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十年我国书法研究生教育研究回顾
2017-02-14冯文华
■冯文华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浙江美术学院组建我国第一个书法硕士点并正式招收研究生以来,书法研究生教育,走过了近四十年光辉历程,已经实现了从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再到博士后的比较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并培育出了一大批书法创作和理论俱佳的优秀人才。在这一过程中,关于书法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也日渐丰富起来。回顾近四十年来书法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体现在四大领域,即书法研究生教学定位、书法学科建设以及在高等教育中的归属、课程体系与设置、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等。这些多角度的理论研究与方兴未艾的实践教育交相辉映,共同推进书法研究生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成绩斐然。
一、书法研究生教学的定位研究
中国的书法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当时,由浙江美术学院(下简称浙江美院)的沙孟海、陆维钊、诸乐三先生担任导师,刘江、章祖安先生共同参与,率先开创书法研究生教育,学习年限为三年,其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书法篆刻人才”。[1]要求学生比较全面深入地学习中国传统书法、篆刻课程,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金石学、文史学等根底的书法篆刻家,能独立从事教学、创作和研究工作,并做出优良成果。[2]
继浙江美院之后,全国很多高校纷纷设立了书法硕士生和书法博士学位点。1995年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招收了首届美术学书法艺术教育方向博士研究生。随后,中国美术学院(原浙江美院)、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也开始在汉语文字学、美术学、古典文献学等专业招收书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至此,我国书法教育逐渐形成了从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乃至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并逐步实现了书法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系统化和专业化。”[3]
然而,由于学术及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不同院校在书法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定位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中国美术学院的王冬龄先生认为博士生的教学作为最高层次的教学,不仅要对书法本体、方法论、美学进行研究,同时也应对书法创作理论及当下书法发展予以关注和探讨。因此,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既要侧重于古代书史、书论、书家流派、美学、文献的理论研究,又应重视对书法教育的当下性、现代性以及前瞻性研究。[4]吉林大学的丛文俊先生则认为,高等书法教育的宗旨应该是培养专业化的书法人才,包括书法家,但不会都是书法家,正如中文系毕业生并不都是作家、诗人一样。[5]刘镇从书法文化属性的角度,倡导高等书法教育的定位方向应该是培养“学者型艺术家”。[6]
浙江大学的陈振濂先生基于“是通才还是专才,是创作型人才还是研究型人才,或仅仅是师资力量,他们各自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等问题的思考,在书法专业硕士和博士的具体培养方面提出了独到见解。他认为必须严格区分专业教学和业余兴趣学习,必须严格区分本科生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硕士、博士阶段的教学与培养应立足于更高的、更专精的研究与深入能力。而在能力的训练和要求上,他指出应是循序渐进逐步递增的。“学科意识的培养”“课题意识的培养”“专攻意识的培养”才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相区分的关键,而“解决难点、提供范式、探求可能性”则是对于博士生的教学和培养的关键要求。同时他又以书法研究生教学中的笔法研究为例,分别对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的教学提出了各自的侧重点、学科的定位以及学生应达到的学术高度,并给予了详细的规划。这是第一次从定性和定量角度为深入细化书法研究生的教学提供了建设性意见,使得书法研究生教学的定位问题上实现了新的突破。[7]
二、书法学科建设以及在高等教育中的归属研究
书法是否是一门专业和学科,是否是独立的艺术门类?如果是,如何建设等问题已经成为艺术界、文化界、学术界极为关注并经常热议的焦点。陈振濂先生主编的《书法学》即是对这一问题的最早思考。此后陈先生又连续策划召开了三届全国“书法学”暨书法发展战略研讨会,并在各报刊杂志发表了数十篇关于书法学科建设研究的论文,从高校书法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建设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系统阐释了书法学科建设的思路和构想,这对我国高校书法学科建设实有筚路蓝缕之功。随后,刘正成先生分别从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思辨角度,力倡书法学科建设的三大结构,即中国书法史料学、中国书法艺术学、中国书法批评学。[8]
2004年在首都师范大学召开了“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来自海内外的学者和专家从学科建设的目的、建设的内容与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讨和阐释。如丛文俊先生认为讨论学科建设的目的,首先在于书法教育与研究的学术规范化,书法要向其他学科看齐,从教材、师资、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建设完整的学术标准和规范。[9]徐超先生以山东大学书法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为例,通过对书法与语言文字关系的阐述,指出书法学科建设需要多种学科的支持,并建议将学科建设与书法研究生教育结合起来。而在书法研究生培养方案上,他强调文字学、训诂学、文学以及相关传统文化对书法艺术、书法文化的根基作用,主张将书法学和文字学联系在一起,从汉语言文字学为主体的传统文化角度给予书法学科力所能及的支持。[10]李开元则从对20世纪上半叶高等书法教育的背景透视以及20世纪下半叶高等书法教育类型的分类抽样调查中,提出建立独立的“书法艺术学”的主张。[11]丁政以自己在书法领域求学的亲身经历,对高校书法学科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如加强对高校专业书法教师的资格审查,结集出版历届书法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规范学科、专业、学制、学位,明确办学目标,制定统一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确定核心课程,编辑出版通用的基本教材。同时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等。[12]
高校书法学科建设在实践和理论的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不少丞待解决的问题,如学科归属不明确、学科基础薄弱、学科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提高等。丁政认为当下高等书法教育在学科建设上较为混乱,作为二级学科的书法学,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如何确立,它所归属的一级学科应该做进一步规定。[13]周侃等通过对近20年来我国所有书法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的选题调查发现,除了包括书法史、书法理论的方向外,更多的是跨学科的边缘性选题,纯粹以书法本体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占比例很小,按照现行学位论文审查标准,很难达到较高的等级要求。[14]杨锁强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他指出由于国学基础的薄弱与学科化应有的逻辑、抽象与整合能力的欠缺,使得书法的学科化步履维艰,要么呈现出史料的大量堆积,没有提到应有的学术高度,要么就是用那一知半解的西学来对书法进行分析,出现了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学科生硬嫁接。[15]宋廷位则不无焦虑地表示书法在学科建设方面并没有较大突破,在国家学科目录中也没有其地位,在年度本科目录招生中也仅是特设专业,学科化发展前景令人堪忧。[16]
针对书法学科建设中的以上问题,不少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如刘镇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崭新而又独具优势的专业方向;如山东大学的王羲之书法研究所以及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书法艺术学院等就是这方面的成功案例。[17]王晓亮则认为书法学科是一个特殊的学科,既不能同美术类的艺术学科那样侧重技术训练而对文化知识放松要求,也无法像文史哲等传统文科那样过分强调外围文化滋养而忽视本体书法技术层面的培训。这样两难的局面还必然要求与之相应的教学环境和管理手段的配合,因此,当代高校高等书法专业的学科建设“在学科定位上应当坚持独立性”“培养目标应该坚持文化性”“专业设置上坚持双向性,即特色书法专业与基础书法专业都符合当代书法教育的发展”。[18]
三、书法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研究
对于课程设置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强调针对书法研究生这一特殊教育对象开展分层课程设置。如曲阜师范大学的张韬通过对当下高等书法教育硕士、博士生课程设置的深入调查,认为现行高等书法艺术教育结构模式可划分为以浙江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为代表的书法艺术形态;以首都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为代表的书法艺术文化形态;以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为代表的书法艺术综合教育形态。并针对以上三种教育形态的特点,结合各个院校教学目标和教学优势的差异,分别提出了以书法的艺术属性、书法的文化属性和书法的人文属性为研究课题的课程设置和改革建议。他还认为,硕士生、博士生书法实践课应该有明显的层次区分,临摹、创作作品应量化,水准应该有一定的检验标准。[19]
(2)强调加强书法研究生课程设置中传统文化的比重。如首都师范大学书法博士生招生时,强调中国传统文化是最重的考试课程,然后才是《书法史》《书论》。[20]同时,首都师范大学对传统文化课程尤为重视,其早期博士生课程“基本上都是请专家针对专题来讲,集中起来是一个中国文化,这是一门,此外是史论、论史,再就是字体书体研究”。[22]丛文俊先生从立足传统文化的角度,提出建立“中国书法文献学”的尝试,以引导学生阅读、使用现有的各类书法文献,使书法成为有本之学,使弘扬传统文化的愿望落到实处,同时设置“古代铭刻学与碑帖研究”这样一门课程。为了使书法史、作品、书法理论教学取得较好效果,他认为书法本科和研究生都应开设“中国文字学”,具体地介绍汉字构形原理及其发展、书体、碑别字与俗字、工具书使用四方面内容。[21]同时,他还指出书法本科专业教学设课的相对集中和趋同,影响到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导致知识面狭窄,问题意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偏低,缺乏创造性,学位论文选题和写作流干平庸,工作的适应性差。因此,设课必须服从于高等书法教育中学科建设的需要,不能因人设课、会什么上什么,以免造成长期的教学缺憾。[23]
(3)强调课程设置体现专业特色,服从学科建设需要。隋邦平通过对北方和南方多个硕士点课程结构的调查发现,存在重视传统文化或者理论教学,而实践与篆刻等主干与核心课过少等现象。他认为书法研究生的课程首先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正宗的专业特色,再纵横延伸至相关学科,如:古代汉语、诗词格律、文字学、美术史、艺术理论等,实现诗书画印四位一体的正宗传统文化艺术的完美组合。[24]
四、书法研究生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研究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书法研究生的教学模式主要有三类:
(1)重视理论教育,培养学术型或研究型的书法人才。如首都师范大学对于书法博士生招生“不局限于书法水平一个方面,而更注重文化水平和其它方面修养的原则”,[25]在选拔人才的理念方面“文化”权重优于“技术”。[26]博士生培养的宗旨“以学术研究为第一”。[27]王高升、刘顶印通过对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选题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也指出了其书法博士教学以史论研究为主的现象。[28]
(2)注重书法技法和书法实践的教学,培养创作型或专业型人才。如中国美院王冬龄先生认为,虽然目前欧美国家将艺术创作学科的最高学位定为硕士,博士完全属于理论研究范畴。但是,书法博士生应该具有现代书法的理论和创作两种能力,但更强调创作性。
(3)主张理论与实践并进,培养综合性书法人才。如汤传盛认为在书法专业上,划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不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一定意义上说对书法人才的培养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但如果一定要分,就要在教学中处理好学术研究与艺术创作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关系,可以有所侧重,但两者不可偏废,同时更要在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唯此,才能培养出真正的书法人才。[29]张茜娜也认为“在高等书法教育中,书法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在研究书法理论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书法创作实践的培养。因为缺乏实践的理论如隔靴搔痒,纸上谈兵,得不到实践者的认同。”[30]实际上,在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上,不同导师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有的侧重理论,有的侧重于实践。所以在此问题上,中国美术学院的做法可以启发我们的思考:“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研究生教学,在博硕阶段按照学院的方针,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每位导师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展开教学,做一些尝试,成效由历史来检验。”[31]
此外,近年来,有不少学者结合自身所在高校的教学特点,对书法研究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张云霁和曹建以西南大学为例,在总结分析西南大学24年的书法硕士生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强调传统经典的重要性,注重自然创新”“注重对书理的把握与学习,指导具体实践”,即必须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并重,同时把品德培养、综合修养的提高融入教学过程,实行“学者书家化”和“书家学者化”的双向培养模式。[32]徐峰以湖北美术学院书法专业为例,阐述了其研究生教学模式的特点。湖北美术学院书法研究生分为艺术硕士(实践型)和文学硕士(理论型),在培养理念上立足楚地,深度挖掘楚文化,创办自身教学特色,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33]
五、书法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挑战
书法研究生教育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在生源、就业以及教学上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引起不少学者的关注。
(1)生源问题。丁政较早认识到书法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与其他学科平衡的学位教育,外语、政治理论、古典文学、文字学以及书法篆刻等考试再加上入学年龄的限制等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研究生生源,从而对教学成效产生重要的影响。[34]吕金光认为,大一统的招生体制、社会功利思想的渗透以及招生计划的压力等羁绊了书法人才的选拔,良莠不分,再加上教师自身知识结构的差异及专业侧重点的不同,导致目前书法研究生教育趋于不同程度的低落。[35]另外,招生考试中的外语科目成为目前学者们讨论最多的话题。如刘镇对当下书法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考古汉语和古文字,而强调外语成绩的现状提出了质疑,认为长此以往,将会扼杀越来越多的学术个性和艺术天才,成为教育的悲剧。[36]隋邦平也认为:“外语是一道不易跨过的读研门槛,把一些真正具备专业素质者拒之门外。”[37]另外,开放的书法教育,接纳了不少跨专业的书法研究生。技法上的欠缺是跨专业考取书法专业研究生最大的不足,也为今后就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白昕霞建议对于跨专业考生,初试增设技法测试,课程设置上适当增加技法课程的授课时间;高等书法教育在本科阶段其他专业增设,这样不仅有利于培养对书法有兴趣的学生接受到专业的书法教育,同时为今后要迈入书法行业甚至是从事书法研究的高层次人才打下基础。[38]
(2)教学问题。教学中的师资与毕业论文写作最受关注。隋邦平认为从师资队伍来看,老一辈传(统型导师)基本完成了他们的使命而陆续谢幕,后继者(新一代导师)不乏催生的痕迹。导师实践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教学指导,[39]其中就包括研究生的论文写作。丁政认为当前高校中存在对书法艺术硕士(MFA)学位论文不够重视、论文质量不高的状况。他从生源和师资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学位论文应当是衡量艺术硕士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40]朱海林则在通过对近十三年书法硕士论文选题分布的思考,指出必须“重视论文写作的基本功训练,强调论文的创新意识”同时,论文应该“加强对本校书法专业特色的体现”。[41]
(3)就业问题。就业出路窄是当代高等书法教育面临的较大问题。隋邦平认为书法生存的大环境在快餐文化与电脑时代被严重挤压。他以自身求学的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为例,透过研究生生源和就业这两个关口,认为书法研究生教育的生存环境与空间较为偏狭,“似乎被挤压到研究生教育的一隅而惨淡经营和勉强支撑。”[42]白昕霞则以首都师范大学近三年的就业情况为例,发现极少数硕士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故宫博物院、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等专门性的研究机构和拍卖机构以及地方高校,大多数毕业的学生投入到中小学教育中去。[43]可见,书法专业毕业的研究生目前就业较为单一,就业面相对狭窄。孙庆国指出,这一现状与用人市场有关,私营单位虽然用人机制灵活,但很少会提供舞文弄墨的职务;国家企事业单位,如文化馆等单位的确有相应的职位,但各单位已经是人满为患,根本没有空缺。[44]
为了进一步改善书法研究生就业的现状,叶军提出“一专多能”的培养方式,认为在美术学院里的书法专业方向,可以融绘画专业之中,在强调书法本体的教学中,打通书法绘画的关系。学生也可以选修一些设计方面的课程,让书法可以渗透于各个领域。这样的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书法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可能对学生毕业后的走向有一些较大的帮助。[45]杨锁强认为高等书法教育可以采用能和其共生的专业,如文化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广告、导演、传播学、法律、外语、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联合培养,最好采用双学位或本硕博联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书法要真正回到生活中去,必须让书法的元素与当代社会所需求专业结合起来才有出路。[46]
综上所述,近四十年来对于书法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愈来愈呈现出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趋势,学者们多结合自身教学实践经验,并借用相邻学科或领域的知识框架,从不同角度对书法研究生教育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这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研究现状,一方面说明书法研究生教育还处于改革和探索阶段,很多问题在学界并未达成普遍共识,仍需要加大课题攻关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高等书法教育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面临着诸多新挑战。成就和问题的并存,为书法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注释:
[1][2][15][44][46]杨锁强:《关于高等书法专业学科化的反思》《中国书法》2013年第6期,第142—151页。
[3]倪文东:《高等书法教育与书坛文化建设》《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第189页。
[4]王冬龄:《现代书法研究方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思考》,2004年《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第36页。
[5]丛文俊:《论书法研究与学科建设》《中国书画》2005年第9期,第183页。
[6][17][36]刘镇:《当代高等书法教育导向的焦虑和阐释》《中国书法》2016年第2期,第67—70页。
[7]陈振濂:《从书法本科教学到书法研究生教学——关于大学博士、硕士教学的基本定位》,2003年第10期,第40—43页。
[8]刘正成:《学科建设的三大结构》《中国书法》1996年第4期,第51-52页。
[9]丛文俊:《书法学科建设与新世纪书法研究展望》《中国书法》2002年第6期,第66—69页。
[10]徐超:《书法学科建设需要多种学科的支持——研究生书法教育赘言》《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第42页—47页。
[11]李开元:《当下情结与未来方略——关于构建高等教育独立 “书法艺术学”课题的思考》《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第189页—196页。
[12]丁政:《亲历与思考——关于高等书法教育与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第297页—302页。
[13]丁政:《关于书法学科建设的初步思考》《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04年第1期,第12页—17页。
[14]周侃、续敏、李楠:《高等书法教育现状考察》《继续教育研究》2009年,第8期,第67页—68页。
[16]宋廷位:《书法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建设研究》《中国书法》2016年第10期,第162页—165页。
[18]王晓亮:《当代书法高等教育的担当》《中国书法》2015年第2期,第182页。
[19]张韬:《高等书法艺术教育硕士生、博士生课程设置与变革可行性透析》《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第313—321页。
[20][22][25][27]张啸东:《欧阳中石先生谈当代中国书法高等教育》《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1999年第1期,第68页—70页。
[21][23]从文俊:《论书法研究与学科建设》《中国书画》2005年第9期,第184页。
[24][37][39][42]隋邦平:《当代书法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窥》《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6第8卷,第1期,第147页—150页。
[26]王高升、刘顶印:《书法博士生的选拔机制》《中国书法》2015年第2期,第179页。
[28]王高升、刘顶印:《当代高校书法专业(方向)博士生培养现状分析——以首都师范大学为例》《首届高等书法教育论文集》华文出版社,2016年,第111一124页。
[29]汤传盛:《从 “艺理之术”走向 “学理”之艺——对研究生书法教育中 ““学术型”与 “专业型”划分的思考》《中国书法》2016年第12期,第56页—58页。
[30]张茜娜:《当代高等书法教育的反思——书法理论与创作实践之间的关系》《书法赏评》2011年第5期,第72页。
[31]祝遂之:《执守与拓展——关于当代高等书法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书法》,2013年第6期,第114页。
[32]张云霁、曹建:《书法研究生学术技能并行培养思路初探——以西南大学模式为例》《美术教育研究》2013年第13期,第113页—115页。
[33]徐峰:《当代高校书法教育创建及发展探微——以湖北美术学院书法专业为例》《中国书法》2016年第5期,第166页—168页。
[34]丁政:《书法硕士学位教育的现状和前景》《书画世界》2000年第2期,第12页—17页。该文据作者介绍,写于1992年,当时拟作为《全国书法篆刻硕士学位点师生作品集》一书的前沿。
[35]吕金光:《当前书法研究生教育现状之分析》《中国书法》2005年第11期,第75页—76页。
[38][40][43]白昕霞:《跨专业书法研究生在高等书法教育中的困境》《中国书法》2016年第12期,第49页—50页。
[40]丁政:《从学位论文看书法艺术硕士(MFA)培养中的若干问题》,“学院风骨——当代书法专业博士作品巡回展暨学术论坛”, 2017年。
[41]朱海林:《近十三年书法硕士论文选题分布思考——以中国美院美院等七所高校为例》《中国书法》2017年第2期,第194页—196页。
[44]孙国庆:《当代高等书法教育现状与人才培养》《书法赏评》2017年,第5期,第74页。
[45]叶军:《对于当前高等书法教育面临诸多问题的思考》《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61页—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