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业经营体系
2017-02-08苏振锋
苏振锋
优化农业经营体系
苏振锋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衡量现代农业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主要标志,核心是解决“谁来种地”和经营效益问题。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加大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促进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的有机结合。现阶段,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土地供给。从静态来看,在特定时间,一个区域适度的土地规模是一定的。但从动态来看,适度的土地规模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即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动态平衡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资源贫乏的我国,改变目前过小的家庭经营规模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来解决。土地规模经营必须与当地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革新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强行推动,不能不顾农民意愿“拔苗助长”、片面追求大规模势必要伤害广大农民的利益,造成新的不公和引起诸多社会矛盾。土地规模经营不仅要伴随整个农业现代化进程,即使在农业现代化之后,我国的土地规模经营也无法达到欧美国家水平,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二是坚持动态平衡原则。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随着影响土地规模经营因素的改变,适度规模也应随之改变,只有实现动态平衡,才能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
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人才供给。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是优化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源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可以提升农业专业化主体水平,提升其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能力的关键。一是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扶贫等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培训,开展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品牌化培育等培训。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技校、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合作,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弹性安排培训内容、形式和场地,提高培训效率。鼓励涉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鼓励企业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
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科技供给。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就是现代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无疑需要现代农业科技的支撑。一要实行“专家领军、专业融合、联合攻关”的农业科研机制,组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科研院所联盟,开展转型升级重大技术的研发。二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立主导产业区域性集成技术示范区,集中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益诱导”的作用,筛选整合一批提升各类主导产业的集成技术,推行“专业指导、社会化服务实施、新型市场主体承载”的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快实用技术推广步伐。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三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利益联动机制,形成科技创新的合力,满足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不同需求,为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作者系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