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积极构筑入股政策环境
2017-02-08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政府
桐庐积极构筑入股政策环境
浙江省桐庐县作为农业部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应对措施。经过近两年时间试点探索,形成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直营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企业”社企合作模式以及“农户+农业企业”土地股份公司模式三种模式。目前多种模式齐头并进,政策体制机制日趋完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
一是出台奖励扶持政策。为保障试点进行,桐庐县在出台文件中明确,以农业部“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为契机,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折股、开发新机制,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建立的“三金合一”模式、“龙头+农户”模式等经营试点,连片经营面积200亩以上且产业化带动和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对其投资主体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即将出台的新一轮政策中,补贴数额最高将达到30万元,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制定入股登记办法。在出台扶持土地股份组织政策同时,力求在工商登记、试点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参考《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桐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登记和管理暂行办法》,打破土地入股公司的障碍。农办、市场监管两部门联合制定土地股份组织工商登记办法,并统一组织登记流程。
三是制作相关格式文本。参考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桐庐XXX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章程,同时编印《桐庐县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合同书》《桐庐县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组织成员股权证》等标准文本,便于试点快速建立规范的文件档案系统。起草财务管理、社员(股东)管理、“三会”工作〔注:社员(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盈余分配、档案管理、事务公开等系列制度和部门、岗位职责,规范组织运行。
四是确定入股指导价格。在计价折股上,下发《关于合理确定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的意见》,以试点所在地区土地租赁均价为参考,根据原有合同条款适当增减,确定每亩均价,再乘以入股年限(初步确立以10年为限)核定股金。如桐庐农发粮油专业合作社在推进试点过程中,综合考虑原合作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核算成本、利润以后,最终确立以每亩600元、10年共6000元作价折股。
五是给予保险贷款补贴。在风险防范上,不断扩大种植类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土地股份组织必须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确保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设立县级及以上叶菜应急保障基地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出现应急情况时,给予每亩最高300元的降价直销补助或低价滞销补偿;开展包括土地经营权在内的“两权一房”抵押贷款试点,通过基准利率优惠、建立风险补偿金(1.5%)、贷款贴息等机制,农地、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年度总额超过1.6亿元。
六是纳入考核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重大关键问题超前研究,科学制定应对措施。每季度、每半年分别召开改革工作座谈会,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听取改革进展情况;将试点纳入全县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管理,按照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计划进行完成情况督办、通报。将试点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提高乡镇(街道)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