,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再清晰。他能够抓住自己记忆当中任何一个东西,哪怕它已经很模糊,他还是能把它找出来,并且紧紧抓住。
那张与别样吾爷爷相似的脸,就这样被他挖出来,抓住了。它比别样吾爷爷要年轻很多,或许那是他的儿子?不对,它是祖先,也许反过来,别样吾是它的儿子?不,它太年轻了,它更像是别样吾的儿子。
贝玛先前没问别样吾的家人,但從对话里知道他有四个孙子(而且有两个已经买了汽车)。他是爷爷的朋友,他的年纪至少应该和爷爷差不多。那么大年纪的人,即使有儿子死了也没什么奇怪。
如果别样吾爷爷的儿子死了,那么他儿子的魂魄也一定会加入到祖先的队伍中来。贝玛这样认定。
这个晚上贝玛果然又见到了那些祖先。
那是一支庞大的队伍,谁也搞不清楚他们有几百几千人。他们都是些舞蹈高手,他们的舞台就在月亮之下,在那些高低错落的乔木灌木和荒草之中。他们的音乐是无声的,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单曲,所以他们的舞蹈不是那种整齐划一的,而是每一个舞者跳着自己的舞步,有自己的节奏和韵律。
贝玛与往日不同,他没心情与每一个遭遇的祖先互相招呼,今天他有自己的目标和焦点。
他运气很好。他一直运气不错,总会心想事成。他和那个祖先遭遇了,那个祖先就是他的目标,他在这个夜里的焦点。他比别样吾爷爷的脸圆一点腴润一点,也就是说当真要年轻。但是脸上的每一条笑纹,眼角的每一条褶皱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只不过要淡一些浅一些。贝玛相信那只是年龄本身的魔术而已。
他决定与这位祖先搭话。他没把握它会不会应允。
他说:“我今天见过一个中寨的人。”
它说:“中寨也是我的家。”
他说:“那个人跟你长得很像。”
它说:“那也许就是我的后人。”
“可是他比你年纪大得多,他很老了。”
“后人的年龄大小也没什么关系。”
“我是说,有些时候儿子会死在阿爸前面。”
“你说的不是我。我死了整两百年了,我阿爸算是长寿,也死了两百十七年。”
“也许你说得对,那个很老的人是你的后人。他虽然很老了,但他还活着。他一定是你的后人。”
“我对我的后人没兴趣。他那么小,我从来没见过他,对我来说他根本不存在。”
“你的话令人心寒,谁会不关心自己的后代呢?”
“人会关心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如果看到了也会关心,差不多到此为止了。孙子的孙子已经跟你没一点儿关系了。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祖先,我想问问,你的后人,那个年龄很大的人,他忽然找到我,说要见我一面,可是为什么呢?”
“你的问题是问他的,他应该告诉你。”
“他说他是我爷爷的朋友。可是我不懂,我爷爷的朋友来见我有什么意义呢?”
“跟你一块玩儿呗。你不是也跟我一块玩儿吗?”
“对了,我还想问,你曾经是祭司吗?”
“我是,曾经是。活着的时候我不知道,当祭司一点不好玩儿。你活着不是为了自己,全是为了别人。”
“你的那个后人也是祭司,他叫别样吾。对了,你记得自己的名字吗?还有儿子的名字孙子的名字?”
“我叫尊盘风,儿子叫风西丙,孙子叫西丙亥。孙子还有个儿子我也见到了,我活了74岁。”
“西丙亥的儿子呢,他叫什么?”
“好像叫……叫什么来着,我不记得了。”
“是不是叫亥别样?”
“亥,别,样,就是亥别样。”
“这就对了。这个老人家是亥别样的儿子,叫别样吾,正是你孙子的孙子。”
“尽管你想方设法把这个人跟我扯上关系,我还是没一点儿兴趣。我先前已经跟你说过,孙子的孙子已经跟我没一点儿关系了。这样的话题一点儿也不好玩。”
“祖先,我知道我让你烦了。你别生我的气,有些事情我不懂,后人不懂的事情问祖先不应该吗?”
“应该。我只是不喜欢你绕来绕去。你不用把某一个人一定跟我扯上关系,有什么你尽管问。”
“祖先和我们后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别人的祖先也会是我的祖先吗?或者反过来说,我的祖先也是别人的祖先吗?”
“你这句话可以反复说,可以正着说,也可以倒过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是祖先,你们是后人,是谁的祖先或者是谁的后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还有一个问题。我还活着,而且我随时随地会见到祖先,这一点别的活人都做不到。我的问题是,一个祭司忽然来找我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呢?”
“你把我难住了,我一下子没办法回答你。但是答案我好像知道,可我不知道我把那个答案放到什么地方去了。我需要找到那个答案,才能回答你。”
居然还有祖先回答不出的问题,贝玛绝想不到。也不怪他自己想不出别样吾为什么来见他,原来这是个很难的难题。得出这样的结论让贝玛松了一口气。
祖先在贝玛的心里无异于神仙。依照他对神仙的理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是神仙回答不了的。在知道了尊盘风的年龄之后(74+200=274),贝玛已经将他划到了老神仙的行列。连老神仙都回答不了的问题,那一定是一个天大的难题。而天大的难题居然是他提出来的,令他对自己肃然起敬。
爷爷就曾经说过,聪明的男人要会提问题,提的问题越难,提问题的人就越聪明。
贝玛还是不信自己的问题有那么难(自己有那么聪明),他假设尊盘风的年龄太大(274岁)记忆力下降,只是一时忘了答案而已。也许明天再见面,尊盘风就找到了答案,这个悬念不用等很久,明天入夜就可以见分晓。当中只间隔一个白天。
由于两个人都在主动找对方,贝玛和尊盘风在第一时间又见面了。尊盘风显得比贝玛更急切。
尊盘风说:“小子,我有一个故事给你。”
2.祖先祭司的困顿
你知道的,南糯山是个好地方。这里夏天不热,冬天也不冷。南糯山上到处是泉水,到处是参天古木,到处是茶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我们尼人。
尼人到南糯山也有几百年了。我们和山上的森林成了朋友,我们照料那些茶园,我们的朋友还有那些动物。我们从遥远的寒冷的孤独的北方过来,这里对我们来说就像天堂一样。我们尼人已经把这里当作是自己的家园。
当然我们不清楚,祖先当年是怎么在山上落脚的。听说这里原本是布朗人的地方,山前山后的那么多大片茶园都是布朗先民种下的,种茶原本就是布朗人的传统。我们不知道尼人的先民与布朗人的先民之间发生了什么,是布朗先民先行离开了,还是尼先民用武力赶走了布朗先民。
尼人没有自己的文字,布朗人也没有,所以没有文字记载,南糯山在几百年前发生了什么。是一场战争,还是一个种族的迁徙,之后是另一个种族的迁入?
南糯山最早的寨子应该是石头寨。我懂事的时候,石头寨有三十几户人家,除一户之外是清一色的尼人。那一户人家在寨子最高的地方,他家里有一眼山泉水,有胳膊那么粗的水柱一直流个不停。那户人家的下面有一个水塘,周围都是他们自己的大茶树。他们是整个南糯山唯一的布朗人。他们不和尼人来往。
中寨在石头寨下面,我的家在中寨。我阿爸是南糯山的祭司,阿爸的阿爸也是。
很奇怪,中寨世代不出巫师。巫师总是出现在山上的石头寨和半坡寨。半坡寨在东面,石头寨在西面,石头寨比半坡寨要高许多,巫师也出得更多。
山上的人家遇到了问题,首先找的就是祭司,再由祭司去联络巫师,共同为遇到问题的人家解决疑难。为什么巫师都出在山上而不出在半山?我小的时候问过阿爸。阿爸说可能是山上离太阳更近吧。阿爸说得不是很肯定,但我更愿意接受他的说法。离太阳更近。
你一定听说过《雅尼让》。就是我们尼人的法典。你知道我们尼人没有文字,《雅尼让》就是通过祭司的家庭传承下来的。父亲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自己的儿子。那种传授是口对口的,父亲要先背下来,再一字不错地教给儿子,儿子也要背下来,就以这样的方式往下传。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必得按照《雅尼让》的规定,一定不能出错,一定不可以随意改变。
祭司的问题在于,他自己见不到祖先。遇上了《雅尼让》没有提到的难题,祭司要向祖先请示。因为祭司自己见不到,所以他要通过巫师才行。没有巫师,祭司便没有办法去得到祖先的指示。所以巫师是祭司的搭档,祭司同时也是巫师的搭档。
你知道,尼人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死亡。死亡也是世界性的难题。据说在非常遥远的西边,有个叫莎士比亚的智者就提出过死亡的问题,他说的是,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个问题。每个人都活着,或者曾经活过,所以活着算不上是一个问题。但是死去不同,对活人来说,死亡比任何问题都更大。
尼人活着的时候,不管他们在什么地方落脚,他们都要先考虑到死后的归宿,所以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找坟山。坟山不只是自己死亡之后的归宿,也是让祖先落脚的地方。我们尼人不供神不供佛,我们关心的只有祖先。所以做了祖先以后,尼人很开心。
就像我现在这样,我早已经是个祖先了。
《雅尼让》里记载最多的内容就是关于死亡的。《雅尼让》的出现比西边那个叫莎士比亚的早得多,可以说我们尼人是世界上最早关心死亡问题的;我们甚至比东边的汉人对死亡问题关心得还要多,他们也没有一部主要论述死亡的法典。
如何寻找坟山,如何分派在坟山中的位置,如何为死者做独木棺,如何组织送丧的队伍,如何送往坟山,如何掩埋,凡此种种,在《雅尼让》中都有详尽记载。一个称职的祭司必得熟悉所有的这些细节,因为寨子里除他以外,没有任何人掌握所有的知识。
你别以为我是在自夸,我只是在告诉你一个祭司的能力和职责。祭司的知识同时也是他的能力。
而他的职责是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他在人们需要他的时候,一定要站在他们面前。他要指挥每个人的位置,指导每个人做他们各自该做的事。所以他光有知识还不行,光能够背诵《雅尼让》还不行,对各种难题都必须有现场经验,不然他便是徒有虚名。
可是许多事情是老天安排的,人的愿望往往被老天置之不理。
我做祭司的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因為我阿爸也是个高寿的人,他活了79岁。前面我说过,他比我早死了17年。做祭司的时候我57岁,换一种说法,我做了17年的祭司。
虽然明知道日后要继承家族的传统,但我已经习惯了阿爸活着,我从未设想过他有一天也会死。虽然早已经将《雅尼让》烂熟于心,但我其实对当祭司没做经验方面的丝毫准备。我只是在少年时期跟在阿爸的身后去过几次坟山,成年以后就没再去过。
那些年里风调雨顺国泰民安,那时候的人活得越来越久。阿爸最后一次送人去坟山是他77岁那年。说出来也许没人会信,在接下来的18年里,南糯山上的几个寨子竟没有一个过世的人。也就是说,我当祭司的16年里从没实践过送人去坟山的职责。
这种事情先前从未发生过。正常年景,一年送走三五个人是常情常理;也有一整年没一个人死亡的时候,但是连续这么多年没有死者的情形相当怪异。
我已经过70岁了,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有一种想象令我的心充满恐惧,也许我的祭司生涯连一次送死人的机会都没有!那样的话,又如何将祭司的职责连同能力传授给下一位祭司(我的一个儿子)呢?连我自己都没主持过送别亡人的大典。这对一个祭司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耻辱啊。
73岁的那年我做了一个逆天的决定。
我不能够容忍,在做祭司的16年里我错过了最重要的祭送亡人的机会,那样我会成为下一任祭司(我儿子)心中的笑柄,那样不行。
我决定自己完成一次祭送亡人的大典。毕竟我精熟《雅尼让》,毕竟我还有少年时期跟随老祭司(我阿爸)送丧的记忆,我相信有这两方面的帮助,我一定能成功地完成一次我这一生最重要的祭典。而且我一定带上未来的小祭司(我的长子),让他从自己阿爸那里学到第一手经验,并且把这经验传诸后世。
我知道你心里会有疑问,因为你一定听得出来,这中间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要主持一场盛大的祭送亡人的典礼,有仪轨(《雅尼让》),有主持人(祭司),有共同参与者(各个寨子的村民),可是唯独缺了亡者。缺了主角的戏剧该如何开场呢?
这就是我的难题。我必得找到一个主角,我必得找到一个亡者。所以我说这是一个逆天的决定。
3.老祭司的逆天之道
在距今天275年前的南糯山上,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位被玄想折磨到疯狂的老祭司。他已经73岁,已经做了整整16年祭司,他的身份是父亲传给他的。父亲传给他的仅仅是一个祭司身份,因为他没有机会去行使作为祭司的最重要职责——他没主持过祭典。
他不堪忍受这一点,这会让他在之后的新祭司(他自己的儿子)那里丧失掉颜面。
还不止于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祭司,他更为担心的是,祭典中那些现场指挥的种种细节,会因为缺失传承链条而丢失。那些细节都是祭司的看家本领,之后的新祭司没有学到,也就意味着那种种的细节永远失去了。无论如何这都是罪过,是当值祭司的罪过,是祭司家族的罪过。这样的罪过是不可原谅的。
他叫尊盘风,南糯山当值的祭司。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奇怪怪。前辈祭司的高寿(79岁)加上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连续18年无一人过世的盛世,反倒造就了祭司的两难困境。老天开眼,让所有人都过得好;可是老天又不开眼,唯独让一位已在耄耋之年的祭司为难,让他不能够完成上天赋予他的职责。自相矛盾的老天啊!
现在他要铤而走险了。他既要传承《雅尼让》,又要传承祭司的职责和传统,传承是他无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他的天职,他只有铤而走险。他要做一次祭典,一次完美无缺的祭典。哪怕无中生有去找一个亡者,他也在所不惜。
不要为他担心。他不至于愚蠢到要去杀一个人。他是尼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温和最有包容心的尼人;一个尼人绝不会因为任何需要去杀人。哪怕是他必须要找到一个死者,他也绝不会动杀人的念头。
必得找到一位死者。这样的前提让人不寒而栗。
他自己不会去杀人,又没人自然死亡,怎么办呢?总不至于是找一个杀人的人去解决这个难题吧。找人杀人其实与自己杀人没有什么不同,在法律上和道义上它同样得承受杀人的后果。而且有必要在这里申明的是,这不是个杀人的故事,不用期待有杀人的事件发生。想听杀人的故事,下一次再满足你。
尼人有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就是对所有生命的爱意。他们原就生活在大山之上,世代与各种各样的动物相生相伴。因为生计的需要,他们偶尔也会狩猎,正如人类之间偶尔也会有争斗有战争一样。狩猎和战争是偶发事件,而和平共处则是常态。
所以尼人的村寨附近,你会经常看到各种野生动物的身影。野猪、麂子、花豹、猕猴、黑熊这些大家伙,在四五十年前的南糯山上随处可见,许多老年人都有亲身遭遇它们的经历。退回275年,当年的情形可想而知。
你猜对了,这就是老祭司尊盘风的主意。好年景里很少死人,但是总会有大动物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殒殁。他打的就是找替身的主意。
有一只黑熊经常骚扰村民,偶尔会去偷一头家猪解馋,于是它上了村长的黑名单,大家开会决定杀死这个坏蛋。几个猎户围追堵截,最终让黑熊一箭毙命。
尊盘风首先想到的是它。
这种事情他不能够跟别人商量,他只能一个人在心里盘算,盘算清楚了他才会说出来。而且他的话就是最后的决定,不但别人不能够推翻,就连自己也不能。所以对他来说,盘算清楚了才是第一步。
他马上发现了问题。
尼人的传统,人上了年纪要有所准备,所以老年人都有目标,那就是一棵可以做独木棺的古木。
要送丧前提是有一具遗体,没有遗体何来送丧?现在遗体有了,可是它太大,有三四个成人那么大。
那么盛放遗体的独木棺就成了难题,去哪里寻找那么大的一棵古木呢?而且即使找到了,做成了棺椁,要多少人才能抬得动呢?坟山离寨子下面有两公里,都是一脚宽的路,而且陡峭嶙峋。如此巨大的棺椁,怎么才能运送到坟山呢?
问题还不止于此,上面的难题解决不了,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化解。首先一个可能是分尸。别的种族也有专门葬骸骨的传统,但是尼人没有。极少的种族有只葬头颅的传统,但是尼人没有。没有哪一个种族会截去尸身的四肢只葬躯干,也没有哪一个种族只葬尸体的某一个局部,因为任何一个局部都只是一堆骨肉,已经不是一具遗体了。
盘算到了这一步,等于是走进了死胡同。所说的此路不通。以黑熊做替身的计划就此搁浅。
尊盘风不是没有考虑过,毕竟祭典需要一具遗体和一副棺椁。无论是麂子还是花豹或野猪,它们的身体形状都不适于装进棺椁,都不是理想的替身。循着这个思路往下想,最理想的替身莫过于猕猴了。
问题在于猴子在树上,能捕获它的天敌只有花豹。但是山上的花豹数量甚少,人们几乎几年也难得见到一只。还有就是,即使老天遣一只花豹过来,刚好花豹有幸捕到了一只猴子,花豹会卑躬屈膝将自己的猎物奉送给尊盘风吗?想靠花豹来奉献猴子遗体,无异于与虎谋皮。苍天啊大地啊,誰来帮帮已经无计可施的老祭司尊盘风呢?
猴子是尼人的老朋友,没有一个尼人会无缘无故射杀一只猴子,哪怕那猴子曾经偷吃过家里的蔬果。蔬果毕竟是自己种的,采摘下来生命就停止了。猴子吃蔬果算不上罪孽。所以尊盘风也不可能因为需要一具猴子的遗体,就去猎杀(或者委托他人猎杀)猴子。他还是想不出任何办法去获得猴子的遗体。
况且猴子也不是好惹的,有不止一个猎户亲眼看到过群猴与黑熊的激战。黑熊试图捕获猴子,猴子不但不畏惧,而且群起而攻之。有的猴子会借着垂藤在黑熊的面前凌空划过,还挥舞着长臂利爪恐吓入侵者,令黑熊极为恼怒;更有胆大的甚至骑到黑熊脑后的背部,用利爪撕破黑熊的脸。
猴子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小动物,绝不可以轻视。
不消说,尊盘风尽管做出了逆天的决定,其实还是没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具可以供他做祭典的遗体。
有道是天无绝人之路,所谓老天饿不死一只鸟。正当尊盘风一筹莫展之际,一个村民在中寨竜巴门西斜坡上发现了那只死去的老猴子。几个村民都认得它,它是这里的猴王,至少有二十几岁的高龄。
猴王是猴子世界的统领,它的意外死亡应该是猴子世界里的头号新闻。但是猴子世界里的游戏规则我们不熟,我们无法知道它们是否会对它的死因进行调查,无法知道这是一次自然死亡还是一场谋杀,无法知道它的死会对猴子世界的政局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
两个世界互不相通。这也给了两个世界里的各自成员以绝对充足的彼此冷漠的理由。
老猴王独自永远沉睡在陡坡上,没有别的猴子来为它收尸,更没有一场隆重而哀恸的葬礼。我们不用去责备它们,它们自有自己的规则。
这个意外事件也可以有一种喜剧化的理解,猴子自己不为它们的亡者厚葬,或许人类可以帮忙去弥补这个过失。尊盘风诚心诚意谢上天给了他机会。
猴王是个老者,它的身量也不比一个老年人更大,找一个普通尺寸的棺椁,应该不是一件难事。祭司自家的林子里完全可以找得到。
而且猴子与人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也难怪西边那个莎士比亚的乡邻达尔文,误以为人就是从猴子变过来的。看看它那双同样有五个指头的手,看看它那张眼睛、鼻子和嘴几乎处在同一平面上的脸庞,看看它的躯干和连接在躯干上的四肢,它都太像是一个人了。不是达尔文牵强附会,毕竟有五个指头并且可以抓握东西的,只有猴和猿和人。把他们混为一谈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达尔文的愚蠢也不是不可以原谅。
在尊盘风长长的一生过程中,他一直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如果不是老祭司长寿,尊盘风一定会在自己生命当中去扮演一个非凡的角色。阿爸的长寿将这种可能性一天一天地扼杀了。
但凡有过人的聪明,久而久之都会令人滋生出自以为是;人到了自以为是这一步,便会堕入不可救药的自作聪明的泥淖。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法则,没有人能够幸免,即使是聪明绝顶的老祭司也不能幸免。
逆天原本是个坏念头,任何逆天的想法都坏。
祭司是人的祭司。可以是希腊人的,可以是罗马人的,可以是汉人的,也可以是尼人的。但他仅仅是人的祭司,他不可以是猴子的,不可以是其他动物的。
尊盘风违反了这个基本法则,所以说他逆天。祭司原本只是人和祖先之间的侍者,也如巫师是人和祖先之间的使者一样。但是祭司的传统同时又把他塑造成一个权威,塑造成一个缺乏监督机制的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人,没人能质疑祭司的决定,巫师也不能。
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没有谁去指出和纠正祭司的错误。祭司就此成了一个没有错误的人。
尊盘风决定为猴王做一场送丧大典。
当时的巫师刚好是那个石头寨独居的布朗人奇力。巫师不是以家族方式传接的,谁成为巫师由上天去决定,谁都不可能去走上天的后门。
只有巫師才有能力见到祖先,只有巫师才能够自由地与祖先的魂魄来往和交流。而这种能力不是谁先天就具备的,也不是谁通过某种方式可以后天去修炼得到的。既不是先天禀赋,又不能够后天修炼,可以说巫师的功德是高深到深不可测的。
普天之下唯有极少数人具有如此的非凡之力。
譬如西藏《格萨尔王传》的说唱艺人扎巴就是这样的奇人。他没受过任何意义的教育,生而愚钝寡言不谙世事,在别人眼里与白痴无异。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大病(据他自己说是睡了一大觉)之后,他忽然开口了,抱着马头琴(此前他从未碰过任何乐器)开始了无尽无休的(历时三十几年)关于格萨尔王的弹唱。国家为他配备了一整个录音团队,包括安排他的日常起居和吃喝拉撒在内,扎巴成了国宝级人物。今天根据他的说唱整理的藏文出版物已达数千万字之多!
扎巴是当今藏族最伟大的巫师,没有之一。
南糯山的巫师也许没那么伟大,但是他同样连接了原住民与祖先,他们同样是现世与历史的桥梁和纽带。而且这里的巫师与西藏如出一辙,奇力也是在一次长达一个月的失踪之后忽然具备了超能力的。
与他的南糯山所有的乡邻不同,他不是尼人,他是布朗人,也是唯一的一户布朗人。也许是因为一直居住在尼人中间,他可以说尼人的话,说得像尼人一样自如。反而他本来的布朗话因为说得少,还不如说尼话那么流畅。他做巫师的时间比尊盘风做祭司的时间还要长(至少在17年之前的n年),他在其他事情上与尊盘风的合作已经有许多次。
现在尊盘风找到他,请他一起合作,为猴王做送丧祭典。他同样没有想到去质疑这件事可为不可为。
奇力要做的仍然是与祖先谋面,为所有乡邻与祖先的沟通去尽自己的一份力。他要通过赤脚踩火炭和铁杵穿腮的表演让祖先的神灵上身,然后把祖先的意念传达给乡邻。那对所有乡邻都是一种激励。
所有参与的尼人都会因此而亢奋,进入到某种迷狂的状态。他们会赤了脚跟随奇力在火炭上舞蹈,而绝对不会被烧灼和烫伤。他们中胆子大的甚至也会在被奇力授权的情况下,将铁杵穿过自己的两腮。原来巫师的超能力是可以转移到他们身上的,但是只限于被巫师授权的人,只限于巫师授权的特定时间。
在祭典当中,祭司的角色是主持人,而巫师的角色则是表演者和引领者,公众既是观众也是参与者。
那是人类最伟大的戏剧。以天地大山和森林做舞台,由祭司指挥,巫师(神媒)与参与者共同完成的人神同台的戏剧。相比之下,二十世纪世界上最伟大的意大利戏剧家皮兰德娄也仅仅是一个蹩脚的模仿者而已。奇力不知道皮兰德娄是何许人也,但他同样能享受到这场好戏带给他的欢愉。
他没有不答应老祭司尊盘风的道理。所以他在不明就里的情形下加入了,他因此成了尊盘风的同谋。
事实是他根本不知道这场祭典就是一个阴谋。
他根本就是冤枉的,他在完全没戒备的情形下,钻进了老祭司的圈套,成了尊盘风的帮手。
逆天便也是欺祖。欺祖是一定要遭报应的。无论尼人还是布朗人还是拉祜人还是傈僳人,祖先都是他们的神明,他们都是祖先荫蔽下的子民。
欺祖万恶不赦。没有一个祖先会容忍一个猴子加入他们的行列,列祖列宗没有一个是达尔文的信徒。
整个事件的怪异之处在于,谬误的始作俑者是祭司,祭司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将猴子引领到坟山的人是巫师,因此是巫师大逆不道而非祭司。祖先原就不与祭司有任何意义的交集,对祖先而言祭司是不存在的,他们只认巫师,也把巫师视为朋友。
所以说奇力很冤枉,他成了尊盘风的替罪羊。
4.有祭司殉葬的横祸
我猜连当事人老祭司尊盘风也没有料到,他的一个良好的愿望(全面继承祭司制度的举措)竟会酿成如此的灾难,他因此成为整个南糯山的罪人,进而成为尼人历史的一个不可割裂的部分。
之所以把这个事件称为灾难,是因为后果太严重太过惨烈。当时山上的几个寨子总人口七百多,事变之后仅剩了六十几个,人口损失超过90%。
历史学家愿意将事变称为偶然。唯物论的历史学家更愿意把结论具体化,认定是科学不发达年代的一种必然,而且直接与落后的卫生习惯有关。如此简单的归结让历史学因此而蒙羞。
这些狗屎历史学家根本不懂何为宗教,什么是信仰;他们于神学一窍不通;他们对天与地与祖先没有任何意义的敬畏之心。对于那些他们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总会用最简陋的形式逻辑做一次不负责任的判断。
他们以为自己的唯物论是一柄无往不利的宝剑,可以令他们战无不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他们为那场灾难命名为瘟疫。
死了那么多人,说是一场瘟疫也无不可。据一位二十世纪后半叶的科学历史学家的著述,当年的南糯山有一种长着长长翘尾巴的兔子泛滥成灾,因为后来再也没见过那种兔子,科学历史学家因此断定它们就是瘟疫的传播者,并且随瘟疫的到来而灭绝。
科学是二十世纪真理概念的代名词,所以科学历史学家的结论也就成了板上钉钉的真理。
但是为什么偏偏在那个时候出现了翘尾巴兔子连同它们带来的瘟疫?他们的答案居然只是卫生条件差。要是有人追问,之前呢?之前也是同样的状况,也许所谓的翘尾巴兔子也是南糯山的居民,为什么数百年里从未发生过瘟疫?之后呢?之后的数百年也是如此!
呸!瘟疫。
南糯山古往今来地灵人杰,从来没有任何意义的灾难光临过,那是唯一的一次。
南糯山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百多公里,全年的温差在二十摄氏度之内,在八摄氏度到二十五摄氏度之间。南糯山只有旱季和雨季之分,历史上从没有过飓风地震和战乱(天灾人祸),是地球上最适于人居的一块净土。
就是如此不可思议的风水宝地上,突发了一场所谓的瘟疫,而且波及了所有的家庭。没有一个家庭完全避开了灾难,家家都有病患和死者。
十八年里没死过一个人,这是南糯山历史上的一个无可超越的纪录,是上天对南糯山的最高奖赏,也是幸运之神的一次最慷慨无私的馈赠。不,不止十八年,准确地说应该是十九年。在为猴王做送丧祭典之后的六个月里,山上仍然没有一个殒命者。
次年的嘎唐帕节到了,这是尊盘风接手祭司的第十七个年头。这个嘎唐帕节并没显露出与往常有什么不同,74岁的老祭司也完全没看到任何不寻常征兆。
但这的确是不寻常的一年,极不寻常。
嘎唐帕节当天夜里,终于迎来了十九年里的第一个亡者。那是石头寨一个五十七岁的女人,她三天前忽然浑身发热,家人也为她用过草药祛热,结果还是没能救回她一条命。有人死亡,祭司这下有的忙了。
不死人的那许多年国泰民安,人们的心里被阳光普照,没有一丝一毫的阴影。焦虑的只有祭司一个人。19年里的第一个死者的出现,还是或多或少给人们的心里带来了阴影,提醒人们,人总是要死的。
其实这才是人类生活的常態。有生相伴,亦有死相随。祭司多年无事可做的状况其实并不正常。
有刚刚完成的送猴王的祭典做底,送新亡者的祭典进行得相当顺利。尊盘风没忘了在全过程中都带上长子,他要继承自己的事业,必得细心观察,记住其中的每一个大小环节,不得有任何疏忽。
一例热病死亡的病例,它没有引起老祭司的警惕,他反倒把这看作是向正常状况恢复的一步。
七日后的第二例死亡仍然是热病。
再八日后第三例。
再四日后第四例。再五日后第五例。再四日后第六例。第七例。第八例。第九例。
不只人死,猪也在死。
山上家家养猪,正常情况下一家一大一小,人与猪的比例大概是5∶2。人猪死亡的比例在上升,开始是9∶1,之后11∶2,再后15∶3,16∶4,18∶5,20∶6。比例正在均衡。
送丧的祭典会比之前无人死亡的时候更加凸显祭司的重要,所以即使已经74岁,尊盘风精神矍铄,终日劳顿却仍然兴致勃勃。一个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他被身边的人需要的时候,一定比平时更昂扬更有精气神。尊盘风正处于这样的状态。
祭司忙了,巫师自然也忙。但是奇力比尊盘风的精气神要差得远。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出场越频繁,也就意味着大家的痛苦越深重,灾难的范围也就越大。
他是第一个意识到灾难的,人接二连三地死,摆明了就是一场灾难。
奇力与尊盘风最大的区别,就是他随时能得知祖先的想法。祖先并不接受他带给他们的老猴子,他们毫不客气地把猴王逐出坟山。奇力知道这些,但他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些告诉尊盘风。犹豫的结果便是没说。他没说,尊盘风自然也就不知道。所以事情就只在奇力一个人心里沉淀下来。坏事情的沉淀总是危险的,它会带来发酵带来病变。
当第二例热病死亡到来时,奇力知道那是祖先动怒了。祖先们纷纷给奇力怒气冲冲的脸色,再没有谁把他当作朋友。他在冥界成了孤家寡人。
数十年里他一直在人间和冥界穿行。在人间他是个绝对的孤独者,平日里几乎乡邻们都不与他产生交集,久而久之他也失去了与人产生交集的愿望。他的乐趣几乎都在冥界,他的朋友几乎全部是那些祖先的魂魄。现在他们拒绝了他,他不再是他们的朋友。
对于一个孤独的人,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时刻。
而且这些话他没办法跟任何人讲。不能跟他的女人讲,不能跟唯一的儿子讲,也不能跟老祭司讲。
祭司尊盘风对发生在巫师奇力身上的这些变化浑然不觉,他的热情被无尽无休的送丧祭典所点燃,工作成了他的享受和动力的源泉。工作的欢愉令他享受。
世间所有的力量都在不知不觉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持续不断的幸运累积了对死亡的负债;良好的愿望模糊了对负罪的警惕;判断的失误令一颗恭顺之心导致了无边的冒犯。世界因此而颠倒,无辜者的生命最终成为报复的牺牲品。
众生万物最终遵循的也只是上天的平衡法则。
尽管祖先们会把怒气撒给巫师,但上天是公平的,所说的老天有眼。那一场狂飙似的热病席卷南糯山,虽然很像是一次对冒犯的报复,但是并没有弄错惩罚的对象。老天当真有眼。
被拖进一场谬误的巫师奇力已经被祖先冤枉了,但是上天并没冤枉他。热病带走的仅仅是他的女人,留下了他和将为他繁衍生息延续香火的儿子。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祭司尊盘风,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在为第六百二十五个死者做完祭典之后,他自己也倒下了。他也同样发热,草药也无济于事,他一直到死也不明白这场热病的由来。
尊盘风也成了祖先的一员。
新祭司(尊盘风的长子)为自己的父亲举行了送丧祭典。他的搭档依然是父亲的老搭档奇力。是奇力带着尊盘风进入到祖先的行列。尊盘风被祖先接纳了。
这也是巫师奇力所没想到的。先是尊盤风被接纳,之后竟然是祖先们原谅了自己,重新接纳自己为朋友。
这一定是上天的意思,上天显示了公平。
上天有一个好伙伴,就是时间。在降怒于南糯山的那段时间里,上天就像个疯狂的暴君,它将死亡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大网,一举罩在了南糯山上。那绝对是一段凄云惨雾的日子。从新年的第一天一直到当年的最后一天,总共有676个人的生命被带走,最多的一天走了7个人!整整一年,365天啊!
那一整年,南糯山满是末日之象。
像是上天也知道时间一样,灾难的日子卡着一年开始的那一天来,又卡着一年结束的那一天走。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是时间自己的选择,它把所有的灾难圈在一个年头之中,不让灾难去搅扰另外一年,连一天也不让。可以设想,假如时间可以开天窗的话,没准时间自己会悄无声息地将灾难的一年抠掉,把历史上如此不堪的那一年抠出一个天窗。
新的嘎唐帕节到了。阳光普照,新气象马上冲淡了死亡的阴霾,持续不断的死亡忽然就终止了。
连续51个送丧祭典已经把新祭司累得晕头转向。除了他自己以外,整个大山上也只剩了66个人。他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有一个一千天的假期。
另一个最辛苦的人非巫师奇力莫属。整整365天,整整676人,这就是他在一年里引导给祖先队伍的新成员,山上的这一块冥界已经人满为患。不,他还少算了一个。前一年的那一个,他不能不算在其中。就是那个给他带来无穷怨毒的猴子。
虽然只剩下66个人,南糯山还是南糯山,南糯山尼人的历史并没有因为这次大规模减员而停顿,历史在继续。半山的中寨还在,东边的半坡寨还在,西边更高也更为古老的石头寨还在。
5.祖先与巫师的心情不一样
祖先到底不是一方神圣。神圣与祖先最大的不同,在于神圣的不可侵犯性。你不可以质疑神圣,更不可与神圣争执,神圣借此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但是祖先的情形不同。他们也曾经和你我一样,实实在在生活在彼此中间,有喜怒哀乐也有吃喝拉撒,他们原本就是你和我。他们活着的时候彼此质疑也彼此争执,死后依然如此。他们与你我的最大不同,在于各自处在不同的时间点上。短的相差几年十几年,长的则距离几十年几百年之多。
祖先和我们一样,遇到开心的时候会很开心,会用笑声点燃周遭的空气,会让大山内外都充满欢乐。而遇到了挫折和郁闷则相反,内心充满了末日感。
那个灾难之年结束之前,相信余生之下的每一个人都已经绝望了,没有人敢抱侥幸的念头,谁都一样。
但是新的嘎唐帕节到了,新年改变了一切。
这就是时间的伟力。时间自己切割出幸福与不幸的界限;时间让绝望统治了每一个还活着的人的心;还是时间,借了一个年与年的节点,将灾难与新生活做一次彻底的切割,让人们的心里重新萌发出希望。
人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没记性的动物。
哪怕那些被称作人中龙凤的精英也不例外。在南糯山上,新祭司可以算作是具有代表性的精英。
老祭司死于高龄(74岁)。与老祭司同一年殒殁的有675位乡邻。这两个因素冲淡了父亲亡故带来的哀恸。在父亲走以后的时间里,过分频密的送丧祭典已经让新祭司的心冷了硬了。而作为祭司身份的荣耀感的逐步强化,也让新祭司自以为可以君临天下。
老祭司已经离他很远,甚至出了他的视线。
有一件事是新祭司完全无法想象的,就是父亲其实没有走远,他的新家就在近处的坟山之内。父亲每天都会见到他(新祭司)的搭档奇力。
奇力不会告诉新祭司这些话,他永远不可能知道。其实在奇力心里,新祭司和老祭司之间是没有联系的,他们分别只是他的搭档而已。也如老祭司与自己的父亲(更老的祭司),同样都是奇力的搭档一样。
对奇力而言,不同的祭司只是不同的祭司而已,他们之间的血缘和亲情不关奇力的事。
奇力不到50岁,但他已经与一门三代祭司结缘。祭司活着的时候是他的搭档,死了反倒成了朋友,因为是他引领他们进入到冥界,他是他们的使者。
新祭司已经有了自己的全新生活,他服务于自己的领地和自己的人民,他有远大目标也有高尚理想。
但是巫师的生活却只能一如既往,他根本无新生活可言,因而找不到新的目标和新的理想。过往的经历会在他心幕中刻下印记。对于巫师而言,他的人间朋友只会越来越少,冥界朋友却日复一日地增多。时间久了会有一种幻觉,以为冥界才是他真实的生命。
这是一种奇怪的循环。人明明还活着,心却转向了冥界,正所谓身是人的身,魂魄却是鬼的魂魄。
巫师的儿子那一年27岁。按照他从父亲那里接受的祖训,他该在儿子25岁上遣儿子回布朗山。那一年因为猴王祭典,儿子没能脱身离开;今年儿子无论如何该去布朗山了。他的家族每一代的间隔都是26年,一场灾难打乱了家族繁衍的时间表。
那个夜里他告诉祖先(那个老祭司),他的儿子回布朗山了,儿子会带一个自己的女人回来,女人会为他的家族带来一个孙子。
祖先已经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老顽童。他活着的时候便对巫师奇力的家族传统很不理解,但是那时候他是道貌岸然的祭司,特殊的身份令他不能与巫师讨论有关生殖的话题。现在他们的关系变了。
祖先尊盘风说:“说说,你的家里为什么只能生一个儿子?是你的问题,还是你女人的问题?”
巫师奇力说:“生一个够了。一个儿子就可以将家族延续下去,多了也没什么好。”
“真是奇怪的想法。人丁興旺不好吗?”
“没什么好。祖先,你有六个儿子,只有一个继承祭司的职位,你想过另外那五个儿子的感受吗?新祭司有五个弟弟,谁能肯定他们五个都不想当祭司?如果有一个两个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会不会起意去争祭司的位置?”
“古往今来都是这样,有钱的家庭兄弟之间会为了钱而彼此杀戮,有权的家庭更甚。”
“争是人类的天性,这就是我只生一个的理由。无论有什么还是没什么,一个人都没得争。”
“因为怕噎死,饭也不必吃了。因为怕被车撞死,门也不要出了。争与不争是儿孙自己的事情,生一个与多生就唯有你自己来决定了。”
“不是我决定。只生一个是祖训。祖训说生的是男丁就不要再生;是女娃就再生,直到生了男丁为止。我们家运气好,一连十一代,第一个都是男丁。”
“还运气好?人丁不旺你还说运气好?”
“我的家族早习惯了,清净是我们的传统。祖先,我问一句,你说你喜欢人丁兴旺,可是我觉得你一点儿不关心你的那些儿子。我是你能见到唯一可以去人间的人,你从没问过我你的六个儿子的情况。”
“你说你想问一句,你要问什么?”
“你当真喜欢人丁兴旺吗,还是说说而已?”
“其实那都不重要。你自己的儿孙,那就是你这棵树的枝枝叶叶;儿孙多,枝枝叶叶就多,儿孙少,很像是光秃秃的一根树干。我就没见过你这么想事情的,生一个就够!”
“人生一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一个孩子也就多一份忧烦。人生少一点忧烦,我看没什么不好。”
“说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那是他们汉人的说法。我的想法刚好相反,多子多福,多钱多乐,多权力多满足。人生一世,多多益善。我就不认同你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缩头乌龟,不进取,没出息。”
尊盘风活着的时候就这么霸道,死了还是如此,狗改不了吃屎是一句箴言。尽管他理直气壮,奇力还是不能够认同他的话。
奇力说:“祖先一定会认为自己很有出息了?”
“谁会认为一个祭司没出息呢?”
“人们往往会认为一个巫师没什么出息,他充其量也只是一个人自说自话而已。”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从没这样说过巫师。你回过头想一想,你我搭档了17年,我说过吗?”
“是我自己说的。我说的是心里话。我在那边(人间)打交道的人越来越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我的朋友都在这边(冥界)。虽然我名义上还留在人间,但其实我早就不是那边的人了。”
“这就对了。南糯山上人的平均寿数不到60岁,我已经算是活得久的。但是说心里话,我对那边一点儿也不眷恋,我对那些还活着的后人一点儿也不关心,我觉得这边的日子才是我想过的。早知道这样,我不会拖那么久,我会早就选择到这边来。”
“祖先,这也是我和你的不同之处。我没你那么多儿子,没你那么多钱,没你那么大权力,也没你那么多开心。但我还是更喜欢那边。我不要你那么多,一个儿子我觉得就够了。儿子刚离开,我就想着他能回来,他不在家,我吃饭不香睡觉不沉。在你眼里,我一定是个没出息到家的家伙,是吧?”
“不是我说你,就是你的心太小了。你除了你儿子,心里什么都装不下。男子汉大丈夫,心里要有天下才是。心里有天下,他们都是你的儿子,你信不信?你不是也叫我祖先吗,叫我祖先你当然也是我的儿子。问问你自己,你是不是我的儿子?”
“当然可以这么说。你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我的六个儿子,我从来不强求。他们认我是父亲,但我没把我的意志强加给他们中任何一个。这里有那么多祖先,我的儿子也可以同时是任何一个祖先的儿子。他们和他们都是世界的一部分,我诚心诚意把世界还给世界。”
“祖先,你的话我不是很懂。我只是我。”
“说得好,我只是我,这话同样高深莫测。明天这个时候也许你见不到我,我另外有一个约会。”
“没关系,你有事忙你的,不必一直关照我。”
“说来有趣,那也是个布朗人。他头发胡子搅在了一起,看上去是个脏兮兮的家伙。他很有意思。”
奇力说:“也是个布朗人,南糯山怎么会有别的布朗人?另一位祖先早就说过,前边几百年,后边几百年,南糯山上只有我们一户布朗人。”
尊盘风说:“也许是我记错了。也许是傈僳人。不对,肯定不是傈僳人。也许是拉祜人。”
“祖先,他们是不是布朗人也没什么关系,用不着为他们的事情伤脑筋。”
“不伤脑筋。可是我愿意把我没说完的话说完。好像也不是拉祜人,更不会是傣族。我想起来了,他说他是布朗人,对,就是布朗人。”
“你刚才先说的就是布朗人啊。”
“我说过是布朗人吗?怎么可能呢。”
“祖先,我想到了一个想不通的问题。你怎么会认识另一个那边的人呢?我才是巫师啊。”
“你这个家伙,你简直昏了头了!为什么你会以为你还在那边(人间)呢?你过来也有几百年了吧?对了,你来得比我要晚,可也没晚了许多。”
“祖先,你别吓我,听你的意思,我也死了?我也成了祖先?你是故意吓我吧,跟我开玩笑的?”
“让我算算,我过来多久了。想起来了,200年,整整200年。你记不记得,你和我是谁先过来的?”
“当然是你,是我亲自领着你过来的。”
“可是我的年纪比你大得多呀。”
“你比我大不假,可是我当巫师的时间比你当祭司的时间要长。我先当了巫师,几年以后才轮到你当祭司。你不会那么健忘吧?”
“你真是啰唆,一会说我比你大,一会说你的时间比我长,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跟你说这个了,你这个家伙一点儿意思都没有。我就没见过一个有意思的傣族人。”
“你脑子糊涂了,我怎么又成了傣族?”
“不是傣族,那你是什么人?”
“我是布朗人啊。”
“我那个有头发有胡子的朋友才是布朗人,你又何必跟着凑这个热闹呢?”
“祖先,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你为什么要叫我祖先,你要故意把我搞糊涂是吗?你要告诉我,我已经死了,你还活着是吗?你死了那么久,干吗还要说你还活着?”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奇力已经绝望了。刚才还明明白白的尊盘风祖先,忽然之间就糊涂了,他居然分不清人间和冥界,居然会说他(奇力)也已经死了,而且死了许多年。
这些年里他也见过不少祖先犯糊涂,越老的祖先糊涂得越厉害。他们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混淆了时间。
人活着的时候,第一要义便是时间,一生多少年,三十年还是八十年,说的都是时间。人活着的时候都关心自己的寿数,寿数也便是时间的长短而已。
奇力熟知冥界这边的情形。这边的时间概念明显比人间要淡漠,因为所有的祖先都已经丧失了对寿数的追求。做了祖先,是300年的祖先还是3000年的祖先,其实也没什么要紧。冥界不以年龄分长幼尊卑,这里完全没有或阶级或阶层或等级或高低大小,时间的意义也就自然而然地消逝了。
这里人人平等,很像是人间他们说的那个共产主义,没有贫富差异,没有烦恼。
奇力想通了。原来祖先尊盘风已经进入了更高一级的境界,一个不可相互比附的境界,一个消灭了高与低的境界,一个自由自在无欲无求的境界。
那么自己的情形又是怎么样的呢?也许尊盘风的话是真的,他奇力当真已经死了许久,也许有将近200年那么久(他们毕竟曾经是搭档,而尊盘风说自己已经死了200年)。
如果尊盘风的话当真,那么他奇力以为自己还活着,明显是自欺欺人。如果尊盘风只是乱说乱讲,那又怎么样呢?奇力自己的结果也不会有丝毫改变,他还是会听见尊盘风的那些疯话,还是会从中悟出他所能理解的道理。
更残酷的是他已经悟出了——活着还是死去,对他而言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而且也没什么不同。
6.前世的罪与今生的福
贝玛用了三夜才听完了祖先尊盘风的故事。
其中有尊盘风自己讲的,也有只闻其声未见其形的什么人讲的。他搞不懂那个声音来自何方神圣,他更愿意相信那索性就是上天的声音。
也许贝玛想多了,也许那只是另一个魂魄的声音而已,它也许是比尊盘风更古老的祖先,它说它能够纵贯古今,所以熟知昨天和明天的一切事。因为贝玛自己就从其中看出了某些端倪,比如奇力或许就是贝玛的祖先。或者反过来,他贝玛是奇力的祖先。
奇力后来悟到的很重要,谁是谁的祖先不要紧,活着还是死去不要紧。可是什么才是要紧的呢?
别样吾来见贝玛,对别样吾而言就非常要紧。不要紧的话,他不会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过来。
尊盘风找一只猴子来做送丧的祭典,对尊盘风而言就非常要紧。延续祭司传统是他的使命,他不能够让自己的使命在自己这里夭折。至于后来的瘟疫还是灾难,那都不是当值祭司要考虑的事情。
把那个灾难之年,与为猴王送丧祭典相联系,这是另外一伙心思龌龊的撰史人的牵强附会。南糯山的历史的确有过一场瘟疫,但是瘟疫本身与为猴子做祭典的传说究竟有没有联系,已经完全不可考。
尼人因没有自己的文字,其历史便格外扑朔迷离,把如此迷雾深重的历史谜团交给一个没读过书的贝玛,要他去判断是非真伪,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贝玛有他自己的角度。尊盘风祖先的故事给了他两条重要的线索:贝玛的祖先;别样吾的祖先。
如果贝玛理解得不错,那个曾经的巫师奇力是他的祖先,那么贝玛自己所具有的超能力便很容易理解了。他的超能力包括三个方面,在睡梦里与祖先相见是其一,铁杵穿腮赤脚踩火炭是其二,可以前看昨天后看明天是其三。
贝玛的三项超能力不是他原本就具备的。奶奶和阿妈把他从石头寨最高处遣下来,他对自己还一无所知。他所能做的只有遵奶奶的嘱托种茶树,七七四十九棵乔木茶树。还有就是自己去面对所有的生计问题,他必得活下来。能够让自己活下来是前提也是根本。
最初一年很艰苦,但他很快就适应了。
人这个东西,最终留在地球上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人有能力对任何困境做出应对的举措。贝玛当然不例外,他不比别的任何人差,或许比绝大多数人还有优势,因为他有祖先的眷顾。
话不能随便说。贝玛知道自己受到了特别的眷顾,但他其实不知道眷顾他的是谁,是祖先还是上天?因为最初是一连串的梦魇,每天闭上眼睛都会走进祖先的世界,所以他以为眷顾来自祖先。后来想想不对,至少不全对。因为即使是祖先,也未必能够拥有铁杵穿腮赤腳踩火炭的本领,只有巫师才做得到这些。祖先没这些本领,它就不可能是来自祖先的眷顾。
如若不是祖先,那就只有上天了。
贝玛将已经发生的这些事情一步一步捋下来,先前的茫无头绪就逐渐清晰了许多。
尽管很少与乡邻打交道,许多事情他还是知道。诸如这个时代早已经没有了巫师,巫师制度被指是封建迷信,是统治阶级愚弄百姓的手段。所以连贝玛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那些特殊的能力是巫师所具有的。
没有关于尊盘风的故事,他至今仍然不明白那些特别的能力是什么,能够派什么用场。
还有就是关于祭司的。祭司原来是如此神奇的人物,单凭他与别样吾的一面之缘,他完全想不出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家居然曾经叱咤风云,可以对整个南糯山发号施令,他年轻的时候一定非常了不起。
贝玛深信如此非凡的人专门来找他,一定不只是为了向他炫耀自己的过往。贝玛对南糯山来说完全无足轻重,除了自己的奶奶和阿妈,没有人当他是一回事。但他的确有常人所不具备的超能力,只有巫师才有的能力。一个曾经的祭司,一个没名头的巫师。
这情形很像是月亮遇上了太阳。月亮横亘在我们与太阳之间,白天在一个瞬间变成了黑夜。那个瞬间是我们所见过的最奇异的一刻,之前的和之后的那些过程都会被忽略和遗忘。
但是那一刻不会,永远不会。
贝玛意识到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
现在是贝玛要见到别样吾。他一定要见他。他与他的缘分太久了,居然有200年之久。重新接续200年里的缘分,这不仅是别样吾的使命,也是贝玛的。
他想起一个细节,别样吾讲到的细节,就是《雅尼让》。《雅尼讓》是尼人的,他不是尼人,他之前和之后都没见过《雅尼让》。但是他从尊盘风的故事里了解到《雅尼让》的重要。对一个祭司家庭,《雅尼让》是世代传承的经典,但也只限于祭司家庭之内。别样吾有一个错觉,他以为《雅尼让》属于所有人,也包括一个没名没分的布朗人巫师。
那个发生在200年前的波澜壮阔的故事,起因在《雅尼让》,最终付出了676条性命的惨痛代价。贝玛能够想得出《雅尼让》非凡的价值和意义。
那么别样吾专程找他,是不是与《雅尼让》有某种特殊的关联呢?完全可能。如果那样的话,贝玛又能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他自己对《雅尼让》一窍不通,而且他从关于尊盘风的故事里知道,他的祖先巫师奇力同样对《雅尼让》全无知晓。《雅尼让》属于尼人,属于尼人的祭司。很明显,它从来不属于一个布朗人巫师。
再见到别样吾,他要把这一层意思告诉老人家。
他找别样吾比别样吾找他要容易。别样吾是寨子里的人瑞,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况且姑娘寨只有那么少少的几户人家,况且看上去冥顽愚钝的野蛮人贝玛,其实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要聪明得多。贝玛见到别样吾的时候,刚好老人家里没别人。
别样吾说:“小子,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
贝玛说:“我是晚辈,理应过来登门拜访。”
别样吾起身去准备茶。贝玛拦住他。
贝玛说:“老人家,你坐,我来沏茶。上次你夸我的茶香,我特意给你带了一些过来。”
别样吾说:“难得你那么有心。跟你说句实话,我夸你的茶香,那也只是客套而已。我不是说你的茶不好,我是说我早已经没了味觉,吃什么喝什么都觉不出任何味道。人总是会客套的,别把客套当真。”
“老人家夸我的茶,我还是很开心。我不管老人家是不是客套,带一点儿茶也是晚辈的一份心意。”
“我猜你已经见过他们了。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如果你问的是祖先,是的,我见过。”
“你提了你的问题吗,他们又是怎么说的?”
“我遇到一位跟你一模一样的祖先,只是比你要年轻很多。我先还猜测是不是你的儿子,你高寿,你的儿子走在你前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说得不错,我有两个儿子已经在我前面走了。你遇到的是吾甘大还是吾甘二?”
“都不是。他叫尊盘风,他是200年前的祖先。”
“那可是我们家族里最霸道也最风光的一个祖先了。他是家族的传奇,家族里没人不知道他。”
“怪不得。他的确很霸道。他的故事很精彩,他自己讲他的故事,别人也在讲他的故事。”
“你说别人也在讲他的故事,那个人是谁?”
“我不知道。讲故事那个人一直躲在声音后面。我在想那是不是上天自己?我怀疑,除了上天没有谁能以那样的方式讲故事。”
“既然你觉得那故事精彩,之后一定要讲给我听。隔了有几天了,你对我去找你,心里有谱了吗?”
“我有一点儿心得,但是不知道算不算有谱。我听到的故事都是关于尊盘风的。尊盘风当年还有一个搭档,石头寨的布朗人巫师奇力。你一定知道奇力。”
别样吾摇头:“我不知道。不过有祭司就一定会有巫师做他的搭档,我想当年应该也是这样的情形。”
“你是老祭司尊盘风的后代。而我呢,我就是当年的巫师奇力的后代。当年的尊盘风有事情必得联络奇力,而今别样吾来联络贝玛,这是一种巧合吗?”
“而且这个别样吾是末代祭司,而且这个贝玛虽没名没分却有与巫师同样的本领。天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老人家,我这么想事情算是有谱吗?”
“很有意思,非常有意思。我找你的事情,祖先是怎么说的?我想听听祖先的想法。”
“祖先只会一心讲他们自己的故事,他们一点儿不关心我的问题。我对他们来说就像不存在一样。”
“可你还是在他们的故事里听到了你该听到的。所有的奥秘都在尊盘风祖先的故事里。”
“是为猴王做送丧祭典的那部分吗?”
“猴子不是人,拿猴子做人的祖先肯定是对祖先的冒犯。尊盘风祖先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但他还是一意孤行,他就不怕自己的祖先降罪给他吗?”
“但他的初衷是好的啊。他为了完整地传承《雅尼让》,我不认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毕竟《雅尼让》不仅仅是法典,它同时包含了一整套经验。经验也是《雅尼让》的一部分。我不认为尊盘风祖先有错。”
“回过头来看,也许原本就没有对和错。拿猴子当人的祖先,这是祖先们不能接受的。上天的裁判往往会倾向祖先,因为那些祖先就围绕在上天身边,所以上天会降罪。需要上天表态的时候,它得表态。”
贝玛想告诉别样吾,他认为是上天错了,上天拿676条性命去惩戒犯了错的祭司,上天的天平显示了明显的不公平。这些话贝玛没说出口,无论如何他一直是上天的一个忠诚的仆人,他还不习惯责备上天。
别样吾说:“我倒是没觉得那场灾难死了那么多人就一定是坏事。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那些人没死,那么今天的南糯山上就会有超过十倍的人口。南糯山有能力养活那么多人吗?我很怀疑的。”
贝玛说:“你是想告诉我,那场瘟疫是天意吗?是上天觉得山上的人太多了,所以重新安排了一切?那样的话就太神奇了,完全想不到。”
“天意不可违,天意也不是我们可以揣摩的。”
“别样吾爷爷,说吧,你想叫我做什么?我知道你来找我是一种使命,不然你不会找我。”
“小子,尽管你已经有了那些非凡的本领,我还是不能像你阿爸那样叫你贝玛,因为你毕竟没有名分,我不能坏了这一行的规矩。你应该能够理解。”
“我理解。你要我怎样,你就直说好了。”
“按你奶奶说的,去布朗山找你的女人回来,为你的家族生一个儿子。”
贝玛诧异:“这就是你找我的本意吗?怎么可能?居然会跟我奶奶说的话一模一样。”
“小子,我的话还没完。不一样,后面的情形不一样。我要找的人其实不是你,是你的儿子。”
“可是我连老婆都还没有。”
“会有的。老婆会有的,儿子也会有的。上天已经给我规定了寿数,我还有5年,整整5年。”
“别样吾爷爷,你是要告诉我,你要等着我娶回我的女人再生下我的儿子,然后你来找我的儿子?”
“正是。两年以后你的女人会死去,然后由我来教你的儿子。我和你的儿子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你的儿子聪明绝顶,有一年已经足够了。”
“也许我不该问,是,《雅尼让》吗?”
“你知道不该问就不要问了。”
“可是我在想,也许你还有别的儿子,也许儿子已经又生了儿子,为什么不是他们呢?”
别样吾摇头:“没有别的儿子了。儿子生了孙子不假,而且有四个孙子,四个孙子也都生了他们自己的儿子,总共有十三个。但是没他们什么事。我是最后一个,我离开祭司的位置也有超过60年了。”
“可是你為什么选中我的儿子?”
“不是我。我同样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是你的儿子,因为我自己也不清楚。你别怪我,不是我要诅咒你,不是我要你日后的女人去死,这都是命。是你的命,也是他们自己的命。人犟不过命的,这你知道。”
尊盘风祖先的话犹在贝玛的耳边,祖先做了南糯山历史上最著名的祭司,但他自己又说做祭司一点儿不好玩。连祭司本人也不看好祭司这个职位,这一点令贝玛的内心很沮丧。倘若自己的儿子日后当真做了祭司,那么儿子的命运又该如何呢?儿子不是尼人,他又怎么有资格做尼人的祭司呢?贝玛陷入迷茫。
他还是个童男子,老婆在哪里八字还没一撇,他却已经在为不存在的儿子的一生而纠结了。
可能要继承尼人的祭司职位,对一个还没降生的布朗人男孩是福还是祸呢?
7.远处布朗山的马莉雅
离南糯山有百里之遥的布朗山,是另一座名闻遐迩的普洱茶名山。在普洱茶世界里,景迈山,哀牢山,易武山,贺开山,加上布朗山和南糯山,是为六大名山。其中以布朗山为最。
最早种植普洱茶的便是布朗人,可以说布朗人是普洱茶的先祖。布朗山上的班章古树茶已经成为整个普洱茶的标杆,可谓名满天下。
布朗山隐藏在崇山峻岭之间,耸立在中缅边境之中国一侧,交通极为不便,是个与世隔绝之地。
布朗山是贝玛的祖居之地,是他的故乡。
按照他奶奶和别样吾老人家的说法,贝玛的女人就在他的家乡山寨里等他。他们家族的情形都差不多,到了该回去的时候,家里唯一的男丁便会回去。家乡寨子里也一定有一个适龄的女人在等着他把她娶走。
等候贝玛的女人叫马莉雅。别误会,马莉雅是本乡本土的布朗人,她的父亲是曾经出了布朗山去昆明读书的西谷。读书的时候西谷为了与别的同学缩小差别,自己做主为原来的名字加了一个姓氏。西谷喜欢马,所以就将马用作了自己的姓氏,马西谷。
马西谷娶了另外一个出门读书的布朗人女孩。他带女孩回到自己出生的山寨,他们还是继承家庭的弄茶传统。他们自己的家里有一片古老的大树茶园,他们有一个女儿叫马莉雅,另有一个小儿子叫马帮。
马莉雅没被阿爸阿妈送出去读书,她就在家里帮阿妈做茶。是阿爸做主不让她读书的,阿爸认为读书会闭塞孩子的心智。这一点阿妈并不赞同,但阿妈不是那种凡事要争执要出头的性格,她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对老公做了让步。但是到了儿子,她不让了。
儿子自幼由她自己教育,而她当年曾是云南师范大学的高才生,她有信心教好自己的儿子。
很难说是阿爸对还是阿妈对,姐弟两个人在同一个家庭里长大,接受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教育。
弟弟是百分百的好学生,成绩在班级里在年级里在学校里永远是第一。偶然一次的第二,居然让这个坚强的男孩哭湿了枕头。
姐姐却从没碰过任何书本。这也是阿爸的安排,阿爸规定了她不能够去阿妈的书房,她自己的闺房也没有任何一本书。家里所有的书都集中在阿妈的书房。马莉雅就是在这样一种完全与书隔离的环境里长大的。
马西谷并非不重视女儿的教育,女儿是他的心头肉,是他的掌上明珠,他很早就为女儿制定了一整套让她学习的方法。
马莉雅的知识全部来源于自然,她认得布朗山上的每一种树,每一种草,每一种昆虫,连同每一种小动物。马西谷自己收集所有布朗人的民歌教给女儿,女儿的歌声像山里的泉水一样清清亮亮。马西谷自己精通布朗人的历史和风俗,他把这些当故事讲给女儿。
马莉雅打小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布朗人的小百科全书。马西谷是个了不起的父亲。马莉雅是个又美丽又聪慧又温婉可人的女儿。
马莉雅19岁了;弟弟13岁,这一年刚好上初中。初中在勐海县城里,阿爸阿妈一同送儿子去勐海。儿子日后要住在勐海,阿爸阿妈要为他安排好在县城里住读的所有事项。之后阿爸先回來,阿妈还要陪一段时间,要等儿子完全可以自理后阿妈再走。
就是在这个空当里,贝玛回了寨子。他的落脚处是姨妈家里,姨妈刚好是马西谷的邻居。
马莉雅一个人打理自家的茶园,见到邻家的外甥贝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这一年贝玛25岁。
他们这个寨子不大,只有三十一户人家。那段时间里,18岁到30岁这个年龄段的男丁,寨子里一个都没有。贝玛的回来填补了这个空白。换一种说法,全寨只有刚回来的贝玛,他的年龄适合已经到了婚嫁年龄的马莉雅。首先考虑到这一层的就是贝玛的姨妈。
姨妈来提亲,这才知道马西谷和孩子的阿妈都去了勐海。姨妈是热心肠,也知道外甥回来就是要娶一个地道的布朗女人去南糯山,这种事情她不能够直接跟马莉雅讲,但是姨妈有自己的办法。
她先让贝玛彻底洗了澡,修理好蓬乱的头发和胡子,之后用手机为贝玛拍了多张照片,选择出其中她认为最好的几张。她给马西谷打了电话,明确表达了提亲的意愿,并且将照片发给马西谷。
马西谷对他的邻居很信任,对她介绍的这个小伙子也满意。询问老婆的意见,老婆让他做主就是了。于是马西谷提前赶回了家乡的寨子。
平心而论,贝玛是个标致的男丁。个子不高不矮,身量不胖不瘦又很结实。他的眼睛很亮,通常眼睛有神的孩子都聪明。
马西谷不顾及贝玛可能会反感,他反反复复与贝玛聊了长长的两个回合。
他发现贝玛与马莉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贝玛没读过书,马莉雅也没有;贝玛认识山上所有的动物和植物,马莉雅也认识;贝玛总会耐心地听马西谷的各种各样的话题,等着他讲完再一板一眼地回答,他的回答总会恰到好处,这一点与马莉雅很像,马莉雅也从不会抢话。
贝玛一下子通过了马西谷相对苛刻的测试。
更为要紧的,两个年轻人彼此都有眼缘。贝玛喜欢马莉雅(就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孩),马莉雅也对贝玛一见钟情。她后来跟阿妈悄悄地说,她像上辈子就见过他似的。事情就这么顺利地定下来。
山里人原本就纯朴,姻缘经常是一拍即合。
以马莉雅阿妈的想法,阿爸最好送马莉雅过去,也顺便看看贝玛那边的环境。
可是马西谷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对贝玛这个人满意,就不要再到人家那边去挑三拣四。而且贝玛的阿妈马西谷是见过的,当然是许多年之前了,她比他要年长些,她嫁走的时候马西谷还是个男孩。
对马莉雅而言,阿爸不去送她让她心里大大松了一口气。阿妈的心思她理解,哪一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好人家。
在与贝玛交谈的过程中,她已经了解了贝玛的家庭状况。贝玛没瞒她,告诉她自己已经和奶奶和阿妈分开了,而且也说了自己住在旧茶厂废弃的房子里。马莉雅担心阿爸若是去了,看到这样的状况,他和阿妈也许会为她担心。
马西谷和马莉雅的阿妈开着自家的车子把女儿女婿送到勐海,他们就在勐海的汽车站与女儿道别。
贝玛带着他的马莉雅搭上了去南糯山的中巴车。
8.姑娘寨的马老师
这一天别样吾家里来了位稀客,他也是姑娘寨的新村民,大家叫他马老师。别样吾知道他是从上海来的,是大学里的老师,也远远地看到过马老师这个人。
马老师在寨子偏下面一点的路之上建了自己的房子,他房子的特别之处是砖红色的瓦顶。
别样吾年轻的时候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他对有知识有学问的人很敬重也很景仰。他年龄大,很少参加寨子里的聚会,因此一直没机会与马老师接触。
马老师来拜访他,令他很开心。
马老师已经过了60岁,已经退休了。他说他生了大病,前几年一直在休养。他说他为了找好水,最终选定了在姑娘寨落脚。
别样吾点头:“你房子的上边有一个泉眼,早些年寨子里的人吃的都是那个泉眼的水。那里的水好。”
马老师说:“水的确好!南糯山的茶好,养茶的水自然就好。我就是为了找好水才来的。”
“马老师,你身上的毛病,很严重吗?”
“刚发现的时候觉得很严重,时间久了也就不那么在乎了。老人家,您是山上年龄最大的老寿星,您对养生一定很有研究。”
“山里人说什么养生,不过是惜命罢了。”
“惜命也要懂得怎样惜才是,想跟您取取经。”
“其实我的日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不过是不抽烟而已。酒是要喝一点儿的,每天都喝一点儿。”
“白酒还是米酒呢?”
“就是家里的自烤酒。苞谷也是自己种的。”
马老师对种地和种菜这些很有兴趣,也对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樱花、桑葚、木番茄、马力噶这些树有兴趣,问哪些可以自己种,问什么时候种才合适。
马老师这是找对了人,整个寨子里属别样吾的学识最为全面,而且他已经从祭司之位上卸任六十几年,一直在大山上过普通山民的日子,他的学识让他对南糯山的一切比普通山民有更为精准的了解。
这个马老师的兴趣还真是广泛。他甚至问到鸡,问到狗,问到鹅,问到猫也问到鱼。
马老师最后还问到了姑娘寨的历史。
别样吾看得出马老师读过写南糯山和姑娘寨的书,他的问题与别样吾自己所知道的有诸多交叉。
他特别问到了姑娘寨的名称由来。
别样吾告诉马老师,寨子因为地处南糯山半山,所以之前一直被称为中寨。他(别样吾)年轻的时候,中寨有过一个女人做村长,当时便被外面寨子的人称为姑娘寨。有了姑娘寨的称呼,叫了几百年的中寨反而没人叫了,中寨就此变成了姑娘寨。
马老师临走的时候似乎很随意地说了一句话。
“老人家,我还听说你是南糯山的最后一个祭司,下回来了一定听你讲讲你当祭司的往事。”
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话题,别样吾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才好。这个马老师是外面来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官方的背景。很近的历史经常存在着禁忌,在官方看来祭司是封建迷信的宣扬者,这个马老师追究他当祭司的历史不知是何用意。
好在马老师并没在这个话题上停留,他态度相当诚恳,邀请别样吾到他家里喝茶。
对他的邀请,别样吾满口答应。
其实老爷子的确对马老师的房子很有兴趣。他知道马老师院子里有一座塔,是经典的方尖碑造型。老爷子当年在洋人的教会学校里读过几年书,对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略知一二。而且那座塔是红砖修砌的,马老师的其他房子也都是红砖修砌的。山上的人家绝少有红砖外墙的建筑。
别样吾的回访没耽搁很久。他发现自己喜欢这个马老师,他同样发现马老师愿意有他这样一个朋友。他逐渐地消除了对马老师的提防,说到底马老师也不过是一个退了休的城里人,而且城里人与山里人也并没有许多不同。他们很快就无话不谈了。
听马老师讲,不止南糯山的尼人有祭司,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也都有祭司。
别样吾早年在教会学校的时候,知道基督教会有牧师,牧師更像是老师,每天要给信徒讲课和布道。
马老师说教会也有各式各样的分支,属于不同的流派,很多教会的流派都有祭司。不止基督教会这样,世界上五花八门的教会情形都差不多。还有许多人数很少的民族,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他们都有自己的祭司。
听他这么讲的时候,别样吾忽然觉得这个马老师是个很亲近的人。因为他了解自己曾经的职业。他已经活了将近一个世纪,还没遇到过一个如此熟悉自己职业的人,马老师是第一个。
马老师也聊到巫师。那时候他很希望贝玛也在。
巫师在别样吾眼里也是不同寻常的人物,巫师的异禀是常人所不及的,也是常人没法子理解的,即使祭司也无法理解。
马老师说:“我在台湾见过巫师作法,也在海南岛和青海藏区见过。那都是很偏僻的地方,几乎与外界是隔离的。可是很有意思,他们同样都用铁杵穿腮,同样赤着脚在火炭上跳舞。”
别样吾说:“而且祖先的魂魄会上他的身。他在那一刻自己变成了祖先。这里的巫师都是这样。”
“各地的巫师也都是这样。我们东北的巫师有一种专门的舞蹈,我们叫跳大神。跳大神的时候,哪一家的祖先就会上他的身,他就可以和祖先说话。”
别样吾说:“和尼人相邻的彝族也是这样的。彝族没有祭司,他们的祭司和巫师是同一个人。他们叫大毕摩。他们不用铁杵穿腮,他们踩的是烧红的犁头,不是火炭。毕摩还会用舌头去舔烧红的犁头。”
马老师说:“我也听说过彝族的毕摩。”
“马老师,我可不可以问一句不该问的话?”
“老人家,您别这么客气,我们是聊天,我们是好朋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用不着有任何顾忌。”
“你有学问,你说这些都是封建迷信吗?”
“我这辈子有一个原则,就是一定不说自己不知道的话。封建迷信,这四个字的准确含义我从没弄明白过。在我自己的词汇当中,这四个字是不存在的。在我看来,这四个字很像是一顶帽子。”
“你的意思我懂。或许是扣这顶帽子的人自己不懂吧。我说的是祭司这个行当,或者巫师这个行当。你们说隔行如隔山,我相信多数人都不懂这个。”
“老人家,我跟你的看法不一样,我说未必。如果大家都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听从祭司的号令,或跟随巫师去疯去闹?我不信大家都是糊涂虫。”
别样吾点头:“你说的也是,大家都跟着,大家都信,也就说明大家不是不懂。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信都懂的事情,反倒是错的要被禁止呢?”
“这样的问题太政治化了,我对政治化的话题没兴趣深入,老人家请原谅。”
“因为被禁止,所以我连自己深信不疑的事情也不能够确定了。我怀疑的是自己。”
“怀疑谁也不要怀疑自己。怀疑自己的话也就连活在世上的理由也没了。”
“马老师,你们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话说得真好。有些事情我迷迷糊糊六十几年,你的一席话一下子把我点醒了。不瞒你说,这么多年我一直怀疑我自己,我当真觉得这一辈子活得没劲。”
别样吾的这番话绝不仅限于口头说说,那是他一直纠结在心底的感念。他不像他的祖先尊盘风那样激烈,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他是大地上最为乐天知命的一伙人中的一个。对他而言,皇命即是天命,官家的说辞等同于圣旨,所以当他的职业被定性为封建迷信时,他怀疑的不是官家而是自己。
而他的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他对自身职业的理解和信任早已经深入骨髓,所以他的自我怀疑令他纠结痛苦。整整六十多年的纠结和痛苦啊!
这个马老师没有为他指出是非对错,但是他(马老师)的自信让他显得更强大。
官家定性的那四个字一直像一个枷锁套在别样吾的脖子上;可是马老师轻而易举地就把那四个字否定了,对他而言那四个字压根儿就不存在,太不可思议了!
信与不信只在一念之间,却通向两个相反的世界。
马老师送了他一本书,书名《牛鬼蛇神》。
别样吾年轻的时候学过英文和汉文,但是一生中却甚少用到,况且他年事已高,读书已经成了很困难的事情。马老师说书里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的,很多部分涉及神和鬼。他还客气地说,神和鬼“是您老人家擅长的领域,我说得不准确还请您指教”。
马老师的客气令别样吾下了决心,一定要读这本书,一定不要辜负了他所尊重的马老师的期待。
老爷子专门看了那个被马老师称为钟楼的红色方尖碑。说它是钟楼,明显名不副实,因为没见到钟。马老师说钟不太好找,已经找了很久,找到钟以后他会把它挂起来,每天可以在下面拉着绳子敲钟。马老师说这里处于两山之间,钟声会有回响。他一边说一边做手势,仿佛当真有钟声,钟声当真在两山间回荡。
马老师说:“老人家,欢迎您常过来喝茶。”
9.逆潮流而动的罕布
贝玛和马莉雅回来几天了。马莉雅一直在为新家忙碌,她要为自己和男人创造一个温馨的家。
三天以后他们去别样吾家拜访。贝玛专门挑老人家里没外人的时间上门,他不愿意碰上别的人。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进门的时候只有老人一个人在家,但是不足一支烟的时间就有人撞上门来,而且是大事。
来的中年人叫罕布,是西边合树寨的。他的老爷爷刚刚去世,老爷爷生前坚持要土葬,而且指名道姓,让孙子为他请姑娘寨的别样吾为他送丧。
这个罕布对马莉雅和贝玛视而不见。这也给了他俩悄悄溜走的机会。别人商量大事,他们是过来闲坐,当然知趣地悄悄离开是为上策。
如今火葬早已是国策,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火葬。死者或死者家属坚持要土葬的,已经少之又少。
这个罕布的老爷爷比别样吾小3岁,但也是和老祭司属同一个时代。单就他专门指定请别样吾,就可以看出他是何等样的人。罕布的父亲也曾劝过罕布,说答应老人家也就是哄哄他而已,不必把土葬的应允当真。罕布不干,答应了就必须要做,要不就别答应;晚辈不能够欺瞒长辈,就像长辈不能骗孩子一样。
他父亲担心土葬会出麻烦,但是罕布不在乎。他说他不信谁敢动他爷爷的坟,谁动他会跟谁拼命。
早些年别样吾也偶尔会遇到这样的事。他的原则是一概推掉。上个世纪的1957年之前,他也会在推不掉的情况下帮一下有死者的家庭。他是一番好心,以为是帮人家做善事;但有人不这样认为,说他是让封建迷信死灰复燃。1957年他为此被群众开了几次批判会,他因此恨自己没记性,发誓一定不再做。
这不,一晃半个多世纪了,他信守了自己的誓言,没有过一次妥协。其结果是这个世界上几乎没人还记得他是曾经的祭司。即使有家庭有这样的需要,人们甚至都想不起该找他。他已经离祭司行当很遥远了。
别样吾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拒绝,告诉罕布他找错人了,他的老爷爷要他找的一定是别人。罕布毫不含糊,说他爷爷人老了仍然耳聪目明,爷爷说得非常清楚,姑娘寨,别样吾。说别样吾比他的年龄还大。他爷爷是全乡仅次于别样吾的第二位老寿星。
别样吾全乡第一已经有几年了,乡里每年都会给他送一张奖状。全乡高龄第一名,全乡的人瑞。他像所有的第一名一样,他不记得第二名第三名是谁。
可是第二名一定知道谁在他前面。罕布的爷爷就是。他知道自己第二名,因为第二名也有奖状,他当然也知道谁是第一名。况且别样吾是先前的祭司,祭司在当时可是万众敬仰的身份,他年轻的时候就知道别样吾。经过漫长的一生之后,他们的名字并列了。
所以罕布的爷爷指定了由别样吾为他送丧。
现在的别样吾与五十六年(2013-1957=56)前不一样了。那时候他37岁,还有长长的后半生,所以对任何政治方面的压力都胆怯都有所忌惮。现在他已经93岁了,政治环境也比当年要清明。他决定接。
还有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他没和家里的晚辈说过,除了贝玛,他没和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说过。就是他还有5年寿数。5年,无论怎样度过也都还是5年。人的寿数一经确定,便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所以他没有什么可顾忌的,更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只有一件事他心里没底。
他早已经不是祭司了,六十六年(1947)以前就不是了。活着的人当中没几个人记得六十六年以前的事情,他心里没底的就是他还有没有当年的影响力,公众还会不会买他的账。
也难怪他,一朝是祭司,一生的心里都是祭司。
做送丧大典,让祭司体味到号令天下的自尊心态,一生都难以忘怀。自己是否能重现往日的辉煌呢?
别样吾以为自己早就没了名利之心,早就将荣辱置之度外。老了老了,忽然重又燃起了虚荣的愿望。重现辉煌的念头实在不是他这个年纪的老人所该有的。
表面上看他遇上了一个冥顽执拗的后生罕布,他应允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只是表面!虽然深埋了六十六年,他那颗祭司的心还在跳动,那颗心没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那颗心一直等待一个契机,一等就是六十六年。罕布来了,契机也随之而来。
或者说得痛快一点,罕布就是那颗心的使者。一定会有一个使者,即使不是罕布也会有另一个人。
罕布的家境很好,有很大的新房,有两辆汽车,而且有很好的人脉。他做的是茶生意,客户遍及全国。
他请别样吾老人无论如何要把送丧祭典做大做好,钱不是问题,不要考虑为他省钱。其实罕布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但凡红白喜事要大操大办,只有赚没有赔,这也是人所共知的秘密。
这个罕布曾经当过县里的官,是一个局里的中层,已经下海六七年之久,在县城里是响当当的人物。有钱和任性是当下所有混得好的人的共性,无一例外。
别样吾所担心的场面和规模,这些刚好是罕布绝不会担心的。别样吾担心的是自己作为前祭司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他对当下的另一种力量所知甚少。钱的力量。有钱自然会有人情有人脉。
别样吾无论如何想不到,祭典的當天竟会有数百辆各种汽车前来,足足在路边排了有两三公里。
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热闹的事情了,上下远近十几个寨子都有村民过来凑热闹,加上数百辆车带来的千把人。一时间合树寨人满为患。南糯山沸腾了。
不消说,老祭司的搭档自然是贝玛。许多年里巫师这个职业已经成了传说,人们已经很久没见过神奇的铁杵穿腮和赤脚踩火炭舞了。别样吾为了把握起见,专门在私下里让贝玛演示了一下他这两项巫师特有的看家本领。小手指粗的铁杵不可思议地由右腮穿进去,通过口腔又从左腮穿出去。如此一个回合,两腮竟无丝毫的洞口伤口和血渍。火炭是别样吾亲手烧制的,绝无任何作假的可能。贝玛不但自己赤了脚在火炭上热舞,同时也召唤自己的女人马莉雅脱掉鞋子,加入到热烈的舞蹈中来,两人对舞不亦乐乎。
别样吾说:“别的人也能加入跳舞吗?”
贝玛说:“我说可以就可以。”
“很多人加入呢?很多很多的人?”
“我让他们跳,多少人都可以的。”
“你肯定他们不会被烫伤?你知道,如果有人烫伤了,责任都在你和我身上。你和我都跑不掉的。”
“老人家,你放心吧。我就住在这里,我奶奶我阿妈都住在这里,我女人也在,我往哪里跑呢?出了任何事情,责任都是我的。”
作为曾经的祭司,别样吾心里很清楚,送丧盛典的成败关键都在巫师。巫师表现得好,场面就一定会热烈,典礼就必然会大功告成。反之则一切皆反。
亲眼验证让老爷子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罕布询问过巫师在祭典中的角色,同时问了出场费。别样吾为贝玛报了五千元价格。罕布说五千少了,主动增加到八千。他还自己提出别样吾一万。
罕布是生意人,他明白祭典的成败和效果关键取决于巫师的表演是否成功。
巫师是祭典上真正的明星,而祭司只是主持人,巫师的价值远在主持人之上。搞一次活动,明星的费用是绝对的大头,区区八千元无异于明星是免费赞助演出。罕布见多识广,他当然知道巫师的超自然能力的价值,巫师的表演绝对比那些大明星更神奇。那个在春晚上表演的魔术师刘谦,跟巫师的表演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
罕布知道他运气好,在请到了老祭司的同时,老祭司也为他请来了可以轰动一时的真正的巫师。
爷爷生前的夙愿得到满足是这个事件的起因,他是爷爷的嫡传孙子。爷爷一生桀骜不驯,所以自己的儿子自小养成了唯唯诺诺的性格,爷爷更喜欢的是孙子罕布。罕布像爷爷,爷爷在孙子身上看到了儿时的自己。所以他把自己的葬礼交给孙子而不是儿子。
但是为爷爷送丧这件事同时也带来了商机,这是罕布事先未料到的。商机就在巫师,巫师在南糯山早就成了传说,传说也就意味着神话,神话也就意味着子虚乌有。忽然之间,子虚乌有又有了,因为有了真正的巫师,罕布相信别样吾。老爷子不会说瞎话。
罕布能招来数百辆车千把来宾,最大的吸引力便来自于此。同时来的还有一个影视公司,对公众而言,一个有规模的电视摄制团队也就意味着电视台,电视台大张旗鼓地拍摄也就意味着一场大热闹,一场大热闹当然也就意味着很大的商机。
请影视公司对罕布而言,是一个不错的生意。因为他知道巫师的表演是很值钱的资源,所以他故意将消息透露给影视公司的老板,并且最终成功地将送丧大典的摄制权卖给他们,价格是五万元。
罕布又把这个消息散布给他所有的关系人,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送丧大典中来。来的人越多,也就意味着红包的数量越多。所有来宾都不会空着手,少则一百,多则五百一千。红包中的数额视彼此关系的亲疏和重要性而各自斟酌。
罕布为了让此事造成更大的影响,有意将祭典的时间向后推,这样他就有更充裕的时间来谋划,以达到更多人加入进来的目的。
他把自己的爷爷暂时寄放到医院的停尸間,那里低温的环境是尸体保存的前提条件。
罕布的这些举动与别样吾无涉。对别样吾而言,这是一次不错的机会,能够给自己一次恢复和再现昔日辉煌的机会,他关心的只是一定要做好,要做到最好,一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
应该说罕布出手很大方。在别样吾心里,大概一千元或两千元是一个说得过去的酬劳,他为贝玛开价五千是给了罕布讨价还价的余地的。他没想到罕布不但不砍价,反而会加价。在别样吾心里,贝玛该拿到三千元,自己一千两千都在情理之中。罕布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所有人都该有的心思,别样吾当然不会例外。看在一万元酬劳的分上,他也必得将祭典做得完美无缺。
别样吾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准确地说是需要他操心的事情还有很多,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他想到,他想到了自然有专人去做,他要做的仅仅是想得要周到。
比如祭典仪式上需要的东西,首先是祭拜所需的供品;然后是巫师作法所需要的专用服饰及其工具;再有就是场地的布置,桅杆和祭旗这些,连同一口必不可少的最大号的焚烧木炭的铸铁锅;还有别样吾作为祭司的服饰和仪仗等等。
别样吾有自己的服饰和仪仗,但那些东西已经搁置了超过半个世纪,已经如纸帛般脆弱,一拉即破。所以要重新去定制才行。好在他手里存有一切纸样。
根据老爷子以往的经验,筹办好所有这一切需要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的时间。但是罕布告诉他时代不同了,做什么东西都不是问题,时间也不是问题。他说他可以在两个星期之内搞定一切。
罕布不是个吹牛说大话的人,他果然做到了。
罕布让老爷子杜门谢客,不接受任何采访或打扰。他专门安排了一个人守护在别样吾家里,挡住一切外人,尤其是影视公司的摄影师。
罕布有自己的小算盘。他卖给影视公司的是祭典的摄制权,其中绝不包括祭司和巫师在祭典之外的拍摄权。他知道老祭司连同巫师是深埋的宝藏,有无尽的挖掘价值,他日后会在其中做更大的文章。罕布已经把他们视为私有财产,绝不会让他人轻易染指。
罕布看上去是个粗人,其实心细如发。他甚至想到了专门派一个人暗中监视贝玛的住处。那是一个侦察兵出身的退伍干部,经验老到且做事稳妥。他担心有人如他一样窥视到贝玛的非凡价值,私下里与贝玛联络。他也了解到贝玛从不与外人接触,只和自己的新婚妻子蜗居在废墟深处。这让罕布松了一口气。
贝玛和马莉雅已经发现了,废墟外面总有同一个外人出没。贝玛几次换一个方向去察看,又都觅不到人影,不免心中生出了疑窦。
对于别样吾爷爷与他的约定,贝玛没有二话。他也收下了由老爷子转交给他的四千元定金。
对他而言,有没有定金他都必得要兑现承诺。
不用说,这段日子最忙的人肯定是罕布了。如此重大的一次盛典,对于投资人和承办人来说一天24小时是远远不够的。好在他不是一个人,他有一整个团队,关于祭典的所有细节都在一步一步落实。
团队的工作方式是先进的企业化管理,先行确定工作程序的各个节点;以倒计时的方式逐一消灭每一个节点的内容;每日22点准时向罕布报告进度。这种管理方式的一个突出的好处是,可以精准地把握工作进度,以保障祭典能够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如期举行。
罕布计划的第一步,外地来宾达到300(户)。这是他的最直接的收益人群,这些来宾都会有红包,通常数额在三百元至两千元之间。小账人人会算。
本地的村民参与人数当然是越多越好,但是这部分人数带来的收益会很有限。因为本地村民的红包通常数值有限,通常是几十到一百元,两百元已经是上限。而村民每户来的人数都不少,三口四口是平均数,所以红包收益与其吃掉的饮食支出之比经常是负数。罕布不指望本地参与者会带来收益,能打平已经不错了。但是参与人数越多,积攒起来的人气也就越旺。
罕布联系了几家在农村基层有广泛影响力的网络,攒人气和增加点击率是他的第二个计划。
大幅度飙升的网络点击率,会让他在一天之内成为网络红人。而成为网络红人对他的事业则会产生无可估量的价值,无论是他现在的茶生意,还是他日后可能的新事业(做祭司、巫师的经纪人)的起步都至关重要。
他还有潜藏的第三个计划,那就是借此炒热别样吾和贝玛。这两个人越红,他们的潜在价值就越高,带给罕布的利用价值也就越大。
不能不说这个罕布够精明够厉害。
10.女人和孩子
合树寨离姑娘寨八九公里远,在半坡老寨过去再往西的两个山梁的那一边。
这样一个距离刚好走出了我们故事的范围。所以那样一场盛典尽管有诸多精彩,还是属于另外一个故事,这里就不啰唆了。罕布只是个节外生枝的人物。
明敏的读者你一定已经发现了,故事里出现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不是罕布,而是马莉雅。当然是马莉雅。
你一定早已经发现这个故事有缺陷,缺一个女人。没女人的故事不能称其为故事,也如没女人的世界只是一个失衡的世界而已。马莉雅的出现,你可以看作是对失衡的一种纠正,是再平衡的需要;也可以看作是故事走到这一步的必然趋势,毕竟阴阳相合是这个世界的基础,是起点也是终点。
马莉雅这个名字注定不寻常。
名字是给人叫的,是称谓。名字首先是以声音的方式出现的,有了声音形态才有随之而来的文字形态。
马莉雅,玛利亚,Maria,玛丽娅,还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文字形态。但是无论怎样组合,都是声音形态的一种描述,如此而已。关键在于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那个圣贤,圣母马利亚(Holy Maria),因为那个生养了基督耶稣的女人,令人们对世间所有叫Maliya的女性有了不寻常的联想。
贝玛的女人马莉雅是否也有了特别的意味呢?
对马莉雅而言,她是南糯山的新山民,废墟是她的新家。她给了她的男人贝玛一个真正意义的家,她成了这个新近组成的家庭的女主人。
马莉雅很幸运,除了贝玛的姨妈(那个彻底改变了贝玛面貌的女人)外,她是第一个见证了贝玛两张面孔的人。或者可以说,她在一日之内见识了她的男人两张完全不同的脸。那虽然是她的幸运,同时也是对她的考验,是对她心智和神经的一次严峻的历练。
贝玛两张面孔的反差太过强烈。南糯山这边的人,除别样吾之外,再没有谁把那两张脸幻化成同一个人。人们会以为废墟里原来的那个野人走了,另外来了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唯一知情的那个人就是别样吾。
那些明敏的读者朋友,你们没有猜错。既然贝玛从布朗山带回来的女人也叫Maliya(马莉雅),关于她的故事也就注定了会有些许不寻常。
首先,通往路下面的废墟有了一条平展的通道。通道画了一条弧线向下,隐没在野芭蕉林中。通道间接地标示了下面有人居住。
其次,原来荒颓的第二级台地上的断壁残垣,有了明显的生机。塌陷的屋顶被修整,换上了新瓦;昔日的荒草变成了花畦;土阶梯被木阶梯所取代。
再有,下面第三级台地住人的旧房子旁侧,偶尔可以见到有女人的衣服和被褥晾晒在太阳下。
马莉雅是雨季之后的十月中來的。虽然偶尔也会有一场大雨,但是每天总会有几个回合的好太阳。南糯山上草木葱茏蝶舞莺飞,一派繁荣之象。她很快融入了这片大山,很快成了这片山林的女神。
嘎唐帕节之前的几天,漫山遍野的樱花绽放了。那是一种养眼的令人赏心悦目的浅粉色,一棵树一小片,一溜树便是一整条花海。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美丽,一种无以名状的诗意。马莉雅被花的海洋所淹没所陶醉,肚子一天大似一天。
南糯山是如此丰饶,借自豪的当地人的说法,在山上插一根扁担,几年便会长出一片树林。草木如此,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刚刚过了二月,马莉雅便做了母亲,诞下了一个可爱又结实的男婴。
贝玛奶奶的预言应验了,家族的神话继续了。
不要在心里犯嘀咕,不是我不小心出了笔误,不是。你的记忆力没出错,马莉雅就是十月中来的,她做母亲的时间就是刚进二月。
还有,别怀疑贝玛的智商,贝玛绝不比你我更愚蠢。他对自己是马莉雅的第一个男人这一点绝对自信,也对马莉雅只用了足三个月的时间就孕育了儿子这件事心知肚明。更为要紧的,贝玛对自己的女人马莉雅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他并非不了解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常识,但疑心生暗鬼不是他的性格。
马莉雅说:“阿妈说她怀我九个月还多,怎么我怀我儿子才刚过了三个月呢?”
贝玛说:“因为那是我的儿子,是我们的儿子。”
马莉雅说:“阿爸给我讲过另一个马利亚的故事,他们也叫她童贞女马利亚。她没有过男人,可是她生了个男孩子叫耶稣。阿爸说耶稣是世界上顶有名的一个人,他们说他是上帝的儿子,他们叫他基督。”
“我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他也是你的儿子。”
马莉雅听得出来,他的后一句话是为了安慰她,而前一句话表明了他的骄傲。她是他的女人,他的女人为他生了儿子,他当然有一种骄傲。但是他当真不在乎她三个月就完成了别人九个多月才完成的孕育过程吗?马莉雅自己不懂为什么会这样,她猜贝玛也不懂。她一度很担心贝玛会不会怀疑她,贝玛没有。
马莉雅于是就胡思乱想。阿爸明明知道童贞女马利亚的故事,他又为什么给她的名字也是Maliya呢?她既然已经是Maliya,难不成真的要经历马利亚经历的一切吗?她真的是另一个童贞女马莉雅吗?
不,马莉雅不信。在贝玛出现之前,她绝对不会怀上孩子,哪怕是怀上老天的孩子也不会。她是个对自己身体极度敏感的女人,身体任何细微的异常,她都不可能不察觉,不要说怀孕这么大的变化。不是的,马莉雅自己能够确认她不是童贞女马利亚。
贝玛把他的种子种到她身体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了。种子每一天的生长她都能够精微地感受到。种子在一天天长大,每天的生长速度都比前一天更快。
那是一种奇妙的持续不断的加速度模式,很像她小时候坐在竹椅上,长时间盯着新竹的生长一样。她眼盯盯地看到了竹子的生长过程,竹节在她的注视下一点点拉长,而且稍稍地变粗。那是一个再奇妙不过的时刻。阿爸喜欢的一个小说家叫格非,阿爸说格非有个小说叫《没有人看见草生长》。可是有人看见了竹生长,她叫马莉雅,是个布朗人小姑娘。
还是这个布朗人小姑娘,她用了不到一百天的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儿子如何从一粒种子长成胎儿,最后长成一个完美无缺的男孩。这一次她不是用自己明亮的大眼睛去看,她用的是心。
心比眼更明,更亮;心能够测量每个瞬间的长度,测度每一个细微的成长中的变化。她的心能够观测到另一颗属于她的儿子的心的生成。
冥冥中的一切都有它自身的次序。
贝玛的奶奶同时也是贝玛的接生婆。她亲手将自己的孙子接到了人世,这是否是这个家族一以贯之的传统呢?这一点没有人告诉贝玛。但是那个早晨,当他看到肚大如鼓的马莉雅在呻吟,他忽然想到了自己的阿妈。阿妈要是在,他心里一定会踏实许多。
没错,他心里不踏实,很不踏實。他自己也还是一个男孩子,如何才能面对生孩子这种复杂的局面,对他来说无论如何不是件容易的事。
想阿妈,阿妈就到了。阿妈不知道儿子的女人要生了,阿妈知道的只是儿子内心的呼唤。她来了。
她来迎接自己的孙子。为孙子接生是她的使命。
这就是贝玛的心得——他贝玛是奶奶接生的;他的儿子是儿子自己的奶奶接生的。
有阿妈在,他的心里非常踏实,需要他做的一切听阿妈的吩咐就是了。眼里看着儿子,心里同时想到了奶奶。阿妈说奶奶很少出门,眼睛越来越不行了。
贝玛以为奶奶会关心他是不是找了女人,是不是生了重孙。阿妈实话实说,没有,奶奶只是偶尔会关心自己的孙子是不是健康,是不是一切都顺遂。贝玛想起尊盘风祖先的话,祖先的话不是没有道理。
人会关心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如果看到了也会关心,差不多到此为止了。孙子的孙子已经跟你没一点儿关系了。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的,正是这个道理。贝玛想想,自己这个角色很有意思。自己刚好处在奶奶和儿子之间,有趣的是儿子还会有儿子,那时候自己已经成了爷爷。可是儿子的儿子与奶奶,已经没一点儿关系了。
可是眼下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新生的儿子,一个是阿妈。他们都是跟贝玛自己最亲的人,都有直接的血脉相连,是人的世界里最紧密的关系。
对贝玛而言,儿子的降生是另一种神授的时刻。如同他离开奶奶和阿妈那一刻一样,一种无以名状的启迪不期而至,苍茫浩瀚的天穹为他打开一道缝隙。他看到了属于他自己的那一束光。
阿妈帮他照料了一切之后,就回山上了。
马莉雅说:“你该留阿妈住下,阿妈太劳累了。”
贝玛说:“阿妈心里放不下奶奶。奶奶眼睛不好,身边没有人不行的。”
“你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奶奶?”
“奶奶不让。奶奶说了,她走了我再去看她。”
“贝玛,我在想,奶奶和你不再见了,可是她没说我不可以与她相见。我要去看看奶奶。”
“可是你刚生了孩子,去奶奶家里要爬山哪。”
“谁说的生了孩子就不能爬山?”
“可是,马莉雅,你行吗?”
“对你的马莉雅来说,没有什么不行。”
“一定要去,你就去吧。记着把儿子喂饱,记着快去快回,不然儿子饿了我可没办法。”
“你这个笨爸爸!你以为我会留下儿子自己走?”
贝玛摇头:“不。不带儿子,你自己去。”
“为什么我不能带儿子去?奶奶是老祖宗,让她看到自己的后人,她会很开心的。”
“这个你不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清楚的。听我的话,你自己去吧。记着快去快回。”
马莉雅知道男人的话一定会有他自己的道理。她不是个执拗的女人。她把儿子紧紧抱在怀里,给他喂奶,把他送进甜美的梦乡,把他身上的被子盖好掖好。
贝玛说:“给我,让我抱着他,我要带他出门。”
马莉雅说:“你又不懂抱孩子。孩子刚出生一个时辰,抱出门是不是不好?他们汉人讲究坐月子,孩子要一个月才能出门哪。”
“按照汉人的说法,生孩子的女人也要一个月才能出门,你怎么一个时辰就要出门呢?”
“我又不是汉人!”
“我们的儿子也不是汉人啊。”
两个人都笑了。
马莉雅说:“带他出门做什么?见太阳伯伯?”
“带他去见别样吾爷爷。让老爷爷为他祈福。”
“贝玛,还是你想得周到。”
“想着去看奶奶,你也一样啊。”
“儿子睡得好香啊。他的睡相跟你一模一样。”
11.衰老生命的智慧
这是马莉雅上山后第一次与她的男人兵分两路。有趣的是他俩各自去找的,都是属于自己的归宿。别样吾走过的路是所有男人必得走的,50岁,60岁,70岁,80岁,90岁;奶奶走过的路是所有女人必得走的。虽然每个人的终点不一样,途中是一样的。
马莉雅到底年轻,脚力更健,沿着那条一路向上的一脚之路,她在阿妈抵达石头寨之前便赶上了她。
阿妈说:“你刚生过,该在床上养身子。”
马莉雅说:“我来了也有些日子了,早就想着上山去看看奶奶看看阿妈。贝玛说奶奶不让他上山。”
“奶奶怎么说,他就怎么听。是奶奶不让。”
“阿妈,奶奶没说不让我上山吧?”
“没有,奶奶没说。”
“我上山去看奶奶,她不会生我的气吧?”
“不会。奶奶很和气,从不生晚辈的气。”
她们进院门的时候,贝玛的奶奶正坐在竹篾织就的躺椅上晒太阳。
阿妈说:“阿妈,她是你孙子的女人。”
马莉雅说:“奶奶,我叫马莉雅,我来看你。”
先还在阳光下昏昏欲睡的那张脸开出了一朵花,衰老的皱褶织就出美丽的花的图案,那朵花迎向马莉雅。马莉雅同时发现了老人家已经失去了视力,因为她的两眼是透明的,浅菊色的透明体虚无而空洞。
她双膝点地,两手握住老人温温的软软的两手。
马莉雅说:“奶奶,你看见我了吗?”
奶奶的双瞳轻轻眨了一下,仿佛在回答她:看见了,我看见了。她在奶奶的脸上看见了浅浅的笑意。
几乎与此同时,马莉雅通过自己的双手,觉到了手中奶奶的体温在迅速流失,干枯的两手由软而硬。脸上的笑意也定格了。她知道奶奶走了。
她非常确切地知道,这之前的那一刻奶奶还活着。奶奶听到了阿妈的话,并且给了她一个灿烂的微笑,加上一个俏皮的眨眼。马莉雅更愿意相信,奶奶就是在等候她的到来。她来了,奶奶也就心满意足了。
马莉雅这一天迎来了儿子,马上又送走了奶奶。
马莉雅记得,她的男人贝玛曾经不止一次的讲过,南糯山的人瑞是别样吾爷爷。可是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眼里,贝玛的奶奶应该更古老。要论人瑞,应该非奶奶莫属,而不是那个别样吾爷爷。
马莉雅的男人贝玛抱上自己的初生儿子,登门向老祭司别样吾去祈福。这是贝玛与别样吾在罕布爷爷的送丧大典之后的第一次见面。
贝玛告诉别样吾,儿子刚刚出生他就把他抱过来了。贝玛请别样吾为儿子祝福,并且为儿子赐名。
别样吾说:“你的儿子当真不寻常,选了这么一个特别的日子来。”
贝玛说:“今天怎么不寻常了?”
“你不知道今天是元宵节吗?”
“你不说,我真的没在意。”
“我当然要为你的儿子做祈福礼,但是他的名字还是由你自己来取。我可以为我们尼人的孩子取名,我不熟悉你们布朗人的规矩。”
贝玛说:“我问过尊盘风祖先,祖先说尼人原本就是布朗人的兄弟,拉祜人傣人傈僳人,大家都是兄弟。兄弟之间不必拘泥于哪一家的规矩。人间的大规矩是长者为先,起名字的事情听长者的不会错。别样吾爷爷,你我不要推诿,就听祖先的话吧。”
“你说得对,恭敬不如从命。不过你要给我一点儿时间,容我仔细想想。你也先去忙你的,去忙吧。”
“我今天没别的事啊。”
“怎么会没别的事?还有比送人更大的事吗?”
“送人?送什么人?”
“你奶奶啊。你不知道你奶奶已经走了?”
“我,我女人刚刚上山去看她……奶奶走了?”
“刚刚走的。你进来那会儿她还在,刚刚走。”
“别样吾爷爷,那我,就,告辞了。”
“你不要慌慌张张的。你儿子来了,奶奶就走了,都是上天的安排。我算了一下,你奶奶99了,今年的元宵节刚好是她的大限。99,元宵节,好日子啊。”
“你是想告诉我,奶奶是喜丧,对吗?”
“当然是喜丧了。何况元宵节也是灯节,普天之下大家一起为亡者点灯送行。”
贝玛点头:“而且有上天给她的那盏最亮的灯。”
“小子,去吧。抱上你儿子,给你奶奶报个信儿。”
贝玛抱着儿子已经转身了,忽然又站下,转回身。
“别样吾爷爷,我有两个问题。我想问问,奶奶走了,作为孙子我该怎么送她?”
“99是天寿,你奶奶已经活到了顶。她活着还是死去已经没任何分别。活着也相当于死了,死了也相当于活着。她不需要任何送人的仪典。”
“活到了99的元宵节,也就意味著人间和冥界再无分别是吗?”
“就是。活过了这一天,即使活得更久,她也已经成了祖先。你奶奶在99岁上的元宵节这一天定格,她就是神仙。”
“我还想问,你一定知道奶奶比你更大是吧?”
“她当然比我大。她不只是现在比我年纪大,当年我认识你爷爷那会儿,你奶奶就比你爷爷和我都大。”
贝玛说:“可是我就不懂了,为什么你承认你是南糯山的人瑞呢?你明明知道你不是。”
别样吾说:“没人知道你奶奶,更没人知道你奶奶的年龄。你奶奶不要别人知道她,当然更不要别人知道她的年龄。”
“我懂了。如果你否认你是人瑞,那你就得说出我奶奶,还要说出我奶奶的年龄。所以你承认你是。”
“小子,这么说你还不是太笨。打从你爷爷走了,你奶奶就再不想让任何人想到有她这个人。”
“你是说虽然她活着,其实早就走出了人世。”
别样吾说:“我也是刚刚知道,她的寿数是早就定好的。她和那些祖先都不一样,她属于上天。”
奶奶羽化成仙,这是贝玛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尽管终日游走在祖先当中,但是他从没幻想过上天的图景。无论如何他想象不出奶奶日后的情状,但是他知道上天的奶奶一定看得见他,看得见他的女人和他的儿子,也一定看得见早成了祖先的阿爸和爷爷。
在贝玛有限的想象中,成仙的奶奶更像一只鸟。
12.给她一双翅膀
马老师有个四岁的小儿子。这个男孩的发型很奇特,像是个古代的钢盔;男孩说发型是哥哥专为他设计的。男孩的哥哥有时候在上海,有时候在欧洲,男孩自己也说不清哥哥这会儿在什么地方。
男孩还不认得字,但他喜欢画画。通常他看到什么,觉得有趣,就会把它画下来。这一天他画了家里的方尖碑造型的钟楼,钟楼顶上有一只大鸟。
男孩的妈妈问他那是什么鸟。
男孩说:“是鹳。像仙鹤一样的大鸟。”
男孩告诉妈妈,他第一次看见鹳是在勐仑的热带植物园里,第二次就是今天。妈妈说不可能,南糯山怎么会有鹳?男孩坚持说自己看到了鹳。妈妈还是不信,认为是儿子的想象,是想象生出了幻觉。
幸好爸爸来了,儿子让爸爸做裁判。
爸爸果然没有像妈妈那样开口就否决儿子,爸爸要儿子详详细细地描述看到鹳的情形。
马老师说:“我相信儿子说的是真话。”
妈妈还是将信将疑:“我怎么从来就没见过鹳?一会儿到网上查一下,看看鹳是不是这里的鸟。”
男孩眼圈红了:“妈妈不信我。我没撒谎!”
马老师说:“鹳即使不是这里的鸟,也可能在这里出现。鹳是候鸟,候鸟完全有可能经过。儿子,你能确定你看到的是鹳吗?会不会是鹭鸶?”
男孩怔住了:“我忘了鹭鸶。也许是鹭鸶?鹳和鹭鸶都跟鹤差不多,我有点儿分不清它们谁是谁了。”
马老师对儿子看到的是什么做了一番调查。寨子里居然有好几个人都看到了那只有着宽大翅膀的白色鸟。连续三天,那只鸟反反复复在南糯山主沟的上空盘桓,翱翔。白色的大鸟天生就带着祥瑞之气,翼展宽阔的巨翅,给了它无尽的从容和淡定。
寨子里有两个年轻人在看到它的瞬间有了灵感,来得及掣出手机给白色鸟拍照。由于空中的鸟是动态的,即使高像素高画质的iPhone手机,仍然不能够很清晰地还原鸟的细节。但它长长的腿和长长的喙还是展示得很清楚。来自不同手机的两幅照片,先后被传到姑娘寨的群里。男孩的妈妈也收到了。
妈妈诚心诚意地向儿子道歉,说不信儿子的话是自己不对。但是妈妈还忘不了辩解,说自己没怀疑儿子在撒谎,仅仅是不敢相信南糯山会看到鹳或鹭鸶。
马老师又来别样吾家喝茶,顺便说起了白色鸟。他向老人家请教,是每年都会有这样的大鸟在南糯山落脚,还是个偶然又偶然的事情。别样吾坦陈他从未在山上见过白色的大鸟,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又显出了迟疑。马老师看出了老人家的状况。
马老师说:“老人家,你一定有什么话要说。”
别样吾说:“马老师知道上面寨子里有人走了吗?是个布朗人的阿婆,年纪已经很大了。”
马老师摇头。别样吾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多了。但是话已出口,再缄口已经来不及了。
马老师说:“你想说什么呢,关于那个老人家?”
别样吾知道,话由他嘴里说出来,他就不可以再把说出的话吞回去。马老师是他敬重的朋友,他当然不能够将已经开始的话题打断。他只能往下说。
别样吾说:“是这样,听老辈人说,99岁是人的天寿。我活了一辈子,先前没见过谁活到99。”
马老师说:“可是那位老人家,你说的那个布朗人阿婆,她活到了99,是吗?”
别样吾有自己的禁忌,不该说的话即使不得不说,他也一定不说。马老师说马老师的,他说他的。
“活过了99,即使他再活多少年,他都已经成了祖先,无论他死了还是活着。”
“你说的这些我也听说了。99岁是人的寿数大限,即使过了99岁,你也永远只是99岁。”
“我们说的是99这一年,如果寿数刚好在元宵节这一天,人就成了神仙。”
“等等,老人家。人成了仙是要上天对吧?”
“老辈人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白色的大鸟是成了仙的老人家?”
“老辈人没说过这个。讲这话的老辈人自己也没见过活到99的前辈。”
“明白了。那些话都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谁也不知道哪一辈人亲眼见识过。老人家,你见多识广,不但经历的比我们这些晚辈多,见到的和听到的也比我们多得多。若不是听你这一席话,我怎么也不会想象到,这只鸟很可能是一个神迹。”
“马老师,我不懂你说的神迹。”
“对不起,这是个书面语,是说上天显灵。”
“这么说就懂了。我也没经历过,这也是第一次。我昨天也见到白鸟了,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鸟。”
“老人家,你知道那位布朗人阿婆是怎么送走的吗?是按尼人的传统,还是布朗人有自己的规矩?”
别样吾摇头:“已经三天了,我猜他们也许按自己的规矩吧。他们的规矩我不是很了解。”
“你认得阿婆的家里人吗?”
“认得。这样,马老师,你要过去找他们,一定一个人去。你告诉他是我让你去找他的。”
马老师说:“我听说过那户人家。他们在石头老寨的最上边是吧?我找得到。”
别样吾说:“不用到上面去找。你知道茶厂废墟吧?就在路的下边。他叫贝玛,阿婆是他奶奶。”
“贝玛?贝玛不是尼人的巫师吗?你刚才说阿婆是布朗人,布朗人怎么会是尼人的巫师?”
“马老师怎么会知道贝玛是尼人的巫师呢?”
“老人家,我是個读书人,刚好在书里读到过。”
“你不要客气,我知道马老师是个无所不知的人。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爷爷为什么叫他贝玛。”
“他爷爷不会也还活着吧?”
“早死了。那个老家伙是我的老朋友。”
“老人家,不是我恭维你,你才真正的无所不知。我这一辈子就没见过比你还渊博的人。”
“我不知道渊博是什么,但我知道你在夸我。”
“说夸太浅了。不是夸,是钦佩,五体投地的钦佩。你是地地道道的传奇,真正意义的传奇。”
“马老师,你不能再夸我了,你已经折杀我了。”
“老人家,你是说那个地方是老茶厂废墟?”
“就是。老辈人都叫那地方谷神房。我小的时候,谷神房还在,附近这几个寨子都在这儿拜祭谷神。”
“我去找那个贝玛,我等不及了。”
这个马老师说走就走。别样吾的指示已经相当清楚,他几乎没费丝毫周折就到了贝玛的住所。首先见到他的是马莉雅。马莉雅一猜就猜中了他是姑娘寨的马老师。这给了马老师一个措手不及。
废墟这里马老师不是第一次来。他上一次过来是自己饭后踱步,他对道路之上的那两个厂区院子发生了兴趣。看过一个,不得其门而入;又看过另一个,仍然不得其门而入。
他甚至绕到了右边台地上的那排平房,试图从平房废墟里穿过去,上桥,通过那道桥,进到厂房的二层。但是很可惜,他的愿望还是落空了。因为台地上方的平房尽管已经塌了顶,却仍然大门紧锁。
虽然马老师对于别样吾老人仍然是个晚辈,但他已经年逾花甲,早就没了攀墙上房的身手和勇气。先前他与茶厂废墟的全部缘分仅此而已。
对于他来说,路之下的茶厂废墟部分是百分百的处女地。马老师从未有过涉足其中的机会。
当然了,单纯从闲逛和探奇的角度出发,这里全无价值。现在不同了,这里成了谜一样的地方,因为其中隐藏着一个贝玛(尼人巫师),也因为这个贝玛的先人刚刚在光天化日之下显过灵。
关于合树寨的那次热闹非凡的送丧大典,马老师早就听说过。他听说由于警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那个轰动一时的事件以中途被禁而收场。
他还听说那个事件的出资承办人曾打算将别样吾和贝玛承包,利用他们做赚钱的生意。后续的事情似乎没了下文。马老师原本想在这一天的茶桌上听别样吾聊聊这个话题,被想见贝玛的念头所打断。
马莉雅说:“马老师,我叫马莉雅,是贝玛的女人。早听说过您的大名,没想到会这么快见到您。”
“马莉雅。那么我们是本家啦。”
“算是吧。用你们的话说,一笔写不出两个马字。我阿爸叫马西谷。阿爸是我们家里第一辈姓马的。您是来找贝玛吧?”
“贝玛在吗?”
“在,”她提高嗓音,“贝玛,姑娘寨的马老师来了!贝玛!”
贝玛抱着孩子从门里出来。他一时有些懵懂。
贝玛说:“谁?”
马老师说:“是我,我是姑娘寨的马老师。”
贝玛记得别样吾说起过马老师。
“马老师,请屋里坐。”
马老师没有再客气。他看得出来贝玛手中的婴儿还很小(你们都知道只有三天)。当爸爸的抱孩子,当妈妈的在忙家务。很明显他来得不是时候,所以不能够太耽搁,他于是长话短说。
“贝玛,我是别样吾老人家的好朋友。”
“别样吾爷爷经常提起你。”
“我过来有一句话想问。你奶奶,她过世了?”
“奶奶过世了。”
“我想问,已经把奶奶送走了吗?”
“奶奶走了。她不要我们送,自己走的。”
“自己走的,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想说没关系的,是我太冒昧了。”
“不是,不是我不想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把我说糊涂了。你不是不想说,可你又说不知道该怎么说。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吗?”
“也许是吧。我问过别样吾爷爷,我不知道该怎样送奶奶走。别样吾爷爷说奶奶成了仙,不用送的。”
“可是你刚才说,奶奶是自己走的?”
“是自己走的。”
“你是說,你们没送她,她自己就走了?”
“就是这样的。所以我才说不知道该怎么说。”
“奶奶的遗体呢?埋了,还是火化了?”
“都没有。我想,也许是,升天了?”
“你说你奶奶升天了,遗体没人动过就没了?”
“奶奶就躺在自己的房子里。我和我女人和我阿妈守在奶奶身边。天亮之前的那会儿我们都有点儿瞌睡。阿妈忽然说,你奶奶呢?我和我女人这才发现奶奶的床空了,奶奶不见了。”
贝玛的阿妈进来:“来客人了?”
“阿妈,这是姑娘寨的马老师,是别样吾爷爷的好朋友,也是别样吾爷爷很佩服的人。”
阿妈说:“马老师坐,您别客气。”
马老师说:“刚才贝玛说到,你们为老奶奶守灵,你忽然发现老奶奶不见了?”
阿妈说:“我好像打了个盹儿,阿妈就不见了。”
马莉雅说:“阿妈一说,我才看到床上空了。奶奶忽然就消失了。”
贝玛说:“我这才体会到别样吾爷爷的话,他说奶奶不要人送她。奶奶是自己走的,她不要人送。”
马老师说:“这几天寨子里好几个人都看到一只很大的白色鸟,你们有谁看见过吗?”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摇头。
马老师很明白,他们三个人都没看到白色鸟,也就意味着它不打算在他们眼前现身。再问他们也是枉然。既然如此,他再耽搁他们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马老师告辞。又邀请他们一家人去他家里喝茶。
往回家的路上,马老师很希望自己有幸见到那只存在于目击者口中的白色大鸟。马老师经常运气不错,但他的幸运不在这一次,他的希望落空了。
他已经听过关于别样吾长长的一生的许许多多的奇异故事,也见识过与别样吾很不一样的其他族群的祭司,见识过牧师修道士和神父。在他眼里,所有这些职业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看门人。他们看守上天的大门,看守冥界的大门,他们都是虔敬的看门人。
今天他又见过了贝玛。而在此之前他见过北方跳大神的神婆,见过海南岛土著中作法的神棍,见过大凉山集巫师祭司于一身的彝人大毕摩,见过台湾岛高山部落的鬼魅使者。他们令他惊异,他们个个功夫了得,可以轻而易举地穿越到冥界,他们让他联想到《人鬼情未了》中的那个令所有男人惊羡的主人公。
在此之前,他还有幸面晤了神奇的说唱《格萨尔王传》的扎巴老人;见识了西藏的有着无限美好寓意的天葬,当那些兀鹫衔着被天葬师分割的尸块冲上天穹的那一刻,他的心也飞腾到九霄之上。
不能不说他今天的运气差了点儿。倘若他在离开废墟的那一刻,举头便望见了如皓月一般的白色鸟,马老师会心怀挚诚地感谢上苍。谁都希冀好运道,谁都渴望受到上天的垂青,谁都想与幸运不期而遇。
但是谁又能凡事都一帆风顺?谁又能次次都心想事成?谁又能揽尽天下所有的幸运?
谁?谁呢?
2016年01月02日 南糯山湾格花原
责任编辑 宗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