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家底 交明账
2017-02-07张庆会盛春霞
□ 张庆会 盛春霞 孔 琳
清家底 交明账
□ 张庆会 盛春霞 孔 琳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查,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山东省曲阜市紧密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开展“三资”清查,有力地维护了村集体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2016年,曲阜市共清理农村集体资产20.5亿元,资源10.2万亩,债权4.2亿元,债务2.8亿元,清理合同1.05万份,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达200余万元。
一、组织动员 夯实基础
曲阜市成立以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清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12个镇街405个行政村,全面发动,广泛动员,各镇街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清查工作科学安排部署,在村(居)明显位置悬挂过街联及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全力营造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查工作的浓厚氛围。曲阜电视台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题报道,各镇街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全市12个镇街组织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村(居)委会计“三大员”、村民代表、包村干部等人员累计参加专业培训班16次,全面提升清理清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为清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二、循规蹈矩 确保实效
曲阜市在“三资”清理清查工作中,采取严把“三道关口”、强化“三道程序”,确保“三资”清理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道关口”即:人员组成关、自查自纠关、统计口径关。由各镇街经管站人员、村“两委”成员、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专业评估人员组成工作组,承担清理、评估和登记工作。要求工作小组成员中非村“两委”成员必须达到60%以上,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清查工作开展前,要求村组预先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村组集体收入不交、“账外账”以及公款私存、侵占、挪用等现象的,在10日内主动上交镇街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并说明原因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理;超过自查自纠期限被清理发现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科学开展“三资”清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保统一统计口径。
强化“三道程序”即:一是强化不良债务化解程序。对清查中发现的死账坏账、毁损报废资产等需核销事项,按照尊重历史和民主决策的原则,村里召开由4/5以上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核销措施。二是强化集体资源勘察程序。对山岭、道路、林地等资源,采取实地丈量的办法进行勘察,做到权属明确、坐落清楚、面积真实。三是强化资产资源评估程序。对盘盈和需要重新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评估人员和村民代表,根据市场现值和行情,据实估价,按质论价,确保估价真实有效。清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由当事人进行解释,对解释不满意的进行复核,直至没有异议。各镇街对张榜公示的过程进行拍照、录像,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在清查结果确认的基础上,曲阜市农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并印制了《农村资产台账》、《农村资源台账》、《农村家庭承包土地、宅基地台账》和《农村经济合同台账》,及时指导台账登记工作,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如实将清理清查结果填入台账,便于全面记录、及时反映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经营使用、开发利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曲阜市由纪委牵头,农业、民政部门配合,对各镇街清理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在农村“三资”清理清查工作效果较好的曲阜市陵城镇及时召开农村“三资”清理清查工作现场推进会,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镇街实施督促指导,鞭策后进,确保曲阜全市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步调一致。
(作者单位:山东省曲阜市农业局)